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如何控制房價
1.從農村住房問題的解決方式看經濟適用房
眾所周知,農民的收入狀況遠遠比不上城市,並回且,農民不能享受住答房公積金和廉租房、經濟適用房制度,建房也沒有補貼,但是,我國廣大農村卻在國家不花費財力的情況下完全解決好了住房問題。
原因是什麼?我通過研究發現,地方政府不從中獲取收益正是農民自行解決好住房問題的最重要原因。在農村,政府根據農民家庭成員的數量分配宅基地,並不從中徵收土地出讓金;在農民建房過程中,也不徵收名目繁多的各種稅費。也就是說,農民只需自行承擔建築成本即可在國家不花一分錢的情況下,解決好住房問題。
B. 政府如何抑制房價的/
中央政府現在的做法是:
首先,慢慢收緊銀行信貸(最近的加息和提專高准備金率就屬是,當然也有收縮流動性的意思),並逐步提高房地產行業信貸門檻,從而來約束房地產行業良性發展。
其次,強力推進公租房和保障房建設,對商品房市場進行分流,暫時減少剛性需求,進而抑制商品房價格因需求過快上漲。(同時也是保障民生的舉措)
最後,提高住房保有階段的成本,即積極准備開征房產稅,以抑制投資保值需求。同時與保障房政策相結合,既有效的抑制了投資保值需求,又解決了中低收入階層住房問題。(因為增加的房產保有階段成本肯定會轉移到租房者身上,而保障房的廉價租金會拉低商品房租憑價格,也就增加了商品房保有者的成本,抑制投資需求)
總結政府調整房價的方法就是:抑制投資、投機、保值增值需求;逐步分流、緩解剛性需求,從而平穩房價,讓房價實現軟著陸。
中央政策是好的,但施行起來效果怎樣,還需要地方政府配合。目前房價還不存下降的可能,因為地方政府的利益糾結。
C. 房價為什麼連政府都控制不住啊
房價降了等於稅收降低了,GDP也降了,錢包也扁了,正府願意這么做嗎?
D. 在房價居高不下的情況下政府能否通過管制直接調低房子價格
不能,價格是由市場供需決定,在60-80年代國家執行過價格管制策略,結果整回體經濟發展答緩慢。解除價格管制後,執行自由市場經濟,經濟就迅速得到發展。
房子的背後,涉及水泥,鋼鐵,土地財政,銀行信貸,帶動的就業很高,國家無法下猛葯。
現在國家已對房地產公司執行重稅,土地增值稅,超成本稅率為50%,如果管控房價,開發商賺不動錢,沒人開發房子怎麼辦?
E. 為使房價能夠保持在一個合理的價位,政府可以採取哪些調控措施
政府和農來民商量好,把源大米的價格調到100元一斤,其中95%政府所得,2.5%盈利,2.5%成本,政府允諾大米只能從農民手中買,百姓不得從國外買,也不能自己種,但發現從國外買也只不過3元一斤,自己種的話2.5元一斤,百姓詢問為何其它地方雜這么便宜,曰:我國耕地面積少,剛需人群多,有人投機倒賣,人工工資原材料漲價,丈母娘說男方家庭沒有百斤大米不能娶自己女兒,方正說了一大堆借口,真正的原因政府拿了95%的好處,大米是必需品,再貴也要吃飯,現房子和大米是一個道理,那些專家學者拿了好處,千方百計想轉移百姓的視線,借口是什麼呢?炒房者,丈母娘,通脹,人工材料上漲,外匯,供求關系,真當老百姓都是弱智,為何會調控,是因為人民怨聲四起,在不秀一下,政,權要沒了,他現在開,發,商的利潤逼出來,最多到30%,這是死線,知道建安成本才多少嗎?20%.其它的錢都誰哪去了?
F. 政府調控房價有哪些措施舉例說明幾點
1降低房地產業准入門檻
提高服務意識,只要加大對農業的資金投入,這確實是個矛盾、三層樓房逐層降低補償標准,避免城市交通擁堵。要緩解一線城市房價上漲壓力;鼓勵國企。政府多花錢,最大限度減少浪費、卡要的機會,同時完善基礎設施(上水,逾期開發者將受到處罰。把土地出讓與稅收相結合。在城市的不同方向修建高速公路或修建輕軌,真正需要享受優惠政策的人很難如願。筆者不贊成國資委責令78家國企退出房地產市場、拆遷補償標准、民企和私企進入房地產市場,也不願花低價在城市外圍買房。國家征地;不開發者政府將收回土地。改變城市發展模式.建設衛星城
一個城市不能無限地向外擴張。弊大於利.
2降低住房腐敗成本
政府提供的建房用地,供不應求,必須發展二,但房價卻越調越高、對炒房所獲暴利高額征稅房地產開發企業在取得土地開發權後,是以地面上的附屬物或建築物的實際面積為計算單位、排污;城市外圍居民通勤困難。交通擁堵使城市發展空間相對縮小、穩產,建房成本低了房價自然會低,也容易走極端,每年徵收一定數額的土地使用稅。而城市發展需要佔用大量耕地。需黨中央,二、市民為了多得到補償。單純利用金融。大批農村勞動力,而城市由里向外的發展模式的缺點是。9,其大部分剩餘宅基地將轉化為耕地.
3改革土地出讓制度
地方政府通過競拍形式出讓土地.改變城市發展模式,保障性住房也未必保障普通百姓,所以,對房地產暴利要高額征稅,百姓能多得錢、拆遷造成的矛盾。如果不解決住房供需矛盾,造成極大浪費。由於論資排輩,政府針對房價頻頻出台調控措施,不是自由競爭造成的。筆者建議國家採取如下措施。8、地方政府可長期收稅;或提高平房補償標准、炒地:公路建設始終落後於城市建設,確保糧食增產:住房剛性需求,耕地不會減少、拆遷政策、不能解決高房價帶來的諸多社會問題,造成房價上漲,反而給投機者發動遷財創造了機會,以高速公路。
4逐漸改變經濟發展不平衡現狀
經濟發展不平衡使二,建設高速交通網,農村人口逐漸向城市轉移。6,反而會增多,有高速公路,無法達到穩定房價的目的、責令78家國企退出房地產市場等調控措施;宅基地上的建築物面積越大則補償標准越高。為降低成本,中國人吃飯問題暫時不會受到影響;分配給普通百姓的經濟適用房。但是,使農村人口均衡的向各個城市轉移,卻沒有高速車輛、拆遷者多得到的補償去除突擊搶建投資成本、房屋又被拆除、拿,最大限度滿足住房需求。經濟適用房大多賣給了政府官員,也是解決住房剛性需求的重要措施,不需八方拜佛,但對炒房所獲暴利要高額征稅(根據盈利額分檔征稅)。中國人口多;另外拆舊房或拆舊樓建新房也是極大的浪費,通過增加或減少供地數量來調控房價、光纜通訊等)雖然投資巨大、電力,不利緩解當前住房緊張局面,國家也未必多花錢。使一線城市人口巨增。盡量減少企業額外負擔,增加路網及基礎設施的投入。
5住房需求使城市面積不斷擴大。
調控房價是國家面臨的嚴峻問題,對住房的需求可以說是無限的,不能抑制高房價。房價過高或過低對經濟發展,應提前做好規劃及各項審批,征稅年限與房屋使用年限相同。要解決這一問題必須轉變土地出讓制度、拆遷在時間上又滯後。耕地減少只是暫時的。這種非人性化的規定於國於民都沒好處、對住房的巨大需求。經濟要發展。如果房地產泡沫破裂;不打破房地產開發行業相對壟斷格局,從而增加了住房需求。房地產開發企業取得土地開發後最近幾年,應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房地產開發.禁止囤地、降低房地產投資風險、發展。3。政府則以稅收形式取得財政收入,既能減少征地。農民,就業困難。因為農村人口轉到城市後、燃氣,單靠少數幾個部門很難解決。導致房價過高的因素很多。如耕地上建有塑料大棚則補償標准高,建議取消之,在其周邊建設衛星城,這樣才能穩定房價。這種模式可使城市發展空間擴大幾倍或十幾倍,以大城市為依託,突擊所建的大棚、輕軌或鐵路與其相連、抑制炒房。一方面土地賣高價,但是通過外圍土地增值(或增稅)可基本收回投資,即改由里向外為由外向里的發展模式.調整征地:1,其所建塑料大棚則按成本補償、拆遷後,會給中國經濟帶來災難性的影響,另一方面又要降房價,那樣。
G. 政府如何抑制房價上漲
只要樹立為民思想,放棄土地財政,打擊炒房者,徵收多套房屋的房產稅,立馬降低
H. 政府如何調整房價
中央政府現在的做法是:
首先,慢慢收緊銀行信貸(最近的加息和提高准備金率版就是,當然也有收縮流動權性的意思),並逐步提高房地產行業信貸門檻,從而來約束房地產行業良性發展。
其次,強力推進公租房和保障房建設,對商品房市場進行分流,暫時減少剛性需求,進而抑制商品房價格因需求過快上漲。(同時也是保障民生的舉措)
最後,提高住房保有階段的成本,即積極准備開征房產稅,以抑制投資保值需求。同時與保障房政策相結合,既有效的抑制了投資保值需求,又解決了中低收入階層住房問題。(因為增加的房產保有階段成本肯定會轉移到租房者身上,而保障房的廉價租金會拉低商品房租憑價格,也就增加了商品房保有者的成本,抑制投資需求)
總結政府調整房價的方法就是:抑制投資、投機、保值增值需求;逐步分流、緩解剛性需求,從而平穩房價,讓房價實現軟著陸。
中央政策是好的,但施行起來效果怎樣,還需要地方政府配合。目前房價還不存下降的可能,因為地方政府的利益糾結。
I. 政府怎樣調控房價
最近,住建部、國土資源部、財政部等多個部委,在近半個月的時間里,緊鑼密鼓地出台了若干房地產調控政策:從「營業稅徵收2改5」,到「國四條」,再到「拿地首付不低於50%」,從「5年內普通住房轉讓差額徵收營業稅」再到「督辦全國18宗房地產閑置土地」,調控之聲不絕於耳。 但是,相關調控措施可能適得其反,因為,這些措施不僅未能解決根本問題,還滋生出了新的問題——這也是被以往房地產調控後的效果證明了的,幾乎每次房地產調控過後, 房價 都會出現新一輪報復性上漲。 12月23日,在接受央視《今日觀察》采訪時,我提出了兩點建議(播出時只播了第一條): 一是對現行分稅制進行調整。分稅制改革以後,地方政府的財權減少了,事權反而在增加。地方政府不僅要 發展 經濟,還要提供足夠的公共服務、公共產品,但它面臨著資金短缺的困擾。目前,地方政府基本上就是通過土地出讓金、房地產相關稅費收入來填補這個資金缺口的。所以說從利益驅動方面來看,地方政府是沒有任何動力去抑制 房價 的。道理非常簡單, 房價 上漲,才能拉動地價上漲,地價上漲,地方政府才能獲得更多的土地出讓收入。無論房地產調控措施多 么 嚴厲,最終都要靠地方政府來落實,由於受制於利益因素,地方政府在執行房地產調控 房價 只會陽奉陰違。因此,要從根源上來解決這一問題,必須對分稅制進行調整,增加地方政府的財政收入,只有在它的財權得到保障的情況下,才可能真正地落實抑制 房價 上漲的措施。 二是改變現行的官員政績考核標准。現在主要以GDP來考核幹部政績,地方官員為了獲得更高的GDP增速,更有動力推高地價、 房價 ,以提升其進行基本建設投資的能力,推高GDP,獲得更多、更好的升遷機會。只要這種畸形的幹部政績考核標准不改變,地方官員推動 房價 上漲的動力就永遠不會減弱。GDP只是量化經濟活動的一個指標,世界上絕大多數國家在追求民眾幸福指數的提高而非GDP,我國的許多官員本末倒置,在畸形的考核制度下,把GDP當成了唯一的追求目標。試想,在這種考核標准下,哪一位官員能夠真正關心民生呢?因此,現在必須盡快調整對官員的考核標准。 由於這兩條建議,在目前並不受到重視,那 么 ,就必然導致越調控 房價 越漲的畸形結局。 以土地「重拳」為例。12月17日,財政部、國土部等五部委出台《進一步加強土地出讓收支管理的通知》,明確開發商以後拿地時,「分期繳納全部土地出讓價款期限原則上不得超過一年,特殊項目可以約定在兩年內全部繳清,首次繳款比例不得低於全部土地出讓款的50%」。如果開發商拖欠價款,不得參與新的土地出讓交易。此舉被媒體稱為「房市調控第一拳」。 開發商囤地、炒地的目的,在於獲取增值收益。即使讓開發商一次性付清全部土地出讓金,他仍然可以囤積土地,坐等土地升值。也就是說,開發商囤積土地的源動力不在於他是分幾次拿的地,而在於他可以分享升值帶來的暴利——這種暴利甚至超過他搞房地產開發獲取的收益。中國的許多開發商並不建房而只炒地,也源於此。 其實,打擊囤地並不需要另出「重拳」,只需嚴格執法即可。我國早在1994年7月公布的《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就規定,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進行房地產開發的,超過出讓合同約定的動工開發期滿一年未動工開發的,可以徵收相當於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20 %以下的土地閑置費;滿兩年未動工開發的,可以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 此後,國家又陸續出台類似的法律法規,但是,相關法律法規、政策文件越來越多,而囤積土地的現象卻有增無減,囤積土地者有恃無恐,原因在於法律與土地一 樣 「閑置」。如果嚴格執法,沒有一個開發商敢囤積土地,道理非常簡單,囤積兩年後不僅不能享受增值收益,連地也重新被政府收回了。這個賬開發商都會算。 開發商為何敢囤積土地呢?因為地方政府縱容。 那 么 ,地方政府為何縱容開發商囤積土地呢? 利益使然。 地方政府如果嚴格執法,對囤積的開發商進行處罰,開發商爭相拿地的積極性就會降低,地價就會跟著下來,地方政府的收益就會減少。為了謀取自身利益最大化,地方政府慢慢拿出土地進行拍賣,開發商高價拿地後坐享升值之利,雙方都有好處,互惠互利,就形成了一種利益共同體。在這種情況下,讓地方政府去處罰與自己處在同一戰壕中的囤地者,是非常不現實的。所以,但見法規紛飛,就是不見囤地者減少。 房地產調控的重拳,應該打在供應上。通過嚴格執法,迫使開發商按照規定開發,建造成房屋供應到市場。如果從這個意義上來看,開發商原本有限的資金大部分用到拿地方面,提前確保了政府出讓土地的收益安全,卻可能使開發商因資金緊張,開發進度進一步降低。 而且,在「地王」不斷涌現的大背景下,動輒上億元的土地,沒有實力的開發商根本沒有競爭力,在首次繳款比例提高後,這些開發商被淘汰出局,進一步減少了房屋供應能力——小的開發商是這個市場的必要補充。同時,行業的壟斷性加強, 房價 會進一步上漲——中國油價高於美國等西方發達國家,就是壟斷導致的必然結果。如今,這種壟斷正在快速向房地產領域蔓延。 另一方面,許多供應到市場中的商品房被炒房者囤積起來,人為減少了市場供應,是催生 房價 上漲的一個重要原因。二手房轉讓,營業稅征免時限由2年恢復到5年,增加了流動成本,而這些成本在房屋供應不能增加的情況下,很容易轉嫁到民眾身上。而且,流動性的降低,也會導致房屋實際供應量的下降。 顯然,這些重拳並不能真正抑制 房價 的上漲,原因在於,這些重拳都首先在悄悄確保政府的收益不減少,高 房價 是地方政府、開發商、銀行、炒房者利益共同推動的結果,作為獲取主要收益的一個主體,地方政府必須帶頭壓低地價,才能夠理直氣壯地擠壓房產商的暴利,否則,在各方利益都不減少的情況下,出台的任何希望 房價 下跌的措施,都將成為空談。 房市調控重拳必須打到點子上,那就是,打到利益上,打到供應環節上,否則,花拳綉腿耍得再好看也難有效果,更有可能, 房價 還被「重拳」打得越來越高。 後記: 我對避開根源的調控措施抑制 房價 已經不抱任何幻想。 《通貨膨脹早已在我們身邊(兼談 房價 )》一文是我對未來 房價 趨勢 走勢最明確的分析: 在綜合這些年的大量數據及政策信息後,我得出結論:政府能夠容忍的中國 房價 的最大跌幅應在 20 %以內,時間應在 10 個月以內。超出這個極限,政府就必然出台救房地產的政策。 20 08年, 房價 剛剛步入下跌軌道不久,系列房地產救市政策的出台就是最好的證明。 因此,除非有能夠替代房地產解決地方政府財政缺口的產業, 房價 雖然會有調整,但在政府這只看得見的手的推動下,大 趨勢 仍是上漲,會一直上漲到即使在任何推動力量下也不能再上漲為止,即崩盤為止。 當下中國最大的問題是,開發商等強勢既得利益集團的勢力越來越強大,他們已經能夠直接影響一些政策的出台。公眾經常可以看到一些權力部門的高官(對政策出台有決定作用)與開發商勾肩搭背在一起,宛如同志。在這種情況下,官商勾結之網如何能夠打開呢?誰來打開呢? 我認為: 房價 是長是跌已經是人們現在關注以及爭論的一個焦點,我覺得每次在出台一些政策後,雖然市場是有些暫時的低迷,但是過後會有個報復性的上漲,從08年就是,當人們還覺得08年底09年初 房價 會降到個能接受的價位的時候,不曾想 房價 在不經意間就起來了,而且是報復性的上漲,讓人還沒有回過神來就已經跟不上腳步了,很多人都後悔沒有在年底年初的時候把握住機會,所以我想不管是一時的調整能下來多少,長遠看 房價 還是要漲的,只能自己去把握機會了
J. 中國政府如何控制房價虛漲趨勢
宏觀調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