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個人想投資!想在吉林市買套房子投資,現在通貨膨脹太嚴重了!!
房地產是民復生工程,前期年還好做制,現在國家監管、打壓的厲害,個人覺得現在投資房地產不是時機,現在貴金屬投資剛火起來就像前幾年的股票和房地產一樣現在是個時機建議你了解下,我有朋友現在在做黃金,還不錯回報率挺高的
Ⅱ 如果沒有人買房子,房地產商會不會賠錢賣房子
在經濟學上來說,當商品價格超高時,這種商品的市場供量會越來越多,因為高利潤驅使投資者會增加商品市場供應量,從而導致商品市場銷售價格下降。所以在未來階段,開發商是很有可能賠錢賣房的。在市場經濟中,任何一個行業都應該有人掙錢有人賠本,這才是一個行業健康發展應該有的狀態,一個行業每一個企業都有著巨大的利潤,只能說明這個行業還處於發展階段,還沒有到充分競爭階段。
Ⅲ 憑什麼中國人買了房子70年後仍然要買
在我國商品房所在土地是國有的,所有權是國家的,我們只有使用權,相當於我內們向國容家祖地建房,租期到了,作為最大的地主——國家就會和租戶之間存在一個續租的問題。按最近修改的土地管理法草案,把以前的到期後無償自動續期的概念改成了到期後按國家有關規定自動續期,沒說有償還是無償,為今後的政策操作預留了空間,個人認為這是種巨大的退步。不過話又說回來,誰叫我們不幸生在中國呢?但就房子這一建築物本身來說,有一個設計使用年限的問題,比如說設計使用50年,過了50年後房屋質量就會出現極大的隱患,成為危房,在這種情況下房子要拆除還是理所當然的。就像農村裡自己建的房子,以前是土房子,後來大家致富了,要修磚房了,就得先把土房子拆了再新建,這一投入還是省不了的,是一種產品本身的使用功能與價值所決定的。我們現在憤憤不平的是土地,這一最為基礎的資源,現在是被壟斷的,而作為當家作主的我們,居然無能為力。
沒有規定「劃撥地」性質的住宅在取得房產證後五年內不能交易。一些交易受限制的房屋性質有可能是劃撥地,如經濟適用房,但不表示所有劃撥地性質的房屋交易都受限制。
劃撥地:指該宗土地建造房屋時,土地使用權是由國家行政劃撥的,劃撥地在發生交易時每交易一次都需要向國土部門支付土地收益金,也叫土地出讓金。
與之對應的是出讓地,出讓地指該宗土地建造房屋時已經向國土局交納土地出讓金,出讓地一般有出讓終止年限,一般為50-70年,年限到期前發生交易,不交納土地收益金,年限到期可以續交土地出讓金。除此之外沒有差別。
(4)元壟城房產如何擴展閱讀:
劃撥地是指國家對某些主要涉及國防、公益等用地單位給予土地的一種方式,它與出讓地主要區別在於是否需要交納土地出讓金。劃撥地轉為出讓地,必須經有審批權的機關批准。
劃撥土地使用權可依法轉讓,但要依法報批並按市場價補繳土地出讓金。
對未經批准擅自轉讓、出租、抵押劃撥土地使用權的行為應依法處理。
劃撥土地使用權是指土地使用者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繳納補償、安置等費用後取得,或者無償取得而且沒有使用期限的國有土地使用權。
國家設立劃撥土地使用權的現實社會因素就是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其立法本意是對純公益性而非營利性的建設項目採用無償方式供地,可以實現一定程度的社會公平。
此外,各級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及國家重點建設用地,客觀上需要採用劃撥方式。為了公共利益使用土地是國家劃撥行為的合法依據。
行政法規
根據相關行政法規、部門規章的規定,以劃撥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一般是無償的或者說是僅繳納了土地補償、安置等較低的費用後取得的,相對國家來說也是無償的。
為此,不論是從劃撥土地使用權的無償性,還是劃撥土地用途的公益性考慮,劃撥土地使用權是不能進入市場的。
從立法的意圖上看,土地使用者不能擅自處分劃撥土地使用權,即不能轉讓、抵押和出租。但是,這並不意味著存量的劃撥土地不能進入市場。
劃撥土地可以通過一定的形式和程序轉為出讓土地。在法律上,這屬於原有劃撥土地使用權的消失和新的出讓土地使用權的取得。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劃撥土地使用權是可以依法有償轉讓的,但要按規定程序和條件報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批准,辦理相關的手續,並補繳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等土地所有者的收益。
劃撥土地使用權的取得和處分,都必須依法進行,擅自轉讓、出租、抵押劃撥土地使用權的行為,都是違法行為,應受到法律的制裁。上期案例中提到的未經政府主管部門許可,隨意有償轉讓或承包劃撥土地使用權,就屬非法轉讓行為。
對非法轉讓土地使用權行為,應按《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和《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處理。本案中的非法轉讓、出租行為,可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管理主管部門責令違法單位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沒收非法所得,並處以罰款。
Ⅳ 杭州最牛房產掛牌1億,如何評價如今瘋狂的房價
一套距杭州西湖僅300米的別墅,十年前360萬買進,如今掛牌1億元出售。這套位於杭州西湖邊石庫門里弄的「九星里1號」如今被稱為杭州最牛房產,10年增值近30倍!
先來說說杭州西湖吧,應該算是全國聞名的著名景點了,很多人都想要去一睹當年許仙和白娘子相遇的地方,想像一下他們兩人撐著油紙傘行走在斷橋上。
正因為有這幾方面的原因,就導致了現在房價的瘋狂飆升,現在政府宏觀調控,積極得整改整個房地產市場,也希望能夠得到有效的控制,讓我們平民百姓都能夠有容身之處。
Ⅵ 糞霸於德順是如何擁有一百多套房產的
現在每一行幾乎都有行業協會,比如人們常說的作家協會、美術協會等。在百年前的老北京城,也有一個十分特殊的行業協會,名叫糞業協會。這個協會的名字,現在恐怕很少有人聽說過吧?但是一些老人可能還會有印象。在百年前的老北京城,糞業協會是最廣為人知的,每家每戶都要和糞業協會打交道。
那時候的人們,幾乎都對這些“糞霸”敢怒不敢言,但是卻拿他們沒辦法。後來建國後,這些“糞霸”的好日子總算到頭了,他們這種橫行霸道的做法給他們惹來了大麻煩。很多“糞霸”被抓了起來,而像於德順這樣的大“糞霸”,則直接被明正典刑了。曾經被他們壓榨的掏糞工,也都擁有了新工作成為了環衛工人,再也不用受“糞霸”們的欺壓了。
Ⅶ 現階段我國房地產存在哪些問題
簡單點說吧。抄
1,房地產價格襲泡沫化嚴重,也就是房價與大眾收入水平背離很遠。
2.面臨著史無前例的不確定性,有下跌甚至崩盤的可能性,也有維持穩定的可能性。
3,政策法律始終不完善,都是治標不治本,治理都是智力表面現象,而很難治理問題的本質。
Ⅷ 如何確定計入房產原值的地價
1、財稅[2010]121號:如何確定計入房產原值的地價
嘉市地方稅務局近期應國家稅務總局要求對嘉市房產及土地進行全面清查,清查後將確定新的房產稅及土地使用稅計稅依據並按照新依據計征兩稅。在此次清查過程中有子公司提出疑問:土地本身需要按規定繳納土地使用稅,根據《企業會計准則》企業建房時需要將土地價值計入到固定資產房屋建築物中,房產稅的計稅依據中又包括了該部分土地價值,是否存在重復計稅問題。現就該問題進行解讀: 2010年12月21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下發《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安置殘疾人就業單位城鎮土地使用稅等政策的通知》(財稅[2010]121號)文件,對土地使用稅和房產稅等相關問題進行了明確,該文件第三條「對按照房產原值計稅的房產,無論會計上如何核算,房產原值均應包含地價,包括為取得土地使用權支付的價款、開發土地發生的成本費用等。」明確了土地價值也應計入房產原值計征房產稅,稅務局要求調整房產稅計稅依據理由充分。至於是否存在重復計稅,則是國家稅務總局應該考慮的問題,我們更應關注的是計入房產的土地價值如何確定。財稅[2010]121號中同時明確「宗地容積率低於0.5的,按房產建築面積的2倍計算土地面積並據此確定計入房產原值的地價。」
綜合起來該文件應當這樣理解:宗地容積率低於0.5的,按房產建築面積的2倍計算土地面積並據此確定計入房產原值的地價這種情況外,宗地容積率高於0.5的,一律按照地價全額計入房產原值計
2 、征房產稅,包括為取得土地使用權支付的價款、開發土地發生的成本費用等。
例如,某工廠有一宗土地,佔地26000平方米,支付價款26000萬元,每平方米平均地價1萬元,該宗土地上建築房屋面積12000平方米,則該宗地容積率為0.46(12000÷26000=0.46),因此,計入房產原值的地價為24000萬元(應稅房產建築面積×2×土地單價=12000平方米×2×1萬元/平方米=24000萬元)
假如該工廠這宗土地其他條件不變,佔地26000平方米,支付價款26000萬元,每平方米平均地價1萬元,該宗土地上房屋建築面積50000平方米,該宗地容積率為1.92,則計入房產原值的地價為26000萬元。
該條規定可以理解為對企業減輕稅負的利好政策,而非對宗地容積率低於0.5的用地單位的懲罰措施。例如佔地面積大而廠房少的工廠、大型堆場、倉儲、物流的企業等,廠區空地較多,地價全額計入房產原值,稅負較高,自2010年12月21日起,對這類「大地小房」的情況,即宗地容積率低於0.5的,允許按照房產建築面積的2倍計算土地面積並據此確定計入房產原值的地價,可以測算出這類企業計算房產稅的地價將小於全部地價款,減輕了房產稅負擔。
財稅[2010]121號文件發布後,對按照房產原值計稅的房產,在稅務處理上只有一種方法:無論會計上如何核算,房產原值均應包含地價,包括為取得土地使用權支付的價款、開發土地發生的成本費用等。宗地容積率低於0.5的,按房產建築面積的2倍計算土地面積並
3 、cdqm據此確定計入房產原值的地價。
例如:某公司2008年建造辦公樓,面積為1500平方米,建築成本為105萬元,不包括土地價值。該宗地為本年新征,土地單價為每平方米150元,容積率為0.48(容積率為宗地建築面積與土地面積的比值),使用年限為50年。公司自2008年1月1日起執行《企業會計准則》。2011年,因容積率低於0.5,應按房產建築面積的2倍計算土地面積並據以確定計入房產原值的地價。
繳納房產稅的房屋原值=1050000+150×1500×2=1500000(元)。
應繳房產稅=1500000×(1-30%)×1.2%=12600(元)。 如果公司執行《企業會計制度》。
2011年繳納房產稅的地價=150×1500×2=450000(元)。 2011年繳納房產稅的房屋原值=1050000+450000=1500000(元),應繳房產稅=1500000×(1-30%)×1.2%=12600(元)。
從計算結果可以看出,財稅[2010]121號文件的發布實施,使得執行《企業會計准則》和執行《企業會計制度》的企業繳納的房產稅相同,杜絕了之前由企業選擇執行《企業會計准則》和《企業會計制度》所做的房產稅籌劃。
目前仍存在沒有將土地價值按照規定計入房產原值計征房產稅的公司應當及時與當地稅務機關協調解決計稅依據問題,避免涉稅風險。
Ⅸ 租個房子好難!現在58同城,趕集網上面的租房信息都快被中介壟斷了!
我來告訴你,沒錯,房產中介就是故意壟斷房源信息的。我大學實習期在鏈家干過,裡面的內幕觸目驚心。個人房源信息無論是賣還是租,掛網上還是貼紙條,房產中介都會首先聯繫到房主(不要問他們為什麼會首先聯繫到房主,他們一半的時間就是通過各種方式找房源,因為在成交後,房源提供人也是會有提成的)。通過電話騷擾,語言利益誘惑等方式,讓房主把房源信息交給他們,最好能簽獨家協議和把房屋鑰匙交給他們。在協議里,會有一個禁止和房屋中介客戶聯系的條款。然後貼出房源,等有客戶上門看房時,也會首先讓客戶簽一個不能和房主私下溝通的協議。在看房過程中,房屋中介的人員會對房主和客戶的見面過程寸步不離,嚴加防範。根本不會給雙方私下接觸的機會。在這個成交過程中,他們會用各種齷蹉手段來促成交易成功,比如抬高租房房價,讓房東能把中介費省掉(雙方都收中介費的),以幫忙抬價和講價的方式欺騙雙方繼續維持交易談判,用虛假低價優質房源來吸引客戶上門,然後記錄客戶信息,幫助房主隱瞞房屋缺陷欺騙客戶,故意抬高房屋價格信息以便能假裝幫助客戶降下價格或多收中介費。發布虛假成交價格記錄,以便整體拉高房屋價格多收取中介費等等手段。可以這么說,去干房屋中介的,基本都是社會底層,沒學歷的那種人,因為中介公司本身設定入職門檻就很低,一切只看業績說話,至於職業素養?呵呵,中介公司根本不會告訴你,因為這個行業本身就沒有道德底線。上述的手段都是入職後公司會交給你的基礎手段。至於更高級的,會在你成交過程中逐步教給你,比如人為設置障礙以便多收取中介費,如何擺脫中介本應承擔的基本責任等等,更不用想讓中介公司承擔什麼擔保責任的。可以這么說,這是房屋中介公司群體潛規則,利用法律漏洞無所不用其極。
Ⅹ 日本房價崩盤的時候當年「沒買」房子的人,後來都怎麼樣了
那些沒買房的人一直在租房住。房子問題不管是在哪個國家都屬於一個老大難的問題,即使是在日本也不例外。日本起初房價很高,那個時候有人傾家盪產去購買房子,但是不巧的是,後來日本房價忽然崩盤。買了房子的因為負債累累,最後選擇自殺的不在少數,而有些之前沒買到房子的當時立刻去買了一套房子,但是還是有一些人持觀望狀態。
我們不能說當時買了房子的人就是聰明,不買房子就是不聰明。總而言之,每個人有每個人的活法,不是說趁那個時候買了房子我就瞬間發財,一輩子不愁吃喝,沒買的我就懊惱自殺。房子這種東西,有住的就行了。當時沒買房,現在租房子居住也算是一種樂事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