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購買的房屋過了產權年限該怎麼辦房屋產權年限過了怎麼處理
我們所購買的房屋有屬於它們自己的產權年限,很多人都會擔心如果房屋的產權年限過了之後應該要怎麼辦。事實上,即使過了房屋的產權年限,房屋也是可以屬於我們的。關於如何解決這個問題一共有三種答案可以參考。
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門提交相關的續期申請書,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房產外,應當予以批准。獲得批准續期的,並且重新簽訂土地有償使用合同,然後需要支付土地有償使用費。這樣,你的房產所有權便得以延續。當然,變成危房強制拆除的除外。
2、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期的,土地使用權和地上房產由國家無償收回。房屋所有權也就自然消失。
3.土地使用者提出續期申請,根據法律規定沒有批准續期的(即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權國家無償收回,但對於地上房產,根據收回時的殘余價值給予相應補償。
《城市房地產管理》中的第二十一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年限屆滿,如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應當至遲與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除根據社會公眾利益收回該土地,應當予以批准。續期的應當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依照規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因此,即使房屋過了產權年限,房子也依舊可以是我們的,只要我們補交土地稅或者採取其他措施就可解決房屋過了產權年限這個問題,大可不必為此擔心。
㈡ 房子的居住時間是多少,土地使用年限屆滿後,該怎麼辦
房屋一經購買並取得產權後,即作為業主個人所有的財產,並無居住年限的限制,擔對該房屋所佔用范圍內的土地來說,因為土地除屬於集體所有的外,均屬於國家所有。業主所取得的為該土地的一定年限的使用權。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時間為50—70年,自開發商取得該土地使用證書之日起計算。在該土地使用年限屆滿後,土地將由國家收回。業主可以在繼續交納土地出讓金或使用費的前提下,繼續使用該土地。
㈢ 商品房居住年限到期後該怎麼辦
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最高70年.
只要到期前一年提出申請,經批准後繳納一定的土地出讓金,就可以繼續使用了.
㈣ 住房使用年限到期後會怎麼辦
房屋產權是指房屋建築產權的歸屬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築、商用建築、工業用建築。一般民用住宅建築權屬年限為70年;科技、文化、體育用地50年;工業用地、綜合或其他用地50年;商業、旅遊、娛樂設施用地年限40年。我們一般說的商品房,指的就是產權為70年年限的房子。70年產權到期後有兩種解決方法:一、延長土地使用權期限當土地使用權屆滿後,小區的業主可以聯名向當地的國土資源局提出申請,申請自動續期,並按要求補交延期後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一般來說,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會按當時的1%-10%來徵收。二、若是老舊房有類似拆遷的補償如果房子過於老舊或者變成了危房,且國家也要求收回土地或者地上的建築物時,那麼國家一般都會按相關的房屋徵收法律法規,對業主進行相應的經濟補償。也就是說,會用類似拆遷安置的辦法解決。綜上所述,如果房屋產權到期了,交錢就可以續用。如果國家不讓繼續使用,房主們同樣可以獲得拆遷補償。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十二條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一) 居住用地七十年;(二) 工業用地五十年;(三) 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五十年;(四) 商業、旅遊、娛樂用地四十年;(五) 綜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四十一條土地使用權期滿,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請續期。需要續期的,應當依照本條例第二章的規定重新簽訂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並辦理登記。
㈤ 房屋產權年限到期了怎麼辦
房子都買下了,難度還不是屬於自己所有的?我們買下的房子是有年限的,過了這個年限就不屬於自己了?也許很多朋友在看到這個房子產權年限的時候會抱有這樣的想法。但是實際上,這里所說的房子產權年限並非是房子所有權的年限,而只是建造房子的土地的使用年限。那麼房子產權年限是多長?房子產權年限到期了怎麼辦?根據不同的土地性質,房子產權年限也是不同的。
一、房子產權年限是多長?
土地使用權年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規定:居住用地70年;工業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50年;商業、旅遊、娛樂用地40年;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到期後可重新繳納土地出讓金獲得土地使用權。
二、房子產權年限到期了怎麼辦?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土地的,應當於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並交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所以房屋產權到期後,一般會有兩種情況:
1.國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築物,對業主進行補償(預計類似拆遷安置)。
2.國家不收回土地使用權,「自動續期」。需要由房屋業主在到期前一年向國家聯名申請續期延長土地使用權期限,並補交土地出讓金。至於需要補交多少土地出讓金,續期多久,目前在法律層面上還沒有明確規定。當然,續期和出讓不同,不能把續期和土地出讓收費等同起來,這個價格應該低於同類的土地出讓金的價格,類似於成本價和市場價的差額。
房子產權年限是多長?房子產權年限到期了怎麼辦?一般來說,房子在產權沒有到期之前就會進行拆遷安置處理,因此,市面上也鮮少會出現因為房子產權年限到期的糾紛事件。
㈥ "房產產權年限到期後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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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產權年限到期後,可參照一下三點:
1、續費續期
按照規定,土地使用權到期後可續期,但目前國家尚未出台土地到期後的具體實行辦法。
《物權法》第149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期間屆滿的,可以自動續期。《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21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至遲於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該幅土地的,應當予以批准。續期的,應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依照規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房屋產權到期後,房屋業主可向房屋所在地的土地管理部門提出續期申請,申請獲得批准之後,重新簽訂土地有償使用合同,並根據當時的簽合同時的地價水平,補繳土地出讓金,從而重新獲得土地使用權。這也是目前產權到期默認的有效的解決方法。
2、國家給予賠償
如果房屋到期後不申請續期或者是申請續期沒有被批準的情況,國家可依法收回房屋所佔土地的使用權,依附於土地之上的房屋,則會根據一定的價值和市值給予相應的賠償。
3、危房拆遷補償
房屋產權到期後或者是還未到期便有嚴重的質量安全問題,或者是被定義為危房的,則會根據程序走拆遷的流程。被拆遷的業主會根據拆遷補償的標准給予房和錢的賠償。
從法律上來看,房子產權到期後房屋所有人可以選擇申請續期。但是從現有政策上來看,你的房子並非永遠是你的。所以在產權年限即將到期之前,還得早做准備,以免在國家要求回收土地使用權時措手不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