㈠ 房地产开发企业涉及了哪些税费
1、契税
应纳税额=土地成交价格×适用税率(3%-5%)。
2、印花税
应纳税额=应纳税凭证记载的金额×适用税率
印花税税额=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金额×5%
3、土地使用税
应纳税额=土地实际占用面积×适用税额
4、印花税
常见的合同如下:
印花税税额=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金额×0.5%+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金额×0.3%+借款合同金额×0.05%
5、增值税
增值税分别要在预征和实际开发票清算两个环节缴纳。
注:《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房地产项目或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适用简易计税。
6、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预征及清算时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额作为计税依据,乘以适用税率计缴城建税(7%或5%或1%)。
7、土地增值税(预缴)
预缴税额=(预收款—预缴增值税税款)×预征率
预征率:住宅为2%,非住宅一般为3%或者4%
8、印花税
印花税税额=商品房销售合同金额×5%
9、企业所得税
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取得的收入,先按预计计税毛利率(一般为15%)计算出预计毛利额,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待开发产品完工后,及时结算此前销售的实际毛利额,将其与预计毛利额之间的差额合并计入当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1)涉及房地产开发的企业有哪些问题扩展阅读:
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活动的主要业务房地产是房产与地产的总称。房地产开发可将土地和房屋合在一起开发,也可将土地和房屋分开开发。房地产开发企业就是从事房地产开发和经营的企业,它既是房地产产品的生产者,又是房地产商品的经营者。进行的主要业务有:
1、土地的开发与经营。企业将有偿获得的土地开发完成后,既可有偿转让给其他单位使用,也可自行组织建造房屋和其他设施,然后作为商品作价出售,还可以开展土地出租业务。
2、房屋的开发与经营。房屋的开发指房屋的建造。房屋的经营指房屋的销售与出租。企业可以在开发完成的土地上继续开发房屋,开发完成后,可作为商品作价出售或出租。企业开发的房屋,按用途可分为商品房、出租房、周转房、安置房和代建房等。
3、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设施的开发。
4、代建工程的开发。代建工程的开发是企业接受政府和其他单位委托,代为开发的工程。
房地产开发企业-网络
㈡ 房地产开发企业涉及哪些税种
营业税
土地增值税
契税
以及其他小税种
㈢ 房地产开发商项目部的主要问题有哪些
在我国房地产项目抄的管理工作当中,许多项开发商往往忽略规范的流程和步骤而私自进行,这就难免使得房地产项目的工作产生许多不足之处。其中最经常遇到的问题就是房地产企业的市场调研工作不够充分,有部分房地产企业在成功竞标拿到项目之后,为了尽快实现项目的经济效益而忽略市场调研工作的重要性,仓促确定项目方案还有一部分房地产企业存在较为严重的跟风现象,市场中什么最赚钱就开发什么,只是单纯的效仿他人的同类成果,缺乏自身的特色,在房地产市场当中也就没有足够的吸引力,使自己一直滞后于同类企业。
㈣ 关于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开发项目过程中所涉及手段的几点问题
一、公司间关系
一般都采用控股或直接投资的方式成立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回,这样无论是项目管理、经济运答营、法律风险规避都较成熟。
二、对于公司具体的名头,没什么特殊的规定可以根据公司的意愿而定,有不少以项目名称做为公司名头组成部分的,你提到的从其他公司买地的情况,企业名称与其不发生关系。
三、那主要看你的项目产品市场状况怎么样,如果觉得该市场还有继续运营的必要和价值,可心继续运营但反之可抽身撤出,房地产经营管理相关法律并没有明确的存续期要求。
四、正常情况下,物业公司与开发商是独立的,开发单位实现的是项目的规划、建设、销售(住宅地产)、运营(商业地产)阶段的工作,而后续针对项目的后期物业管理则由专业的物业管理公司来运营。但也有不少房地产公司为了自身的品牌形象(住宅地产)成立物业管理公司对项目进行物业管理。对于商业地产开发商也可以不介入后期的商业运营与物业管理均可委托专业公司运营,但这时开发商需要考虑其项目投资的利润预期是怎样的。
㈤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行业特殊性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行业特殊性具体体现在哪些方面?
1、具有开发周期长、投入资金量大、投资回收期长等特点
2、涉及到的关系部门、行业众多,收费项目烦杂
3、成本的可比性低
4、法规适用存在差异、专门法规多。
5、涉税风险较高
6、相关法规的地方差异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成本核算
1、怎样设置成本核算项目?
2、土地的取得有哪些方式?(国家出让、企业转让、投资转让、合作建房。)
3、土地取得后是入无形资产还是开发成本?(资产形态的变换)
4、股权收购取得的土地溢价能计入开发成本吗?
5、开发企业面对名目众多的收费怎样区别开发成本还是期间费用?(展开:开发成本的归集和明细科目)
6、多个成本项目的共享费用如何分摊?
7、开发成本何时结转到开发产品?
8、“拆一还一”的成本怎样反映、何时计入?
9、借款利息是资本化还是费用化,如何区分?
10、预提费用要注意些什么?
11、成本分配是按建筑面积还是按可销售面积?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环节核心问题
1、预售房款何时确认销售实现?
2、视同销售应不应该反映收入、怎样反映?
3、“买房送家俱、电器”如何确认销售收入?
4、楼价打折销售应该注意什么问题?
5、代收款项要注意些什么?
四、房地产企业核心业务的涉税处理
1、开发企业涉及的税收有几个税种,开发的各阶段是哪些?
2、会计成本和计税成本有什么区别?
3、计税成本和税前扣除有什么不同吗?(公共配套设施)
4、印花税并无属地管辖的规定,但一份凭证应纳税额超过五百元的由谁管辖?
5、甲供材要如何处理?麻烦是什么?
6、设备是选择甲购还是乙购好,差别是什么?
7、装修款能另外开票收取吗?
8、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与土地增值税的税前扣除有哪些异同?
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要做哪些准备?
10、土地增值税清算要做哪些准备?
11、怎样防范和规避涉税风险?
这个在正保教育开放平台上有专门课程的,你可以看一下。
㈥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税务处理有什么需要注意的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房地产企业税务处理违规总结
1.采取预售方式销售开发产品,未按核定利润率计算利润额并入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2.开发的产品已经销售,不开具房屋销售结算发票,收入挂记预收账款,不按权责发生制原则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缴纳所得税。
3.银行按揭房款、产权置换、房地置换、土地出让、安置用房、商品房自用、抵债等销售行为,不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收入纳税。以上销售行为,个别企业长期挂在往来账上或根本不在账上反映,尤其是银行按揭和实行分期付款的销售行为,纳税人不按照合同规定及时结转收入,造成当期少缴税款。
4.成本核算不规范,乱列成本费用。房地产项目开发周期长,成本费用配比、归集和结转核算复杂,容易造成成本核算混乱。企业通过虚列多列成本,扣除成本费用时未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相关性原则和配比原则,期间费用与成本,建造成本与销售成本,直接成本与间接成本划分不清,任意摊销,虚列多列各类成本,造成不真实的盈亏,以达到不缴或少缴企业所得税的目的。具体表现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利用行业特点调减成本。房地产公司利用开发周期长、成本划分难的行业特点,将几个开发项目不易区分的成本混在一起,设置一个“前期共同费用”账户,结转经营成本时不按权责发生制原则和配比原则进行,而是根据收入情况,利用“前期共同费用”账户随意调整,达到调减利润、偷逃税款的目的。
(2)股东个人负担的借款利息支出,记入企业的财务费用支出,有的企业把应由股东个人的支出记入企业的管理费用,达到调减利润、偷逃税款的目的。
(3)业务招待费严重超支,多提折旧,多列财务费用等增加成本。
(4)企业捐赠、赞助、广告、福利、奖励等费用超标,不按规定记入成本。
(5)代收款项、价外费用不合并纳税。将煤气开户费、可视对讲费、有线电视开户费、更名费、拖交房款押金、罚息收入、违约保证金、定金等收入直接记入往来账户,未计收入申报纳税。
(6)外资开发商利用自身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与内资企业合作进行开发,对补偿给内资企业的不动产不作收入,不如实申报纳税。
(7)以代建房名义不按规定纳税。部分房地产开发公司对不属代建性质的项目,以签订虚假的合同等手段冠以代建之名按取得的代建费收入纳税而不按销售不动产行为全额纳税。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您,谢谢!
㈦ 近100年内涉及违法犯罪类案件发生过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有哪些
你好,近一百年内涉及违法犯罪的案件非常非常多房地产也是
㈧ 房地产企业信息开发需要涉及哪些内容
您好,不少企业,为了开发企业管理信息系统,在没有进行认真的系统分析和设内计的容情况下,仓促购买计算机;开发过程中又不按系统工程的理论与方法办事,开发出来的系统达不到预期目标,得不到应有的经济效益。以我厂为例,十几年来开发的系统有几十项,总投资百万元之多,但真正运行良好的系统寥寥无几。
国内外的经验教训都告诉我们,必须严格地按照系统开发步骤和原则来开发管理信息系统。科学技术问题,必须要按科学技术的客观规律来办事。管理信息系统的开发与应用是一项涉及面广泛的系统工程问题,必须建立一套科学的开发与管理方法;其开发过程应该划分为若干阶段,每个阶段都要有明确的目标和资源需求;它有自身的生命周期,开发过程中所产生的大量信息是系统运行、维护和更新所必需的。望采纳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