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房子的种类有哪些
房子的种类繁多,按照不同的分法,主要有以下:
1)按房子的级别可分为高档住宅、普通住宅、公寓式住宅、别墅等。
2)按楼体高度分类,主要分为低层、多层、小高层、高层、超高层等。
3)按楼体结构形式分类,主要分为砖木结构、砖混结构、钢混框架结构、钢混剪刀墙结构、钢混框架一剪刀墙结构、钢结构等。
4)按楼体建筑形式分类,主要分类低层住宅、多层住宅、中高层住宅、高层住宅、其他形式住宅等。
5)按房屋型分类,主要分为普通单元式住宅、公寓式住宅、复式住宅、跃层式住宅、花园洋房式住宅、小户型住宅(超小户型)等。
6)按房屋政策属性分类,主要分为廉租房、已购公房(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住宅合作社集资建房等
按房屋的属性分类具体如下:
1、商品房
是指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并出售、出租的房屋。
2、 已购公有住房,是指城镇职工根据国家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规定,按照成本价或者标准价购买的已建公有住房。按照成本价购买的,房屋所有权归职工个人所有,按照标准价购买的,职工拥有部分房屋所有权,一般在5年后归职工个人所有。
3、 存量房
是指已被购买或自建并取得所有权证书的房屋。
4、 集资房
一般由国有单位出面组织并提供自有的国有划拨土地用作建房用地,国家予以减免部分税费,由参加集资的职工部分或全额出资建设,房屋建成后归职工所有,不对外出售。产权也可以归单位和职工共有,在持续一段时间后过渡为职工个人所有。属于经济适用房的一种。
5、微利房
亦称微利商品房,指由各级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组织建设和管理,以低于市场价格和租金、高于福利房价格和租金,用于解决部分企业职工住房困难和社会住房特困户的房屋。
6、平价房
是根据国家安居工程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以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户为解决对象,通过配售形式供应、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经济适用住房。其建房土地由政府划拨,配售对象及配售价格由政府管理部门审核认定。
7、解困房
是指各级地方政府为解决本地城镇居民中特别困难户、困难户和拥挤户住房问题而专门修建的住房。
8、 廉租住房
是指政府和单位在住房领域实施社会保障职能,向具有城镇常住居民户口的最低收入家庭提供的租金相对低廉的普通住房。
❷ 房屋的分类 房子的种类有哪些
房子的种类繁多,按照不同的分法,主要有以下:
1、按房子的级别可分为高档住宅、普通住宅、公寓式住宅、别墅等。
2、按楼体高度分类,主要分为低层、多层、小高层、高层、超高层等。
3、按楼体结构形式分类,主要分为砖木结构、砖混结构、钢混框架结构、钢混剪刀墙结构、钢混框架一剪刀墙结构、钢结构等。
4、按楼体建筑形式分类,主要分类低层住宅、多层住宅、中高层住宅、高层住宅、其他形式住宅等。
5、按房屋型分类,主要分为普通单元式住宅、公寓式住宅、复式住宅、跃层式住宅、花园洋房式住宅、小户型住宅(超小户型)等。
6、按房屋所有权的归属进行的分类。在现阶段,我国住宅类房屋按产权可划分为:
(1)国家所有住宅;
(2)劳动群众集体所有住宅;
(3)公民私人所有住宅;
(4)其他经济组织(如中外合资企业等)所有住宅。非住宅类房屋主要是全民所有制(国家房产)和集体所有制的房产,其他经济组织所有房产只是少量的。
按房屋的属性分类具体如下:
1、公寓式住宅:
大多数是高层大楼,标准较高,每一层内有若干单独使用的套房,包括卧室、起居室、客厅、浴室、厕所、厨房、阳台等,还有一部分附设于酒店之内。
2、Townhouse:
也叫联排别墅,“有天、有地、有独立的庭院,还有专用车位或车库”,因此也被称为“四有人才”,由几幢三层以下的低层住宅并联而成。Townhouse在形式上比较接近3~4层的低层住宅与别墅。
与低层住宅的区别是:Townhouse在一个垂直层面只有一户,而低层住宅在一个垂直层面有多户,且在同一单元的同一层有2~3户不等。另外,每户都有私家花园,而低层住宅只有首层住户才可能有私家花园。与别墅的区别是:Townhouse不是独立成栋,而是由多套住宅并联在一起。
3、小独栋:
别墅市场细分出来的一种产品类型,它介于严格意义上的别墅和Townhouse之间,独立式住宅,建筑面积通常在300平米以下,不超过400平米,不是很贵的价位,相比普通商品房配套设施更齐全、更讲究格局。
4、集资房:
一般由国有单位出面组织并提供自有的国有划拨土地用作建房用地,国家予以减免部分税费,由参加集资的职工部分或全额出资建设,房屋建成后归职工所有,不对外出售。产权也可以归单位和职工共有,在持续一段时间后过渡为职工个人所有。属于经济适用房的一种。
5、商品房:
商品房在中国兴起于80年代,它是指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由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个人、外国公司)向政府机关单位租用土地使用权期限40年、50年、70年开发的房屋,建成后用于市场出售出租的房屋,包括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商品房又称“大产权房”。
❸ 房地产开发类贷款的种类有哪些
按照开发内容的不同,房地产开发贷款又有以下几种类型: 1、住房开发贷款专。是指银行向房地产开发属企业发放的用于开发建造向市场销售住房的贷款。 2、商业用房开发贷款。是指银行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的用于开发建造向市场销售,主要用于商业行为而非家庭居住用房的贷款。 3、土地开发贷款。是指银行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的用于土地开发的贷款。 4、房地产开发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因资金周转所需申请的贷款,不与具体项目相联系,由于最终仍然用来支持房地产开发,因此这类贷款仍属房地产开发贷款。
❹ 房地产分为哪几类
按土地用途分类
根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的规定》,城市用地可以分为九类:
1、居住用地;
2、公用设施用地(含商业用地等);
3、工业用地;
4、仓储用地;
5、对外交通用地;
6、 道路广场用地;
7、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8、绿化用地;
9、 特殊用地。
按照房屋的使用功能可以分成下列几类:
1、 居住用途的房屋;
2、工业用途的房屋;
3、 商业用途的房屋;
4、 文体娱乐设施;
5、政府和公用设施;
6、多功能建筑(综合楼宇,又叫城市综合体)。
(4)房地产开发的种类有哪些扩展阅读
项目内容
(一)房地产业是指从事土地和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和服务的行业。
(二) 房地产业主要包括以下一些内容:
1、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房地产的开发和再开发,如征用土地、拆迁安置、委托规划设计、组织开发建设、对旧城区土地的再开发等;
2、 房地产经营,包括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出租、抵押和房屋的买卖租赁、抵押等活动;
3、房地产中介服务,包括房地产咨询、估价和经纪代理、物业管理、二手房买卖。
4、 房地产的调控和管理,即建立房地产的资金市场、技术市场、劳务市场、信息市场,制定合理的房地产价格,建立和健全房地产法规,以实现国家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
外资投资中国房地产主要有直接购买、设立独资公司、购买股权成立合资公司三种方式。
房产主要包括住房房产和营业性房产。地产主要包括土地和土地资本。
土地具有有用性、稀缺性和社会的有效需求等特点。土地资本是为使土地达到一定的使用标准而进行的开发投资,这种投资要投入一定量的物化劳动和活劳动,其本身必然具有商品属性。
❺ 按用途来分房地产的类型有哪几种
房地产按用抄途划分的种类:
按照房地产的用途,首袭先可以把房地产分为居住房地产和非居住房地产两大类,非居住房地产又可分为商业房地产、办公房地产、工业房地产、农业房地产和特殊用途房地产。
拓展资料:
一 、根据土地的用途分类:根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的规定》,城市用地可以分为九类:
1、 居住用地2、 公用设施用地(含商业用地)3、 工业用地4、 仓储用地5、 对外交通用地6、 道路广场用地7、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8、 绿化用地9、 特殊用地
二 、根据房屋的用途分类:按照房屋的使用功能可以分成八类:
1、 住宅2、 工业厂房和仓库3、 商场和店铺4、 办公楼5、 宾馆酒店6、 文体娱乐设施7、 政府和公用设施8、 多功能建筑(综合楼宇)
❻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种类及其特点
房地产开抄发企业的种类上可分为四类:一级5000万,二级2000万,三级800万,四级100万。
房地产企业的特点:1、必须有符合公司法人登记的名称和组织机构。
2、有适应房地产开发经营需要的固定办公用房。
3、必须有四人以上持有专业证书的房地产专业、建筑专业的专职技术人员,两名以上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
4、必须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❼ 土地分为几种房地产开发建设分为几种
土地基本性质分类有:国有用地(包括出让和划拨);集体用地。
土地使用用途分类:住宅用地;工业用地;商业用地。
土地特殊用地:国防用地、教育用地、公共事业用地等。
土地开发
土地开发主要是指房屋建设的前期工作,主要有两种情形:一是新区土地开发,即把农业或者其他非城市用地改造为适合工商业、居民住宅、商品房以及其他城市用途的城市用地;
二是旧城区改造或二次开发,即对已经是城市土地,但因土地用途的改变、城市规划的改变以及其他原因,需要拆除原来的建筑物,并对土地进行重新改造,投入新的劳动。
(7)房地产开发的种类有哪些扩展阅读:
国土资源部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管理,切实做好耕地开发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关于《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指国家使用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上缴中央财政部分安排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项目包括重点项目、示范项目和补助项目。
第三条项目的审查确定和组织实施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
(二)增加有效耕地面积,促进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与农业可持续发展;
(三)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符合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四)以土地整理和土地复垦为主,适度开发未利用土地;
(五)采用先进科学技术,达到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统一;
(六)因地制宜,先易后难,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
第四条国土资源部负责项目的审查确定、年度项目计划与预算的编制、项目实施监督检查及项目终验等管理工作;地方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项目申报、审核、实施、初验及成果管理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