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指一家房地产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权利主体,即共有人。 其中即共有人什么意思
可以理解为多个权利主体共同拥有房地产 比如夫妻共有一套房屋
B. 房地产产权属性都有哪些
1、排他性
产权体现的是资产归谁所有及归谁支配、运营这样一组经济行为的法律关系,因此,产权主体明晰,资产归属明确是产权的基本特征之一。它又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一是明确所有者主体,即明确资产归谁所有、归谁使用等;二是明确所有者客体,即明确归某个所有者占有、使用和支配的是哪些产权和哪些权利。
2、独立性
产权关系一经确立,产权主体就可以在合法的范围内自主地行使对产权的各项权利,谋求资产收益最大化,而不受同意产权上其他产权主体的随意干扰。
3、可交易性
产权是商品经济高度发展的产物,它体现为资产交易市场中的动态性财产关系,还规定了交易过程中的资产权利界定。产权转让又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包括所有权各项权能再内的整个所有权的转让;一种是保留股权而将所有权的占有、使用、收益与处分权转让,形成法人资产权。
4、可分解性
对特定财产的各项产权可以分属于不同主体的性质。例如:土地的狭义所有权、占有权、支配权和使用权分开来,分属于不同的主体。产权的可分解性包含两个方面的意义,即权能行使的可分工性和利益的可分割性。
5、收益性
产权所有者凭自己对财产的所有、使用而获取利益的权利,是产权所有者谋取自身利益,实现资产增值的主要手段,失去了收益性,所有权就没有了任何经济意义。
6、法律性
产权关系是法律确认各种经济利益主体之间对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是一定历史时期的所有制形式在法律上的表现。产权的确定必须以国家法律为前提。
C. 房地产登记主体范围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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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房地产法律关系中违法的主体包括哪些
你好,根据各种法律的规定,能够参与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以下几类:
(1)公版民(自然人)。权这里的公民既指中国公民,也指居住在中国境内或在境内活动的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
(2)机构和组织(法人)。这主要包括三类:一是各种国家机关(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等);二是各种企事业组织和在中国领域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三是各政党和社会团体。
(3)国家。在特殊情况下,国家可以作为一个整体成为法律关系主体。
意义在于,可以更好的判定当事人是否适格,正确运用法律解决纠纷。
望采纳,谢谢。
E. 房地产项目融资的主体有哪些
每个房地产项目的开发,都是一个多方参与的过程。就房地产项目融资而言,主要有以下9个参与主体。 (1)项目发起人(Proiect Sponsors) 即商业房地产丌发商,是项目的实际投资者和真正主办人,可以是单独一家房地产丌发企业,也可由多个投资者组成联合体。他们通常因为自身资金不足或不愿承担全部项目风险而选择项目融资,在有限追索项目融资中,开发商除了拥有项目公司全部或部分股权外,还需要以直接或间接担保形式为项目公司提供一定的信用支持。因此,开发商是项目融资中的真正借款人。 (2)项目公司(Proiect Company) 即项目的直接主办人。通常,由项目发起人出资,专门为该项目成立一个单一目的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项目公司,作为借款人对外融资,直接参与项目投资和项目管理,并直接承担项目的债务责任和风险。开发商投入的资本金形成项目公司的权益,项目公司把项目I丌发风险与开发商的其他资产相隔离,实现贷款银行对开发商的有限追索。在整个项目丌发经营过程中,项目公司作为法律和经济上独立的主体与各参与方发生经济关系。项目公司也可以在经营期间转型为商业管理公司,持有物业继续经营。 (3)贷款银行(Lending Bank) 贷款银行,可以是单独一家余融机构,也可以是多家金融机构的联合体,这主要由贷款规模和项目风险等决定。在由多个金融机构联合提供融资时,往往需要设立一个经理银行(Manager),其他为参与银行。项目公司更多的是与经理银行进行接触、谈判,由经理银行负责各参与银行之间的协调工作。这样大大降低了项目公司工作难度。 (4)产品购买者或设施使用者(Buyers or Users) 即项目房产的销售对象。在房地产项目融资中,入驻零售商与开发商签订长期租赁合同,可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项目的出租面积和租金收入,从而保证项目建成后能够产生稳定的用于还贷的现金流,为贷款提供重要信用保证。零售商既可以作为项目发起人之一,成为项目公司股东,分享开发利润:也可以只作为项目建成后的运营商,规避开发风险。 (5)工程承包商(Contractors) 通常,承包商通过与项目公司签订承包合同,负责商业地产项目的设计和建设工作,并承担延期误工和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风险。承包商的资金情况、工程技术能力及经营纪录,会影响贷款银行对项目建设期风险的判断。 (6)担保受托方(Security Trustee) 由于贷款银行主要以项目公司的资产及项目未来收益作为还款保证,因此为防止项目公司违约或转移资产,贷款银行一般都要求项目公司将其资产及收益账户交由一个具有信托资格的机构保管,这家机构被称为担保受托方。担保受托方一般由境内商业银行独家或境内、外商业银行联合担任。 (7)房地产项目管理公司 项目建设只是商业房地产开发投资的开始阶段,最重要的是后期的经营管理。项目管理公司的专业水平和经营业绩,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影响贷款银行对项目经营期风险的判断。 (8)项目融资顾问和法律、税收顾问(Financial,Law or Tax Adviser) 项目融资是一项系统的专业工作,需要聘请专业顾问负责融资方案的设计、分析、比较和谈判,帮助开发商实现有限追索和表外 融资,并充分利用税务亏损降低资金成本,并能保证相关法律文件的严谨。 (9)其它 此外,项目融资的参与方还包括保险公司、有关政府机构等等,这些都会直接影响贷款银行对项目建设期和经营期风险的评价。
F. 房地产市场的需求主体是什么客体是什么
房地产市场的需求主体即指通过交易所得房地产所有权、使用权(及其租赁权、抵押权 等)的受让者。也就是房地产消费者(包括生产经营性消费主体和个人消费者)。
需求主体按其需求房地产的目的的不同,分为两类:
(1)房地产使用者。包括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他们从交易中取得房地产所有权、使用权或其租赁权等,是为了满足生产经营或个人生活的需要,使用者是房地产市场的最主要需求主体。
(2)房地产经营者。包括各类房地产开发经营和个人。经营者在房地产交易中获得房地产 所有权和经营使用权,不是为自身使用,而是为了投资开发、经营、出租出卖后从中获利。
房地产市场的需求客体是指作为交易对象的房地产资产。
房地产市场由参与房地产交易的当事人、作为交易对象的房地产资产以及交易制度、促进交易的组织机构等构成。
从微观经济的角度看,房地产需求是指房地产消费者(包括生产经营性消费主体和个人消费者),在特定的时期内、一定的价格水平上,愿意购买而且能够购买的房地产商品量。这里所说的需求不同于通常意义的需要,而是指有支付能力的需求,即有效需求。
从宏观经济的角度看,房地产需求是指社会对房地产市场的总需求,而在某一时期内全社会或某一地区内房地产需求总量,包括实物总量和价值总量。
由于房地产商品是与土地密切联系的特殊商品,因此,与一般商品的需求相比较,房地产需求具有显著的特点,主要是:
(1)房地产需求的整体性。
这是由地产和房产需求的不可分割性所决定的。由于房地产是地产和房产的结合体和统一物,土地是房屋的物质载体,而房屋是地基的上层建筑,二者不可分割,因而房地产需求既包含了对房产的需求,也包含了对地产的需求,是对房地产统一体的需求,决不可以也不可能把二者分离开来。这就决定了房地产商品空间的固定性、效用的长期性和价值量的巨额性,由此引发房地产需求的特殊性和对房地产市场需求分析的复杂性。
(2)房地产需求的区域性。
由于房地产空间的固定性、具有不动产的特性,其位置不可移动,这就决定了房地产需求的地区性别强。
主要表现在两方面:
一方面,一定地域或一个城市房地产市场需求绝大部分来自本地区或本区域内的工商企业和居民的需求,即使外地居民或海外居民有购房需求也必须迁移到该地区才能形成实际需求。不象彩电、冰箱等一般商品可以运输到凡是有需求的全国各地甚至海外销售。
另一方面,在同一城市的不同地段房地产市场需求也可以有很大差异,如在市中心地区、次中心地区和城市郊区,人口密集度、地区级差和房价等不同,都会形成不同的房地产需求。房地产需求的这种明显的区域性,要求房地产企业在投资决策时,要认真分析本区域的房地产市场需求,使供给与地区需求相适应;同时,也要求地区政府在处理供求关系时,必须根据地区市场需求,组织本区域内房地产供给和需求的总量平衡。
(3)房地产需求的层次性。
这里所说的需求的层次性主要是针对住宅房地产而言的,包括两层含义:
第一层,是指住宅的功能性需求层次。住宅作为生活资料,可以满足人们生存性需求、享受性需求和发展性需求,随社会经济增长和收入增加,在满足基本生存需要的基础上,享受性需求和发展性需求会越来越上升到主要地位,因此,适应这种需求的变化趋势,住宅的设计、房型、设施、科技含量、环境与品位也要不断提高。
第二层,是指住房消费需求的结构性层次。由于居民的收入结构和购房承受能力是区分为不同层次的,因而相应的住宅消费需求结构也划分为不同层次,从档次结构看可以分为高档住房、中档住房和低档住房;从价位结构看可以分为高价位房、中价位住房和低价位住房等等。住房消费需求结构的这种层次性,要求供给结构与之相适应,从而达到二者之间的结构平衡。如果高档房、高价位房建设过多,超过高收入家庭的比例,可能因卖不出去而造成空置积压;而如果中低档次、中低价位房建设不足,则又有可能形成供不应求,导致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得不到满足。现实经济生活中这两种情况都会阶段性存在。
G. 房屋所有权和房屋占用范围内土地使用权主体一致怎么理解
国家实行抄城市国有土地使袭用权和土地上的房屋等建筑物及其附着物(统称房屋)所有权的主体一致,即房地产权利主体一致的原则。
房地产权利主体一致的原则从权利客体角度说,是房屋土地合一的原则。这是世界上大多数国家不动产法律的基本原则。
房地产权利主体一致的原则认为,房屋和土地是一体的。物理上,房屋的基础必须深入土地,房屋是附合在土地上的不动产。法律上,房屋和土地权利人不一致,会导致大量的社会问题发生。
H. 房地产产权属性都有哪些
1、排他性产权体现的是资产归谁所有及归谁支配、运营这样一组经济行为的法律关系,因此,产权主体明晰,资产归属明确是产权的基本特征之一。它又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一是明确所有者主体,即明确资产归谁所有、归谁使用等;二是明确所有者客体,即明确归某个所有者占有、使用和支配的是哪些产权和哪些权利。
2、独立性产权关系一经确立,产权主体就可以在合法的范围内自主地行使对产权的各项权利,谋求资产收益最大化,而不受同意产权上其他产权主体的随意干扰。
3、可交易性产权是商品经济高度发展的产物,它体现为资产交易市场中的动态性财产关系,还规定了交易过程中的资产权利界定。产权转让又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包括所有权各项权能再内的整个所有权的转让;一种是保留股权而将所有权的占有、使用、收益与处分权转让,形成法人资产权。
4、可分解性对特定财产的各项产权可以分属于不同主体的性质。例如:土地的狭义所有权、占有权、支配权和使用权分开来,分属于不同的主体。产权的可分解性包含两个方面的意义,即权能行使的可分工性和利益的可分割性。
5、收益性产权所有者凭自己对财产的所有、使用而获取利益的权利,是产权所有者谋取自身利益,实现资产增值的主要手段,失去了收益性,所有权就没有了任何经济意义。
6、法律性产权关系是法律确认各种经济利益主体之间对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是一定历史时期的所有制形式在法律上的表现。产权的确定必须以国家法律为前提。
I. 房地产一级开发和二级开发的含义是什么主要参与主体有哪些
土地一级开发,是指由政府或其授权委托的企业,对一定区域范围内的城市国有土回地(毛地答)或乡村集体土地(生地)进行统一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并进行适当的市政配套设施建设,使该区域范围内的土地达到“三通一平”、“五通一平”或“七通一平”的建设条件(熟地),再对熟地进行有偿出让或转让的过程。房地产开发商拿土地盖房子属于二级开发
J. 房地产市场各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分别是什么
(来1)房地产所有者。这类自市场主体,一般来说向市场提供的交易对象是所有权,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也向市场提供经营使用权、租赁权、抵押权等。在土地国有制或集体所有制条件下,国家或集体经济组织作为土地所有者成为土地市场供给主体,在土地私有制条件下,土地私有者成为供给主体。
(2)房地产经营使用者。这类市场主体向市场提供的交易对象是土地的使用权。在某些特
定情况下,这类市场主体向房地产市场也提供土地使用权的租赁权、抵押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