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有很多的的房子現在都沒有房產證,這樣得房子能買嗎安全嗎
購房合同只是作為開發商要約的一種,雖然和你簽訂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但是內沒有房容產證就證明開發商沒有開發資質或根本沒有取得國家認可的開發權,就是說,沒有房產證你就不是房屋的所有權人,如果遇到國家徵用土地,你必須無條件搬出,因為你不受法律保護。如果開發商卷了錢跑了,你也沒有起訴的依據,因為你不是房屋的所有權人。所以一般沒有房產證的房子都是小產權房或者違章建築,是不受法律保護的,建議樓主不要買~
2. 好多樓盤都沒有房產證哪些,我該怎麼選擇
你搞清了,正規的樓盤,房地產公司開發的,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沒房產證也能買。因為是預售,簽合同時都沒有房產證,房產證以後會辦理下來的。至於小產權房之類,還是不買。
3. 有的樓盤為什麼會沒有房產證,是什麼原因
樓盤沒有辦理房產證的原因大都是開發商的問題。
1.報批材料缺項或不符合要求;2.應繳費用沒有到位;3.竣工實際與圖紙有差異,未辦理變更手續。。。或還有部分人為因素。
4. 沒有房產證的房子為什麼還那麼多買
便宜,建議不要購買,不受法律保護。
房產證是國家依法保護房屋所有權的合法憑證。專從法律規定上來看,屬沒有房產證的房子是不能購買的,建議不要因為一時的便宜而走險買沒有房產證的房子。沒有房產證的房子做不了公證。
房產證具有以下顯著特點:
(1)房產證只能由房地產主管機關發放。
(2)房產證是對特定房屋所有權歸屬的書面證明,並可記載特定房屋共有狀況以及是否設定擔保物權等狀況。基於一物一權主義,房產證以一房屋一房產證為原則,即一個具有獨立建築結構與使用功能的房屋(包括區分所有的房屋)只有一個所有權,在不動產登記上只能有一項所有權登記,並且據此只能發放一個房產證。
(3)房產證只能向特定房屋的所有權人發放,如房屋系共有,在房屋所有權證之外,還可向共有權人發放共有權證。
(4)房產證是登記機關在對特定房屋權屬情況進行登記之後,向特定權利人發放的權屬證明,房產證的內容應與登記簿的內容相一致。
5. 蕪湖購房產權問題,為什麼大多是50年,而不是70年
不要想那麼多即使70年又如何,哪怕你住了5年該拆你家你還能怎麼樣
6. 為什麼交付這么久了都沒有房產證呢–
2年內
辦房產證流程
首先,購房者要審查發展商的資格手續是否健全,也就是我們專常說的五證是屬否完備。
第二,買賣雙方進行房產交易後一個月內持房屋買賣合同和其他證件到房地產交易所辦理買賣過戶登記。去辦理登記需要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商品房銷售合同》等證件和資料。
第三,買賣雙方接到交易所辦理過戶手續的通知後,應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圖章等,在交納了手續費、契稅、印花稅後就可以辦理過戶手續。交易所會給買方發放房產賣契,原則上房屋產權證需買賣雙方共同辦理。買賣雙方或一方因故不能辦理買賣過戶手續和產權登記的,可出具委託書委託代理人代為辦理。
第四,辦理完買賣過戶手續後,買方應持房地產交易所發給的房產賣契,在三個月內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區(縣)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記申請。辦理申請需要的證件和資料有:賣方所有的整棟樓的房屋所有權證、《商品房購銷合同》、商品房銷售發票存根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表》、《牆界表》、《面積計算表》。
第五,經房地產管理部門審查驗證後,買方可領取房地產權證。
7. 現在買房子為什麼好幾年都沒有房產證
具體的來可以咨詢開發商自
房產證(Premises Permit)購房者通過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權,可依法對所購房屋行使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的證件。即《房屋所有權證》,是國家依法保護房屋所有權的合法憑證。房屋所有者憑證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房產證包括房屋所有權證和房屋共有權證,在通常意義上,房產證是房屋所有權證的簡稱,是由不動產登記機關發放的證明房屋所有權歸屬的書面憑證。按照我國現行的房屋所有權登記制度,房屋登記是城鎮房屋權利歸屬的法定公示方法。2011年8月下旬稅務部門表示房產加名按房價一半征契稅 。2013年4月,北京市住建委稱,為防止虛假房屋買賣等行為,保障房屋交易安全,今後北京購房人拿到的房產證將可自願並免費設立密碼,房屋如需辦理轉讓、變更、抵押等登記業務時,須提供密碼才可辦理。預計於2013年下半年實施。
8. 蕪湖市鏡湖區去年辦理的房產手續為什麼到現在還沒有拿到房產證
專業人士回答,去年辦理的房產手續,還需要繳納契稅,到房產交易中心進行簽字,才可以的,希望能幫到你。
9. 為什麼有的房子沒有房產證
不能辦理房產證18種情況:
1、開發商將土地或房屋抵押給銀行或建築隊等,債務尚內未清償完畢;
2、開發容商沒有完成竣工備案工作;
3、開發企業將房屋重復銷售(未經合同備案),導致無法辦理房產證;
4、開發企業已經破產或被取消資質,無法繼續辦理樓盤的大確權;
5、開發商沒有取得土地使用證或沒有繳齊土地出讓金;
6、樓盤被法院查封;
7、商品房出現面積誤差,在一定范圍內的超面積需按規定補繳或退回購房差額,在面積誤差未解決的情況下,將導致無法辦理產權登記;
8、開發商沒有按整體規劃建設小區配套設施,或未移交小區配套用房,無法通過綜合驗收;
9、開發商沒有取得建築面積實測數據;
10、公共維修基金尚未交付;
11、提交辦理房產證的文件不合格;
12、個別購房者購房入住後進行違章搭建,致使規劃部門不予核發房屋竣工驗收合格證;
13、房產證辦理部門無正當理由拖延辦理或不予辦理;
14、開發商不及時辦理大確權;
15、開發商不配合提供辦理小房產證的相關資料;
16、開發商與小業主存在糾紛,扣著本該發給小業主的房地產證不發;
17、房屋契稅尚未繳納;
18、代辦產權的單位或人員(律師、代理公司)違規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