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一套房產被多家查封,被執行後怎麼分配
等待房產被拍賣,
根據查封的先後順序進行分配。
② 多人保全一套房產如何申請強制執行有誰發起申請如何分配
由在先保全的債權人優先處分。在足以清償債務的情況下,優先分配給在先保全的人;不足以清償債務的情況下,各債權人按比例分配。
③ 被告的房產已有多人查封,我的債權如何得到保障,法院會如何執行
現實生活中,有關於債權的糾紛到處,雖然很多糾紛債權債務關系非常明確,但是卻因債務人無力償還而導致債權人的債權不能實現。那麼,債權人要怎麼保護自己的債權可以得到實現呢?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債權人可以通過擔保和保全制度來保護自己債權的實現。下面就由不良資產網小編來為大家簡單的介紹如何保障自己的債權得到實現。
一、債的擔保
債的擔保,是指促使債務人履行其債務,保障債權人的債權得以實現的法律措施。債的擔保包括包括人的擔保、物的擔保和金錢擔保,具體內容如下:
1、人的擔保。人的擔保是指以一定民事主體的資信為他人的債務提供擔保。其實人的擔保就是在債務人的全部財產之外,又附加了相關人的一般財產作為債權實現的總擔保,其實質是使債的責任財產擴展到了第三人的一般財產上。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的時候,由第三人代為履行。保證人、連帶債務人、保證的債務承擔均屬此類。
2、物的擔保。物的擔保是指以某一項特定的財產作為債務履行的保障,使債權人對該財產享有了一種優先受償的權利。保證之外的其他擔保都是物的擔保,它們都是以債務人或其他人的特定財產作為責任財產,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可以就該財產折價,從中優先受償。其方式主要有抵押權、質權和留置權。廣義的物的擔保,還包括所有權保留。所有權保留,是在分期付款買賣中,標的物的所有權不因交付而轉移,而是隨著買受人付清全部價款而轉移,從而使買受人積極支付價款,保障出賣人獲得全部價款的制度。
3、金錢擔保。金錢擔保,是債務人在約定給付以外交付一定數額的金錢,該金錢的返還與否與債務履行與否聯系在一起,使當事人雙方產生心理壓力,從而促其積極履行債務,保障債權實現的制度。其主要方式有定金、押金。
4、反擔保。所謂反擔保,是指在商品貿易、工程承包和資金借貸等經濟往來中,為了換取擔保人提供保證、抵押或質押等擔保方式而由債務人或第三人向該擔保人提供擔保,該新設擔保相對於原擔保而言被稱為反擔保。
二、債的保全
債的保全是債的法律保護措施,是為了確保債權人的債權得以清償,法律賦予債權人對債務人或與之有關的第三人享有一定權利。債的保全賦予債權人兩項權利——代位權和撤銷權:
1、債權人的代位權是指當債務人怠於行使其對第三人享有的到期債權而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為保全自己的債權,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的債權的權利。債權人的代位權雖然是債權人的一種固有的權利,但仍須具備一定的條件才能得以成立:第一,須債務人對第三人享有金錢債權且怠於行使該權利。第二,須債務人履行債務遲延。第三,須債務人有保全債權的必要。所謂有保全權利的必要,是指債務人怠於行使其權利危及到了債權人權利的實現。第四,債權人代位行使的范圍。債權人行使代位權,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合同法的司法解釋,可以直接訴請次債務人向自己履行所欠債務人的債務。債權人向次債務人提起代位權訴訟,經人民法院審理後認定代位權成立的,應由次債務人直接向債權人履行債務,但次債務人對債務人的債務超過債權人債權的,其超過部分應當向債務人履行。
2、債權人的撤銷權又叫「廢罷訴權」,是指當債務人處分其財產的行為有害於債權人的利益時,債權人為保全自己的債權,可以請求法院對債務人的行為予以撤銷的權利。撤銷權的行使需具備以下要件:第一,客觀上債務人實施了有害於債權的行為。第二,主觀上行為人有惡意。即債務人與第三人為法律行為時,雙方明知行為有害於債權而為之的心理狀態。值得注意的是,債務人為無償行為而有害於債權時,只需具備客觀要件,債權人即可請求法院予以撤銷。在行使期限上,撤銷權應自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1年內行使,自債務人的行為發生之日起5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的,該撤銷權消滅。
望採納
④ 多人查封房產只有第一個人有權力申請拍賣嗎我是第二封要隔多少時間才可以啟動
法院判決生效後,參考如下法條分割債務人的房產。
《最高人民法版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權規定(試行) 》
十一、多個債權人對一個債務人申請執行和參與分配
88.多份生效法律文書確定金錢給付內容的多個債權人分別對同一被執行人申請執行,各債權人對執行標的物均無擔保物權的,按照執行法院採取執行措施的先後順序受償。
多個債權人的債權種類不同的,基於所有權和擔保物權而享有的債權,優先於金錢債權受償。有多個擔保物權的,按照各擔保物權成立的先後順序清償。
一份生效法律文書確定金錢給付內容的多個債權人對同一被執行人申請執行,執行的財產不足清償全部債務的,各債權人對執行標的物均無擔保物權的,按照各債權比例受償。
⑤ 多個債權人查封一個債務人房產的情況有哪些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版第二十八條對權已被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其他人民法院可以進行輪候查封、扣押、凍結。查封、扣押、凍結解除的,登記在先的輪候查封、扣押、凍結即自動生效。
其他人民法院對已登記的財產進行輪候查封、扣押、凍結的,應當通知有關登記機關協助進行輪候登記,實施查封、扣押、凍結的人民法院應當允許其他人民法院查閱有關文書和記錄。
其他人民法院對沒有登記的財產進行輪候查封、扣押、凍結的,應當製作筆錄,並經實施查封、扣押、凍結的人民法院執行人員及被執行人簽字,或者書面通知實施查封、扣押、凍結的人民法院。
⑥ 房產證寫有四個人的名字,其中一個人有查封法院有權依法強制執行嗎
查封有可能,強制執行不會,就是限制買賣,抵押,居住沒問題。
⑦ 多個債權人對同一個被執行人起訴,只有一人申請保全,資產如何分配
十一、多個債權人對一個債務人申請執行和參與分配
88.多份生效法律文書確定金錢給付內容的多個債權人分別對同一被執行人申請執
行,各債權人對執行標的物均無擔保物權的,按照執行法院採取執行措施的先後順序受償。
多個債權人的債權種類不同的,基於所有權和擔保物權而享有的債權,優先於金錢債權
受償。有多個擔保物權的,按照各擔保物權成立的先後順序清償。
一份生效法律文書確定金錢給付內容的多個債權人對同一被執行人申請執行,執行的財
產不足清償全部債務的,各債權人對執行標的物均無擔保物權的,按照各債權比例受償。
89.被執行人為企業法人,其財產不足清償全部債務的,可告知當事人依法申請被執
行人破產。
90.被執行人為公民或其他組織,其全部或主要財產已被一個人民法院因執行確定金
錢給付的生效法律文書而查封、扣押或凍結,無其他財產可供執行或其他財產不足清償全部
債務的,在被執行的財產被執行完畢前,對該被執行人已經取得金錢債權執行依據的其他債
權人可以申請對被執行人的財產參與分配。
91.對參與被執行人財產的具體分配,應當由首先查封、扣押或凍結的法院主持進行。
首先查封、扣押、凍結的法院所採取的執行措施如系為執行財產保全裁定,具體分配應
當在該院案件審理終結後進行。
92.債權人申請參與分配的,應當向其原申請執行法院提交參與分配申請書,寫明參
與分配的理由,並附有執行依據。該執行法院應將參與分配申請書轉交給主持分配的法院,
並說明執行情況。
93.對人民法院查封、扣押或凍結的財產有優先權、擔保物權的債權人,可以申請參
加參與分配程序,主張優先受償權。
94.參與分配案件中可供執行的財產,在對享有優先權、擔保權的債權人依照法律規
定的順序優先受償後,按照各個案件債權額的比例進行分配。
95.被執行人的財產分配給各債權人後,被執行人對其剩餘債務應當繼續清償。債權
人發現被執行人有其他財產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債權人的申請繼續依法執行。
96.被執行人為企業法人,未經清理或清算而撤銷、注銷或歇業,其財產不足清償全
部債務的,應當參照本規定90條至95條的規定,對各債權人的債權按比例清償。;
⑧ 團伙詐騙查封一人房產法院可以強制執行嗎
符合強制執行的條件,當事人申請強制執行,法院可以強制執行。
⑨ 三個人的借債可以查封一個人的房產申請強制執行拍賣嗎
三個人的借債,每個人都有同等的責任,其他兩人沒歸還能力,只能查封有能力還債的一個人的財產。
⑩ 多個債權人保全查封,有多個人起訴,房屋被執行怎麼分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第88點:
多份生效法律文書確定金錢給付內容的多個債權人分別對同一被執行人申請執行,各債權人對執行標的物均無擔保物權的,按照執行法院採取執行措施的先後順序受償。
多個債權人的債權種類不同的,基於所有權和擔保物權而享有的債權,優先於金錢債權受償。有多個擔保物權的,按照各擔保物權成立的先後順序清償。
一份生效法律文書確定金錢給付內容的多個債權人對同一被執行人申請執行,執行的財產不足清償全部債務的,各債權人對執行標的物均無擔保物權的,按照各債權比例受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