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房產分割法律的方式是怎樣規定的
根據我國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房屋產權分割是指二人以上對共有房產劈分,或因夫妻離婚、兄弟、姐妹分家所發生的房屋產權劈分。房屋產權分割後,要辦理房屋產權變更登記才能取得合法房屋產權。
一、協議分割
分割共有物,共有人之間能夠協商的,按照協商的分割方式進行。所謂協商,必須經共有人一致同意。這與處分共有財產和對共有財產作重大修繕不同。分割協議不僅在共有人之間發生效力,而且一共有人將其分得部分讓與第三人,該協議對第三人也有約束力。共同共有,是指各共有人不分份額地共同享有房產權利,一般基於共同生活關系產生,如夫妻共有房產、家庭共有房產等。按份共有,則是指各共有人按特定份額享有共有房產權利,如通過繼承、贈與等方式確定了各共有人的具體份額,或者共同購房時各共有人約定按照出資比例享有房產份額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九十九條規定,在共有人之間無特別約定的情況下,按份共有人可以隨時請求分割房產,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礎喪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時可以請求分割房產,例如離婚時夫妻要求分割共同共有的產權房屋。
二、裁判分割
1、起訴要件
①對按份共有財產進行分割,其結果是共有關系消滅,對共同共有財產進行分割,雖不消滅共有關系,但對全體共有人都有利害關系,因此該訴訟為必要共同訴訟,全體共有人都應該參加到訴訟中來。
②原告須有分割請求權。
2、分割形式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一百條規定:「共有人可以協商確定分割方式。達不成協議,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可以分割並且不會因分割減損價值的,應當對實物予以分割;難以分割或者因分割會減損價值的,應當對折價或者拍賣、變賣取得的價款予以分割。」按照上述規定,共有房屋析產包括實物分割、折價分割和變價分割三種方式。具體而言:
(1)實物分割,是指直接分割房產,在各共有權人均主張取得房屋,並且房屋滿足實物分割的條件時適用。舉例而言,如一棟兩層樓的房屋,兩個產權人等份共有,則可以考慮各分得一層房屋的所有權。
(2)折價分割,是指房屋作價補償,即由其中一個或者部分共有人取得房屋全部所有權,並對放棄產權的其他共有人作出補償。
(3)變價分割,是指所有共有人均不願取得房屋所有權,通過將房屋出售或者拍賣等方式,將賣得的價款按照產權份額進行分配。
來源烏魯木齊律師http://china.findlaw.cn/wulumuqi
⑵ 該房產如何分割
1、該房產權屬肯定是你本人的;一般房產權屬歸屬判定,如果沒有其他證據證明的版,主要以產權證權上名字判定歸屬。至於購房時其他次要的出資人,一般以算作產權所有人的借款即欠款,由產權人予以歸還。
2、由於你父母在購房時出資一部分,但你父母不同意他們的出資是對你贈與,因此,在民法上講,該筆本來是贈與性質的錢,由於父母反悔,現在可算作你從你父母那裡借的借款。裝修的費用也可算作你向父母借的款。
3、如果對該房析產,你對房產完全持有產權,但你應對父母的借款承擔償還義務。如果是變賣房產,可將變賣所得,首先清償你父母的借款(5+8=13萬元),當然,考慮到房屋有一定的增值,你也可以適當地補償父母(比如按銀行利息付息等方式),可以多還一些錢給父母,畢竟是自己的父母,養育之恩不能忘記。
4、如果當時你與父母約定了房產的權屬比率,又有書面約定,按我國〈物權法〉規定,則只能按書面約定,你得到房屋產權,你歸還父母25萬元(具體還多少錢,需對房屋進行評估,按評估後的價格,你還一半錢給你父母)。
⑶ 房產分割的問題
1、按道理是可抄以退的,但操作起來會比較麻煩,再說又不是相關幾萬塊,是相差幾萬塊的訴訟費,差不多也就三兩百塊錢左右的事情,能否退也無所謂啦。
2、如果估價公司(公估)的估價結果低於40萬,原吿願意出40萬購買,法院不能直接判的,這個前提是被吿要同意。如果被告也願意出40萬或高於40萬來購買,則要競價,法院是支持價高者得的。但本著遺產法的精神,如果此房產是不便分割的,那麼被告如果既不同意用等於或高於40萬來購買,也不同意原告用40萬的價格來購買的話,當法院一般會支持原告的主張,以40萬做為交易額,各繼承人按比例繼承現金。(為什麼說一般呢,這個還真的沒有絕對的,因為房產不同於一輛車或古董,它還真的可能是可以分割的產權,君不見房管局每年開出多少張兩人或兩人以上的房產證,所佔的分額亦有等份與各占不同比例的份額,是吧?)
⑷ 遺產(房產)分配比例
你好!
房子應該是你奶奶和你爺爺的共同財產,雖然登記在一人名下,但它的性質不會改變,你需要注意的是你奶奶即便是所立遺囑有效,她能處分的就是房子她那一半以及她作為你爺爺的法定繼承人應該繼承的那一部分,你爸爸可以繼承房子的部分應該是你奶奶可以處分的那一部分,加上你爸爸作為你爺爺的法定繼承人應該繼承的那一部分。
還有就是需要注意的就是你奶奶遺囑有效性的問題,老人年紀大了,再加上律師事務所做著個也不是專業的,將來會有這樣一個瑕疵,就是老人立遺囑時是不是清醒的,如果有人提出這樣的抗辯,遺囑的有效性就值得懷疑,如果是公證遺囑的,一般都會錄個像,證明老人是清醒的,如果律師見證做的專業的話,應該也有一個錄像的。
補充一下昂,如果房子是你爺爺和你奶奶的共同財產,你爺爺去世時,沒有留遺囑的話,不是說當時沒有分遺產就是其他人放棄了遺產,放棄要明示的,大家都沒標明放棄遺產,那你爺爺的遺產不過是還沒有分割,原因就是你奶奶還住在,還有老人在,如果你奶奶去世,房子整體是作為遺產分割的,你奶奶遺囑,那麼你奶奶的遺產按遺囑走,你爺爺的遺產,沒有遺囑就按法定繼承走。
具體怎麼分,作為共同財產,房子你奶奶和你爺爺一人一半,你爺爺先去世,那麼你爺爺的一半房產作為遺產,走法定繼承,你奶奶和5名子女們,6等分的分,你奶奶和你爸爸分得1/6的遺產,那麼1/2+1/6就是你奶奶的財產,有她來處分。
希望可以幫上你,如有疑問請追問,滿意請採納,謝謝
⑸ 房產證辦了可以在加上房產分割比例嗎
可以的。
法律依據:
《物權法》
第九十三條不動產或者動產可以由兩個以上單位、個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第九十四條按份共有人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按照其份額享有所有權。
第九十五條共同共有人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共同享有所有權。
第九十六條共有人按照約定管理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權利和義務。
(5)房產分割按什麼比例擴展閱讀:
共有產權的處理: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
第九十七條處分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以及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作重大修繕的,應當經占份額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體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間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九十八條對共有物的管理費用以及其他負擔,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份共有人按照其份額負擔,共同共有人共同負擔。
第九十九條共有人約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以維持共有關系的,應當按照約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請求分割。
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隨時請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礎喪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時可以請求分割。因分割對其他共有人造成損害的,應當給予賠償。
第一百條共有人可以協商確定分割方式。達不成協議,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可以分割並且不會因分割減損價值的,應當對實物予以分割;難以分割或者因分割會減損價值的,應當對折價或者拍賣、變賣取得的價款予以分割。
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動產或者動產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應當分擔損失。
第一百零一條按份共有人可以轉讓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份額。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購買的權利。
第一百零二條因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產生的債權債務,在對外關繫上,共有人享有連帶債權、承擔連帶債務,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連帶債權債務關系的除外。
在共有人內部關繫上,除共有人另有約定外,按份共有人按照份額享有債權、承擔債務,共同共有人共同享有債權、承擔債務。償還債務超過自己應當承擔份額的按份共有人,有權向其他共有人追償。
第一百零三條共有人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沒有約定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關系等外,視為按份共有。
第一百零四條按份共有人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享有的份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出資額確定;不能確定出資額的,視為等額享有。
第一百零五條兩個以上單位、個人共同享有用益物權、擔保物權的,參照本章規定。
⑹ 財產如何分配比例
三個姑姑和一個孫女各佔百分之二十五。
⑺ 夫妻共同財產分割比例是怎樣的
離婚財產分割有協議分割和判決分割。第一,《婚姻法》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專取得的財產以及婚屬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即雙方有合法婚姻財產約定的,依約定。第二,一方的特有財產歸本人所有。如一方的婚前財產;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第三,夫妻共有財產一般應當均等分割,必要時亦可不均等,有爭議的,人民法院應依法判決。如夫妻對工資、獎金;生產、經營的收益;知識產權的收益;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