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成本涉及哪些科目
1 土地费用 包括以下明细科目:
1.1 土地征用费
1.2 土地出让金
1.3 土地购置(拍卖、招标)费版
1.4 拆迁补权偿费
1.5 拍卖佣金
1.6 土地交易费
1.7 土地契税
1.8 其他土地费用
㈡ “房地产开发企业配套费”包括哪些内容
一、开发成本
1、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
土地征用费、出让金、耕地占用税、劳动力安置费及有关地上、地下附着物拆迁补偿的净支出、安置动迁用房支出。
2、前期工程费:
规划、设计、项目可行性研究和水文、地质、勘察、测绘、“三通一平”等支出。
建筑安装工程费:
以出包方式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建筑安装工程费,以自营方式发生的建筑工程安装费。
3、基础设施费:
开发小区内的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污、排洪、通讯、照明、环卫、绿化等工程支出。
4、公共配套设施费:
不能有偿转让的开发小区公共配套设施支出。
5、开发间接费用:
直接组织、管理开发项目所发生的费用,包括工资、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劳动保护费、周转房摊销等。
二、期间费用
1)销售费用:
房产销售之前的改装修复费、产品看护费、水电费、采暖费,产品销售过程中发生的广告宣传费、展览费.以及为销售本企业的产品而专设的销售机构的职工工资、福利费、业务费等。
2)管理费用:
企业行政管理部门(总部)为组织和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而发生的管理费用。包括工资、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费、劳动保险费、待业保险费、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土地使用税、技术开发费、无形资产推销、递延资产摊销、业务招待费、坏账损失等。
房屋配套费的税费提示:
依据法律的规定和大部分购房合同的约定,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契税等费用均不能作为开发商交付房屋的前提。
1. 契税契税是业主取得产权证时向国家交的税。 缴纳时间:契税只能在过户时交纳特别提示:除税务机关,任何单位无权代收。实施:业主入住时不需要向开发商交纳契税,等房屋可以办理产权证之前自己到税务局直接办理。
2. 公共维修基金此项基金不同于物业管理费,只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更新、改造。税率:房屋成交价 的2%。特别提示:任何开发商、物业公司都无权收取或代收大修基金。该基金应该交给小区办。如果您将大修基金交给开发商,您很可能无法要回。
3、面积测绘费面积测绘费收取原则为“谁委托,谁付费”,购房合同已规定开发商向购房人提供面积测量数据的义务,故此费用应由开发商交纳。
4、物业费一年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费和水电保证金特别提示:普通小区交一年以下物业费并不违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实行明码标价,收费项目和标准及收费办法应在经营场所或收费地点公布。
5. 产权代办费业主完全有权选择自行办理产权证,开发商无权强行向业主收取该笔费用。最详细的收房注意事项:你可以自己去看下,还有一些其它的问题。
(2)房地产企业土地征用费包括哪些扩展阅读:
一、房地产企业市政配套费计入的科目:
市政配套费是指政府为建设和维护管理城市道路、桥涵、给水、排水、防洪、道路照明、公共交通、市容环境卫生、城市燃气、园林绿化、垃圾处理、消防设施及天然气、集中供热等等市政公用设施(含附属设施)所开征的费用,是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补充。
房地产开发企业计入“5001 开发成本”科目。
基础设施配套费是政府向建设单位收取的一项费用,一般按新建,扩建,改建的面积作为征收基数,每平方的价格各地不同。
房地产企业,将该费用计入开发成本。
二级明细科目设置没有规定要求,可以根据单位核算需要自行设置。
二、房地产企业市政配套费缴纳的契税:
以协议方式出让的,其契税计税价格为成交价格,其中成交价格包括土地出让金、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市政建设配套费等承受者应支付的货币、实物、无形资产及其他经济利益。
以竞价方式出让的,其契税计税价格,“一般”应确定为竞价的成交价格,土地出让金、市政建设配套费以及各种补偿费用应包括在内。
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招、拍、挂”程序取得的开发用地一般应当为净地,即政府部门一般会净地出让,净地出让土地成交总价款包含政府相关部门所有应收的费用,即既包括国土部门收取的费用,也应包括城市规划部门和建设监管部门收取的费用。
如土地出让金、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和市政建设配套费等都应该作为契税计税依据。所以,一般情况下,“招、拍、挂”受让的土地,契税计税依据为成交价。
但在实践中,个别地方政府部门并非净地出让。只是按土地现状(土地还未平整)进行“招、拍、挂”,此时房地产开发企业承受土地权属签订合同时成交价中仅包含国土部门收取的费用,没有包括城市规划部门和建设监管部门收取的费用,如市政建设配套费等,这笔费用是在办理土地证之后,在立项报建环节才发生。
因此,房地产公司受让土地缴纳的市政建设配套费应组成契税计税依据依法缴纳契税。
㈢ 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用包括哪些内容
土地征收不常有:征地补偿款、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费或地上附着物补助费。
㈣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征地时以还房的形式补偿给被征地人,在核算成本时怎么计算土地成本
房地产开发成本是指房地产企业为开发一定数量的商品房所支出的全部费用。就其用途来说,大致可分为三部分:
1.土地、土建及设备费用。
这是房地产开发成本的主体内容,大致占总成本的80%.其中最重要的是土地费用。土地费用主要包括置换成本、批租费用、动迁费用等。房产商在决定是否开发一个项目前,必须将预计的土地费用通过土地面积和容积率的换算,计算出未来所开发的每平方米商品房所占的土地成本(俗称楼板价),以此来进行项目的可行性评估。
2.配套及其他收费支出。
主要是指水、电、煤气、大市政和公建配套费,学校、医院、商店等生活服务性设施也是不可缺少的。其他收费支出中有些虽属于押金性质,如档案保证金、绿化保证金等,但难以全部收回。这类收费项目种类繁多,标准不一,许多项目由垄断性企事业单位执行,随意性很强,标准普遍偏高。配套及其他收费项目是房地产开发成本中受外界因素影响最大的一块费用支出,一般占项目总投资的10%~15%.
3.管理费用和筹资成本。
房地产开发与其他行业相比,有建设周期长、投资数额大、投资风险高等特点,因此,大多数开发企业必须通过贷款来解决资金需要,这样就产生数额较大的利息支出。如何把这部分费用核算好,对正确计算开发成本将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㈤ 土地使用权具体可以包含哪些费用
一、土地使用者因使用土地而向土地所有者支付的费用,是土地使用者获得用地应付出的代价。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无论新征用土地,还是利用中方合资者或合作者原使用的土地,都应缴纳土地使用费,外资企业在领取土地证书时,也应向其所在地的土地管理部门缴纳土地使用费。
二、缴纳方式
外商投资企业经依法批准使用土地的,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的土地管理机关的职责分工,与土地管理机关或房地产管理机构签订使用土地合同;市、区、县财政局根据使用土地合同确定的用地面积、土地等级征收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费。
土地使用费自核定之日起五年内不变;五年期满后,根据实际情况,重新核定。
外商投资企业从批准成立之日起,按公历日历年度缴纳土地使用费。土地使用费按半年征收,年终清算。第一日历年度用地时间超过半年的,按半年计征,不足半年的,免征土地使用费。
使用权出让金
外商投资企业可以按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按照土地的不同用途,分别采取协议、招标、拍卖方式进行。招标出让的,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要求和投标者所报条件确定中标者,中标者所报土地价款即为出让金额;拍卖出让的,最高报价者所报土地价款即为出让金额;协议出让的,应交出让金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价和云南省规定的有关标准。
企业一次交纳出让金有困难的,可以在出让合同中约定分期交纳,或者缩短出让年限以降低出让金额。
场地使用费
外商投资企业可以按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并按规定向中方政府交纳场地使用费。
场地使用费由场地开发费(包括征地、拆迁安置费用和为企业直接配套的基础设施等费用)和土地使用费组成。企业可以按照土地使用合同的约定一次性交纳场地开发费,逐年交纳土地使用费,或者将场地开发费和土地使用费综合计算逐年交纳。
一般外商投资企业经批准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一次性交纳场地开发费或自行开发场地的,成立后第一年至第五年免交土地使用费,第六年至第十年减半;投资开发云南省鼓励投资的产业或兴办教育、文化、卫生、科研等非盈利项目,企业一次性交纳场地开发费或自行开发场地的,免交土地使用费。
中方企事业单位以划拨土地使用权作为条件与外商举办合资、合作企业的,须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有关手续,即由中方土地使用者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补交出让金,或者由中方企事业单位交纳场地使用费。
土地收益金
外商投资企业还可以按国有土地租赁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并按年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交纳土地年租金(土地收益金)。
㈥ 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成本涉及到哪些科目
1 土地费用 包括以下明细科目:
1.1 土地征用费
1.2 土地出让金
1.3 土地购置(拍卖版、招标)费
1.4 拆迁补偿权费
1.5 拍卖佣金
1.6 土地交易费
1.7 土地契税
1.8 其他土地费用
㈦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土地补偿计入哪个科目
如果是房地产企业,为开发房产项目征用土地支付的征地补偿费,计入“开发成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科目。
如果是其他行业,支付征地补偿费,计入“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科目。
㈧ 土地使用费包括哪些内容
目前土地使用费主要包括农用土地征用费和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费两种:
1.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费。包括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城市建设配套费、拆迁补偿与临时安置补助费等。
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指建设项目通过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取得有限期的土地使用权,依照规定支付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城市土地的出让和转让可采用协议、招标、公开拍卖等方式。
1协议方式适用于市政工程、公益事业用地及机关部队和需要重点扶持、优先发展的产业用地;
2招标方式适用于一般工程建设用地;
3公开拍卖适用于盈利高的行业用地。
⑵城市建设配套费是指因进行城市公共设施的建设而分摊的费用。
⑶拆迁补偿与临时安置补助费。此项费用由拆迁补偿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搬迁补助费)两部分构成。
2.农用土地征用费。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土地投资补偿费、青苗补偿费、地上建筑物补偿费、耕地占用税、征地和土地管理费以及土地开发费等组成,并按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⑴土地补偿费。征用耕地的补偿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
⑵青苗补偿费和征用土地上的房屋、水井、树木等附着物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⑶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征用耕地、菜地的,每个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为该地每亩平均年产值的4~6倍,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其年产值的15倍。
⑷缴纳的耕地占用税或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登记费及征地管理费等。在1%~4%幅度内提取。
⑸征地动迁费。包括征用土地上的房屋及附属构筑物、城市公共设施等拆除、迁建补偿费,搬迁运输费,企业单位因搬迁造成的减产、停工损失补贴费,拆迁管理费等。
⑹征用城市郊区的草地,用地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草地开发建设基金。
㈨ 房地产开发成本核算的土地成本和土地征用费一样么两者有什么区别,谢谢了
土地征用费是支付给农民的补偿费用
土地成本是从政府那里拿到土地需要支付的费用。
㈩ 房地产企业的土地增值税清算中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是否包括地价款同税金
是的,清算时包含地价和你缴纳的契税还有拆迁补偿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