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建设工程什么情况下可直接发包
房地产建设工程的发包一般有直接发包和招标发包两种方式。建筑工程的直接发包,是指由发包方直接选定特定的承包商,与其进行一对一的协商谈判,就双方的权利义务达成协议后,与其签订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的发包方式。这种方式简便易行,节省发包费用,但缺乏竞争带来的优越性,在实行市场经济的条件下,这种发包方式应当只适用于少数不适用于采用招标方式发包的特殊建筑工程。
根据我国《招标投标法》第66条的规定,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招标的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此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第8条规定,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采用特定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或者其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的,经项目主管部门批准,可以不进行招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10条规定,工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不进行施工招标:①停建或者缓建后恢复建设的单位工程,且承包人未发生变更的;②施工企业自建自用的工程,且该施工企业资质等级符合工程要求的;③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或者主体加层工程,且承包人未发生变更的;④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② 房地产建设工程可以采取直接发包的情况有哪些
只要不属于法律、法规必须进行招投标的建设工程项目,发包人都可以采取版直接发包的方式与承包人订权立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招标投标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建设部发布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者项目总投资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必须进行招标。
③ 一个大型建筑公司,都怎么个分包工程法。比如说在一个建筑工地里,是全发包给分包商,还是……
分包很多时候是自己本身这方面不擅长或者资质不足,就会选择分包出去给擅长这方面的施工队,这个都是看你们最后拿下的项目是哪方面的,看需不需要分包,分包都是按项目分包,比如照明、绿化这些。
④ 房地产开发公司招投标流程
下面具体介绍一下步骤:
一、招标计划阶段:根据项目经营计划与总进度计划的要求编制采购计划。
二、招标准备阶段:
1、进行考察,确定入围单位,对入围单位的要求,应根据工程建筑面积或目标成本金额的要求来定。一般在已有的合作过的供应商里选择,或者通过考察来增加新的供应商。对于供应商信息库现有的合格及优秀供应商,可不进行考察,直接入围;其他的供应商应进行考察。考察可通过书面文件审核、实地考察或二者结合的方式进行,负责写成考察报告。
2、确定合同形式,编制招标文件。
为了控制招标定价的风险,在合同形式的选择上要求:
施工图纸完备且深度足够的情况下,必须做到总价包干;
当施工图纸不完备或深度不够时,可以采用模拟清单或费率方式招标,并应尽量对措施费项目进行包干;
当采用费率招标时,应尽量明确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总包服务费等的计价方式;
当采用模拟清单或费率招标时,在工程施工图确定后120日历天内,应根据施工图和合同约定的计价原则完成组价工作;
招标文件通常包含投标须知、技术要求、商务要求、投标格式、工程量清单、招标图纸等相关资料。必须准备齐全,前后呼应,以减少漏洞。
3、审批入围单位,审批招标文件
在完成入围单位的选择和招标文件的编制后,在房产公司项目内部,必须对这些资料进行详细的审核。
三、招标实施阶段;
包括发放招标文件、踏勘及答疑、回标、开标、评标(技术标评标、商务标评标)、定标、合同签订。
四、合同签订阶段
包括发放中标通知书和合同签订两个阶段,一般还会要求中标单位提交履约保证书或者保函。
(4)地产公司工程如何发包扩展阅读:
流程
1、招标人(即业主)办理项目审批或备案手续(如需要)。项目审批或备案后,招标人开标项目实施。
2、招标工作启动。招标人可以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也可以自行招标(但备案程序较为繁琐),多数为招标代理机构(即招标公司)承担招标工作。
3、招标公司协助招标人进行招标策划。即确定:招标进度计划,采购时间,采购技术要求,主要合同条款,投标人资格,采购质量要求等等。
4、招标公司在招标人配合下,根据招标策划编制招标文件(包括上述策划内容和招标公告)。
5、招标人确认后,招标公司发出招标公告(公开招标)或投标邀请(邀请招标)。投标人看到公告或收到邀请后前往招标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6、获得招标文件后,投标人应研究招标文件和准备投标文件。其间,如有相关问题可与招标公司进行招标文件澄清,必要时招标公司将组织招标项目答疑会。并根据答疑或澄清内容,对全部投标人发布补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必要组成和修改。
7、招标公司在开标前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评委会组成和评标须符合《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
8、招标公司组织招标人、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进行开标。开标包括:招标公司委派的主持人宣布开标纪律>确认和宣读投标情况>宣布招标方有关人员情况>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唱标(对投标函或投标一览表中的投标人名称/价格/交货期/投标保证金等内容唱标)>完成开标记录并各方签字>开标结束.
9、评委会审查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详细评审和澄清(如有必要),最终确定中标人。
10、招标公司根据评委会意见出具评标报告,招标人根据评标报告确定中标人。
11、招标公司根据评标报告发出中标、落标通知书。
12、中标人根据中标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另外,在第五项可以增加资格预审。即招标公告中增加对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事先递交资格文件、满足资格条件后,招标公司才将招标文件发售给该投标人。此时的招标公告实际为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替了招标公告的作用。
⑤ 哪些工程施工可以直接发包
(1)全部由外商或者私人投资的;
(2)外商或者私人投资控股的;
(版3)外商或者私人投资累计权超过50%且国有资金投资不占主导地位的;
(4)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一次发包工程造价在100万元以下,工程总造价在2000万元以下且一次发包造价在200万元以下的; (5)停建或者缓建后恢复建设的建设工程,且承包人未发生变更的;
(6)施工企业自筹资金建设的房屋建筑工程,且该施工企业资质等级符合工程要求的;
(7)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的房屋建筑工程,该企业有直接控股的施工企业,且资质等级符合工程要求的;
(8)在建工程追加的与主体工程施工不可分割的附属小型工程或者主体加层工程,且承包人未发生变更的;
(9)经市、区政府成立的抢险救灾机构认定,为抗击突发性灾害或险情、保护国家和人民财产免受损失而必须紧急建设的工程。
⑥ 上市房地产公司的工程发包需要公开招标吗
公司如果不是国有或国有控股,且项目的资金不含财政资金的,可以不公开招标
⑦ 私人房地产公司可以直接发包工程吗如果可以,依据什么法律法规。
可以呀。但不能转手超过两次。但主体工程哪应该由自己完成 。其实里面有很多东西你懂的
⑧ 房地产公司把工程整体发包出去工程价款和开发成本怎么结算
对于房地产发包价仅仅是建设成本,土地成本、管理成本、销售成本。。。等等很多
⑨ 房地产公司可以直接发包二家建筑公司同时施工一栋楼吗
同一栋楼总承包商只能选一家,不能选两家,不然,万一出现质量问题分不清责任。
⑩ 房地产项目开发具体流程是什么
第一部分,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准备工作
在报行政机关审批之前,房地产开发公司应办理好土地出让手续,委托有资质的勘察设计院对待建项目进行研究并制作报告书,应附有详细的规划设计参数和效果图,并落实足够的开发资金。
第二部分,行政审批部分
根据我国当前法律、法规、规章,房地产建设项目的行政许可程序一般共分六个阶段:1)选址定点;2)规划总图审查及确定规划设计条件;3)初步设计及施工图审查;4)规划报建图审查;5)施工报建;6)建设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备案。
一、选址定点阶段。此阶段一般办理以下事项:
1、计委审查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进行项目立项。
2、国土资源局进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供应方式的审查。
3、建委办理投资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
4、环保局办理生产性项目环保意见书(表)。
5、文化局、地震局、园林局、水利局对建设工程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
6、规划部门办理项目选址意见书。
二、规划总图审查及确定规划设计条件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人防办进行人防工程建设布局审查。
2、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预审。
3、公安消防支队、公安交警支队、教育局、水利局、城管局、环保局、园林局、文化局对建设工程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
4、规划部门对规划总图进行评审,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规划部门确定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条件。
三、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审查,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规划部门对初步设计的规划要求进行审查。
2、公安消防支队对初步设计的消防设计进行审查。
3、公安局交警支队对初步设计的交通条件进行审查。
4、人防办对初步设计的人防设计进行审查。
5、国土资源局进行用地预审。
6、市政部门、环保局、卫生局、地震局等相关部门对初步设计的相关专业内容进行审查。
7、建委制发初步设计批复,并对落实初步设计批准文件的要求进行审查。
8、建委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政策性审查,根据业主单位意见,核发技术性审查委托通知单。
9、建委根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发出的《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发放《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
四、规划报建图审查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公安消防支队进行消防设计审查。
2、人防办进行人防设施审查。
3、建委、市政部门、园林局、环保局、卫生局按职责划分对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
4、规划部门对变更部分的规划设计补充核准规划设计条件,在建设单位缴纳有关规费后,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
五、施工报建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建设单位办理施工报建登记。
2、建设方对工程进行发包,确定施工队伍。招标类工程通过招标确定施工队伍,非招标类工程直接发包。
3、建委组织职能部门对工程开工条件进行审查,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六、商品房预售许可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由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开发企业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证件(复印件)及资料:
1、以下证明材料: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2、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和资质等级证书;
3、工程施工合同;
4、商品房预售方案。预售方案应当说明商品房的位置、装修标准、竣工交付日期、预售总面积、交付使用后的物业管理等内容,并应当附商品房预售总平面图、分层平面图。
七、建设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备案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机构)对建设单位提供的竣工验收报告进行备案审查。
2、财政部门对建设项目应缴纳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基金进行核实验收。
3、规划部门、市政部门、水利局、环保局、文化局、卫生局、公安消防支队、园林局以及其他需要参加验收的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对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验收。规划部门根据上述部门和本部门验收情况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
4、建委综合各部门验收、审查意见,对符合审核标准和要求的,出具建设工程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证明;不符合标准或要求的,作退件处理并要求限期整改。
第三部分 房地产项目权属初始登记阶段
1、由房管局核准新建商品房所有权初始(大产权证)登记。
2、开发商应提交材料:
(1)申请书;
(2)企业营业执照;
(3)用地证明文件或者土地使用权证;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6)施工许可证;
(7)房屋竣工验收资料
(8)房屋测绘成果;
(9)根据有关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