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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企业精装房如何策划

发布时间:2021-01-21 12:04:30

❶ 如何做好房地产这一行业

中国经济实力的增强促进了住宅产业的发展,住宅产业的发展促进了家庭装修的兴旺, 家庭装修业的兴旺促进了一次装修到位住宅的崛起。对于家电产品来讲,随着建设部《商品住宅装修一次到位实施细则》政策的颁布实施,房地产项目团购成为了每一个家电生产企业竞相争食的香饽饽。正因为如此,竞争也异常激烈。那么如何才能在众多的竞争对手中脱颖而出,取得房地产项目的成功呢?笔者根据经验在此谈谈自己的看法,但愿能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房地产工程项目洽谈步骤

房地产工程项目的洽谈一般分为七大步:计划与活动、准主顾开拓、接触前准备、接触、说服、促成、售后服务。

一、计划与活动。做房地产工程项目首要的任务便是搜索精装房产项目的信息。这要根据区域市场内房地产工程的进展做出计划,哪个工程刚立项,哪个工程已经进入施工,哪个工程已经完工,哪个工程开始进入装修阶段……等等。这一阶段,可以采取多种方式和途径获得最新的信息:如地毯式搜索法、行业朋友推介法、建委相关部门查询法、质检部门探寻法等等。

二、准客户开拓。在经过第一步的全方位搜索以后,通过各种方式,在已经探听到某个房地产工程项目是精装房或者有送装修之后。第二步接下来就是准客户的开拓阶段。在这一步关键是精心准备,努力成交。

三、接触前准备。这其实也应该属于客户的开拓环节。不论是自己的名片、公司相关资料还是自己的仪表,还是已经做过的房地产项目样板都要以人以专业的印象。要详细了解该工程配套的厨卫电器的档次、种类、大小户型的配套标准,以及目前是否已经有了同类产品在跟踪等等,做到知己知彼。然后,根据工程项目要求做出自己产品的配套方案来。计算出合理的报价,以及预留空间余地,作为公关费用。

四、接触。在这一环节一定要给工程相关负责人留下良好的印象。首先是人,然后是产品,还有就是成功房地产项目样板。注意礼节,礼貌、尊重,保持不卑不亢。一般来说,一个房地产项目的成交会经历数次甚至数十次的接触洽谈,在每一次的会唔中都要把握住谈判的重点和要达到的目标,步步推进。

五、说服。我们谈判接触的目的很明确,那就是说服房地产项目工程相关人员在房地产配套中采用我们的产品。首先是产品的质量,然后是公司的实力,加上相关成功案例来证明。

六、促成。在经过了我们千辛万苦的无数次的接触、洽谈之后,我们离成功成交已经很近了。关键时刻还必须以利益做为杀手锏。有人说过,商场上只有永恒的利益。话虽重却非常有道理。无论经过你多少次的交流与沟通,无论你与项目负责人达到了多么融洽的关系,没有利益恐怕仍然不能成功拿下这个工程。

七、售后服务。做为房地产项目工程的配套项目,采购的产品的售后服务好坏,有没有保障同样影响到房地产项目决策人的决策。在我们前面的所提交的方案中,一定要有关于如何做好售后服务的条款和实施细则做为保障。避免其后顾之忧,也为自己赢得口碑,为以后与该开发商再次合作打下好的基础。

实施工程项目前的准备

在拿下工程项目以后,便进入了工程项目的准备阶段。一般要准备:1、了解该项目的户型资料、安装尺寸;2、了解用电环境。因为有些厨卫电器要求必须达到多少平方以上。3、了解项目要求工期。4、产品到货日期,预计安装完工日期。5、建立售后服务队伍。

工程中常遇到的问题及处理方法

一般情况下,在一个房地产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会比较多遇到的问题有:一是同类产品的竞争。解决办法:要明确自己产品与其他竞品的差异性,突出公司实力、产品质量保证,自己产品在该区域销售状况、成功开发的其他房地产项目工程,还有就是突出利益,包括采用自己产品后其费用的多少,当事人利益所得等等。二是采购负责人员的变动。解决办法就是要在与相关工程项目负责人保持密切关系的同时,还要顾及其他人员,多交朋友。一旦项目单位出现了人事变动,不致于前期所作工作全部报废。三是预付款、发票事宜。在这点上要明确开票与不开票的价格和利益,预付款的多少也直接关系到生产单位的风险高低。解决时主要还是以打通关系,尽量多打预付款。还有就是可能会遇到同类产品的诋毁。有时或许会因此被项目高层做为不采用的理由。做为有经验的业务人员,应该要他们明白这是竞争的结果,处理好关系。

如何与工程相关人员保持良好的关系

与工程相关人员保持良好的关系是做好房地产工程项目的前提和保障。要把握以下原则:

一、先交友后后交心,做成朋友;中国人是最讲人情的,所以在事情的成败关键还是在于“人”。俗话说:要想做事先做人。也有这层道理。

二、腿勤、嘴勤、手勤、脑勤。多沟通、多交流,勤问候。不定期的约请吃饭、休闲,了解当事人的喜好、人际关系,在相关人员的生日、庆典或者其亲朋友好友的重大节日时给予表示,这些都能拉近关系。如有一次临近12点钟,我们所跟踪的某房地产项目负责人打来电话说一起吃饭,其实就是他们已经吃完,要厂家房地产项目经理去买单。在行业内流传着这样的说法;如果房地产项目工程采购负责人能让你常买单说明项目有希望,如果一次不让请,则该项目十之八九没戏。

三、利益。商场无情,利益永恒。做房地产工程项目也得记住这句箴言。

如何做好工程项目的收尾工作

在房地产工程完工之后的收尾工作也至关重要。它影响到质保金是否能够顺利的回收和客户关系的继续保留或主动推介。在收尾阶段要重点做好售后服务,树立口碑。对于购房户出现的任何产品问题都要及时进行处理,以免造成不好的影响。一般项目完工后半年(有的可能更长)会退还质保金。最其码在半年内不能掉以轻心。如果处理得好,在该房地产开发商后来开发的其他楼盘中可能你仍然会是他的合作伙伴。有了口碑效应,反过来又能促进其他项目的谈判成功。还有一点就是,虽然项目已经完工,但与相关人员的联系和关系依然不能断,即使他们公司目前没有其他的在建项目,毕竟他在这个房地产开发商圈子内,关系到一定程度,他会主动向你介绍其他的项目。

其他注意事项

在房地产项目工程的谈判和实施的过程中还要注意以下方面:

1、话不多说。

2、关键时候,厂家老总出面,以示重视,不谈生意,纯沟通感情为主。

3、随时掌握工程进展信息,避免出现变故。

4、保证相关人员隐私。也就是要遵守所谓业内的规矩和游戏规则。

❷ 房地产开发商现在都卖精装房了,精装房的出现影响了哪些行业

精装房的出现影响了卖家具的这一行业,精装房基本设施安装完备,只需要购买家具,就可以入住进去,还影响了水泥油漆等装修材料的行业,一些很好的材料可能没有卖出去很多,毕竟精装房开发都想多赚一点利润,还有电缆行业,电线,插座,开关等都已经装好。

购买精装修房屋与买毛坯房的最大区别在于,对于装修过程消费者不能从始至终进行监控,所以很多业主会对工程质量感到心中无数,这时,可以用购房合同来弥补其中的缺陷.住宅的保修问题.住宅装修的保修十分必要,在合同里要特别标注.

❸ 精装房项目管理控制

wenku..com/wert.htm 有

❹ 如果以后房地产开发商都只卖精装房,装修行业该何去何从

其实这个没有说直接把装修业给打倒了,影响没有我们想象中那么大。不管什么东西,我们总能分出三六九等,在以前的时候有毛坯房和精装房的区分,到了以后只卖成品房,但是成品房也可以划分开来,划分的标准就是装修的水准或者说程度的问题,所以以后哪些装修程度差一些的成品房还是可以继续装修的。

怎么验收精品房,有几个步骤。第一步:检查厨房、卫生间的上下水管道,看看排水管道排水是否顺畅,上水管是否存在渗漏现象。第二步:检查配电线路和插座。小诀窍:最简单的方法就是打开所有的灯具开关,看看灯具是否全都亮。带上一个万用表检查每个插座是否有电 。

❺ 营改增下房地产企业如何筹划

方法一:多要增值税发票
“营改增”时代,房企将面临新旧税制衔接、税收政策变化、具体业务处理和税务核算转化等难题。刘福元认为,税制改革前企业就应该及时做好应对措施,诸如对会计账簿的科目进行调整,提前做好对财务人员的培训,以便改革后可以进行正确的会计处理。“营改增”之后,企业的税负水平很大程度上由企业的进项税额决定,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增值税抵扣环节扮演重要角色,房企应加强票据管理水平。
为避免税负加重,房企在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劳务时,一定要非常审慎。
首先,必须要求供货方具备正规的销售资质,一旦无法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就无法实现抵扣;其次,与施工企业进行工程决算时还应当获取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在申请税项抵扣时就会遇到困难;第三,应加强对虚假发票的识别和防范,仔细比对;最后,不能出于节税的目的,就虚开增值税发票给子公司或关联方,这么做税务风险极大。
方法二:扩大精装房比例
房地产业“营改增”之后,房企为了降低税负,会更多地考虑增加进项税额来进行抵扣,各家企业都有可能在企业既定的战略框架内进行税收筹划。
其中,房企大幅提高精装修房比例将会是一种比较流行的方式,此举有利于取得更多的固定资产和物料的增值税发票,从而增加可抵扣数额。
数据显示,目前在一二线城市,精装修住房比例已经达到新房成交总量的30%,但由于不动产转让目前仍然征收营业税,精装房售价较高,营业税税负相对较重。在“营改增”之后,房企开发精装房的所有进项全部可以抵扣,因此企业肯定会倾向于开发进项税额较多的楼盘类型。
这样来看,那些现阶段就以精装房为主要开发类型的开发商将会占得先机。资料显示,龙头房企的精装房比例远高于行业平均水平,其中,万科的精装房比例高达90%,保利、绿城、绿地、合生创展等企业的精装房比例也都超过75%。
对中小房企来说,由于开发的多为毛坯房,如果因税负加重而不得不调整开发重点,企业极有可能面临一些转型压力,毕竟精装房对企业实力有更高的要求,精装房的高价也要求中小房企加快去化速度。
房地产业“营改增”对企业的去化能力是一个挑战,由于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企业只有完成销售之后才可以计算销项税额,因此,未来开发商不太可能为了等待房价上涨而推迟开盘时间。
方法三:剥离建筑业务
对房企而言,进行税收筹划的一个主要方式是增加进项税额抵扣,而上游建筑安装业务正是进项税额最主要的来源,因此,剥离建筑业务将是企业不得不进行的战略调整。
据了解,建筑业也将被纳入“营改增”行业,税率为6%或11%。无论税率高低,只要建筑安装企业可以提供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就可以实现抵扣。当前的房企业务模式主要分三类:第一类,开发商自身只负责拿地开发销售,建筑施工业务全部外包;第二类是以中南建设等为代表的控股集团,下设建筑公司和房地产公司两个子公司;第三类则是建筑和开发业务并举,这类企业多以建筑业为主营业务,同时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

❻ 房地产精装房公司的质保员工作具体做些什么

您好!做房产和做其它业务一样。勤奋最重要。熟悉楼盘的销售技巧。要董得谈判技... 成功经纪人的日常工作: 1、每天准时到公司。(最好能提前20分钟到公司。做到风...

❼ 装修公司如何与楼盘谈合作

你好是与开发商谈合作吗?装修公司和开发商合作的一般都是精装修的房子,能搭上开发商这条船的需要有些关系或者公关能力不弱,而且开发商对装饰公司这边的规模会有些要求!

❽ 房地产企业提供精装房和标准房 如何纳税筹划利润最大

一、房地产企业的经营特征及土地增值税筹划的重要意义

纳税筹划是指企业在纳税行为发生之前,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对自身经营活动和投资等涉税事项作出事先安排,达到少缴税或递延缴纳以实现企业税后利益最大化目标的一系列活动。纳税筹划的形式有多种,本文的纳税筹划主要指企业利用税法规定不完善进行的非违法的税收筹划以及利用税法特例进行的节税筹划。与其他行业的企业相比,房地产企业具有如下经营特征:(1)开发产品的单件性及不可移动性;(2)开发建设周期长、投资数额大、经营风险高;(3)开发经营业务的复杂性。经营业务内容复杂、涉及面广,经济往来对象多,因此开发经营必须具有计划性。土地增值税是以纳税人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所取得的增值额为征税对象,依据规定的四级超额累进税率征收的一种税。增值额是指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减去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扣除的项目包括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等。近几年来,为控制地价过高、投资过热、房价疯涨等问题,国家陆续出台了对房地产业的宏观调控政策,使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经营环境发生了不小变化。如何规避纳税风险,如何在有限的空间内尽可能降低企业的纳税成本,增加营业利润,实现利润最大化,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具有更重要的现实意义。因此房地产企业通过合理合法的方式进行土地增值税纳税筹划变得迫在眉睫。

二、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筹划现状

土地增值税自开征以来,总额虽不大,增长速度却很快。1994 年~2006 年全国土地增值税平均增长速度91.27%,2006年~2008 年全国土地增值税收入从231 亿增长到537 亿元。虽然增长速度很快,但是与房价的增长、房地产销售收入对比,征税过程中存在的漏洞还非常巨大。清算工作障碍重重,不少地方政府出于政绩和效益考虑,在清算意愿和执行力度方面存在问题。再加上土地增值税存在征管难度大、税收成本高的问题,对过往楼盘土地增值税历史追缴的问题尚不明确,导致土地增值税征管效果不甚理想。从房地产企业角度看,随着房地产行业的快速发展,与之配套的税收法律法规日趋完善。近些年政府不断出台新的法律法规规范房地产行业的纳税行为,使许多原来合法的筹划方案成为违法行为,使纳税筹划的空间进一步缩小。

1.过去大多数房地产企业采用设立项目公司等方式经营,以房地产进行投资或联营来达到规避土地增值税的目的。然而,2006 年3 月颁布的《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21 号)中明确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以房地产进行投资或联营也要缴纳相应的土地增值税。

2.以前许多房地产企业将开发的部分房地产转为自用或用于商业地产,把该部分房产的产权办到自己名下,从而免交土地增值税。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业务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31 号)的规定,对转作自用部分的商品房应作为视同销售处理,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3.以前可利用借款费用资本化进行加计扣除,减少土地增值额。但根据《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国税发[2009]91号)规定,公司不能将借款费用作为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加计扣除的基数,应将利息支出从房地产开发成本中调整至开发费用,作为房地产开发费用扣除。

三、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纳税筹划方法例释

(一)利用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进行节税筹划

1.利用合作建房节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48 号)中规定“对于一方出地,一方出资金,双方合作建房,建成后按比例分房自用的,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建成后转让的,应征收土地增值税。”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充分利用此项政策进行纳税筹划。

2.利用代建房节税。房地产的代建行为是指房地产开发

企业代客户进行房地产的开发,开发完成后向客户收取代建收入的行为。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此项收入属于劳务收入性质,故不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二)利用销售收入进行纳税筹划

1.分散营业收入筹划法。房地产企业所负担的税收主要是土地增值税和营业税,而土地增值税的征收实行超率累进税率,即房地产的增值率越高,所适用的税率也越高。因此,如果有可能分解房地产销售价格,降低房地产的增值率,则房地产销售所承担的土地增值税就可以大大降低。由于很多房地产在出售时已经进行了简单装修,因此,可将装修作为单独业务独立核算,这样就可以通过两次销售房地产进行纳税筹划。例如:某房地产公司出售一栋总售价为1000 万元的商品房,该房屋进行了简单装修并安装了简单必备设施。根据相关税法的规定,该房地产开发业务允许扣除的费用为400 万元,增值额为600 万元。土地增值率为:600/400×100%=150%。应当缴纳土地增值税:600×50%-400×15%=240(万元)。如果进行纳税筹划,将该房屋的出售分为两个合同。房屋出售合同,不包括装修费用,房屋出售价格为700 万元,允许扣除的成本为300 万元;房屋装修合同,装修费用300 万元,允许扣除的成本为100 万元。则土地增值率为:400/300×100%=133%(其中装修费用属于劳务收入,应征营业税,不用缴纳土地增值税),应该缴纳土地增值税:400×50%-300×15%=155(万元)。

2.合理定价筹划法。税法规定:纳税人建造、出售普通标准住宅,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20%,免征土地增值税;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20%,应就其全部增值额按规定计税。因此可以充分利用20%这一临界点的税负效应进行筹划。例如,某房地产公司建成并待售一栋商品房,同行业房价为1800~1900 万元之间,已知为开发该商品房,支付的土地出让金为200 万元,开发成本为900 万元,利息支出不能按房地产开发项目分摊也不能提供金融机构的证明,假设城建税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为3%,当地政府规定允许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的比例为10%。筹划过程如下:除销售税金及附加外的可扣除的项目金额为:200+900+(200+900)×10%+(200+900)×20%=1430(万元)。第一,公司要享受起征点优惠,又想获得最佳利润,则最高售价应为:1430×1.2848=1837.264 万元(设全部允许扣除的项目金额为A,销售的房价总额为X,相应的销售税金及附加为:5%X (1+7%+3%)=5.5%X,处于征免临界点时X=1.2(A+5.5% X), 解得X =1.2848A),此时获利306.2 万元(1837.264 -1430 -1837.264 ×5.5%)。当价格定在1800-1837.264 万元之间时,获利将逐渐增加,但都要小于306.2 万元。第二,公司要适当提高售价,则提高的价格至少要大于138.853 万元(1430×0.0971)(设提高价格Y 单位,企业欲使提价后带来的收益突破临界点时,必须满足Y>30%×(X+Y-A-5.5%X-5.5%Y)+5.5%Y,其中X 为增值率为20%时的售价,可以解得Y>0.0971A)。即总房价至少要超过1976.117 万元,提价才会增加总收益,否则提价只会导致总收益的减少。所以,当同行业的房价在1800~1900 万元之间时,公司应选择1837.264 万元作为自己的销售价格,使自身的房价较低,增强竞争力,又能给公司带来较大的利润。当然,如果公司能以高于1976.117 万元的价格出售该商品房的话,所获利润将会进一步增加。

通过以上案例进一步说明,在出售普通标准住宅问题上,企业是完全可以利用合理定价的方法,使自己保持较高的竞争力,又可使自己获得较佳利润,但不可盲目提价,有时较高的价格所带来的利润反而会低于较低价格所带来的利润。如在上述纳税筹划案例中,1830 万元的售价能获利299.35 万元(1830-1430-1830×5.5%),而1840 万元的售价只能获利216.16 万元(1840-1430-1840×5.5%)×(1-30%),虽然售价提高了10 万元,利润却减少了83.19 万元。

3.不同增值率房产是否合并筹划法。由于土地增值税适用四档超率累进税率,其中最低税率为30%,最高税率为60%,如果对增值率不同的房地产合并核算,就有可能降低高增值率房地产的适用税率,使该部分房地产的税负下降,同时可能会提高低增值率房地产的适用税率,增加这部分房地产的税负。因而,纳税人需要具体测算分开核算与合并核算的相应税额,再选择低税负的核算方法,以达到节税的目的。

例如,某房地产开发企业同时开发A、B 两幢商业用房,且处于同一片土地上,销售A 房产取得收入300 万元,允许扣除金额为200 万元;销售B 房产取得收入400 万元,允许扣除项目金额为100 万元。第一,分开核算时:A 房产的增值率= (300-200)/200×100%=50%,适用税率30%;应纳土地增值税为:(300-200)×30%=30 (万元);B 房产的增值率= (400-100)/100×100%=300%,适用税率60%;应纳土地增值税为:(400-100)×60%-100×35%=145(万元);共缴纳土地增值税175 万元。第二,合并核算时:两幢房产的收入总额为:300+400=700(万元);允许扣除的金额:200+100=300(万元);增值率为:(700-300)/300×100%=133.3%,适用税率50%;应纳土地增值税为:(700-300)×50%-300×15%=155(万元)。通过比较可以看出,合并核算对公司是有利的。从上例可以看出,由于两类房产增值率相差很大,只要房地产开发公司将两处房产安排在一起开发出售,并将两类房产的收入和扣除项目放在一起核算,一起申报纳税,就可以达到少缴税的目的。

(三)利用扣除项目进行纳税筹划

1.利息费用筹划法。房地产企业在开发业务中,一般都会发生大量借款,利息支出是不可避免的,而利息支出的不同扣除方法会对企业应纳土地增值税产生很大影响。根据税法规定,与房地产开发有关的利息支出分两种情况确定扣除。第一,凡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据实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按银行同期利率计算的金额;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房地产开发费用=允许扣除的利息+(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扣除比例(5%以内)),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和房地产开发成本金额的5%以内计算扣除。第二,凡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利息支出要并入房地产开发费用(房地产开发费用=(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扣除比例(10%以内)),一并计算扣除。以上两类计算扣除的具体比例,由省级人民政府具体规定。这项规定为纳税人筹划提供了机会。房地产企业在进行房地产开发时,如果第一种情况利息支出大于第二种情况计算出的利息支出,则企业应正确分摊利息支出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如果前者小于后者,则企业可以不按照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提供金融机构证明,这样可以使扣除项目金额增加,土地增值税的计税依据减少。例如,某房地产公司开发一批商业用房,支付地价款600万元,开发成本1000 万元,假设按房地产开发项目分摊利息且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应扣除利息100 万元,如何为该公司利用利息扣除进行筹划?如果应扣除的利息支出为70 万元时,又该如何筹划呢?设当地政府规定的两类扣除比例分别为5%和10%。筹划过程如下:首先,计算。(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10%-5%)=(600+1000)×5%=80(万元)其次,判断。当允许扣除的利息支出为100 万元时,该公司应严格按房地产开发项目分摊利息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这样就可以按100 万元扣除,否则只能按80 万元扣除;当允许扣除的利息支出为70 万元时,应选择第二种计扣方式,即不按房地产开发项目分摊利息或不向税务机关提供有关金融机构的证明,这样可以多扣除10 万元利息支出。但要注意的是,税法中允许扣除的利息支出应严格按《企业会计准则———借款费用》规定的核算利息支出,不按规定核算一律不得扣除。

2.充分加计允许扣除项目筹划法。为了抑制对房地产的炒买炒卖行为,《土地增值税实施细则》规定,对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可按“合计数”的20%加计扣除项目金额,其他企业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不享受此项费用扣除。因此,当非房地产开发企业欲进入房地产行业时,应考虑新设一个独立从事房地产开发和交易的关联企业。这样,不仅可以在房地产开发业务中享受前述附加扣除,实现土地增值税的节税筹划,而且可以在今后的各纳税年度中利用企业的关联关系实现其他税收的筹划。

四、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纳税筹划的对策

(一)加快完善对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的征收管理

1.要进一步完善房地产税制,科学设立税种,合理确立土地和房地产业税负。变“多税调节”为“主税调节”,彻底解决税种之间相互交叉和重复的问题。同时,要简化土地增值税的清算和征收方法,充分发挥土地增值税的特殊调节功能。

2.要健全房地产评估机构,完善房地产评估规程,及时为税务机关征税提供真实可靠的评估材料。税务部门要加大对房地产业税源管理和征收征管的力度,完善委托代征管理办法,落实土地增值税预征管理措施,理顺征收管理秩序。

(二)加大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力度

1. 各地应强化房地产税收的一体化管理,强化相关政府部门对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的配合。

2. 尽快建立一套简便易行的土地增值税清算实施办法,统一房地产土地增值税清算口径,明确清算时间、方法。

(三)房地产企业应树立正确的纳税筹划观

1. 应坚持依法原则。在不违背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结合房地产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筹划。

2.应注重战略筹划。房地产企业的纳税筹划过程更重要的是公司管理层的决策过程,企业在决策时要注重规范性、战略性的筹划,切不可为单纯追求节税收益的增加而导致开发或经营成本的上涨。因此在纳税筹划时,管理层和财务部门不仅要关注财务、税务方面的事项,也要关注企业经营和战略管理的各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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