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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项目向国家交哪些费用

发布时间:2021-02-03 21:43:46

A. 房地产开发商交给国家的税,税率是多少

营业税,5%。

土地增值税.2%。

城建税.营业税回7%。

教育费附加.营业3%。

其他教育费附加.营业税1%。

所得税.按开发项目位于地答理位置不同,有百分之二十五的,有百分之二十的,有百分之十五的,和百分之十的.也按住宅和商业分不同的税率了。

土地增值税按转让房地产收入扣除规定项目金额的增值额缴纳(按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的50%、100%、200%和超过200%的,分别适用30%,40%,50%,60%等不同税率);

建安合同按承包金额的万分之三贴花;

购房合同按购销金额的万分五贴花;

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缴纳(各地规定不一,XX元/平方米);

房产税按自有房产原值的70%乘1.2%缴纳;

车船税按车辆缴纳(各地规定不一,不同车型税额不同,XX元辆);

B. 房地产开发的各种费用、税收等各是多少(要准确的回答)

一、土成本:1、土地出让金及契税:土地出让金,按当时拍卖或挂牌取得实际成本;契税:按土地出让金的3~5%收取(国务院给出了3~5%的区间,各省自行决定取3、4、5%中一个);2、拆迁安置费用:如果不是净地出让,还有征地拆迁,那就包括拆迁安置补偿费用,具体根据拆迁量大小、当地房价等因素确定。
二、前期费用:1、城市建设配套费,根据各地规定、房屋类型(住宅、商业、办公、地下)等有所区别,一般是90~150元/平方米不等;2、设计费:一般是25~50元/平方米,别墅、商场、精装修工程高出这个范围;3、国家统一规定,各省自定标准,竣工后如果满足规定,一次性返还:墙改费(新型墙体基金,各地标准不同,云南省10元/平方米)、散装水泥保证金(1元左右);4、质量监督管理费、安全监督管理费(2018年已停收);5、招标投标管理费(建筑市场收取,按招标金额分档比例收取,最高收取3万元,甲乙方各出一半);6、建设工程一切险;7、图纸审查费,由审图机构收取,约0.7~1.2元/平方米;8、地形图测绘费、放线验线费
三、建设工程费:1、场地三通一平;2、土方工程、边坡支护;3、建筑工程安装费;4、设备安装费(供电、供水、消防、电梯等);5、人防工程费(或直接向当地政府人防办缴纳异地建设费);6、室外工程配套费(室外管网、小区绿化、道路、园林景观等);7、管道燃气建设费、有线电视建设费、供电工程建设费,由相关单位负责建设并移交行业运营商管理;8、门牌费;9、材料取样检测试验费。
四、竣工验收费用:1、房屋竣工面积测绘费,约1元/平方米;2、各项检测费(混凝土强度、保护层厚度、室内空气质量、小区防雷、人防、消防检测);3、建设工程竣工档案存档费(交档案馆);4、办理产权登记费(房产局),住宅80元/套;商业300元/套,转让交易时收取双方各3元/平方米
五、建设单位管理费:1、管理人员工资;2、办公费;3、公司管理费等。
六、财务费用
七、营销费用,一般总收入的1~3%;
八、税金:1、增值税,11%(代替原来的营业税)及其附加;2、土地增值税(四档浮动,税率30%、40%、50%、60%);3、企业所得税25%

C. 房地产开发商需要缴纳哪些税和费

房地产开发商需要缴纳的税有:

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内附加、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容值税、印花税、契税、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

D. 房地产开发商向国家应交那些税,为什么呀

商品房的成抄本构成主要有三部分:土地、建安费用,还有就是政府的各项税费,从成本清单中,记者发现,各级行政部门林林总总的税费在当中占了20%,和15年前比,当地房地产业的税费增加了30%,不仅收费项目在增加,收费标准也在升高。

这还有什么为什么,这就是你要赢利嘛,就只能这样呀!

E. 房地产开发商交给国家的税,税率是多少

营业税,5%

土地增来值税.2%

城建税.营业自税*7%

教育费附加.营业税*3%

其他教育费附加.营业税*1%

所得税.按开发项目位于地理位置不同,有百分之二十五的,有百分之二十的,有百分之十五的,和百分之十的.也按住宅和商业分不同的税率了。

F. 房地产开发商,房屋开发成交后,向国家交纳的税率是多少

营业税按营业收来入5%缴纳源;
城建税按缴纳的营业税7%缴纳;
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营业税3%缴纳;
地方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营业税2缴纳%;
土地增值税按转让房地产收入扣除规定项目金额的增值额缴纳(按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的50%、100%、200%和超过200%的,分别适用30%,40%,50%,60%等不同税率);
建安合同按承包金额的万分之三贴花;
购房合同按购销金额的万分五贴花;
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缴纳(各地规定不一,XX元/平方米);
房产税按自有房产原值的70%*1.2%缴纳;
车船税按车辆缴纳(各地规定不一,不同车型税额不同,XX元辆);
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调整以后的利润)缴纳(3万元以内18%,3万元至10万元27%,10万元以上33%)。

G. 房产开发商要交哪些税给国家

(1)契税。 建筑用地在承接出让土地时,房地产开发商需向土地管理部门缴纳%~5%税率的契税。 (2)营业税。自建建筑物出售,按建筑业3%税率计缴营业税,出售建筑物,按销售不动产的5%税率计缴营业税。
(3)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在缴纳营业税的同时,应以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按适用税率缴纳城市建设维护税和3%的教育费附加。城市建设维护税为比例税,按纳税人所在地区的不同,适用不同档次税率,具体是:纳税人所在地为城市市区的,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为县城、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城市市区或者镇的,税率为1%。
(4)城镇土地使用税。房地产开发商使用国有土地,以使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适用税 额计缴。年应纳税额=计税土地面积(平方米)×适用税额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向土地所在地税务机关缴纳。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3]89号)文件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 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5)房产税。以拥有的房产的计税余值为计税依据,按1.2%税率计缴房产税。应纳税额=房产余值×(1-10%~30%)×1.2%房产税按年计征,分期向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缴纳。根据国税发[2003] 89号
文 件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之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售出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
(6)车船使用税。以拥有自用的应税车船适用的计税标准、年税额分别计税。车船使用税按年征收 ,分期缴纳,纳税期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汽车适用的车辆使用 税税额是每年每辆60~320元,由纳税人所在地税务机关征收。纳税人所在地, 对单位是指经营所在地,对个人是指住所所在地。
(7)土地增值税。以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计算公式:土地增值额=转让房地产的总收入-扣除项目金额应纳土地增值税额=土地增值额×适用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率土地增值税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减除本条例第六条规定扣除项目金额后 的余额,为增值额。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
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有:
(一)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二)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
(三)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或者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
(四)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五)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土地交易环节的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5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
企业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纳土地增值 税。纳税人应于转让房地产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到房地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向税务机关提交房屋及建筑物产权、土地使用权证书、土地转让和房产买卖合同、房地产评估报告及其他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资料。
(8)印花税。书立、领受税法列举的应税凭证、按照规定计缴印花税。
(9)企业所得税。应纳企业所得税额=(收入总额-税法准予扣除项目金额)×适用税率税法规定,企业缴纳所得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月或季)预缴,月份或季度终了后15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4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10)个人所得税。个人独资或合资企业,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的应税税目,计缴个人所得 税。应纳税额=(全年收入总额-成本费用以及损失)×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所得应纳的个人所得税,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由纳税人在次 月7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这些……

H. 房地产开发公司分别在什么阶段需要向国家交税和费

具体税费跟阶段如下;
房地产企业涉及的税费共有11种(11税1费)
税:营业税、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契税、耕地占用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
费:教育费附加
一、营业税
1.转让不动产
销售房屋要按销售不动产缴纳营业税,赠送的空调、家具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若房屋包括空调等附属设施,则空调包括在房款内,不需要单独计缴增值税。
2.房屋租赁(出租)
属于服务业——租赁业
3.房地产销售公司买断商品房出售
超过买断价格外的收入作为手续费收入,按“营业税--服务业” 缴纳营业税
4.单位将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无偿赠与他人
视同销售不动产
5.销售不动产时连同不动产所占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的行为 比照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
6.纳税人自建后销售房屋
自建自用的房屋不纳税;如纳税人将自建的房屋对外销售,其自建行为应按建筑业缴纳营业税,再按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
二、增值税
销售房屋的同时赠送空调、家具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三、土地增值税
(一)一般规定
1.出售——征
包括三种情况:
(1)出售国有土地使用权;
(2)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后进行房屋开发建造后出售;
(3)存量房地产买卖
其中对于(2)新建房地产转让(出售)的扣除项目:
①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②房地产开发成本
③房地产开发费用
④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⑤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对于(3)对于存量房地产转让的扣除项目
①房屋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
评估价格=重置成本价×成新度折扣率
②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
③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
2.房地产抵押
(1)抵押期——不征;
(2)抵押期满偿还债务本息——不征;
(3)抵押期满,不能偿还债务,而以房地产抵债——征。
3.房地产交换
单位之间换房,有收入的,征;
4.将开发的产品用于职工福利等
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的产品用于职工福利、奖励、对外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投资人、抵偿债务、换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非货币资产等,发生所有权转移时应视同销售房地产。(房地产清算)
5.合作建房
建成后自用——不征;
建成后转让——征。
6.企业兼并转让房地产——暂免。
7.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
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之和百分之二十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8.将开发的部分房地产转为企业自用或用于出租等商业用途 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的部分房地产转为企业自用或用于出租等商业用途时,如果产权未产生转移——不征收(清算时不扣除相应的成本和费用)
(二)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
1.土地增值税的清算单位
对于分期开发的项目,以分期项目为单位清算。开发项目中同时包含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应分别计算增值额。
2.土地增值税的清算条件
(1)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
(2)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
(3)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
3.土地增值税的扣除项目
①扣除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费用及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税金,须提供合法有效凭证;不能提供合法有效凭证的,不予扣除。
②清算所附送的凭证或资料不符合清算要求或不实的,地方税务机关可核定开发成本的单位面积金额标准,并据以计算扣除。
③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造的与清算项目配套的居委会和派出所用房、会所、停车场(库)、物业管理场所、变电站、热力站、水厂、文体场馆、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医院、邮电通信等公共设施:
A.建成后产权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
B.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公用事业单位用于非营利性社会公共事业的;
C.建成后有偿转让的,应计算收入,并准予扣除成本、费用。 ④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已装修的房屋,其装修费用可以计入房地产开发成本。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预提费用,不得扣除。
⑤属于多个房地产项目共同的成本费用,应按清算项目可售建筑
面积所占比例等合理方法,计算清算项目的扣除金额。
四、房产税
1.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出售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出售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2.在基建工地为基建工地服务的各种工棚、材料棚、休息棚和办公室、食堂、茶炉房、汽车房等临时性房屋,在施工期间,一律免征房产税。但工程结束后,施工企业将这种临时性房屋交还或估价转让给基建单位的,应从基建单位接收的次月起,照章纳税。
五、城镇土地使用税
1.城镇土地使用税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
2.房地产开发公司建造商品房的用地,原则上应按规定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但在商品房出售之前纳税确有困难的,其用地是否给予缓征或减征、免征照顾,可由地方税务局结合具体情况确定。
六、契税(承受方)
1.企业公司制改造
非公司制企业,整体改建为有限责任公司(含国有独资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或者有限责任公司整体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对改建后的公司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非公司制国有独资企业或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以其部分资产与他人组建新公司,且所占股份超过50%的,对新设公司承受该国有

I. 甲方有坐房子卖于乙方.问:甲方应向国家交什么费吗收费标准是多少

地产买卖税费在商品房销售过程中,大致涉及到以下几种税费,包括:契税、手续费、印花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中介服务费、房屋所有权登记费、房产税等。

(1)契税

根据国家契税条例的规定,房屋买卖要向国家交纳契税,征收的标准是按房屋买卖成交价的3%~5%收取,全部由买方负担。
(2)印花税

对房屋买卖双方要缴纳印花税,印花税要贴在房屋买卖契约正本上,按照房屋买卖成交价的0.3‰交纳。

(3)营业税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应纳税额为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不动产及其他附着物营业额的5%。

(4)城市维护建设税

缴纳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是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义务人。它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与增值税、营业税同时交纳。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营业税税额的7%;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镇的,税率为1%。

(5)教育费附加

这是国家为发展教育事业、筹集教育经费而征收的一种附加费,依营业税额为计费依据,税率为3%。

(6)土地增值税

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都要缴纳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额累进税率。应纳税额 = 增值额 ×适用税率 增值额 = 转让收入-扣除项目金额 转让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它收入。扣除项目包括:

①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指支付的地价款和交纳的有关税费。②房地产开发成本,包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 建安工程费、基础设施费、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③房地产开发费用,包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其中销售费用、管理费用按(1)(2)项金额之和的5%以内计算扣除,财务费用按(1)(2)项金额之和的10%以内计算扣除。)
④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指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印花税、教育费附加。 ⑤按(1)(2)项金额之和加计20%扣除。 应纳税额的计算,采用四级超额累进税率。按增值额每次以适用的税率减去扣除项目金额乘以速算扣除系数的简便方法计算,具体公式如下:
①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 土地增值税税额 = 增值额×30
②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100%的 土地增值税税额 = 增值额×40%-扣除项目金额×5%
③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200% 土地增值税税额 = 增值额×50%-扣除项目金额×15%
④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 土地增值税税额 = 增值额×60%-扣除项目金额×35% 公式中的5%、15%、35%为速算扣除系数。

(7)房产税

房产税是对坐落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房产征收的一种税收.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分为房产余值和租金

收入两种:

① 企、事业单位的房产不论自用还是出租均以房产评估值(没有房产评估值的按房产原值)一次扣除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房产税。
② 其他单位(免税单位或房产管理部门)和个人出租的房产以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房产税实行的是比例税率:
① 以房产余值为计税依据的,税率为1.2%。② 以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税率为12%。

计算公式:
① 房产税应纳税额 = 房产评估值×70%×1.2% 或:房产原值×70%×1.2%
②房产税应纳税额 = 租金收入×12%

(8)手续费

办理了房屋买卖过户手续后,由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交纳手续费,征收的标准是按照国家房屋买卖成交价或最低保护价的1%,由买卖双方各缴纳一半。

(9)房屋产权登记费

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时,应交纳登记费、权证工本费、印花税。登记费的收费标准是每建筑平方米3角,管房单位自测并符合要求的每平方米减收8分,由登记人交纳。不按规定期限申请登记,又未获准缓期登记的,每逾期1个月,每建筑平方米加征罚金1角;已申请登记,但未按期办理手续的,亦按上述标准加征罚金。 权证工本费,每件收费4元;共有权执照及他项权利执照,每件收费2元。印花税,每件5元。

(10)中介服务费

中介服务费是依法设立并具备房地产中介资格的房地产咨询、房地产价格评估、房地产经纪等中介服务机构,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公民及外国当事人提供有关房地产开发投资、经营管理、消费等方面的中介服务,向委托单位收取合理的费用。

①评估收费。房地产价格评估收费、土地价格评估收费标准实行政府定价,其收费标准按照标的总额采取差额定率分档累进制。土地宗地价格评估收费标准与房地产价格评估收费标准相同。基准地价评估收费另立标准。具体收费标准请参见“房地产中介制度”一章。 此外,每宗房地产价格评估收费不足300元的,按 300元收取。 为土地使用权抵押而进行的土地价格评估,评估机构按一般宗地评估费标准的50%计算评估费。 企业转制、资产重组过程中,涉及房地产评估的,按房地产价格评估标准的50%计收评估费。
②代理收费。房屋租赁代理费,无论成交的租赁期限长短,均按半至一月成交租金额标准,由双方协商议定一次性计收。 房屋买卖代理收费,按成交价格总额分档累进计收: 500万元以下 2.5% 501~2000万元 2% 2001~5000万元 1.5% 5001~100000万元 1% 1001万元以上 0.5% 实行独家代理最高收费标准不得超过成交价格总额的 2.8%。

③咨询费 书面咨询费 普通咨询报告,每份收费300?-1000元;技术难度大、情况复杂、耗用人员和时间较多的咨询报告,可适当提高收费标准,收费标准最高不超过咨询标的额的0.5%.口头咨询费 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对委托人的口头咨询,按照咨询服务所需时间结合咨询人员专业技术等级由双方协商议定收费标准。

J. 请问,房地产开发需要在哪些政府部门缴纳什么费用从初期开始。

交政府各部门税费额为销售额的多少百分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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