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房屋產權到期後交多少錢誰可以說說
產權沒限比壽命誰能知道壽命少少旦夕禍福房比震、久失修倒塌、戰爭破壞等專 說屬產許可權實際指該土使用限房屋所權-永久性土使用權-暫性般商品房住宅與非住宅(非住宅幾類)通住宅用使用限漆0非住宅四0-50限發商拿始計算比某於二000發商拿報建寫字樓二0一0始建設二0一三交付該樓土使用權二0四0即期換說該樓產許可權三0 至於說期辦、能續用少問題解決至於要交少費用要看期及家稅收政策決定我認幾十事誰能說准 知答您滿意@覺0距
『貳』 我的房子產權到期了我不在續期國家會補償我多少錢
房屋產權是沒有年限那麼一說,有年限的是土地,
土地到期後如果能使用的話只需回要繳納些土地出答讓金就可以繼續使用了,如果不繳納土地出讓金的話也不會賠償的,只有在房子不能使用了國家要收回土地的時候才會補償產權人,至於補償的金額是根據當時的房子價格來看的。
『叄』 房子70年產權到期後續約需要多少費用
1.續取房產
2007年的來《物法源》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滿的,自動續期權。也很有可能不需要補交費用。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續期價格或將按照當時樓面毛地指導價格。然住宅產權期滿後可自動續期。但再次申請土地使用需要補繳多少土地出讓金,應該以什麼樣的標准補繳,擁有房屋產權的業主是否願意繳,能否繳得起,一旦有房屋業主不願意繳納,土地上的房屋該怎麼處理?這一系列的問題暫時還沒有明確的政策能夠回答。
2.繳納稅費
業內人士預計:70年後或者未來十幾年,國家會有法律出台來明確房子產權,大概率情況是房子還是你的,不過估計要繳稅了,根據房屋面積的大小來定。
需要屆滿期前一年申請續費。《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十二條和《物權法》第一百四十九條有相關規定內容。補的費用不會超過5位數。
3.國家收回享政策性補償
根據《物權法》中解釋:建設用地使用權期滿,根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應對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給予補償。
『肆』 房產權到期後續費多少錢每家向該土地多少錢
房產產權不會到期復,你買下住房制,產權就永遠是你的,
有期限的,是該住房所屬土地的土地使用權,一般民用住房土地使用期限是開發商拿到土地起70年。
到期後,需要你依法繳納土地出讓金,就可以辦理新的土地使用證,你就可以合法繼續使用該住房所屬土地。
還沒有一家住房自房改後到期限。以上的是專家說法,還沒有具體法規出台。
全國十幾億人和你一個待遇。不用擔心。
『伍』 房子產權到期了還要交一定的費用,費用的多少和什麼有關系
我們都知道,產權是我們權益的合法保障的,所以人們比較關注的問題就是70年房子產權的問題,很多人危言聳聽說房子70年之後就不是自己的了,辛苦買房一輩子到頭來70年,會不會沒有了的,那麼,房子產權70年到期後怎麼辦?房屋產權到期續期費用?
續期價格或將按照當時樓面毛地指導價格雖然住宅產權期滿後可自動續期。但再次申請土地使用需要補繳多少土地出讓金,應該以什麼樣的標准補繳,擁有房屋產權的業主是否願意繳,能否繳得起,一旦有房屋業主不願意繳納,這一系列的問題暫時還沒有明確的政策能夠回答。
『陸』 房子產權到期後補多少
房子產權到期怎麼辦?就在有百姓為70年以後自己的住宅命運焦慮不已時,最新通過的物權法「一錘定音」:住房使用權70年後自動續期。我的房子還是我的,這回小業主們該吃「定心丸」了吧。且慢,記者聽到的疑問還挺多,房子產權是我的,可房子腳下那塊地皮(土地證)不是我的。到時候是不是還要交土地出讓金?還有商鋪和商業用地性質的酒店式公寓,使用年限更短,是不是也面臨同樣的問題?據悉,雖說目前離70年產權房到期還很遙遠,但有相類似的產證到期問題的房改房、私宅糾紛還是不少的,結合這些相關困惑,記者昨天特地請教了有關專業人士,就這一條款對市民的實際意義進行了分析。市民困惑: a:購買干將路精裝修公寓「樂怡苑」的7戶業主至今納悶:自己住的房子明明應該有70年的土地使用權,但到手的卻只有50年。去法院打官司判決,也還是50年的產權。物權法的自動續租條款讓他們看到希望,自己的短壽房比別人產權到期早,這個條款是否意味著以後自己的房子不用為產權問題煩惱了? b:李先生家在蘇州祖傳的私宅已經很破了,前兩年他特地以舊翻新在地皮上重新蓋了房。在辦房產證的時候,他得知要辦土地使用權證要交一筆土地出讓金。之前他一直拖著沒去辦,得知物權法的有關規定,他想起了自己的這張證,去有關部門一咨詢,乖乖,要交幾十萬的土地出讓金。李先生想不通,我前兩年造個房子都沒這么貴,這筆錢交出去還真有點肉痛。物權法解讀:《物權法》對住房使用權70年後自動續期的規定,無疑給老百姓吃了定心丸。所謂的「自動續期」是延續建築物使用權的許可權,並不是土地所有權,所以一旦建築物報廢,土地將收歸國家。因此,也有人提醒業主,好好保護物業,七十年以後只要建築物還健康,那麼建築物還是你的,「該交的物業費要積極交,好好養護自己的房子」。記者連線:自動續期怎麼續法?要繳納多少費用?這些具體操作層面的問題在物權法上均沒有明確。為此,記者請教了蘇州一位專門從事房地產糾紛處理的蔣少華律師。蔣律師表示,目前物權法這一條款最積極的意義在於,把原來房屋到期後的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分離變為合一,讓業主心裡定心,此外,從操作層面看,沒有任何意義。事實上,這一自動續租條款在深圳早就實行,目前到期的房屋在續證時要比照地皮的市場價,繳納一筆不菲的土地出讓金,所以操作起來幾乎不可能。蘇州目前的房改房上市,村民宅基地到期都是同樣的狀況。不過所有的限制都在交易環節產生,律師也表示,如果業主產權到期後房屋不上市交易,可以不交納這筆費用。況且有關法律細則會不斷完善,據估計最早的一批這樣的房子會在20年後冒出來。各方觀點:關於續期的費用,有三種觀點。第一種意見認為,如果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續期時出讓金的數額應當按照市場價格支付;第二種意見認為,應當按照申請續期當年縣級政府確定的土地基準價減去初次獲得土地使用權時繳納的土地出讓金;第三種意見認為,續期應該免交出讓金,或者只支付換證工本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