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本案共有房產可否直接拍賣
在本案執行中,執行人員對該共有房產可予以執行無異議,但對如何處置該共有房產形成兩種意見:一種意見認為,雖然房產其他共有人提出異議,但也可對宋某與朱某等人共有房產直接裁定拍賣,只要同時保護其他共有人的優先購買權即可。
另一種意見則認為,對被執行人與他人共有財產直接拍賣不當,應先通過執行聽證或訴訟方式分割共有房產,分割後,才可對被執行人應享有的部分財產進行強制執行,否則屬程序不到位。
第一種意見更可取,理由如下:
一、本案的房產並不屬於可分割物,強行分割有損其使用價值,應整體予以處置。理論上,共有財產的分割方法有三種:實物分割、變價分割以及折價補償。
1、實物分割是指在無損於共有財產價值的前提下,按各共有人的份額對共有財產進行分割,使各共有人分得應有部分。
2、所謂變價分割即變賣、拍賣共有物將價金分配給共有人的方法。
3、折價補償則是共同財產由共有人中一人或數人取得時,該取得人對其他共有人予以補償的分割方法。
三種方法原則上並無先後之分,法院分割時,僅須斟酌各共有人之利害關系、共有物之性質及其價格、經濟效用及公共利益等,以公平方法決定。但三者的適用條件、適用對象存在不同,實物分割適用對象為可分割的共有財產,而變價分割則適用於共有財產不可分的情況。所謂不可分,即分割有損共有財產價值的情形。
二、折價補償方法則適用於共有人中有人願取得共有財產的條件之下。這是在民法理論上共有財產的分割方法,具體到對共有財產的執行中,也應用上述方法執行。這就要求對可分共有財產應用實物分割方法執行,對不可分、分後有損財產價值的應用變價分割或折價補償的方法執行。
三、本案中,共有物是宋某與朱某等人共同共有的房產,房產因其建造時各種配套設施設置的單一性,強行實物分割則有損於其用於居住的價值,應明確屬於不可分物。在此情況下,可直接予以整體拍賣,而後執行被執行人的份額價款。這也符合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91條「共有財產是特定物,而且不能分割或分割有損其價值的,可以折價處理」的規定。
Ⅱ 共有房產拍賣問題
法院能否拍賣共有房產,不能一概而論。一、夫妻共有房產共有回的房產法院能強制答拍賣嗎,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共同生活的收入、債務,除法律有特別規定或者雙方有書面約定的外,為共同收人和債務,負有共同清償的義務。對負有共同清償義務的執行標的,人民法院可以強制拍賣共同房產。按婚姻法第十九條規定,夫妻可以書面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第三人不知道的,可以以共同財產清償,人民法院可以強制拍賣共有房產。二、其它共有房產與其他人共有房產,能夠分割的,可以查封拍賣;難以分割的,不能查封拍賣。
Ⅲ 一共有人欠債法院拍賣房產,我是其中之一的共有人,我可以等評估價出來使用共有人優先購買權嗎
我認為共有人在這種情況下也應當有優先購買權。對同一物存在多個主體共有的狀態,內事實上是不利容於所有權關系的明確和穩定的,法律規定共有人的優先購買權,就是為了促使物的所有權能夠盡可能的歸於一個主體,從而消滅這種不穩定狀態,使所有權重新達到圓滿的狀態,這樣也有利於提高對物的使用效率,促進社會資源的有效利用。
Ⅳ 法院可以拍賣與他人共有的房產嗎
法院可以查封、拍賣被執行人與他人共有房產的份額。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第十四條對被執行人與其他人共有的財產,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凍結,並及時通知共有人。
共有人協議分割共有財產,並經債權人認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認定有效。查封、扣押、凍結的效力及於協議分割後被執行人享有份額內的財產;對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額內的財產的查封、扣押、凍結,人民法院應當裁定予以解除。
共有人提起析產訴訟或者申請執行人代位提起析產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准許。訴訟期間中止對該財產的執行。
(4)共同共有房產拍賣怎麼評估擴展閱讀:
房地產拍賣標的應具備的條件:
法律、法規禁止買賣、轉讓的房地產通常情況下不得拍賣:
(1)未依法取得房地產產權證書的包括土地使用權證書、房屋所有權證書、和房地產產權證書);
(2)共有房地產,未經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的
(3)權屬有爭議,尚在訴訟、仲裁或者行政處理中的;
(4)權利人對房地產的處分權受到限制的;
(5)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但不符合政府相關轉讓條件的;
(6)司法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
(7)國家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權的;
(8)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禁止買賣、轉讓的其他情形。
Ⅳ 法院執行拍賣兩人共有房產
法院可以對房屋進行評估,你可以享有優先購買權,如果你不願購買,法院可以就該房屋的你的朋友部分進行拍賣,使你與新的購買方形成共同共有關系。
不合法,可以提出執行異議。
Ⅵ 共有房產法院能拍賣嗎
如果房屋面臨拍賣的話,首先需要衡量該房屋的產權歸屬情況,一般夫專妻共有房產進行屬拍賣的話,可以以共同財產清償,人民法院可以強制拍賣共有房產。
1、夫妻共有房產:
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共同生活的收入、債務,除法律有特別規定或者雙方有書面約定的外,為共同收人和債務,負有共同清償的義務。對負有共同清償義務的執行標的,人民法院可以強制拍賣共同房產。
按婚姻法第十九條規定,夫妻可以書面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第三人不知道的,可以以共同財產清償,人民法院可以強制拍賣共有房產。
2、其它共有房產:
與其他人共有房產,能夠分割的,可以查封拍賣;難以分割的,不能查封拍賣。
Ⅶ 共有房產法院如何拍賣
法院能否拍賣共有房產,不能一概而論。
一、夫妻共有房產
夫妻關系回存續期間,共同生活答的收入、債務,除法律有特別規定或者雙方有書面約定的外,為共同收人和債務,負有共同清償的義務。對負有共同清償義務的執行標的,人民法院可以強制拍賣共同房產。
按婚姻法第十九條規定,夫妻可以書面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第三人不知道的,可以以共同財產清償,人民法院可以強制拍賣共有房產。
二、其它共有房產
與其他人共有房產,能夠分割的,可以查封拍賣;難以分割的,不能查封拍賣。
Ⅷ 共有房產可否直接拍賣
徵得所有共有產權人同意才可拍賣。。
Ⅸ 共有人房產被查封准備拍賣,原因另外一個共有人在外欠債,我該怎麼辦,房產面積比較大,沒有分配份額。
1.你有優先購買權。 申請復議。
2.房產屬於你們二人的共有財產,按照我國法律規定以及回立法精神答,查封應當通知你這個共有人,而且在拍賣此房屋前,法院應當對你們二人的共有房屋進行析產,但是法院都沒有這么做。你當然有權分割房產。《民訴》202:利害關系人認為執行行為違反法律規定的,可向負責執行的人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法院自收到之日起15內審查。做出支持或者不支持的裁定。利害關系人對裁定不服,可自裁定送達之日起10內向上一級法院申請復議。(以及《民訴》204條的規定,僅限於你對你自己部分的財產提出異議)
3.去找上級法院。(最好初試你已經向其基層法院出具了異議書,但是基層法院沒有按照規定辦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