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房產證到手後多久可以賣房
二手房過戶來稅費:滿2年住房過源戶,可以免5.55%營業稅,賣家如果是滿五唯一住房,過戶再免1%個稅。買家如首次買房,90平以下契稅1%,90平以上契稅1.5%。買家如二套買入,90平以下契稅1.5%。90平以上契稅2%,還需要繳納評估費千分之六,印花稅費萬分之五,手續費用幾百元。過戶前提,住房無抵押,貸款還清,有房產證,契稅證,土地證。
⑵ 我去年成都買的二手房,但房產證才下來,是不是還是要滿三年才能賣,還
國家規定是房產證滿來二年才能賣。自地區規定滿三年的話,是地區根據自己的情況調整了。
二手房交易稅費是指在二手房交易中,稅務部門向賣方徵收交易所產生的差價獲得的收入。各類稅收共有8種,包括:個人所得稅、土地增值稅、印花稅、城建稅、教育附加稅、地方附加稅、契稅。
買賣雙方在簽訂合同前首先需檢查簽約主體的真實性,主要是核實房主的身份。因此對於業主證件的真實性和其與業主身份的一致性是簽訂買賣合同的前提條件,尤其在買賣雙方自己進行交易而沒有第三方作為居間擔保的情況下,該項問題更需引起購房者的注意。
⑶ 剛辦理下房產證 多久後可以將其產權轉讓(
如果不擔心稅費問題,應該是馬上就能轉讓
(1)、買賣雙方建立信息溝通渠道,買方了解房屋整體現狀及產權狀況,要求賣方提供合法的證件,包括房屋所有權證書、身份證件及其它證件。
(2)、如賣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買方可以交納購房定金(交納購房定金不是商品房買賣的必經程序),買賣雙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或稱房屋買賣契約)。買賣雙方通過協商,對房屋坐落位置、產權狀況及成交價格、房屋交付時間、房屋交付、產權辦理等達成一致意見後,雙方簽訂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買賣合同。
(3)、買賣雙方共同向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接受審查。買賣雙方向房地產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手續後,管理部門要查驗有關證件,審查產權,對符合上市條件的房屋准予辦理過戶手續,對無產權或部分產權又未得到其他產權共有人書面同意的情況拒絕申請,禁止上市交易。
(4)、立契。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根據交易房屋的產權狀況和購買對象,按交易部門事先設定的審批許可權逐級申報審核批准後,交易雙方才能辦理立契手續。現在北京市已取消了交易過程中的房地產賣契,即大家所俗稱的「白契」。
(5)繳納稅費。稅費的構成比較復雜,要根據交易房屋的性質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遷房、經濟適用房與其它商品房的稅費構成是不一樣的。
(6)、辦理產權轉移過戶手續。交易雙方在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完產權變更登記後,交易材料移送到發證部門,買方憑領取房屋所有權證通知單到發證部門申領新的產權證。
(7)、對貸款的買受人來說在與賣方簽訂完房屋買賣合同後由買賣雙方共同到貸款銀行辦理貸款手續,銀行審核買方的資信,對雙方欲交易的房屋進行評估,以確定買方的貸款額度,然後批准買方的貸款,待雙方完成產權登記變更,買方領取房屋所有權證後,銀行將貸款一次性發放。
(8)、買方領取房屋所有權證、付清所有房款,賣方交付房屋並結清所有物業費後雙方的二手房屋買賣合同全部履行完畢。
⑷ 拿到房產證能不能賣掉,還是需要兩年才能賣
有房產證就可以買賣。
房屋買賣
一、解釋論的探討-以請求權基礎檢索為中心
請求權基礎檢索法,就是指通過尋求請求權的基礎,將小前提歸入大前提,從而確定請求權在法律上能否得到支持的一種案例分析方法。
1、所謂請求權規范基礎(Anspruchsnormengrundlage),簡稱請求權基礎(Anspruchsgrundlage),是指可供支持一方當事人得向他方當事人有所主張的法律規范。
2、請求權基礎檢索方法是德國民法學上一種獨特的方法。這種方法強調,在運用法律分析實際案例的過程中,必須明確當事人的請求所依據的明確的法律規范,而且要求請求權基礎的搜尋和法律規范的解釋結合起來,從而養成嚴謹細密的法律思維方法,並維護法律適用的合理性、可預見性和安定性。
3、下面我們就運用請求權檢索的方法對本案進行分析。
(一)解除合同的請求能否得到支持
就本案來說,吉春公司"以新莊公司遲延十天支付房款為由"請求解除購房合同。其請求權的基礎只可能是《合同法》第94條第4項的規定,即"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但是,根據《合同法》第94條第4項的規定,在遲延履行情況下的法定解除必須滿足兩個條件:第一,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第二,遲延履行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在本案中,吉春房地產公司與新莊公司就買賣房屋達成協議後,合同履行期屆至,買方新莊公司於2001年1月10日交付了價款,但比約定的清償期遲延了十天。可見,新莊公司存在遲延履行的行為。但是,新莊公司的遲延履行是否致使對方的合同目的不能實現呢?
由於合同解除構成"合同必須嚴守"規則的例外,因此,各國對合同解除都規定了嚴格的條件。而與合同法第94條第3項規定的法定解除相比,5第94條第4項規定的法定解除不需要催告對方當事人,所以,法律對此種合同解除的限制就更加嚴格,必須即致使對方的合同目的不能實現。根據我國權威學者的看法,遲延履約是否導致合同目的不能實現,應考慮時間對合同的重要性。如果時間因素對當事人的締約目的的實現至關重要,違反了規定的交貨期限將導致合同目的不能實現,應允許非違約方解除合同;如果時間因素對合同並不重要,遲延造成的後果也不嚴重,則在遲延以後,不能認為遲延造成了合同目的落空而解除合同。當然,在確定遲延是否嚴重時,還應考慮到遲延的時間長短以及因遲延給受害人造成的實際損失等問題。6從本案的案情來看,吉春公司並不能證明時間對合同目的的影響,而且新莊公司也只是遲延了10天,因此,不能認為遲延造成了合同目的落空。另外,吉春公司交付房屋的事實本身也說明了新莊公司的遲延並未導致吉春公司的合同目的不能實現。
⑸ 剛拿到房產證可以賣嗎
可以過戶買賣,但稅費會比較高一些,多一個5.33的增會值稅。
⑹ 房產證辦理之後多久可以賣房
交房幾年後房本還沒下來的情況之於現在的房產市場是屢見不鮮,而一些房主因為種種原因想急於出售房屋。根據我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八條規定,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房地產不得轉讓。由此可以看出,法律並不保護沒有房產證就簽訂買賣合同的行為。但沒有房產證的房子可不可以交易呢?
首先,我們先來了解一下哪些房子根本不會有房產證:
1、利用集體所有土地開發的房子,也就是所謂的小產權房;
2、未經立項批准或私自變更立項的樓盤;
3、未取得規劃審批的樓盤;
4、私自變更規劃的樓盤;
5、私自改變土地用途的樓盤;
6、土地產權存在糾紛;
7、沒有銷售許可證又無產權證的房屋;
8、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房屋;
9、土地或房屋未解除抵押的;
10、開發商未交納相關稅費的;
11、土地、房屋被有關部門司法查封。
對於以上這些沒有房產證的房子,給再低的價錢也別買也別理會。否則,一旦出事,沒有法律保護。而下面這些對於房產證沒辦下來的才是我們需要關注如何賣房的問題。
其一、剛交了首付款,還沒有辦按揭
這種情況是指開發商還沒有到房管局備案,這是比較好處理的。買賣雙方可以直接到開發商那裡辦理合同轉讓,就是跟開發商商量好,跟買方重新簽訂一份購房合同,並將老的購房合同收回即可。然後買方再將首付款付給賣方就行了。後面的事情就跟買新房一樣,房管局備案就直接寫買方的名字,銀行按揭也是買方自己去辦理即可,房產證下來就直接是買方的名字了。
其二、正在還房貸的房子
這種情況相對復雜,風險也高,這是因為如果賣方還在還房貸,在沒有房產證的情況下交易房屋,賣方應當還清銀行貸款將房子解壓,並辦理房屋注銷手續,之後再由買方與開發商簽訂新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並重新在房管局備案。
當然,此種情況必須徵得開發商同意才可辦理,並且此途徑不受法律保護,並不提倡,交易的風險很大。比較穩妥的交易方式是建議買賣雙方等房產證下來後再進行交易過戶,這樣可以避免房產交易中各種風險,但相對繳納的稅費較多。
解決方式一:雙方約定等房產證下來再過戶。
雙方可以先簽一份協議,約定首付款項,以及過戶時間(房產證下來就立即過戶),預付首付款,然後就是等了。等到房產證下來再辦理過戶,先過房產證,出新證當天再過戶土地證,過戶後再交付尾款。這種方式的優點是能及時過戶,風險較低;缺點是稅費較高,且時間成本比較長。因此建議:
1、沒有房產證的房子在交易時風險比較大,買方和賣方都應謹慎,除非是信得過的朋友,能夠知根知底。
2、對買方來講,降低風險可從兩方面入手,一是在取得房產證之前,盡量少交房款;二是應先取得房屋的使用權和控制權,這樣法律會向購房者傾斜。
3、如果遇到特殊情況一定要賣(買)沒拿到房產證的房子,雙方應對該房產進行詳細了解,明確房產證何時能拿到,並約定適當的違約金標准,同時也要有心理准備,明白風險的存在。
4、考慮到房價經過一段時間會有波動,買賣雙方應約定違約金標准,以避免房價波動較大時,一方違約。
解決方式二:直接更名。
⑺ 房產證下來最快多久可以賣
房產證下來就可以去交易的哦
不過前提是沒有房貸或者其他抵押
有房貸要結清去交易中心去解除抵押
交易時候產權人都要到哈
⑻ 房產證到手多久可以再進行交易
隨時都可以交易,只是稅費不一樣。
二手房過戶交易稅費包括個人所得稅、契稅、印花稅、營業稅、土地增值稅、城建稅、教育附加稅和地方附加稅等。
一、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
納稅人:賣方
普通住宅2年之內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售房收入-購房總額-(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稅+印花稅)}×20%;
2年以上(含)5年以下的普通住宅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售房收入-購房總額-印花稅)×20%。
出售公房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5年內,(售房收入-經濟房價款-土地出讓金-合理費用)×20%,其中經濟房價款=建築面積×4000元/平方米,土地出讓金=1560元/平方米×1%×建築面積。5年以上免交。
註:對納稅人未能提供完整、准確的有關憑證,不能正確計算應納稅額的,應採取核定徵收,購房個人所得稅稅率暫定為計稅價格的1%。
二、契稅計算方法:
納稅人:買方
普通住宅契稅計算方法:90平米以下——首套1%,二套3%;90-140平米——首套1.5%,二套3%;
非普通住宅契稅計算方法:3%,別墅契稅計算方法:4%;
註:首次購買和普通住宅同時具備才可以享受優惠
三、印花稅計算方法:
納稅人:買賣雙方
二手房交易印花稅稅率:0.5%
註:從2009年至今國家暫免徵收住宅印花稅
四、營業稅計算方法:
納稅人:賣方
普通住宅營業稅計算方法:不足5年——房屋總價的5.5%,超過5年(含5年)——免徵營業稅;
非普通住宅營業稅計算方法:不足5年——房屋總價的5.5%,超過5年(含5年)——房屋總價與該房屋當時買入價格差額的5.5%;
別墅營業稅計算方法:不足5年——房屋總價的5.5%,超過5年(含5年)——房屋總價與該房屋當時買入價格差額的5.5%;
註:購買時間是否滿5年首先看產權證,其次看契稅發票,再次看票據。這三種證件按照時間最早的計算,一般地說票據早於契稅發票,契稅發票早於產權證。
五、土地增值稅計算方法:
納稅人:賣方
二手房交易土地增值稅稅率:1%
個人因工作調動或改善居住條件轉讓原自用住房,居住滿5年(含)以上,免徵;滿3年(含)未滿5年,減半徵收;未滿3年,按規定計征;
註:對個人擁有的普通住宅,在轉讓時免徵土地增值稅
六、城建稅、教育附加稅和地方附加稅計算方法
納稅人:賣方
二手房交易城建稅:營業稅的7%;二手房交易教育費附加稅:營業稅的3%。二手房交易地方附加稅:依各地方而定
注意事項:
1、弄清權屬再出手。
買房前,一定要弄清楚房屋的權屬,究竟是部分產權、共有產權、還是無產權。若房屋產權不清或存在產權糾紛,房子再好也不宜購入。
2、分清房屋產權不吃虧。
只有使用權的房屋在交易過程中存在多種限制。購房時要注意產權證上體現的是完全產權還是只有使用權。
3、弄清房屋年限很重要。
有的房主急於將房子出手,可能會故意隱瞞房屋建成時間,看房時應留意房產證測繪頁上的數據,從而了解房屋大致年限。
4、弄清建築面積和使用面積。
分清房屋的建築面積和使用面積是否與房屋產權證上一致,是否存在私搭亂建現象,以免購買的房屋面積縮水。
5、詳細了解物業情況。
詳細了解物業管理、保安裝備、小區環境、水電供給等情況。這些因素可能直接關繫到日後的居住品質。
6、全面考察房屋周圍環境。
買房前在小區周邊詳細觀察,重點了解噪音、有害氣味、水污染、垃圾、小區衛生清潔等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