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房產信息 > 樓房產權所有人怎麼確定

樓房產權所有人怎麼確定

發布時間:2021-02-07 22:39:07

Ⅰ 房屋產權確認有爭議,應該如何確認所有人

1、從分家析產角度看屬於該子女。
2、從法律角度看房子沒產權證屬於非法建築。

Ⅱ 一套房子的產權所有人和產權共有人可是各是幾

從廣義上來講,房產共有人也屬於房屋的產權人。依據房屋產權是否為一個主體擁有全部產專權來區分,分為屬「單獨所有」和「共有」,如果一個房屋不是屬於一個主體單獨所有那麼就存在共有情況,就存在房屋的共有人。
1、房屋產權人是房屋所有權人和房屋佔有土地的使用權人。共有房產是指屬於兩個或兩個以上所有人共同所有的房產,這些所有人稱為房屋產權共有人,在法律上共同擁有房屋相關義務和權利的人。
2、共有分為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共同共有名字沒有先後之分,共有人都享有相同的份額,而按份共有需要就共有人之間所佔的份額做相應的約定,房產證會標注每個人所享有的百分之多少的份額。
3、就處分權來講,單獨所有的房產,產權人一個人就可以做出處分房屋的決定,而共有房產,處分房屋時需要共有人共同做出決定。

Ⅲ 如何查房屋產權所有人

要提供地址,去不動產局,或者其他渠道。

Ⅳ 房屋產權的歸屬應如何確定

陳某將自己的一處房屋賣於李某,李某向陳某先行支付了30萬元首付款,雙方約定,待李某向銀行辦理完貸款並支付全部房款後再去辦理房屋過戶。然而在李某辦理貸款期間,陳某又與張某就該房屋簽訂了買賣合同,在張某一次性支付全部房款後,陳某與張某去房管局辦理了房屋過戶手續。李某知情後,起訴至法院,要求法院判決陳某與張某的合同無效,房屋產權應歸其所有。法院經審理最終判定,房屋產權歸張某所有,陳某將30萬元首付款返還李某,並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本案是典型的‘一房二賣’問題。馬紹恆法官介紹,在利益的驅動下,賣房人將其房屋出賣於一人後,又與其他人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將房屋再次出售,即發生所謂一房二賣問題。
一房二賣所引發的問題比較復雜,本案中,兩個買房人均未實際佔有房屋,但重要的一點是其中一個買房人完成了房屋所有權登記。
馬紹恆法官分析說,法院之所以判定房屋歸張某所有,是基於《物權法》第九條第一款確立的不動產物權變動的登記生效原則,意思即不動產物權的發生、變更和消滅,以登記為准。因此,本案中已經完成不動產物權移轉的買房人張某就取得了房屋所有權,李某隻有根據合同未履行,向賣房人主張違約責任。
現實中,一房二賣還存在另一種情況,各買房人均未辦理房屋產權移轉登記,且未佔有出賣房屋時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判決賣房人履行交付義務並辦理房屋產權移轉登記。
對於這種情形,馬紹恆法官表示,由於各個買房人均未辦理房屋產權即所有權移轉登記,因此都是買賣合同的債權人,其地位是平等的,都有權請求賣房人交付房屋並辦理過戶。如果買房人的起訴有先後之分,依據正常的審判進度,法官往往會判決賣房人向第一個起訴的買房人履行交付和過戶,若賣房人履行了該義務,此後起訴的買房人,則只有請求賣房人承擔違約責任。如果各買房人同時向法院起訴要求判決其取得所有權,此時,由於標的物的唯一性,法官只能判決賣房人向其中一人履行義務。在此情況下,可以參考以下一些因素,比如誰已經佔有了房屋、誰先支付了購房款、誰的買賣合同訂立在先、誰更需要該房屋等等。
針對一房二賣給買房人帶來的交易風險,陳某委員提醒,一房二賣問題在《物權法》及其配套法規中均有涉及,一房二賣的情況在法律層面上是完全可以避免的。
《物權法》第二十條規定,當事人買賣房屋可以向登記機構申請預告登記。預告登記後,未經預告登記的權利人同意,處分該不動產的,不發生物權效力。原建設部頒發的《房屋登記辦法》還對《物權法》中預告登記制度進行了詳細的規定。因此,只要買房人能夠充分及時利用好預告登記制度,其合法權益是可以得到很好保護的。
可見,房屋作為不動產,其所有權以不動產登記簿上的登記為准,即登記簿上登記的人為所有人。但是在現實中,很多原本屬於夫妻共有或其他家庭成員共有的房屋由於種種原因,卻登記在一個人的名下。買房人在與賣房人完成了房屋產權過戶後,房屋其他沒有被登記的共有人起訴主張該買賣無效,要求買房人返還房屋,此時又該如何處理?
王淳法官介紹了他審判過的一個案例:徐某與王某簽訂協議,將其房屋賣與王某,徐某房產證上僅記載其個人為所有人。王某將房款付清後,徐某也將房屋過戶給了王某。其後,徐某之妻起訴主張該買賣無效,要求王某返還房屋。法院審理後,認為王某應當取得房屋,判決駁回了徐某之妻的訴訟請求。
王淳法官解釋說,在法理上,不動產登記在法律上的效力之一就是權利正確性推定力,即在沒有相反的足以推翻該登記的證據情況下,推定該登記的權利是正確的,即登記人就是真正的權利人。通俗的說,買房人善意地(意為不知道也不應該知道在登記權利人之外還有其他權利人)相信該登記並與登記權利人進行交易的,在完成了過戶登記後,應該受到保護,其他沒被登記的共有人提起的該買賣無效並要求返還房屋的訴訟請求,不能得到支持。
《物權法》第一百零六條對此也做了明確的規定,善意買房人取得房屋所有權,主張不知情一方只能以無權處分為由追究另一方出售房屋後得到的合同價款。這樣規定目的是維護國家的不動產登記制度和相信該登記的善意第三人的利益。
陳某委員補充介紹說,日常生活中,夫妻婚後購買的房產只登記在夫或妻一人名下的情況是常見的。因此,買房人在審查相關材料時,除了要看賣房人的房屋產權證外,還應要求賣房人出示其戶口簿,以審查賣房人是否為已婚人士,判斷是否為夫妻共同財產。除此之外,在賣房人先前為貸款買房的情況下,通過審查賣房人與銀行簽署的《借款合同》中擔保人情況,也可以看出是否為夫妻共有。因為,雖然房屋產權證上是一方名字,但如果是婚後購房,在《借款合同》中往往可以體現出另一方。

Ⅳ 關於房屋產權所有人

絕對贏不了。

按照物權法的有關規定。房屋的產權是按照產權登記簿上記載的為准(專就是產屬權證)

只要產權證是你父親的名字,在未得到他允許的情況下,房子永遠不會被人奪走。

希望能夠幫到您!回答來自:網路房產交流團,敬請關注!

Ⅵ 房屋戶主和產權所有人的區別

1、性質不同。

產權人所有人,即代表產權所有人(也就是產權擁有者),法律專上認定的是財產(屬動產與不動產)登記的合法擁有者。房屋戶主指的是「房屋所有人」。

2、權利不同。

產權人包括擁有房屋一切權利,同時還包含房屋地契的權利,而房屋戶主只有房屋擁有權,沒有地契權利。如果是夫妻共同財產,即使產權證上為一人,也應該屬於夫妻共同所有。

3、戶口關聯性不同。

產權人可以既是戶主又是房屋產權擁有者,也可以不是戶主,卻是房屋產權擁有者。而戶主只能是戶主。打個比方,如果戶主改成你的女兒,產權還是你的,房管局網上還是顯示是你的房子。

(6)樓房產權所有人怎麼確定擴展閱讀:

產權人和共有權人:

地產權證上的共有權人是房產證上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產權人的意思。法律上共有權分為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

1、共同共有。

這僅存在於法律規定的少數情況。如夫妻共有財產、家庭共有財產、遺產為分割前繼承人共有。這幾種情況下,出售物業需要所有共有人同意。

2、按份共有。

除了共同共有的幾種情況外,都屬於按份共有的情況。如A和B共有一物業,兩人各佔50%的份額的份額,兩人可以分別轉讓其各自的份額。

Ⅶ 房屋產權歸屬如何確定

依據下列規則確認不動產物權的歸屬:
一、確認不動產所有權的最直接辦法是依據登記記載。
通過登記將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轉移、變更的情況向公眾予以公開,使公眾了解某項不動產上所形成的物權狀態。登記制度對於市場經濟秩序的建立和維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它的作用在於,確定物權的歸屬,解決物權的沖突和保護交易安全。具體來講,就是通過登記能確定某項不動產物權歸誰所有,登記記載的權利人實際上就是對物權的歸屬主體在法律上的認定。
換言之,凡是登記所記載的權利人就是法律所承認的享有權利的人。即使登記發生錯誤,在登記沒有更改以前,也只能推定登記記載的人為真正的權利人。一旦實行了登記就是對物權進行了最有效的界定。在這些情況下,首先要依據登記記載來確認不動產的所有權人。即登記的是誰誰就是房屋的所有人。
二、區分登記的效力與合同的效力,不能機械地理解登記在所有權轉移過程中的效力。
實踐中,很多人常常混淆了合同的效力與登記的效力的區別。甚至有人認為,合同,就是確定不動產物權的依據,合法有效的合同,明確地表明了不動產的所有人到底是誰,說白了,就是看合同確定所有人。對於不動產物權,登記記載是最直接確定物權所有人的方法,而非雙方之間合法生效的合同,合同,僅是債權的依據,而非物權。以合同確定物權的觀點必須要轉變。
登記是針對民事權利的變動而設定的,是一種物權公示的方法,在登記之前,當事人就不動產的轉移已經達成了合意,合同關系已經成立並生效。這時如果當事人任何一方違反了合同約定,那麼,就要承擔違約責任。如果將登記與交易的效力混為一談,那麼,因各種原因未登記的交易均為無效,則不利於保護合同當事人的權益。
三、在同一不動產上存在多項權利時,應按照下列規則區分各項權利的先後。
如果同一不動產之上存在著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內容相互矛盾的物權時,首先,所有權人的權利要優先於抵押權人;所有權、抵押權作為物權優先於因合同而取得的其他債權。其次,登記的權利應優先於未登記的權利。均登記的,應當以登記的時間先後來確定應當確認和保護哪一項物權,登記在先的權利優先實現。另外,根據擔保法的規定,在不動產上設立抵押權,必須登記,否則不發生效力。在登記的抵押權中,在前的抵押權要優先於在後的抵押權受償。

Ⅷ 如何查詢房產證產權所有人

1、房管局查詢:這類方法是很普遍的,首先要知道所處地區的房管局地點,然後就需要攜帶好自己的個人有效身份證證件和房產證到當地的房管局的檔案館或者窗口查詢。在那裡可以查詢到准確的個人房產證信息,包括房屋所有人名稱、產權證號等等。

2、網上查詢:現在是信息時代,所以很多的資料都是通過電腦來存儲的。可以在網上點擊省市鏈接進入到某個城市網站進行查詢,這里就需要輸入產權人姓名和產權證號才可以。

房屋產權糾紛有哪些?

1、產權交易限制。

如存在被抵押、涉訟、被列入拆遷范圍、土地使用權性質為集體或劃撥、屬於安居用房等不能上市交易的問題。如軍產、院(醫院)產、校(學校)產的公房,必須經原產權單位蓋章後才能出讓,而大多數這樣的單位都不允許其職工向外人出售房屋。

2、小產權房。

小產權房(又稱鄉產權房)需經國家批准,征地開發,只有待土地性質由集體變為國有時,才能在二級市場上進行房產交易。

3、承租人優先購買權。

在同等條件下,房屋的承租人具備優先購買該房屋的權利,所以必須得到該承租人不購買房屋的書面承諾,或是等租賃關系結束後再購買該套房屋。

4、長期未辦房產證的房子。

如果購買的房子已經有多年的房齡,而房主只有購房合同和發票,一直未辦理產權證,這類房產很可能因為開發商的問題,導致最終無法辦理產權證。這個時候買方要仔細查詢,到底是因房主不願意繳納稅費而未辦理,還是房子存在其他問題,導致無法辦證。

房產證產權多少年?

按建築用類型有所不同,一般民用住宅建築房產證權屬年限為70年,商用房屋建築房產證權屬年限為40年。綜合類50年。但由於需要建設周期等各種因素,實際使用年限一定會低於理論年限。在房產證上,都已經列示了該房產的土地實際到期年限。房產證是購房者通過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權,可依法對所購房屋行使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的證件。即《房屋所有權證》,是國家依法保護房屋所有權的合法憑證。

依據《物權法》第一百四十九條: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以上是小編為大家分享的關於如何查詢房產證產權所有人的相關內容,更多信息可以關注建築界分享更多干貨

Ⅸ 如果知道了一個房子的具體地址以及房號,要怎麼確定其產權所有人呢

其實很簡單,一種是房管局查檔案,給錢
另一種方式:帶錢去假裝交煤氣或水費,就說繳費卡沒帶,按地址繳費,問工作人員那卡上的姓名,告訴你了,你就說錯了。嘿嘿
一般交水電費是房東的名字或配偶的名字

閱讀全文

與樓房產權所有人怎麼確定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地產培訓機構有哪些 瀏覽:243
十年期房貨利率 瀏覽:239
天津小戶型中單怎麼裝修 瀏覽:506
怎麼賣個人二手房 瀏覽:888
房地產投資長期看什麼短期看什麼 瀏覽:168
柬埔寨期房 瀏覽:603
大型開發商維權 瀏覽:224
南通開發區新開苑房價多少 瀏覽:801
房產達人怎麼買錘子手機版 瀏覽:70
沙烏地阿拉伯需要什麼樣地產地證 瀏覽:442
商品住宅房產證 瀏覽:733
農村房產證沒有怎麼辦理 瀏覽:587
外灘的房價多少錢一平 瀏覽:639
青島最貴房價是多少錢一平米 瀏覽:519
二手房比喻什麼 瀏覽:135
樓盤派籌是什麼意思 瀏覽:319
鎮江楓苑二手房怎麼買 瀏覽:230
衡陽市有哪些好樓盤 瀏覽:459
房地產模型設計費入什麼科目 瀏覽:619
晶福園最新房價是多少 瀏覽: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