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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商有什么权利义务

发布时间:2021-02-03 06:28:59

1. 房地产的合法权益包括什么

房地产的合法权益包括:
(一)房地产权利及其行使的限制
拥有的房地产版权利是权所有权还是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租赁权,以及这些权利是否完整、清晰等,价值会有很大的差异。土地所有权人或土地使用权人有可能要遭受某些损失,在这种情况下,地役权的存在会降低供役地的价值。
(二)房地产使用管制
世界上几乎所有的国家和地区对房地产利用特别是土地利用,都有或多或少的限制。对房地产估价来说,有意义的使用管制主要是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以及城市规划对土地用途、容积率、建筑高度、建筑密度、绿地率等的规定。
(三)相邻关系的限制
相邻关系是指房地产的相邻权利人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或者按照当地习惯,相互之间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或者接受必要的限制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特别是从义务方面来看,相邻关系是对房地产所有权、使用权的一种限制,因此相邻关系的存在对房地产价格有一定的影响。
(四)额外的利益或好处。如,屋顶(也称为楼顶、屋盖)或外墙面可出售或出租给广告公司做广告获取经济收入。

2. 房地产市场主体的权利和义务

噢噢。。。房地产市场主体主要有四个
房地产开发商,消费者,政府主组织,金融机构
首先你那个市场主体就没弄清楚

3. 房地产商和开发商有什么区别他们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

房地产商是从事房地产业务的单位,通常指的是开发商,当然有些专也有运营和物业管理,房产属金融等业务,开发商就是开发房子的,都是一种公司主体。
权利是在合法的情况下营业,义务是为股东创造价值,为社会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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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在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时,开发商有哪些义务

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是购房者成为房屋所有权人的最后一个环节。购房者办理转移登记以开发商办妥初始登记为前提。如果开发商在办理权属证书时没有履行应尽的义务,购房者的合法权益极有可能受到损害。因此,购房者对于开发商在办理产权证时的义务应了然于心,监督并督促开发商履行自己的义务。

根据我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4 条的规定,开发商的主要义务有:

(1)委托测绘义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项目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施测绘,测绘成果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用于房屋权属登记。

(2)报送材料义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 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3)协助办证义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买受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对此也做了明确的规定。

5. 房地产市场各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分别是什么

(来1)房地产所有者。这类自市场主体,一般来说向市场提供的交易对象是所有权,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也向市场提供经营使用权、租赁权、抵押权等。在土地国有制或集体所有制条件下,国家或集体经济组织作为土地所有者成为土地市场供给主体,在土地私有制条件下,土地私有者成为供给主体。
(2)房地产经营使用者。这类市场主体向市场提供的交易对象是土地的使用权。在某些特
定情况下,这类市场主体向房地产市场也提供土地使用权的租赁权、抵押权等。

6. 房地产的合法权益包括什么

房地产的来合法权益包括:
(一)源房地产权利及其行使的限制
拥有的房地产权利是所有权还是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租赁权,以及这些权利是否完整、清晰等,价值会有很大的差异。土地所有权人或土地使用权人有可能要遭受某些损失,在这种情况下,地役权的存在会降低供役地的价值。
(二)房地产使用管制
世界上几乎所有的国家和地区对房地产利用特别是土地利用,都有或多或少的限制。对房地产估价来说,有意义的使用管制主要是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以及城市规划对土地用途、容积率、建筑高度、建筑密度、绿地率等的规定。
(三)相邻关系的限制
相邻关系是指房地产的相邻权利人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或者按照当地习惯,相互之间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或者接受必要的限制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特别是从义务方面来看,相邻关系是对房地产所有权、使用权的一种限制,因此相邻关系的存在对房地产价格有一定的影响。
(四)额外的利益或好处。如,屋顶(也称为楼顶、屋盖)或外墙面可出售或出租给广告公司做广告获取经济收入。

7. 房地产经纪有哪些义务和权利

依据《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1]128号,自2001年12月18日起施行),凡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的人员,必须取得房地产经纪人员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生效。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一律不得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格包括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和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取得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是进入房地产经纪活动关键岗位和发起设立房地产经纪机构的必备条件。取得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是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的基本条件。房地产经纪人员应有下列权利和义务:
一、房地产经纪人和房地产经纪人协理,在经纪活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的各项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恪守职业道德。
二、房地产经纪人有权依法发起设立或加入房地产经纪机构,承担房地产经纪机构关键岗位工作,指导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进行各种经纪业务,经所在机构授权订立房地产经纪合同等重要业务文书,执行房地产经纪业务并获得合理佣金。
在执行房地产经纪业务时,房地产经纪人员有权要求委托人提供与交易有关的资料,支付因开展房地产经纪活动而发生的成本费用,并有权拒绝执行委托人发出的违法指令。
三、房地产经纪人协理有权加入房地产经纪机构,协助房地产经纪人处理经纪有关事务并获得合理的报酬。
四、房地产经纪人和房地产经纪人协理经注册后,只能受聘于一个经纪机构,并以房地产经纪机构的名义从事经纪活动,不得以房地产经纪人或房地产经纪人协理的身份从事经纪活动或在其他经纪机构兼职。
五、房地产经纪人和房地产经纪人协理必须利用专业知识和职业经验处理或协助处理房地产交易中的细节问题,向委托人披露相关信息,诚实信用,恪守合同,完成委托业务,并为委托人保守商业秘密,充分保障委托人的权益。
六、房地产经纪人和房地产经纪人协理必须接受职业继续教育,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8. 哪些法律对房地产开发商的维修义务进行了规定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已于2000年6月26日经第24次部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七条在正常使用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1、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气系统、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

5、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

第十四条在保修期内,因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缺陷造成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第三方可以向建设单位提出赔偿要求。建设单位向造成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缺陷的责任方追偿。

第十五条因保修不及时造成新的人身、财产损害,由造成拖延的责任方承担赔偿责任。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六十二条建筑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

建筑工程的保修范围应当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等项目;保修的期限应当按照保证建筑物合理寿命年限内正常使用,保护使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确定。具体的保修范围和最低保修期限由国务院规定。

第七十五条建筑施工企业违反本法规定,不履行保修义务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并对在保修期内因屋顶、墙面渗漏、开裂等质量缺陷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二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第五十六条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时,责任人应当及时维修养护,有关业主应当给予配合。

责任人不履行维修养护义务的,经业主大会同意,可以由物业管理企业维修养护,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2000年1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公布】

第三十九条建设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

第四十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四十一条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房地产经营开发管理条例》】

第三十一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

保修期内,因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商品房进行维修,致使房屋原使用功能受到影响,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 物业业主开发商分别有什么权利和义务

物业、业主和开发商三者之间分别有什么权利和义务发展商和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之间常发生许多矛盾和纠纷,给物业管理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麻烦,究其原因,大多数矛盾或纠纷的产生是由于物业管理公司或发展商对物业管理中的法律关系不清楚。

许多业主不明确自己拥有的权力,应承担的责任。物业管理中有着哪些法律关系要想把物业管理工作搞好,首先应当理顺物业管理中心的法律关系。只有理顺了关系,才能够知道各方面的关系。物业管理工作中几个主要方面有:

1、发展商早期在物业管理中的作用发展商将物业建成,并经政府有关部门综合验收合格后,经过房产交易将产权转移给新的房屋产权所有人。这里的法律关系的变化是发展商由原来拥有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到转移给了新的产权所有人。

2、对于一处新的住宅区,包括公寓或别墅,发展商在竣工前,一般是先期委托物业管理公司介入新建物业的管理工作。有时发展商也自己充当物。

(9)房地产开发商有什么权利义务扩展阅读: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10. 房地产的基本权利是什么

房屋产权:泛指所有者对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并排除他人干涉的全能,是物权的一种,房屋产权指房产所有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有的权利。
共有产权:指一家房地产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权利主体,即共有人,在实践中又有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之分。前者是指共有人分别按自己所拥有的份额的大小,对共有房地产享有一定的利益,并承担相应的义务;后者是指两个以上权利人对全部共有的房地产享受同等的权利,并承担相等的义务。
房屋抵押:产权所有人以房契作为抵押,取得借款按期付息。房屋产权仍由产权所有者自行管理,债权人只按期取息,而无使用管理房屋的权利,待借款还清,产权人收回房契抵押即告终结。
过户:即更换房屋承租人姓名。
房屋所有权:房屋的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房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力。所谓的占有权就是产权人对其房屋事实上的控制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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