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未交房可以辦房產證嗎
未交房是可以辦理房產證的。
一般開發商都會給房主一個寬松的時間來交房,所以在交房前後,一般房屋已經具備了合同的交付條件,並且也具備了辦證的條件。辦房產證很簡單,你只要交契稅、印花稅、工本費、交易費這些費用,帶產權人身份證復印件、戶口本復印件以及購房合同、發票、開發商手上的房地產所有權證即可。
新房房產證辦理比較麻煩,一般由開發商提出申請,辦證時間長。由於各城市,甚至各家開發商情況不盡相同,所以具體辦證時間主要還是看購房合同上的約定時間。一般來說,合同約定90天到180天以內都屬於正常范圍,最高不得超過兩年。
假若合同里沒有約定辦房產證期限的話,那就按照國家的相關法律規定:如果是期房,從交房的使用之日那天算起,90天之間開發商一定要辦理好房產證;如果是現房,從合同的訂立之日起90日就需要辦理好房產證了。
此外,如果是全款買房(貸款的還需辦理銀行抵押),也可以自己向開發商索要相關資料去房管局辦理房產證,時間相對較短。
(1)沒交房如何辦理房產證擴展閱讀:
若房產證沒有辦下來,可通過以下方式解決:
1、協商解決,帶上合同等,找開發商協商要求承擔違約責任,如果雙方分歧不大,達成一致意見後,雙方簽訂協議,約定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和最終處理方式,並由開發商對購房者進行賠償。
2、發律師函,如果協商不成,可以委託律師向開發商發律師函。律師函可以對對方起到催告和警示作用,催促對方積極主動承擔責任,比司法途徑要便捷許多,但律師函沒有強制性,如果對方拒不賠償,最終還是需要提起訴訟。
3、提起訴訟,如果經協商和發函,開發商拒不解決問題的話,可以到法院起訴,要求繼續履行合同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同時追究開發商違約責任。如果是因不動產提起的訴訟,適用專屬管轄原則,即向不動產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訴訟。
㈡ 還未交房辦房產證可以嗎
不行的。抄
如果是開發商違約延遲交房給你,你可以根據購房合同追究開發商的違規行為;
如果是開發商未違約,按時交房給你,但是因為你的原因而未收房,這個可以雙方協商;
至於房產證或者應該說是小兩證,必須得收房後由業主辦理。
㈢ 買的房子還沒交房 離婚了怎麼辦理產證
如果是你們夫妻共同買的房子。房子還沒有辦理好就想離婚。這種情況你們得坐下來好好的商議一下。房產證上寫上夫妻共同的名字。離婚的時候房產共同所有。一人一半。
㈣ 未交房可以辦房產證嗎
房產證和交房不交房是兩個概念。房產證未交房當然可以辦。交房是開發商交付商品的概念。一專般開發商屬都會給自己一個寬松的時間來交房,所以在交房前後,一般房屋已經具備了合同的交付條件,並且也具備了辦證的條件。辦房產證很簡單,你只要交契稅、印花稅、工本費、交易費這些費用,帶產權人身份證復印件、戶口本復印件以及購房合同、發票、開發商手上的房地產所有權證即可。
㈤ 我買了一套期房,還沒交房,房產證一般何時辦理
國家《來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自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
預售商品房的購買人應當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內,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和房屋所有權登記手續;現售商品房的購買人應當自銷售合同簽訂之日起90日內,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和房屋所有權登記手續。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協助商品房購買人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和房屋所有權登記手續,並提供必要的證明文件。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八條規定:由於出賣人的原因,買受人在下列期限屆滿未能取得房屋權屬證書的,除當事人有特殊約定外,出賣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一、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的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期限;
二、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訂立之日起90日。
㈥ 還未收房可以辦理房產證嗎
如果是商品房那麼沒有能兩年的話是辦不了房產證如果是商品預售房,那麼沒有滿兩年的話是辦不了房產證的。
㈦ 我房子還沒交房 是必須辦過房產證後才能辦不動產證 還是可以直接辦
房子還沒交房可以直接辦不動產證
房屋買賣當事人簽訂的商品房預、出售合同或房屋買賣合同依法生效後30日內雙方應到房地產產權登記部門辦理房地產產權證。
產權證辦理的基本程序:
1、商品房買賣雙方至產權登記部門,上交辦理產權證的相關資料:
個人身份證、房屋登記申請表、購房證明書刊號、商品房購銷合同書(或預售合同書)、房屋分戶平面圖、繳款發票、交易監證文書。
2、申請人上交資料後,房屋產權登記部門會開出收件收具,註明領證日期,領證日期一般距交件日期10天3個月左右。
3、產權登記部門將對所收資料進行審核,如發現申請人所交資料不全等特殊情況。會按房屋登記申請表所上所用申請人電話通知申請人並順廷辦證時間。
(7)沒交房如何辦理房產證擴展閱讀
根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相關規定:
第十四條 因買賣、設定抵押權等申請不動產登記的,應當由當事人雙方共同申請。
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當事人單方申請:
1、尚未登記的不動產首次申請登記的;
2、繼承、接受遺贈取得不動產權利的;
3、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決定等設立、變更、轉讓、消滅不動產權利的;
4、權利人姓名、名稱或者自然狀況發生變化,申請變更登記的;
5、不動產滅失或者權利人放棄不動產權利,申請注銷登記的;
6、申請更正登記或者異議登記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由當事人單方申請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 當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應當到不動產登記機構辦公場所申請不動產登記。
不動產登記機構將申請登記事項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前,申請人可以撤回登記申請。
第十六條 申請人應當提交下列材料,並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1、登記申請書;
2、申請人、代理人身份證明材料、授權委託書;
3、相關的不動產權屬來源證明材料、登記原因證明文件、不動產權屬證書;
4、不動產界址、空間界限、面積等材料;
5、與他人利害關系的說明材料;
6、法律、行政法規以及本條例實施細則規定的其他材料。
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在辦公場所和門戶網站公開申請登記所需材料目錄和示範文本等信息。
㈧ 開發商沒有交房,可以辦房產證嗎
何時辦理產權證?
政策規定:預售商品房的購買人應當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回日起90日內,辦理土地使用權答變更和房屋所有權登記手續;現售商品房的購買人應當自銷售合同簽訂之日起90日內,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和房屋所有權登記手續。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協助商品房購買人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和房屋所有權登記手續,並提供必要的證明文件。
沒有交房是不能辦理產權證明的,但是如果雖未經過驗收,但是仍然交房了的話,也是辦理不了產權證的。
收房當天需要查驗開發商提供的文件通常包括:
(1)規劃部門出具的建築工程規劃驗收合格證;
(2)建設主管部門出具的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證明書;
(3)建設部制定的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
(4)區級以上質檢站核發的房屋質量合格證明;
(5)開發商提供的住宅使用說明書等。
如果開發商不能提供上述的文件證明資料,一般就不能交房的。不能交房,自然是不能辦理產權證的。
㈨ 沒交房,房產證在哪 需要自己辦么
不需要。
沒交房,就不會有房產證。~~現在應該改名為不動產登記證了,而且,辦理單位回也大多已經從答住建局轉移到了自然資源局。
回到題目,
在未交房之前,實際上只有一個預售證,在開放商手裡。~~當然,這個證件也是將來你辦理房產證的必要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