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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房地产如何推广

发布时间:2021-01-04 06:19:08

A. 急求!!2016年房地产新政策汇总

今年及去年全国各地出台的政策都差不多,政策都集中趋向于房地产去库存。可见,去库存是重中之重。在今年3月份,沈阳市下发22条房产新政,我觉得这些新政很全面的囊括了整个房地产的政策。如下:
一、保持房地产市场稳健发展。2016年我市商品房销售实现同比增长10%的目标,库存去化周期控制在合理区间,房价运行保持基本平稳,力争用2-3年时间使我市房地产市场供需结构达到均衡。
二、严格控制新增供地。对全市房地产开发用地供应规模实施总量控制,原则上2016年全市房地产开发用地供应面积不超过上年度的50%。实行差异化供地政策, 原则上产业用地按需供应,对住宅库存偏大区域减少供应,在房地产开发用地出让前,由规划、建设和房产主管部门合理确定商住比、车位比、容积率。及时发布城市发展规划、建设规模、供应结构、空间布局、重大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和进展等信息,引导房地产市场理性投资和消费。
三、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对超过动工开发期1年不满2年的闲置土地,按规定收取土地闲置费,对闲置超过2年的依法收回,重新进行市场配置。
四、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和配套建设。加快新城区和新建项目周边的道路、公交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对个别配套滞后的项目,经有关部门同意开发企业可垫资建设,待验收合格后在缴纳配套费时予以抵减。完善教育、医疗、商业等资源配置,在新城区鼓励优质中小学校增设分校,配置社区医疗机构。优化水、电、气、暖等公用事业配套服务,降低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提高办事效率。通过特许经营、投资补助、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建设和运营城市基础设施项目。
五、支持项目开工建设。各地区政府要认真排查、解决影响已出让土地开工的历史遗留问题,保证出让的土地达到净地标准。提高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审批效率,落实我市有关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备案的规范意见。加大重点项目建设推进力度,落实市政府关于推进全市重点项目建设的政策措施。
六、支持开发企业调结构。对本意见下发之前已出让的土地,开发企业可申请调整全装修比例。对已供应、未开发的房地产开发用地,开发企业可以申请转换用途、调整商住比例。对于在建商品住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申请调整套型结构,对不适应市场需求的住房户型做出调整。对开发企业提出的申请,各有关部门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予以支持,并简化办事流程、缩短审批期限。
七、对个人购买住房给予奖励政策。凡个人购买住房契税税率超过1%的部分,市区两级财政给予补贴。在市政府举办的房交会和异地房展会期间,对购买参展楼盘的住宅和非住宅给予购房补贴,具体补贴标准另行制定。同时,房交会推出的“惠民楼盘”将给予购房人房价补贴、契税补贴和家装补贴等让利优惠。各地区政府要积极组织召开区域房交会,自行出台优惠政策。
八、加大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即可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降至10%。家庭或个人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同时贷款购买两套房,第二套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为20%。实行“认贷不认房”政策,前次贷款已还清的,再次申请贷款的视为首次申请。最高贷款额度提高为单方50万元、双方70万元、三方90万元。主借款人可以与其父母或子女互用住房公积金进行贷款,互用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偿还贷款。将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条款纳入《劳动合同》,加大城镇民营企业及从业人员建立公积金制度的力度,做到应建尽建、应缴尽缴,并逐步将符合条件的农民工、乡镇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及从业人员纳入住房公积金体制。
九、降低二手住房交易税费。二手住房转让缴纳的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实行先征后补。居民互换住房的,实行“零税费”政策,免收交易费、产权办证费,缴纳的契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先征后补。支持居民改善住房条件,一年内先买房后卖房或先卖房后买房的,购买房产面积大于出售房产面积的,按面积差每平方米补贴50元。
十、自住型公寓享受住宅政策。居民购买商住公寓或酒店式公寓用于自住的,可以视为住宅,交易税费按照住宅标准缴纳,同时在落户、入学、水电暖民用价等方面享受住宅同等政策。已经购买的用于自住的商住公寓或酒店式公寓,自本意见发布之日起,享受住宅同等政策。
十一、拓宽非住宅和住宅使用功能。鼓励将符合条件的商品房和闲置建筑改造为电商用房、“创客空间”等。允许从事电子商务、创新产业的小微企业和自由职业者将住宅、公寓登记注册为营业场所。
十二、大力推动棚改货币化安置。从今年起对新纳入棚改拆迁安置的居民,力争全部实行货币化安置。
十三、高端人才购房享受优惠政策。进一步落实“盛京人才”战略,对领军人物和杰出人才等,由市、区两级财政按政策规定发放购房补贴。
十四、支持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新毕业生购房。对毕业未超过5年的高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在沈购买商品房的,给予住房公积金政策支持,公积金连续缴存时限由6个月降为3个月,首付比例实行“零首付”政策,最高贷款额度为单方60万元、双方80万元。对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购买商品房的,给予每平方米200元的奖励政策。同时,对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新毕业生购房的,给予契税全额补贴政策。
十五、鼓励农民进城买房居住。积极探索农民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和土地增值收益合理分配机制。落实“两权”可抵押贷款政策,简化收入证明要件和担保手续等,为进城购房的农民提供贷款支持。全面推进居住证制度,推动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本地户籍人口同等的住房保障权利,将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住房保障范围。一市三县可结合本地区实际出台支持政策。
十六、方便购房人子女就学。居民为子女就学购买商品住房的,将入学条件由“以落户时间为准”改为“以居住时间为准”,居住时间自购房人办理商品房合同备案之日算起。
十七、支持两地分居家庭、农民工和外籍人士购房安家。两地分居家庭在沈购房安家的,按购房面积每平方米补贴100元的安家费。农民工在沈购房子女可在我市接受义务教育,就近入学,可以在我市参加中考。外籍人士在沈购房不受套数限制。
十八、支持开发企业并购重组、拓宽融资渠道。鼓励开发企业向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发展,出台我市支持开发企业并购重组的优惠政策。支持开发企业拓宽融资渠道,协调金融机构下调信用良好企业的按揭保证金比例,加大对品牌开发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
十九、减轻开发企业负担。开发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的计税毛利率为15%,非普通住宅、商业、车库的土地增值税预征率调整到2%,普通住宅土地增值税预征率调整到1.5%。对开发企业经批准建设且建成后无偿移交政府部门的学校用地,暂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后置到办理《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时征收。取消建设项目的安措费、社保费收缴和拨付。进一步清理涉及房地产的不合理收费、押金、监管资金等,无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要坚决取消,收费标准过高的要适当降低。进一步梳理房地产开发建设审批流程,向社会公开审批环节和收费项目,未公开的不得实行审批或收费。
二十、加强对开发企业的监管。加强对开发企业资质的动态监管,完善退出机制,淘汰“ 僵尸企业”。探索建立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机制,规避市场风险。
二十一、大力培育发展房屋租赁市场。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建立购房与租房并举、市场配置与政府保障相结合的住房制度。积极培育住房租赁经营机构,推进住房租赁规模化、专业化经营。对利用自持库存商品房开展房屋租赁业务的开发企业,以及专业从事房屋租赁业务的企业、机构和自然人,给予金融、税收等支持政策。鼓励各类闲置房源进入租赁市场,多渠道增加供应。支持在沈就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租赁住房,可以领取3年租房补贴,标准为:博士每月800元,硕士每月400元,学士每月200元。进一步扩大公租房保障范围,降低准入门槛,向外来务工人员、中高等教育毕业生等倾斜,促进房屋租赁市场壮大发展。
二十二、加强对房地产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对各地区政府和各相关部门落实本意见情况进行绩效考评,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房地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全市房地产市场规划、工作目标、相关政策措施和组织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房产局,负责摸清并分析房地产市场情况,协调推进具体工作。各地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并建立考核制度。

B. 2016年房地产投资情况怎么样

题主的问题有点大,回答就要到知乎了。

以本人在的上海为例,根据仲量联行2016年第四版季度上海房权地产市场回顾来看,2016年上海房地产投资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1. 内地投资者推动年度成交量创新高。2016年全年,中国地产交易总额创纪录地达到2,100亿人民币,同比增长54%。 市场上半年表现平平,而年底开始复苏,第四季度交易额更是达到930亿人民币,环比增长49%,同比增长42%。

2.上海仍然是中国2016年投资的首选目的地。上海今年继续主导中国房地产投资市场,全市交易总额达到928亿元,占国内总投资的44%。

3.第四季度诞生了上海最大的单笔资产交易。亚腾资产管理公司和内地保险公司中国人寿以200亿人民币合资收购了世纪汇,该交易也创下上海单一资产交易额的历史记录。

个人从住宅感觉到2016也是上海房地产疯狂的一年,不知道明年会怎么发展。

C. 房地产2016年最吸金,这会成为今年的主趋势吗

现在已经不起黄金期,如果算的话现在房地产属于白银阶段

D. 求推荐:2015-2016年写的比较新颖、特色、牛逼的房地产项目营销、策划、推广方案

我看过龙湖地产的文案很好,应该其他方案也很好吧

E. 2016年国家针对房地产市场,有没有做出促进消费的政策

我国由福利分房向商品住房改革以后,房地产市场发展迅速,特别是近几年。在发展的同回时也带来了答一些问题。在市场上主要表现为房价高和空置面积高并存,这种现象的存在容易导致房价泡沫的产生,不利于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可持续健康发展。近年来我国政府对房地产市场进行了高强度的宏观调控。本文探讨的主要是近两年来的房地产宏观调控。

F. 中国的房产2016年会怎么样

国民收入2020年翻一番

什么概念?

生产力不变的情况下就是货币贬值一半

房子自然相对货币升值一倍

很简单的道理

除非人人都觉得房子会涨房子才会跌

现阶段大家都不看好

那就说明还要涨

G. 2016年购买房屋应注意的问题

2015年,北京二手房成交量突破了19万套,创下了近5年的新高。这就意味着,过去一年,至少有10万家庭加入了二手房买卖的大军。众所周知,在北京买房对任何家庭来说,都是件大事。动辄就要花费数百万甚至上千万的购房款。而房屋买卖是一个复杂的流程,会遇到各种法律问题。
正值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新浪二手房特邀中国品牌大律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著名房产律师靳双权先生,针对二手房交易中的法律问题为广大网民答疑解惑。

以下为采访实录:
主持人:各位新浪网友大家好,欢迎来到新浪直播间,收看新浪二手房3·15特别节目。
又是一年3·15,又正值楼市旺季。所以今年新浪乐居二手房3·15特别节目就是二手房买卖小心哪些“猴赛雷”。今天在演播间,我们请来了中国品牌大律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著名房产律师靳双权先生,针对二手房交易中的法律问题为广大网民答疑解惑。
靳律师你好!
靳双权:你好!

常见的二手房纠纷案件有哪些?
主持人:1、我们知道过去的一年包括近期,北京二手房市场十分火热。相信您也接触了很多关于二手房交易的案子,您能先聊聊,在过去一年里您都碰到过哪些二手房交易产生纠纷的案子吗?
靳双权:主要有以下几种:
(1)由于房地产政策变化导致价格波动引起的纠纷。
当利好政策出台时,房价可能上涨,这时卖方违约的情形比较多,卖方通常会以未经配偶或其他共有权人同意为由主张合同无效。当限制政策出台时,房价可能下跌,这时买方违约的情形较多,买方通常会以合同存在漏洞为由要求解除合同退房。
(2)连环买卖引起的纠纷。
对于改善需求家庭来讲,需要把自己的房屋卖掉,用卖房的钱来购买新的房屋,当自己卖房过程中发生问题,例如买方未能按时支付房款,导致自己在买方过程中会造成对卖方的迟延。但是由于卖房与买房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所以由于上家违约导致对下家的违约,难以向上家索赔。
(3)共有人为转移房产而引起的纠纷
离婚一方为了转移房产,或者继承人一方为了多占有房产,而将房产出售。其他权利人以恶意串通为由主张合同无效。
(4)由于特殊性质房屋,交易受到限制引发的纠纷
如军产房、央产房、经济适用房、小产权房屋等特殊类型房屋,不能上市或者上市受到限制引起的纠纷。

立契时应注意哪些合同条款?
主持人:我们发现在您说的这些案例里,有很多都是因为合同不明确引起的纠纷。您能介绍一下,购房者在签合同时应当注意哪些条款呢?
靳双权:在选定自己中意的房屋,双方对交易内容已经初步达成一致后,双方将进行房屋买卖中最重要的一步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在此特别提醒购房人应注意以下几点:
(1)核实产权人及产权状况并选择与什么样的人交易
包括:签订合同的人应是房屋产权人,或者是产权人合法授权的代理人,需要核实授权书的真实性。产权人的配偶需要出具书面的《同意出售证明》。还要核实房屋是否存在抵押、查封、异议登记等情况,以及第三人是否有居住权、承租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继承所得的房屋,其他继承人是否同意出售。还有就是如果在谈的过程中发现对方是一个非常难缠的人,宁愿不买,也不要与他交易。
(2)明确自己的资信情况
在限购的城市购买房屋,自己是否具有购房资质。以及自己在银行的资信状况,是否符合贷款条件,能否贷到自己需要的数额。
(3)买卖合同约定的内容要全面并具有可操作性。
首先要选择专业的房地产中介机构,专业的房地产中介机构的合同相对完善,并且有承担责任的能力。其次对于房地产中介机构提供的合同,也要认真研读,因为中介机构的人员更替比较频繁,并不是每个中介人员都熟悉流程。合同中要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还要明确付款方式、数额、期限,以及贷款不被批准或都批准的数额没有达到预期,如何处理。对于买方最有利的就是走资金托管。还要明确交房期限,解押期限、过户期限,户口的迁出期限,家具是否作价的房价之内。还要约定明确的违约责任等等。就是到发生问题时,都能在合同中找到合同依据,以便于明确责任。

遇到房产纠纷应当怎么办?
主持人:您刚才也谈到了很多纠纷案件,那么想请您说一下,当购房者遇到这些纠纷时,应当怎么办呢?
靳双权:二手房买卖交易程序比较复杂,历时较长,一般需要3个月甚至更长的时间。需要双方和中介的多次相互配合。纠纷在所难免,当发生纠纷时,对于购房者来讲,需要做两件事,一是通过中介直接与对方积极协商解决,找到纠纷发生的原因,对于因误会产生的纠纷要消除误会;不要激化矛盾,尽量保证交易可以顺利进行。如果是政策原因导致纠纷,可以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与卖方协商变更合同或解除合同。二是保存好证据,当然卖方毁约时,购房人也无须担心,保存好双方往来的通知函或协商记录,积极运用法律保护自身权益。及时找专业房地产律师咨询,做好应对方案,该调取的证据要进行调取,为诉讼做好充分的准备,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对于向房地产主管部门或公安部门投诉不是最好方法,上述部门很难介入民事纠纷,反而会耽误时间。

哪些房子不能交易?
主持人:还有一个问题购房者很关注,就是在北京房子的类型多种多样,请问需要满足什么样条件的房子才允许进行二手房交易,什么样的房子是不具备二手房交易资格的?
靳双权:北京的房屋种类多种多样,常见的有:
(1)商品房:只要开发商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即使没有取得房产证,此类房屋也可以进行二手房交易。
(2)房改房:一般都允许上市交易。但是如果原产权单位是中央一级单位,这样的房屋为央产房:央产房交易需要具备下列条件:①原产权单位已经建立住房档案;②已经取得房屋产权证;③有超标情况但已在原产权单位作过超标处理; ④不是涉及国家安全、保密的特殊部门的住房,涉及党政机关、科研部门及大专院校等单位在机关办公、教学、科研区内的住房,原产权单位同意,有的单位只同意在产权单位职工范围内进行交易。
(3)军产房:军产房一般不能上市交易,除非部队批准同意上市交易。
(4)使用权公房:只拥有使用权的公有住房,又可分为自管公房、直管公房。此类房屋个人只有使用权,不能上市交易。
(5)经济适用房。此类房屋需要满5年后可以上市交易。
(6)回迁安置房:产权可能会有两种:①没有经过国家正规手续审批,没有产权证,俗称的“小产权” ②经过正规的用地审批程序,如危旧房改造、绿化隔离带改造、旧村改造等性质的,产权性质为“按经济适用房管理”也称二类经济适用房,这种房屋可交易。
(7)廉租房:此类房屋个人只有使用权,不能上市交易。
(8)小产权房: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此类房屋所有权不受法律保护,不能上市交易。
(9)自住型商品房: 北京市住建委2013年推出的,购买此类住房后五年内不得上市,五年后上市。

哪些房子不能办理按揭贷款?
主持人:在北京买房的购房者大多都是贷款买房,刚咱们聊了什么样的房子不能交易,那您能讲一下什么样的房子不能办理按揭贷款吗?
靳双权:一定要非常明确,有一些房子是不能进行贷款的。所以在买房之前一定要了解清楚。不能贷款的房屋有:(1)没有房产证的;(2)集体土地上的房屋;(3)房龄很老的房屋的,一般超过30年的房子就不能贷款了,有些甚至都属于危房;(4)旧城改造内的房屋;当地房管部门已经封档,不能办理抵押登记;(5)土地使用权已抵押的房屋;(6)已经被依法查封冻结的房屋。

二手房买卖能绕开经纪人吗?
主持人:从法律角度来说,您认为二手房经纪人在二手房交易环节所起的作用有那些呢?您建议购房者的房屋交易行为绕开经纪人吗?在选择经纪公司上,作为专业律师,您对购房者有什么建议吗?
靳双权:房地产经纪公司以及房地产经纪人对于国家的二手房市场做出的贡献是巨大的。因为信息不匹配,房地产经纪人最大的作用就是把想要买房的人和想要卖房的人约谈到一起签订买卖合同,如果没有他们,房屋是无法完成交易的。所以我认为房地产经纪公司对于房源信息的提供是最重要的。他的基本责任有:提供房源信息、协助签订合同、提供交易流程中各项手续的咨询及办理、协调沟通。
我不建议买卖双方绕开经纪人。接受了房地产经纪机构提供的房源信息,绕过他就违反了诚实信用的原则。没有经纪人协调,双方很难完成签约。①经纪人为购房者提供房源信息是最大的价值体现,既然接受了服务就应支付费用;②买卖双方非专业人士,对贷款银行、过户部门、税务部门的工作流程及整个购房流程都不了解,会导致办理时间拉长;③双方缺乏基本的信任,会由于一些小的分岐而引发大的矛盾,而如果有经纪人从中斡旋,能化解矛盾。
(3)选择经纪公司与选择律师一样。要选择相对大一些公司,大公司业务知识培训相对完备,合同版本相对完善。还要注重选择经纪人,要选择工作经验相对丰富的经纪人提供服务。

如何杜绝虚假房源?
主持人:您是如何看待房产中介企业责任的?当前网络虚假房源盛行,作为房产经纪人,怎么做到身体力行诚信发布?
靳双权:民无信不立,诚信经营是房产中介行业的基本要求,是最宝贵的无形资产。虚假房源信息,购房者叫苦不迭,中介企业信誉受损。建议房产经纪人坚持推广认证真实房源,坚决抵制虚假房源!作为中介公司应以专业性和优质服务来赢取客户,应杜绝虚假,避免虚假房源给需求客户造成困扰及精力损耗,同时也应避免虚假房源给房地产经纪行业形象造成负面影响!
主持人:在这次315节目之前,网友们通过新浪二手房官方微信向靳律师提出了他们在二手买卖中遇到的问题,下面我们来让靳律师帮网友解答:

买的二手房发现有人租住怎么办?
主持人:网友A:我刚买的一套二手房,但发现房屋有人租住,租赁合同还没到期,我应该怎么办?
靳双权:你应该要求卖方出具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声明,并向承租人核实真实性。如果承租人要求购买,你应要求承租人出具书面证明,进而解除合同并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承租人放弃,你要考虑是否能接受,购买房屋后,是否能允许承租人继续承租直至租赁合同期满,如果接受就继续履行买卖合同,如果不能接受,应先由卖方协调先与承租人解除租赁合同,然后再继续履行。如果卖方协调不了,你可以卖方违约为由解除合同,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也可依据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为由解除合同。

遭遇一房二卖应如何维权?
主持人:网友B:我发现我买的房子被“一房二卖”了,我应该如何维权?怎样才能避免二手房交易中的一房二卖?
靳双权:(1)应保存好证据,及时诉讼;(2)调查一下房屋是否已过户给别人,并申请查封房产;(3)确定诉讼方案,和目标,是希望继续要房,还是要解除合同,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①如果已经过户,看是否能取得新买方与卖方存在恶意串通,如果有证据,可以要求确认他们之间的买卖无效。如果不存在恶意串通,他们之间的买卖合同也有效,就很难取得房屋,只能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②如果没有过户,应先争取实际合法占有房屋,先占有房屋的,通常能得到优先保护。③如果没有过户,也不能合法占有房屋,法院通常会综合考虑各买受人实际付款数额的多少及先后、是否办理了网签、合同成立的先后等因素,公平合理的予以确定。所以要视情况而定,如果不能得到房屋,就应变更请求,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
(2)为避免出现一房二卖的情况,可以在签订后去该房屋所在地房屋管理登记部门办理预告登记,同时尽快办理《房屋买卖合同》的网上备案手续俗称“网签”。就可以有效防止在交易过程中原房主将该房屋在卖给他人。

签完买卖合同后能退房吗?
主持人:网友C:我刚签了买卖合同,但我现在后悔不想买了,能退房吗?违约怎么办?
靳双权:最好与卖方协商。如果协商不成,需要有合法的理由,合法的理由如《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如果合同无效,当然可以退房。如果不存在无效情况,要看卖方是否有违约情形,如果有严重违约情形,合同规定买方有解除权的,可以行使解除权。
如果没有合法的理由就要求解除合同而退房,就可能构成违约,要依据合同承担违约责任。

阴阳合同有何风险?
主持人:网友D:二手房买卖阴阳合同对买卖双方有何风险?
靳双权:(一)对买方存在的风险
(1)可能导致价格条款无效。我国《合同法》第52条规定,“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是无效合同。《合同法》第56条规定,无效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阴阳合同属于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的行为,虚假的价格条款将会被认定无效。
(2)为以后自己的房子操作带来麻烦,再售时同样承担高费用的风险。由于政府备案的价格低于实际成交的价格,将来买家如再出售该房屋时,买家可能就要面临承担高额个人所得税等税费的风险。
(3)卖方可以不履行。当双方网签及贷款都按较低的价格办理时,卖方可以随时不配合,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如果改回按真实价格办理,需要重新网签和贷款,这可能导致买方付款迟延,而构成违约。
(4)行政处罚和刑事追究的风险。偷逃税的行为,一旦被税务部门查出后,受到补缴税款、罚款等行政处罚。在数额达到标准时,则可能与卖方一同被追究刑事责任。
(二)卖方存在的风险
(1)给自己的买卖合同埋下隐患。由于阴阳合同上的房价低于实际价格且属于虚假纳税申报和损害国家利益,如果买方反悔,当房价下跌时会给卖方造成损失,还存在房款不能全额收回的风险。
(2)如果买方不按期支付备案价格外的房款,或者恶意要求以备案价格进行交易,卖方将陷于困境中,采取协商、催讨、起诉方式,都会增加时间和金钱成本。
(3)同样存在行政处罚和刑事追究的风险。
总之,二手房阴阳合同对于买卖双方来说,都是存在风险的,故而请意欲签订二手房阴阳合同的朋友们多作考虑,不要因为贪便宜而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承担高昂风险。
主持人:我看这边网友的热情很高,但是由于时间有限,今天的提问就先到这里。我们也希望这次节目能给广大网友买房带来帮助。315,我们和靳律师一起,让您买房不发愁!感谢靳律师,今天的节目就到这里,谢谢!

H. 2016年房地产最有发展城市排名

从城市角度上来讲,第一类还是北京、上海、深圳;第二梯队广州、南京、厦门(广州版原来是属于一线,权现在我稍微排名往后放一点);接下来是武汉、合肥、郑州、苏州、杭州,这五个城市核心都是区域龙头城市,相信2016年能够延续2015的势头。成都、重庆属于量大没钱赚的城市,至少还存在量,量不会萎缩。

I. 2016年国家对房地产的政策

从最近的中央会议和有关新闻中能看出明年的房地产政策主要是“去库存”。但前提是房产价格也要只升不降!因此我理解的国家2016年房地产政策就是“没政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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