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樓盤有嚴重質量問題歸誰管房管局還是質檢句
1、按照合同法279條的立法原則,建設工程竣工驗收不合格或未經驗收不得交付使用。否則屬於違法行為
2、當地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及當地建設委員會對開發商都負有行政管轄權。
3、質量技術監督機構負責對樓盤質量進行檢驗。
4、當事人如果對樓盤質量存在異議,應當搜集相關證明自己觀點的證據。並有權要求查驗該樓盤的竣工驗收合格證書
如果有合格證書,仍對樓盤質量存在異議,可以向當地房產局或城市建設委員會表達自己的觀點,要求對方作為行政機關,依法履行行政職責,調查案件真相。
5、當事人也可以自行委託具備建設工程檢驗資質的機構,對該樓盤的建設工程質量進行檢驗。
如果經鑒定,質量確實存在問題,且存在質量驗收合格的相關憑證,但是人有權依法舉報相關開具驗收合格證的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可以向當地檢察機關及人民政府舉報
並依法主張獲得民事賠償的權利。
並按照合同法111條的原則,就標的物的質量不符合約定提出相關的要求對方承擔違約責任的主張,如果對於違約責任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受損害方可以按照合同的性質
標的物損害的大小,要求對方承擔修理、重做、更換、降低價款或者報酬、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對於建設工程質量不合格,經修復仍不合格的,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受損害方可以按照合同法148條要求依法解除合同
司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111條、148條、279條
⑵ 買房子過了幾年房子出現了質量問題怎麼辦
好不容易買的房子,卻出現了質量問題,甚至嚴重影響居住。不少人為此焦內急上火,當房子出現質量問題時容,應該怎麼辦?房屋質量問題一般分為三種,一是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比如地基、承重牆有問題;二是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的質量問題,比如不能正常供水供電,隔音效果不達標等;三是其他一般的質量問題,比如滲水、牆皮脫落等。針對不同的質量問題,法律上有不同處理方式。如是因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不能使用,買受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對房屋存在嚴重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的情形,法律容許購房者可解除合同並要求賠償損失。但買受人也可以要求賣房人進行修復,並由賣房者承擔由於修復造成的交付遲延責任或賠償其他損失。對於其他質量問題,由於未對居住使用造成嚴重影響,只能要求賣房人進行修復並賠償損失,不能要求退房。綜上所述,遇到房屋質量出現問題,需要根據不同情況決定採取什麼手段維權。法律規定了多種方法,具體選擇哪一種,當事人應該衡量採取哪種方式更有利於自己。
⑶ 基本上所有的開發商所開樓盤都會或多或少的出現質量上的問題,只不過是明顯不明顯罷了。是這樣嗎
第一點 你買房子時候來是需要用源房,很少有人閑的沒事經常買房,看見一個新樓盤新房子也挺給力。 你買房的時候施工建築每項都有標準的。也會有單位開檢查驗收。至於或多或少的問題,這沒辦法避免,畢竟不是一工人。工人也分老手新手,對吧,碰巧新手施工呢,所以如果你想要十全十美的房子
,建議自己蓋房子。
在好的房子在一個月內都有一些小問題在顧客眼裡可能是認為房子質量不好,有很多是使用不當造成的 (不排除你買車的時候沒有給你講解到位)
賣了房子要不後悔不要覺得是爛就不愛惜 哪怕真的是最爛的房子你也要好好對待 它一樣會對你付出很多的勞力。
等後期讓物業維修師傅好好給你修修 一邊長久使用
望採納純手打不容易啊!
⑷ 新買的房子出現質量問題該怎麼辦
好不抄容易買的房子,卻出襲現了質量問題,甚至嚴重影響居住。不少人為此焦急上火,當房子出現質量問題時,應該怎麼辦?房屋質量問題一般分為三種,一是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比如地基、承重牆有問題;二是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的質量問題,比如不能正常供水供電,隔音效果不達標等;三是其他一般的質量問題,比如滲水、牆皮脫落等。針對不同的質量問題,法律上有不同處理方式。如是因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不能使用,買受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對房屋存在嚴重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的情形,法律容許購房者可解除合同並要求賠償損失。但買受人也可以要求賣房人進行修復,並由賣房者承擔由於修復造成的交付遲延責任或賠償其他損失。對於其他質量問題,由於未對居住使用造成嚴重影響,只能要求賣房人進行修復並賠償損失,不能要求退房。綜上所述,遇到房屋質量出現問題,需要根據不同情況決定採取什麼手段維權。法律規定了多種方法,具體選擇哪一種,當事人應該衡量採取哪種方式更有利於自己。
⑸ 房屋有哪些質量問題 怎麼解決
1、房屋質量問題的主要表現
房屋質量問題包括以下兩類:
(1)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
「房屋主體結構」是指房屋的主要構件相互連接、作用的平面或空間構成體。主體結構必須具備符合技術要求的強度、韌性和穩定性,以確保承受建築物本身的各種載荷。如:地基、承重牆等。
「不合格」是指房屋未能通過驗收或經核驗被認定為不符合質量要求,如地基、承重牆等部位出現結構性迸裂、傾斜、坍塌等問題。
(2)非房屋主體質量問題
「非房屋主體質量問題」主要包括:
A、屋面防水工程;
B、其他土建工程,一般包括地面、樓面工程,門窗工程等;
C、電氣管線、上下水管線的安裝工程;
D、供熱、供冷系統工程,包括暖氣設備、中央空調設備等安裝工程。
2、房屋有質量問題該如何處理?
網友提問:我去年3月買了套新房,今年12月入住後,發現牆體出現裂縫,房頂的天花板還漏水。出現這種情況,我該通過什麼途徑解決?
律師回答:根據《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時,應向購房人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住宅質量保證書列明了工程質量監督單位核驗的質量等級、保修范圍、保修期和保修單位等內容,房地產開發企業應按照住宅質量保證書的約定,承擔商品房保修責任。
商品房交付使用後,購買人認為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可以向工程質量監督單位申請重新核驗。經核驗,確屬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購買人有權退房;給購買人造成損失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3、房屋出現質量問題的處理方法
(1)與開發商協商
A、准備好充足的證明材料
在房屋出現質量問題時,購房人首先通過房屋質量檢測機構對房屋問題進行檢測,明確房屋質量出現問題的原因,並通過拍照或者房屋檢測機構現場記錄的方式固定房屋受損的證據。
B、堅持公平合理的原則與開發商協商
向開發商陳述房屋質量問題,並提供相關證據材料。在公平合理的基礎上,與開發商協商解決的辦法。
(2)到消費者協會投訴
消費者協會是依法成立的專門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組織,是對商品和服務進行社會監督的主要社會團體。因此,當購房人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可以向消費者協會投訴。消費者協會將會對此進行調解,這是一種常見的解決方式,能夠較為順利、有效地解決糾紛。
(3)訴訟或者仲裁
如果購房人通過協商或一般的調解途徑不能解決房屋質量問題糾紛,則可以根據與開發商簽署的購房合同之規定,進行訴訟或者仲裁。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6-04-13,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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⑹ 那些不合格 質量有問題的樓盤怎麼處理了
好不容易買的房子,卻出現了質量問題百,甚至嚴重影響居住。不少人為專此焦急上火,屬當房子出現質量問題時,應該怎麼辦?房屋度質量問題一般分為三種,一是房屋主體結構問質量不合格,比如地基、承重牆有問題;二是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的質量問題,比如不能正常供水供電,隔音效果不達標等;三是其他一般的質量問題,比如滲水、牆皮脫落等。針對不同的質量問題,法律上有不同處理方式。如是因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不能使用,買受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對房屋存在嚴重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的情形,法律容許購房者答可解除合同並要求賠償損失。但買受人也可以要求賣房人進行修復,並由賣房者承擔由於修復造成的交付遲延責任或賠償其他專損失。對於其他質量問題,由於未對居住使用造成嚴重影響,只能要求賣房人進行修復並賠償損失,不能要求退房。綜上所述,遇到房屋質量出現問題,需要根據不同屬情況決定採取什麼手段維權。法律規定了多種方法,具體選擇哪一種,當事人應該衡量採取哪種方式更有利於自己。
⑺ 商品房有質量問題如何維權
好不容易買的房子,卻出現了質量問題,甚至嚴重影回響居住。不少人為答此焦急上火,當房子出現質量問題時,應該怎麼辦?房屋質量問題一般分為三種,一是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比如地基、承重牆有問題;二是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的質量問題,比如不能正常供水供電,隔音效果不達標等;三是其他一般的質量問題,比如滲水、牆皮脫落等。針對不同的質量問題,法律上有不同處理方式。如是因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不能使用,買受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對房屋存在嚴重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的情形,法律容許購房者可解除合同並要求賠償損失。但買受人也可以要求賣房人進行修復,並由賣房者承擔由於修復造成的交付遲延責任或賠償其他損失。對於其他質量問題,由於未對居住使用造成嚴重影響,只能要求賣房人進行修復並賠償損失,不能要求退房。綜上所述,遇到房屋質量出現問題,需要根據不同情況決定採取什麼手段維權。法律規定了多種方法,具體選擇哪一種,當事人應該衡量採取哪種方式更有利於自己。
⑻ 常見房屋質量問題如何解決
常見的房屋質量問題,大致可以分為三類。
第一,如果是一些小的質量瑕疵問題,例如比較小范圍的空鼓、門窗缺少配件密封不到位、開啟不靈活等,這些問題業主可以直接報修物業或者開發商進行處理,物業或者開發商會安排專門的施工人員,來進行問題之處的維修工作。
第二類問題就是一些比較大型的質量問題,直接導致業主無法完成入住的。例如房屋漏水等。如果業主尚未完成收房手續,那麼業主在這時可以依法請求拒絕收房,在開發商整改完所有的質量問題之後,再辦理入住手續。另外,也可以根據合同的相關規定,要求開發商承擔由於延遲交付而造成的違約責任;如果業主已經辦理完入住手續,在入住之後發現這些問題的,業主有權要求開發商承擔維修期間的損失,來維護自己的權益。
第三類問題就是出現的房屋裂縫以及露筋等問題,此時業主有權要求開發商盡快查明原因之所在,並要求出具國家專業鑒定部門的報告,證明是否房屋存在嚴重的安全結構性問題。如果沒有存在安全性結構問題,則可以要求開發進行常規的維修整改即可,整改期間的損失由開發商來承擔;如果證實房屋確實存在嚴重的安全性結構問題,那麼業主有權要求退房,並由開發商承擔違約責任。如果開發商拒絕退房,那麼業主有權要求開發商出具設計部門的設計整改方案,對房屋進行加固整改,保證房屋的安全性結構,期間的整改損失由開發商負責。
由於後期出現所有的質量問題時,都應該是根據雙方所簽訂的合同內容來確定雙方責任主體的,因此在簽訂合同的時候,一定要慎重再慎重。開發商一般會提供已經打好內容的《商品房買賣契約》,而銷售人員會告知業主只要直接簽字即可。對此業主一定要慎重,需仔細研究契約確定雙方的違約責任是否對等,尤其是開發商在廣告宣傳中的內容以及銷售人員介紹的影響房價的內容是否落實到你的購房契約中,不應輕易簽字,更不應輕信銷售人員的個人保證。最後對於補充協議要重點關注,這是開發商規避自己責任加重購房者責任的「重災區」。對於其中不合理的條款,業主應嚴辭拒絕,不要聽信銷售人員所謂「我們合同都是統一的,不能更改的」的托詞,因為合同本來就應當是雙方合意之共同體。
在交付的時候,一方面業主要結合開發商確定的規劃查看小區的規劃是否作了變更;其次要結合《商品房買賣契約》上的附圖及有關配套設施的約定查驗實際交付的房產與約定是否一致。最後要細致的進行驗房,找出存在的問題並要求開發商予以整改或者承擔相應責任。
驗房問題解決方案
天天驗房公司作為專業的驗房機構,必須嚴格按照國家建築規范和湖南省分戶驗收管理暫行條例進行檢驗,其向業主出具的驗房報告中的結論應該准確、專業、可靠,而且是有據可依的。所謂有依據,就是你驗出來的問題要麼從實體角度可以考證,要麼有國家現行的相關標准和規定可以用作判斷的准繩。驗房的目的是為了發現問題解決問題,不是為了去扯皮,打官司。如何去合理合法地維護自己的權益?那麼就需要有理有據。首先購房者需要明白房屋質量問題的維修責任方大多時候不是開發商本身,而是小區的承包商,這些承包商中有土建單位,也有門窗、欄桿、裝修公司等分包單位。如果不涉及到開發商拿錢維修,一般問題開發商還是願意去解決。
通常驗房發現的問題視其嚴重程度,可分別採取不同等應對策略。(1)非常嚴重的質量問題。如結構構件(承重牆、梁)開裂等
這類問題是要堅決要求出具鑒定報告及補強加固方案,甚至可要求退房,不容有任何馬虎。(2)嚴重影響使用的問題。如外牆、外窗、衛生間滲水。
這類問題也要非常重視,一定要等到問題確定維修徹底後再開始裝修,否則容易陷入裝修後反復維修的不利局面,一旦發生對業主影響大,損失大。(3)對使用有影響,裝修公司不會為業主維修的,如進戶門,外窗等;
這類問題堅決要求維修,裝修公司不會負責;(4)對裝修有影響,引起裝修成本增加的問題。牆面不垂直,大面積的空鼓、開裂,頂棚高低差等等。
這類問題,通常裝修過程中也可以解決,但裝修公司會向業主收取一定的費用,導致裝修費用增加;這個建議是能要求相關責任單位修訂盡量先修,節約裝修的費用。(5)對裝修影響不大,在裝修過程中順便可以解決的問題。建議業主可在裝修過程中由裝修公司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