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基础设施费指那些 基础设施费与配套设施费有什么区别
房地产开发项目中的基础设施建设费,是指项目红线范围内建筑物2米之外的各种管线、道路工程的建设费用。
2. 房子的配套设施费都包括什么
房屋配套设施费主要是指用于建设项目以外的市政公用配套设施费用版。包括:
1、房屋配套设施有水权泵房及抽水设施、配电房、消防系统及设施;
2、安全保证系统、公共道路及照明系统、园林绿化和物业管理用房及设施等;
3、这些配套设施是与房屋配套,但又独立于主体工程之外;
4、收费依据和标准在各物业都不相同,具体可咨询一下物业公司公布的收费标准。
3. 房地产基础设施费包括什么
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费主要包括大市政、四源工程及小区建设的配套等。其中四源是指:自来水、煤气、供热和污水处理等(当然如果在北方的项目,依据国家规定还会涉及采暖设施的费用)。说白了,实际上是完善房屋可达使用(包括安全)状态,除形成房屋结构实体以外的一些主要是有形的开支项目(大市政配套费及水电煤等的增容费虽无形但除外)。主要包括:
1、大市政配套费:按一定建筑总面积,以???元/平方米向政府有关部门交纳的费用。
2、上下水(上水指自来水、饮用水系统,下水指雨污水及环卫工程)、电、煤、电话、有线、防雷、智能化系统、园林景观(绿化购置及种植、建筑小品、广场等)、道路、围墙(永久性围墙)、门卫门楼、照明系统等,上述所及水电煤等含增容费及工程费。
具体核算时要考虑和结合以下不同情况,灵活处理:
1)、基础设施配套工程,若由专业单位或公司(配套施工单位)配套到小区红线接口为止,红线内部铺设由开发商自选安排的情形。
那么这部份基础设施费可分为红线内和红线外分别核算:接口处至各单体或门幢的铺设费用为红线内基础设施费;接口处至源头的引入点的费用为红线外基础设施费;
结构单体内的水电上下水等铺设到各单体外墙或门幢的费用,应当在建安工程成本中归集。
2)、有的地方一般由专业单位或公司(配套施工单位)从规划设计、铺设施工、验收开通一杆子做到底,直接接到各单体或各幢的外墙的,决算过程中也一时难分清红线内外费用的界限,那么,核算时也不是硬要开发商必须分清楚的。当然开发商能按一定的合理、系统的方式进行分拆归类和核算,那是更令人满意的了。
要注意啊,单体建筑内的管线铺设施工,不能去混在基础设施费里的,它应该是在“建筑安装工程费”内归集。
4. 新小区房地产开发商需要哪些配套措施
(1)住宅基本生来活单元的配套自设施。人口规模为3000人左右的住宅群,其配套设施应有居民服务站、小商店、文化室、儿童游乐场等;
(2)住宅小区的配套设施。人口规模在1万人左右的住宅群,其配套设施包括托儿所、幼儿园、小学、中学、储蓄所、邮电所、运动场、粮店、煤店、百货店、副食品店、菜店、饮食店、理发店、小修理门市部、综合商店、自行车棚、废物回收站、居委会、变电所、公共厕所、垃圾站等。
5. “房地产开发企业配套费”包括哪些内容
一、开发成本
1、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
土地征用费、出让金、耕地占用税、劳动力安置费及有关地上、地下附着物拆迁补偿的净支出、安置动迁用房支出。
2、前期工程费:
规划、设计、项目可行性研究和水文、地质、勘察、测绘、“三通一平”等支出。
建筑安装工程费:
以出包方式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建筑安装工程费,以自营方式发生的建筑工程安装费。
3、基础设施费:
开发小区内的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污、排洪、通讯、照明、环卫、绿化等工程支出。
4、公共配套设施费:
不能有偿转让的开发小区公共配套设施支出。
5、开发间接费用:
直接组织、管理开发项目所发生的费用,包括工资、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劳动保护费、周转房摊销等。
二、期间费用
1)销售费用:
房产销售之前的改装修复费、产品看护费、水电费、采暖费,产品销售过程中发生的广告宣传费、展览费.以及为销售本企业的产品而专设的销售机构的职工工资、福利费、业务费等。
2)管理费用:
企业行政管理部门(总部)为组织和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而发生的管理费用。包括工资、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费、劳动保险费、待业保险费、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土地使用税、技术开发费、无形资产推销、递延资产摊销、业务招待费、坏账损失等。
房屋配套费的税费提示:
依据法律的规定和大部分购房合同的约定,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契税等费用均不能作为开发商交付房屋的前提。
1. 契税契税是业主取得产权证时向国家交的税。 缴纳时间:契税只能在过户时交纳特别提示:除税务机关,任何单位无权代收。实施:业主入住时不需要向开发商交纳契税,等房屋可以办理产权证之前自己到税务局直接办理。
2. 公共维修基金此项基金不同于物业管理费,只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更新、改造。税率:房屋成交价 的2%。特别提示:任何开发商、物业公司都无权收取或代收大修基金。该基金应该交给小区办。如果您将大修基金交给开发商,您很可能无法要回。
3、面积测绘费面积测绘费收取原则为“谁委托,谁付费”,购房合同已规定开发商向购房人提供面积测量数据的义务,故此费用应由开发商交纳。
4、物业费一年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费和水电保证金特别提示:普通小区交一年以下物业费并不违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实行明码标价,收费项目和标准及收费办法应在经营场所或收费地点公布。
5. 产权代办费业主完全有权选择自行办理产权证,开发商无权强行向业主收取该笔费用。最详细的收房注意事项:你可以自己去看下,还有一些其它的问题。
(5)房地产配套设施有哪些扩展阅读:
一、房地产企业市政配套费计入的科目:
市政配套费是指政府为建设和维护管理城市道路、桥涵、给水、排水、防洪、道路照明、公共交通、市容环境卫生、城市燃气、园林绿化、垃圾处理、消防设施及天然气、集中供热等等市政公用设施(含附属设施)所开征的费用,是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补充。
房地产开发企业计入“5001 开发成本”科目。
基础设施配套费是政府向建设单位收取的一项费用,一般按新建,扩建,改建的面积作为征收基数,每平方的价格各地不同。
房地产企业,将该费用计入开发成本。
二级明细科目设置没有规定要求,可以根据单位核算需要自行设置。
二、房地产企业市政配套费缴纳的契税:
以协议方式出让的,其契税计税价格为成交价格,其中成交价格包括土地出让金、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市政建设配套费等承受者应支付的货币、实物、无形资产及其他经济利益。
以竞价方式出让的,其契税计税价格,“一般”应确定为竞价的成交价格,土地出让金、市政建设配套费以及各种补偿费用应包括在内。
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招、拍、挂”程序取得的开发用地一般应当为净地,即政府部门一般会净地出让,净地出让土地成交总价款包含政府相关部门所有应收的费用,即既包括国土部门收取的费用,也应包括城市规划部门和建设监管部门收取的费用。
如土地出让金、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和市政建设配套费等都应该作为契税计税依据。所以,一般情况下,“招、拍、挂”受让的土地,契税计税依据为成交价。
但在实践中,个别地方政府部门并非净地出让。只是按土地现状(土地还未平整)进行“招、拍、挂”,此时房地产开发企业承受土地权属签订合同时成交价中仅包含国土部门收取的费用,没有包括城市规划部门和建设监管部门收取的费用,如市政建设配套费等,这笔费用是在办理土地证之后,在立项报建环节才发生。
因此,房地产公司受让土地缴纳的市政建设配套费应组成契税计税依据依法缴纳契税。
6. 房屋的配套设施包括哪几项
配套设施包括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基础设施即与购房人所买房屋所在小区建设相配套的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电视系统、道路、绿化等设施。而公共配套建筑,包括与购房人购买房屋所在小区建设相配套的停车设施、娱乐设施及教育、商业、饮食等各种公共建筑。
一般的房屋配套设施包括:
1、给、排水:
给水系统:关注水量、水质、水压。
排水系统:包括生活污水、雨水等排水系统;要求安装正确、牢固、不渗不漏、管道运行正常。
2、用电:用电的便利与安全也是很重要的一个问题,包括导线、配电箱、电开关、电表各部分的设计、使用状况等。
(6)房地产配套设施有哪些扩展阅读:
住宅配套设施是由多系统组成的,按其服务层次应包括以下内容:
(1)住宅基本生活单元的配套设施。人口规模为3千人左右的住宅群,其配套设施应有居民服务站、小商店、文化室、儿童游乐场等;
(2)住宅小区的配套设施。人口规模在1万人左右的住宅群,其配套设施包括托儿所、幼儿 园、小学、中学、储蓄所、邮电所、运动场、粮店、煤店、百货店、副食品店、菜店、饮食店、理发店、小修理门市部、综合商店、自行车棚、废物回收站、居委会、变电所、公共厕所、垃圾站等;
(3)住宅区的配套设施。人口规模在4至5万人左右,其配套设施包括医院、门诊部、银行、办事处、邮电支局、电影院、科技文化馆、青少年之家、运动场、多种与生活有关的商店、街道办事处、派出所、商业管理机构、房屋管养段等。
7. 房地产企业公共设施配套包括哪些
电梯 消防设备 等
8. 房屋配套设施包括哪些
买房子,除了价格、地段、户型等之外,配套设施应该也是购房者最关心的问题了。因为这与我们入住之后的生活息息相关。那你知道房屋配套设施包括了哪些吗?要是发生房屋配套设施纠纷怎么办呢?下面小编就来告诉你。
一、房屋配套设施包括哪些?
配套设施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中表述为房屋的“相关设施”,一般包括基础设施及相关配套设施:
基础设施指供暖、供电、供水、小区景观、小区内道路、停车场等等;公共配套设施包括商品房规划范围内的配套和商品房规划范围外的配套,如商业、服务业以及医疗、公共交通等公共设施的配套。
配套设施或称房屋相关设施,从其与房产的财产权属关系上可作两类区分。
第一类是商品房小区范围内的配套设施,或称之为区内私有配套
其权属性质应属房产小区共有共用的私产,如小区内的电梯、绿化、道路等。
一般的公寓式商品房住宅小区属典型的建筑物区分所有,业主的区分所有权具有复合性,由专有所有权、公用部分持分权(共有所有权)及成员权三要素构成,区内配套应属小区业主共有所有权所及于物业范围。
第二类是商品房小区范围外的配套设施与条件
如公交线路、商场等,可称为周边公共配套,其可能是政府因房产区域安排而统一规划建设的配套设施,或者是自然形成的区位条件,但权属上并非归于房产小区附属私有,而是另有公有或私有权属。
以上区内私有配套和周边公共配套与房产均有使用功能与房价上的关联,其在合同里如何约定,决定了相关合同责任的处理。
二、发生房屋配套设施纠纷怎么办?
涉及配套设施的合同约定应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1、区内私有配套设施
它属合同给付标的(房屋及所在小区)范围,无疑应属合同义务,对此房产商负有按约交付的义务,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即配套给付不能或迟延的违约责任。
2、周边公共配套设施
指的是合同给付标的范围外具有配套意义的公共设施或环境条件,房产商对此不负有作成、交付的义务,客观上也无能为力。而且一般不负必须告知的义务。
房产区位及周边环境等概况购房者可自行通过公共信息渠道了解,但是如果房产商售房时予以宣扬甚至在合同文书中明确表述,则负有如实告知义务。
合同义务除给付义务之外,还包括附随义务,即以诚实信用原则为依据,促进实现给付义务以最大可能满足债权人给付利益(辅助功能),或维护对方人身、财产利益(保护功能)而附随合同关系衍生的合同义务。
对于所告知周边公共配套设施不具备,房产商是否构成虚假陈述或欺诈,应综合配套不到位的原因、对购房者实际利益的影响、房产商在合同表述及履行上的过错等情况进行认定,如房产商作了虚假承诺,以至对购房者的订约初衷和房屋使用有较大影响的,应承担相应责任(违反告知附随义务的违约责任)。
然而,小区周边环境条件不在房产商掌控之内,订约时房产商所告知已经具备的或者尚在规划预计之中的公共配套设施以后发生变化,只要房产商告知情况基本可以免责,购房者应自负此预期意外落空的风险。
结语:
商品房住宅小区的配套设施、条件,包括小区内道路、绿化、景观设施、服务场所,以及区位、周边商业、交通设施等,对于商品房买卖合同之标的房屋,具有附属性、延伸性使用价值,在一定程度上成为房屋品质与价值的重要关联因素。
如果发生纠纷,购房者可根据合同的约定,考量配套设施与房产的效用关系等情况进行处理。
9. 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基础设施费指那些 基础设施费与配套设施费有什么区别
基础设施建设费主要指道路,自来水,污水,电力,电信,绿化等的建设费用。公共配套设施建设费用指在建设用地内建设的为居民提供配套服务的各种非营利性的公用设施(如学校,幼儿园,医院,派出所等)和各种营利性的配套设施(如粮店,菜市场等商业网点)等所发生的费用。
他同时还包括一些诸如煤气调压站,变电室,自行车棚等室外工程。在房地产开发成本构成中,该项目所占比例较大,我国一般在20% ~30%左右。
区别是费用范围不同:
1、配套设施开发成本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能有偿转让的大配套设施及不能有偿转让、不能直接计入开发产品成本的公共配套设施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
2、基础设施费指是土地、房屋开发过程中发生的供水、供电、供气、排污、排洪、通讯、照明、绿化、环卫设施以及道路等基础设施费用。
(9)房地产配套设施有哪些扩展阅读:
成本组成
1、房地产成本土地费用
土地费用包括城镇土地出让金,土地征用费或拆迁安置补偿费。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土地方式有三种:协议出让,招标出让,拍卖出让。
目前基本以后两种方式为主。随着国家对土地宏观管理政策趋紧,通过拍卖方式获得开发用地成为大多数开发商获取开发用地的有效方式。目前在我国城镇商品房住宅价格构成中,土地费用约占20%,并有进一步上升的趋势。
2、房地产成本前期工程费
前期工程费主要指房屋开发的前期规划,设计费,可行性研究费,地质勘查费以及“三通一平”等土地开发费用。他在整个成本构成中所占比例相对较低,一般不会超过6%。
3、房地产成本安装工程费
建筑安装工程费指房屋建造过程中所发生的建筑工程,设备及安装工程费用等,又被称为房屋建筑安装造价。他在整个成本构成中所占比例相对较大。从我国目前情况看,约占整个成本的40%左右。
4、房地产成本管理费用
管理费用主要是房地产开发企业为组织和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所发生的各种费用,它包括管理人员工资,差旅费,办公费,保险费,职工教育费,养老保险费等。在整个成本构成所占比例很小,一般不会超过2%。
5、房地产成本贷款利息
房地产因开发周期长,需要投资数额大,因此必须借助银行的信贷资金,在开发经营过程中通过借贷筹集资金而应支付给金融机构的利息也成为开发成本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但它的大小与所开发项目的大小,融资额度的多少有密切关系,所以占成本构成比例相对不稳定。
6、房地产成本税费
税费包含两部分:一部分是税收,与房地产开发建设有关的税收包括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两税一费(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契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等;
另一部分是行政性费用,主要由地方政府和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取的费用,项目繁多且不规范。包括诸如征地管理费,商品房交易管理费,大市政配套费,人防费,煤气水电增容费,开发管理费等。在我国目前房地产开发成本构成中所占比例较大,一般在15%~25%左右。
7、房地产成本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主要指不能列入前七项的所有费用。它主要包括销售广告费,各种不可预见费等,在成本构成中一般不会超过10%。
10. 房地产开发中的公共配套具体有哪些
6.公共配套设施费。它主要包括不能有偿转让的开发小区内公共配套设施发生的二、房地产开发成本核算对象 开发产品成本核算对象是指在开发产品成本的计算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