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道理应该属于销售费用,还会涉及代扣代缴个税,比较复杂。但是可以建议直接计入“开发成本-装修”,在向税务局解释的时候就说是随楼附送的,这样比较简单。
B. ”请教: 房地产企业装修房用的家用电器和家具应取得什么发票
如果是从厂家购买的,可以使用增值税普通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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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精装修内不需要单独核算。容
商品房精装修发生的所有支出(包括家电等),全部通过“开发成本”科目核算。精装修的收入应该包含在商品房的价款中。因此,只要取得合法的发票都有可以做帐。
C. 房地产企业筹建期间,每项具体工程我是入在建工程,但灯具电器款等入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还是在建工程
企业筹建期间,为新建房屋购买灯具电器,属于房产价值的有机组成部分,灯具电器款入在建工程比较合适。
D. 房地产企业购买家电,供已买房客户抽奖,这个怎么做账
期房的楼盘规划和配套基本都是看开发商的设计图和规划图。但是开发内商在建设过程中容为了节省成本从而实现利润化,到实际交房时,不少规划都变成了空的,配套设施要么没有,要么质量和数量大缩水,很多购房者以为这70年就是从自己签合同的那一天开始算,其实这个70年是从开发商从政府手中签下土地使用合同的时候开始算,而土地使用年限开发商都会刻意隐瞒。
E. 请教一下:房地产开发企业回迁房的家电,厨具入什么会计分录
金额小的直接计入当期生产费用,金额大计入固定资产借: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
F. 某企业的主营业务是家电销售,今年将触角伸向餐饮·房地产·旅游等业务该企业采用的多元化增长的那种方式
集团多元化。哈哈
麻烦采纳,谢谢!
G. 房地产企业太阳能热水器安装应记入开发成本哪一项
太阳能热水器输入能移动的可移动的家用电器,应以总收入减去家用电器的采购价格作为房产销售收入,同时也不计入成本 无法加计扣除
H. 开发商售楼时赠送的电器和家具能否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扣除
基本案情 大连市地税局在对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发现,该房地产开发公司销售的精装修商品房中,包含电视机、电冰箱、床、沙发等家用电器和家具,这部分家电、家具是由装饰公司购买并作为装饰费用,全额开具了建筑装饰业发票。 在对该房地产开发公司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对这些列入“装饰”的家用电器和家具,应不应该作为开发成本(加计)扣除的问题,产生了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房地产开发公司销售的商品房计税收入中,含有转让电视机、电冰箱、床、沙发等家用电器和家具,此部分家电、家具的销售价款不属于土地增值税征收范围,不应计入土地增值税计税收入。同时房地产开发企业支付给装饰公司的家电、家具款,也不应计入开发成本,更不应该加计扣除。另一种观点认为,既然这部分家电、家具的销售价款已经包含在商品房的销售收入中,房地产开发公司从装饰公司取得的是建筑装饰业发票,业务也是真实的,按照《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 号)的规定,就应当作为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开发成本,并应该享受加计20%扣除的税收优惠。 法理分析 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和房地产开发成本之和加计 20%的扣除,是国家对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的一项税收优惠。但是如果纳税人将并不属于土地增值税征收范围的电视机、电冰箱、沙发、床等家用电器和家具,通过“装饰”手段,达到了享受税收优惠的目的,显然是对这项政策的误读。 在这个案例中,出现争议的关键在于:对这些被“装饰”的家电和家具该如何认定?即对电视机、电冰箱、床、沙发等家电和家具,能不能认定为建筑装饰工程作业的装饰材料。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国税发[1993]149 号)和《安装工程与材料划分暂行规定》,电视机、电冰箱、床、沙发等家电、家具,都不是建筑装饰工程作业的装饰材料,不能在装饰成本中列支。 本案中,从表面上看是房地产公司委托装饰公司进行商品房包括购买电器、家具的精装修行为,其实质是经过了“装饰”的一种代购行为,是房地产公司委托装饰公司进行装饰的同时,由装饰公司代购家电、家具的一种代理服务。 由于这是种经过了“装饰”的代理服务,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的规定,纳税人的营业额应当包括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缴纳了营业税,从而掩盖了其代购的实质。 由此不难得出结论,房地产公司委托装饰公司进行商品房精装修的费用,不应当包括装饰公司购买电器、家具(包括税金及附加)的金额。因此,对该房地产开发公司取得的由装饰公司开具的建筑装饰业发票,不能全额作为商品房装修费用扣除,应从商品房销售价款和商品房装修费用中同时剔出。 政策建议 近些年随着房地产市场的迅猛发展,各种商品房精装修销售已经形成一种趋势,并且装修费用在商品房销售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购买的家用电器和家具档次越来越高,如果房地产公司采取“装饰”手段,必然会增加税收管理工作的难度,难免出现政策执行上的偏差。“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和房地产开发成本之和加计20%的扣除”税收优惠,显然和目前国家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不相适应。建议取消对“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和房地产开发成本之和加计20%扣除”的税收优惠。
I. 房地产卖房送家电会计账务如何处理
房地产卖房送家电,所送的家电是卖房金额的组成部分,购买家电可以做到开发成本中。
供参考。
J. 厨卫电器如何与房地产商合作
包楼盘 没有点经济和人际关系。可能这个事够呛。
现在别个都是交房后主人家自己去买这些东西。
除非你找那些安置房。 那些开发商都是可以吧里面的东西包完。
但是价位高个也是空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