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房地产企业如何交税
房地产企业纳税的方法:
包括土地增值税、营业税、印花税和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计算的依据是增值额,分为4个级次,即:
(一)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增值税的税率是30%。
(二)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100%的部分,土地增值税的税率是40%;
(三)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200%的部分,土地增值税的税率是50%
(四)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土地增值税的税率是60%。如果能够提供原来的购房发票,营业税按照差额的5.6%缴纳,印花税按照成交价全额的0.05%缴纳。
(五)作为公司出售房产收入,还应缴纳企业所得税,即差额的25%。
(六)企业出售房产,按照销售不动产税目缴纳营业税,税率5%。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 》 财税〔2003〕16号: 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其购置的不动产或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全部收入减去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或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2.按照营业税额随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以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乘以城建税率(按纳税人所在地不同适用7%、5%、1%三档税率)和教育费附加率3%计算缴纳;
3.出售房产收入并入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年终汇算清缴,税率25%。
参考链接:国家税务局
㈡ 非房地产企业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印花税如何扣除
税已列入管理费用”,那么其他企业在转让环节缴纳的印花税不同样是计入管理 答:《回财政部、国家税务答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1995]48号)明确规定: “九、关于计算增值额时扣除已缴纳印花税的问题 细则中规定允许扣除的印花税,是指在转让房地产时缴纳的印花税。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制度》有关规定,其缴纳的印花税列入管理费用,已相应予以扣除。其他的土地增值税纳税义务人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允许扣除在转让时缴纳的印花税。” 一般来说,对于非房地产企业销售新房的情况是比较少的,大多数是销售旧房,销售旧房的印花税不是计人管理费用,而是计入固定资产清理。所以“财税[1995]48号”文件规定,非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房产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印花税是单独作为税金项目扣除的。
㈢ 谁知道非房地产企业是否缴纳土地增值税
应缴土地增值税税金=增值额X适用税率=【转让收入—(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或者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X适用税率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93】第138号)
第3条土地增值税按照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和本条例第7条规定的税率计算征收。
第4条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减除本条例第6条规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为增值额。
第5条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
第6条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2,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
3,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或者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
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5,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第7条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 的部分,税率为4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5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
第8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1,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
2,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
第9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房地产评估价格计算征收:
1,隐瞒、虚报房地产成交价格的;
2,提供扣除项目金额不实的;
3,转让房地产的成交价格低于房地产评估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
第10条应自转让房地产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向房地产所在地地税局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地税局核定的期限内缴纳土地增值税。
第11条土地增值税由地税局征收。土地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应当向地税局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地税局依法征收土地增值税。
第12条未按照本条例缴纳土地增值税的,土地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不得办理有关的权属变更手续。
㈣ 非房产企业用房产投资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吗
需要
一、不征收营业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91号)规定:“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二、土地增值税
根据财税[2006]21号文的规定:对于以土地(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联营的,凡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从事房地产开发的,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凡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从事非房地产开发的,则适用财税[1995]48号的规定,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也就是说如果投资方和被投资方都是非房地产开发企业,则暂免土地增值税。
三、企业所得税
应当视同销售,缴纳企业所得税,但相关所得可在5年内分期缴纳。《关于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16号)一、居民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可在不超过5年期限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应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按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四、印花税
在进行产权变更手续时,需要按照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同时,对于实收资本或股本增加的资金额也需要缴纳印花税。
五、契税
应当缴纳契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财法字〔1997〕52号)第八条规定:“土地、房屋权属以下列方式转移的,视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卖或者房屋赠与征税:
(1)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
(2)以土地、房屋权属抵债;
(3)以获奖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4)以预购方式或者预付集资建房款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4)非房地产企业销售土地如何缴税扩展阅读:
关于房地产预查封的有关法律规定
2004年最高法院和国土资源部、国家建设部联合颁发的法发(2004)5号文件《最高人民法院、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若干问题的通知》对法院查封土地使用权和房产第一次使用了预查封的规定:
一、对土地使用权的预查封规定了三种情况:
“十三、被执行人全部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但尚未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该土地使用权进行预查封。
十四、被执行人部分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但尚未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的,对可以分割的土地使用权,按已缴付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确认被执行人的土地使用权,人民法院可以对确认后的土地使用权裁定预查封。对不可以分割的土地使用权,可以全部进行预查封。
被执行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仍未全部缴纳土地出让金的,在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同时,应当将被执行人缴纳的按照有关规定应当退还的土地出让金交由人民法院处理,预查封自动解除。”
第一种情况是指:土地申请人已经全额交纳了土地出让金,在没有办理土地使用证之前,虽然土地仍然登记在原土地使用者手中或国家土地部门管理之下,应该视为已经属于被执行人的财产,可以查封执行。
第二种情况是指土地申请人已经部分交纳土地出让金,尚未全部交款,可以按照已经交纳的款项计算可以查封的土地面积,对土地分割面积查封,如果不可分割的土地面积,法院可以全部查封。
第三种情况是指:土地申请人部分交纳土地出让金,在查封期限届满前,如果人民政府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被执行人已经交纳了部分土地出让金可以作为被执行人的财产用于执行。
㈤ 关于非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问题。
【提示】分5步计算:
(1)收入=9800/0.5=19600(万元)【因为1/2出售是9800万元,专那么2/2就是19600万元】
(2)扣除项目:
取得土地支属付的金额=7400(万元)
开发成本=6500(万元)
开发费用=利息120+(7400+6500)x5%=815(万元)【按常规的5%计算】
税金=19600x5%x(1+7%+3%)(营业税及附加)+19600x0.05%(印花税)=1087.8(万元)
扣除项目合计=7400+6500+815+1087.8=15802.8(万元)
(3)增值额=19600-15802.8=3797.2(万元)
(4)增值率=3797.2/15802.8=24%。
(5)应纳土地增值税=3797.2x30%=1139.16(万元)
㈥ 非房地产开发企业单纯土地转让应缴纳哪些税费
你说的“增值额未超过可扣除项目的20%,所以不用缴纳土地增值税”是有特定专条件的,就是“纳税人建造属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普通票标准住宅”也有是条件的,分别是:
容积率在1.0以上,
单套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
实际成交价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平易价格1.2倍以下 .
你只是单独的做土地转让,就更不符合了。
所以你要交在地增值税,印花税,
如果你的土地是在境内还要交营业税。同时就有城建税与教育费附加了。
㈦ 非房地产企业转让土地使用权与房地产开发企业转让土地使用权,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有什么不同谢谢
区别主要是在扣除项目的计算上吧。取得土地使用权时缴纳的契税:房地版产开发企权业可以作为扣除并可作为加计扣除的基数,但非房地产企业不能扣除;转让土地使用权时缴纳的印花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能扣除,但非房地产企业可以扣除;(其实上两项都与会计制度的规定有关)还有重要一项,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享受(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两项加计20%扣除,但前提是转让的不是生地哈。
㈧ 非房地产企业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增值税如何计算
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的计算
土地增值税是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土地增值税实行的是四级超串累进税率,计算起来比较麻烦,特别是房地产企业,计算尤为复杂。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点着手,才能更好的把握其计算。
一、把握两个概念
(1)增值额,即转让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取得收入与扣除项目金额之间的差额。(2)扣除项目金额,即税法规定准予纳税人从转让收入额中减除项目的金额,它包括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房地产开发费用、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及其他扣除项目等。
二、掌握税率
土地增值税实行的是四级超率累进税率:(1)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速算扣除数为0;(2)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速算扣除数为5%;(3)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50%,速算扣除数为15%;(4)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速算扣除数为35%。
三、确定应税收入
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及其他收入。其中货币收入是转让土地使用权、房屋产权而收取的价款。实物收入是转让房地产取得的各种实物形态的估价收入。其他收入是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无形资产或非专利技术等的评估收入。
四、确定扣除项目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包括支付地价款和有关登记、过户手续费;(2)房地产开发成本,包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和开发间接费用;(3)房地产开发费用,主要包括利息支出和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其中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按《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纳税人能铵转移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并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可按利息加上上述第(1)和(2)项合计的5%以内计算扣除,否则按上述第(1)和(2)项合计的10%以内计算扣除;(4)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支出。包括营业税、城建税、印花税、教育费附加等;(5)其他扣除项目。这条主要是针对房地产企业规定的,对专门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可以按20%计算扣除。这条规定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别重要,计算时千万不能遗漏。
㈨ 非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销售房地产土地增值税如何计算
如果是旧房可以采取核定征收或按票据逐年增加5%的方式,但一般也会采用扣除不加计,可以扣除印花税的方式。比较复杂,建议询问当地税务机关。
㈩ 非房地产企业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增值税如何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纳税人为转让回国有土地使用答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
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增值额×适用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
计算方法
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按照土地增值税税率表,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 50%的部分,税率为 3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 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 100%的部分,土地增值税税率为 4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 100%、 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 200%的部分,土地增值税税率为 50%。
按照土地增值税税率表,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 200%的部分,税率为 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