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而言:看購房合同的約定。有些是按戶一次性給的,也有按照房款的百分比約定交房之日按天計算。
《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八條 由於出賣人的原因,買受人在下列期限屆滿未能取得房屋權屬證書的,除當事人有特殊約定外,出賣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一)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的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期限;
(二)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訂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或者損失數額難以確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購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准計算。
開發商因自身原因逾期交房後違約金的計算,合同有約定的從約定,合同沒約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購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准計算。
❷ 二手房已交付買主,但沒有及時辦理房產證,違約金怎麼算
看合同約定啊
❸ 房產證逾期不發違約金該怎麼算
法律咨詢抄:我2010年買房,當時說交房後90個工作日給發房產證,現在入住一年多了還沒辦下來,合同里也沒有約定違約金。我能要違約金嗎?可以要多少?律師回復:根據法律規定,由於出賣人的原因,買受人在約定期限內未能取得房屋權屬證書的,除當事人有特殊約定外,出賣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也就是說,你們約定的日期內開發商沒有辦理房產證,應該承擔違約責任。如果合同中約定了違約金,按照合同的約定執行。你們在合同中沒有約定違約金,就可以按照已付購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准計算。相關法律知識:違約金是指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或者法律直接規定,一方當事人違約的,應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錢。違約金的標準是金錢,但當事人也可以約定違約金的標的物為金錢以外的其他財產。違約金具有擔保債務履行的功效,又具有懲罰違約人和補償無過錯一方當事人所受損失的效果,因此有的國家將其作為合同擔保的措施之一,有的國家將其作為違反合同的責任承擔方式。延伸閱讀:更多違約金相關知識更多合同違約相關知識
❹ 房產證沒有辦下來,違約金怎麼算。可以上述嗎
可以要求逾期交房違約金,具體違約金的計算根據雙方簽訂合同的違約條款計算
❺ 房產證違約金怎麼算
法律對於雙方約定違約金的數額並沒有明確比例的規定,只有在出現專糾紛而涉訴後,才規屬定了上限,合同法司法解釋規定,一方主張違約金的,不得超過實際損失的30%,比如,一方因對方違約造成了1萬元的損失,那違約金大致能主張3千元,也就是說我們可以主張1萬3千元的賠償,其立法目的在於違約金是以補償為主,懲罰為輔。當然,各地法院甚至不同的法官對於違約金的判罰都不盡相同,自由裁量空間相對較大。但是,在合同中,違約金條款具有一定的威懾作用,它是合同雙方在打算違約時要考量的成本。因此,在房屋買賣交易中,約定10%的違約金並無不妥,因為是合同條款,屬於雙方當事人的共同約定,約束的是合同雙方,其並不違反法律規定,因此屬於合理的。這里律師提醒大家,不要過分重視違約金的效力,因為雖然約定的很高,但在法庭中很可能不會得到法官的全部支持,但是也不要輕視違約金,因為,它屬於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對雙方具有合同約束力。
❻ 房產證沒辦下來違約金怎麼算
《最高人復民法院關於審理制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八條 由於出賣人的原因,買受人在下列期限屆滿未能取得房屋權屬證書的,除當事人有特殊約定外,出賣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一)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的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期限;
(二)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訂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或者損失數額難以確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購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准計算。
❼ 開發商逾期辦不到房產證,違約金如何計算
1、合同有約定的,就根據合同約定計算違約金;合同沒有約定的,且實際損失額無法確定的,按照業主已經支付的購房款,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逾期貸款利息的標准計算違約金。
2、開發商逾期辦證,雙方約定了不退房情況下,按房價的一定百分比計算違約金,則應當按照約定執行;開發商逾期辦證,雙方在簽約中,沒有約定不退房情況下的違約金條款,那麼業主就不能主張違約金。
3、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
商品房買賣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計算方法,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可以參照以下標准確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購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准計算。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間有關主管部門公布或者有資格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定的同地段同類房屋租金標准確定。
第十八條
由於出賣人的原因,買受人在下列期限屆滿未能取得房屋權屬證書的,除當事人有特殊約定外,出賣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一)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的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期限;
(二)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訂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或者損失數額難以確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購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准計算。
第十九條
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或者《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的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期限屆滿後超過一年,由於出賣人的原因,導致買受人無法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的,應予支持。
(7)未辦理房產證的違約金如何計算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三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第一百一十四條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
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
參考資料: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商品房買賣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解釋-網路
❽ 延遲辦證房產證違約金是怎麼計算
房產違約條款:按日支付滯納金或者按照總房款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