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长春枫林园产权为什么是30年 用地是什么性质
1、产权年限是指房屋建筑产权的归属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筑,商用建筑,工业版用建筑权。产权年限是从开发商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当天开始计算时间的。
2、按建筑用类型有所不同,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商用房屋建筑权属年限为40年。综合用地性质的建筑产权年限是50年。这个要具体看该项目的土地性质是属于什么性质的就清楚了,在国有土地使用证上是有具体的时间显示的。
3、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自动续期。
❷ 请问我买的商服用地.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期限是30年,这合理吗
商服用地最高出让年限是40年,法律没有规定最低出让年限,所以肯定是合法的,合不合理要看你付的钱,只要没按照40年的价格收钱,应该也算合理
❸ 商铺产权都是多少年的
纯商铺的土地使用权期限是40年,商住综合的是50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3)为什么有的商务用地产权是三十年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三十九条 土地使用权因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届满、提前收回及土地灭失等原因而终止。
第四十条 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
第四十一条 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需要续期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重新签订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
第四十二条 国家对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提前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依照法律程序提前收回,并根据土地使用者已使用的年限和开发、利用土地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第七章 划拨土地使用权
第四十三条 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各种方式依法无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前款土地使用者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第四十四条 划拨土地使用权,除本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的情况外,不得转让、出租、抵押。
第四十五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
(一)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二)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三)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
(四)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转让、出租、抵押所获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转让、出租、抵押前款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分别依照本条例第三章、第四章和第五章的规定办理。
第四十六条 对未经批准擅自转让、出租、抵押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应当没收其非法收入,并根据情节处以罚款。
第四十七条 无偿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因迁移、解散、撤销、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无偿收回其划拨土地使用权。
并可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予以出让。 对划拨土地使用权,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城市建设发展需要和城市规划的要求,可以无偿收回。
并可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予以出让。 无偿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时,对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
❹ 同样是住宅用地国土部门挂牌出让时为什么有的30年有的50年有的70年
建筑按照来用途不同一般分为源民用住宅建筑,商用建筑,工业用建筑。按建筑用类型有所不同,政府所批的产权年限也不同,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商用房屋建筑权属年限为40年,工业用地产权为30年。你所说的挂牌出让的土地不一定全部是住宅建筑用地,不过开发商把它用来建筑住宅罢了。所以买房前建议问清土地使用年限,以防以后发生不必要的麻烦!
❺ 什么情况下工业用地使用年限是三十年
什么情况下工来业用地使用年限都不是源三十年。
关于土地使用年限的问题,依据是1990年5月19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其中第十二条规定“
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土地使用年限分为40年、50年和70年的,没有30年的。
如果是剩余土地使用年限,那当然是有可能剩30年的,前面已经用掉了20年,即在20年前,土地就已从政府手里出让给企业或者个人。
❻ 有政府商业用地土地证没有房产证拆迁怎么补偿三十年老房子了
您好,对于有土地使用权证而没有房产证的房屋,在土地征收拆迁过程中,征收部门需要先行对房屋的性质和权属进行认定,再根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进行补偿。希望我的解答对您有所帮助。
❼ 什么情况下工业用地使用年限是三十年
工业用地是指独立设置的工厂、车间、手工业作坊、建筑安装的生产场地、排渣(灰)场地等用地。土地使用权指单位或个人依法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
1、凡与省市规划国土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的用地,其土地使用年限按国家规定执行。居住用地七十年;工业用地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综合用地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2、另外加油站、加气站用地为二十年,现在的工业用地使用年限是50年。
3、工业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工厂、工业区):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厂房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怎么办
厂房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最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准予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依据这一规定,工业用地适用年限为50年
❽ 土地使用权三十年的是什么性质的房子
30年土复地使用权年限的无非制就是集体土地性质的!
加油站是20年,大产权商铺是40年,小产权住宅和商铺是50年,大产权住宅是70年。
================
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居住用地70年;
工业用地50年;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仓储用地50年;
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30年土地使用权年限的可能是集体土地性质的。
❾ 中介介绍了套二手回迁房,说是商业用地,但房子是住宅性质,产权50年,到期会自动续30年,这样的可以买吗
需要更正一点:房屋产权一经相关登记部门登记确权就是是没有期限的,是回永久的,但房屋答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我们通常所说的房子的产权是多少年就是指的土地使用权的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我国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分两种,一种是出让,一种是划拨。这两种取得方式所取得的土地使用年限不一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业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各种式依法无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理论上说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没有期限的。
综上房屋土地使用权根据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和土地规划用途的不同其使用期限就不同。
❿ 土地使用权三十年的是什么性质的房子
根据我国《抄城镇国有袭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居住用地70年;
工业用地50年;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仓储用地50年;
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30年土地使用权年限的可能是集体土地性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