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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有土地證和房產證到年限怎麼辦

發布時間:2021-02-09 08:08:12

⑴ 土地證使用年限到期怎麼辦

樓房土地證年限到期後:

土地使用權因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定的使用年限屆滿、提前收回或土地滅失等原因而終止。

(1)土地使用權期限屆滿。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請續期,但應依法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並辦理登記。否則,土地使用者應當交還土地使用證,並依法辦理注銷登記。

(2)已辦理審批手續的非農業建設佔用耕地,連續兩年未使用的,經原批准機關批准,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無償收回用地單位的土地使用權;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進行房地產開發的,滿2年未動工開發的,可以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

(3)對於違反《土地管理法》、《房地產管理法》等的規定,國家可以強制收回土地使用權,如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權當事人拒不交出土地、臨時使用土地期滿拒不歸還的,或者不按照批準的用途使用國有土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部門責令交還土地。

(1)國有土地證和房產證到年限怎麼辦擴展閱讀:

土地證年限的規定:

1、《房地產管理法》規定,土地使用權因土地滅失而終止。土地滅失是指因地震、火山爆發、洪水等不可抗力導致土地實際使用價值的消失,致使土地使用者無法按照合同約定或批准文件規定的用途利用土地,從而終止土地使用權。

2、住房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工業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50年,商業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40年。購房者要想知道自己房屋土地的使用年限,可以用終止日期扣除已使用的日期,所得日期就是購房者自己的使用年限。

3、以出讓或轉讓方式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對於劃撥土地,國家可以另行劃撥一塊土地給原土地使用權人使用。對於出讓土地,土地使用權人可請求退還土地滅失部分剩餘年限的出讓金。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使用是無限期的。

⑵ 國土證與房產證上的土地使用年限為什麼不一樣

通常所說的房屋產權大致分為:
1)住宅用地,產權年限是70年;
2)綜合回用地,產權年限是答50年;
3)商業用地,產權年限是40年。
具體小區的產權年限是多少要看其《國有土地使用證》上的土地性質是什麼性質的才可以確定的,另外產權年限是從開發企業取得《國有土地使用證》的當天開始計算的,不是從購房日期算起。

⑶ 國有土地證有年限么,如果建房了,有沒有,國有房產證

國有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後可以繼續租或買其使用權;您指的國有房產證既是開發商從當地房管部門拿到的該物業的大產證。

⑷ 房產證有使用年限嗎還是土地使用證有年限,可以續期嘛

房產證沒有期限,土地有使用期限,通常到期以後,自動續期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

第一百四十九條 建設用地使用權續期及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歸屬

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 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

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4)國有土地證和房產證到年限怎麼辦擴展閱讀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一百三十九條

設立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應當向登記機構申請建設用地使用權登記。建設用地使用權自登記時設立。登記機構應當向建設用地使用權人發放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書。

第一百四十條建設用地使用權人應當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改變土地用途;需要改變土地用途的,應當依法經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批准。

第一百四十一條建設用地使用權人應當依照法律規定以及合同約定支付出讓金等費用。

第一百四十二條建設用地使用權人建造的建築物、構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所有權屬於建設用地使用權人,但有相反證據證明的除外。

第一百四十三條建設用地使用權人有權將建設用地使用權轉讓、互換、出資、贈與或者抵押,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一百四十四條建設用地使用權轉讓、互換、出資、贈與或者抵押的,當事人應當採取書面形式訂立相應的合同。使用期限由當事人約定,但不得超過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剩餘期限。

第一百四十五條建設用地使用權轉讓、互換、出資或者贈與的,應當向登記機構申請變更登記。

第一百四十六條建設用地使用權轉讓、互換、出資或者贈與的,附著於該土地上的建築物、構築物及其附屬設施一並處分。

第一百四十七條建築物、構築物及其附屬設施轉讓、互換、出資或者贈與的,該建築物、構築物及其附屬設施佔用范圍內的建設用地使用權一並處分。

第一百四十八條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前,因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該土地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二條的規定對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給予補償,並退還相應的出讓金。

⑸ 房產證和土地證到期了怎麼辦

你個人的產權是不會過期的,產權永遠都是你的,只有土地的使用權才回過期,當土地使專用權過期的屬時候,如果國家有安排的花,他可以把這塊地用做其他用途,意思就是要拆你的房子,但是你作為房子的產權人,國家或者開發商是要對你做出賠償和拆遷安置的.

⑹ 房產證上土地性質是國有,請問年限是多少年

房產證上面的土地性質寫的是國有,您說的還不完整,國有還區分為國有出讓和國有劃撥版兩種。
一、國權有出讓用地,都會清楚的寫明出讓年限,出讓的起止日期,到期了續交出讓金就可以了;
二、國有劃撥用地,沒有使用期限的限制,現在的劃撥用地,大部分都是《土地管理法》改革以前遺留下來的,只要不改變用途或者不轉變使用者的情況下,就可以無限期的長期使用,如果改變用途或者使用者,就需要按照新的《土地管理法》交納出讓金,轉變成有償有期限使用了。

⑺ 房屋產權年限70年到期怎麼辦

我們都知道根據房屋的使用用途,房屋的產權年限分為70年,50年和40年。那麼新買的房,一般來說產權證到手裡的時候剩多少年才正常呢?這可能是大部分業主的困惑。今天就跟大家普及一下這一知識。

一、房產證

「房產證」是由《房屋所有權證》和《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兩張證件組成的。目前,上海和部分外地省市是《房屋所有權證》和《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兩證合一的,只有一張《房地產權證》;但是有部分外地省市是兩證分開的,那麼在辦理購房提取時,就必須同時提供房屋的《房屋所有權證》和《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後者一般被稱為「土地證」,前者是我們一般說的房產證。

二、不動產證

2015年3月1日施行的「不動產登記」,所謂不動產登記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著物。」 「不動產證」比房產證產權內容更詳細,它明確規定了房屋使用的「起、止日期」和房屋取得價格。

在領得不動產權證之後,人們手中原有的房產證和土地證仍然有效,只有發生房產交易,原先的兩證才會「合一」,而只要一直不交易,原先的兩證就一直有效。以前買一套房子,要先到房管部門辦證,再到國土部門辦證,麻煩不說,偶爾還會出現權屬糾紛、重登、漏登、重復抵押的情況。而隨著「房地」統一登記的推進,市民將不需要在部門之間來回奔波。

三、房屋產權年限

房屋使用年限分兩個概念,房屋本身使用年限和土地使用年限。我國現行的法律規定了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期限,居住用地是70年,工業用地50年,商業用地40年,綜合用地50年。

土地使用年限從開發商拿地就開始算了,所以商品住宅從開發到銷售的周期一般在1-3年,房屋產權的「實際壽命」也就隨著開發商開發住宅時間的長短而縮短。

還有一些情況會讓業主到手的房產證產權年限縮短:土地使用性質變更,例如將只有40年土地使用年限的工業用地改為住宅用地,但如果是開發商所為,屬於擅自改變土地規劃用途,是違規行為;另外,某些開發商拿地後囤地、減緩施工速度,不過根據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相關規定,開發商拿地兩年未動工開發的,國家將無償收回土地的使用權。

因此我們買期房,拿到手的房產證的使用年限一般不能低於65年。如果使用年限過低,則一定要仔細詢問緣由,而不能貪圖便宜而使得到手的房屋使用年限大大縮水。

四、產權70年到期後怎麼辦

2007年3月頒布的《物權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從這個層面上來說,就算房屋產權年限70年已經到期,業主們仍然可以繼續居住。

而1994年通過,2007年8月修改的《城市房地產管理法》進一步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土地的,應當至遲於屆滿前一年申請續約」,而續約後要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不申請續約也沒通過批準的,土地就要被收回——這兩者間存在矛盾。

不過這一矛盾這應該是房地產稅要出台前要解決的問題。房屋的所有權永遠都是屬於購買人的,而土地是屬於國家的。房屋產權到期之後房子毋庸置疑還是屬於持有人的,只是矛盾之處在於,房屋要建立在土地上。而不動產登記將是推進房地產稅法的重要前提。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7-03-23,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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⑻ 我想問一下我的房產證現在是國有土地證,今年到期我應該怎麼處理

土地使用期限後續期問題現在還不普遍.大多地區還不存在這個問題,可能深圳現版在出現了這樣的情況權.根據物權法,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後自動續期,但怎樣辦理手續,是繳費還是免費,具體需要提交什麼資料,到現在還沒有具體操作流程.但是提醒你前提是房屋可以繼續使用的情況下可以續期,據我了解我們的房子設計使用年限是50年.可是住宅用地是70年.也就是說不等你續期房子就成危房了

⑼ 如果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了而房產證沒有到期怎麼辦

據悉,在《物權法》出台之前,根據1994年7月5日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十一條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續期的,應當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並依照規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也就是說,根據以往的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續期是需要繳納一定費用的。而《物權法》出台後,雖然規定了可以自動續期,但實際上並沒有對續期的土地使用費支付標准和辦法做出明確規定。

⑽ 房產證和土地證使用日期和年限問題

在我們國家房產證的使用期限就是70年,當然超過這個期限的話,國家也不會把這片土地給你收回去的房子可以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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