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拆遷房(未辦理房產證)怎麼交易
無房產證的拆遷來房無法上市交易,源無法辦理登記手續,存在很大風險,建議謹慎購置。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
第十四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登記的,自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時發生效力。
第十五條
當事人之間訂立有關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不動產物權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合同另有約定外,自合同成立時生效;未辦理物權登記的,不影響合同效力。
第十六條
不動產登記簿是物權歸屬和內容的根據。不動產登記簿由登記機構管理。
第十七條
不動產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享有該不動產物權的證明。不動產權屬證書記載的事項,應當與不動產登記簿一致;記載不一致的,除有證據證明不動產登記簿確有錯誤外,以不動產登記簿為准。
② 沒有辦理房產證的拆遷安置房 交易有風險嗎
沒有產權證的房子是不能辦理過戶手續的。
如果在沒有產權證的時候進行買賣是有風險的,一內般買賣這種方式是容屬於合同方交易,流程一般是到公證處做一個合同公證,等產權證下來後在辦理過戶手續,但是弊端就是產權證下來的時候買方可能並不知情,可能會導致賣方一房多賣或賣方把房子拿去辦理貸款等不受控制的因素,如果非要買這樣的房子的話建議找一家大型的中介公司幫忙操作。
③ 未辦理房產證的拆遷安置房可以買賣嗎
安置房不允許買賣來,無源法過戶。
需要房主持有住房滿5年之後,繳納土地出讓金和契稅等稅費,才可以辦理商品房房產證,契稅證,土地證,此時住房才可以自由買賣過戶。
安置房買賣的風險:
政策因素。根據相關法規及政策規定,拆遷安置房屋一般分為兩大類:一類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動遷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購的中低價商品房。此類房屋產權雖屬於個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權的一定期限內不能上市交易。另一類是因房產開發等因素而動拆遷,動拆遷公司通過其他途徑安置或代為安置人購買的中低價位商品房 (與市場價比較而言)。該類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沒有什麼區別,屬於被安置人的私有財產,沒有轉讓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價格因素。目前拆遷安置房的買賣大多是在簽訂了拆遷安置協議但房子尚未交付的情況下轉讓買賣的。
人的因素。「共有人」是拆遷安置房買賣風險的最大製造者。為保護交易安全,應當認定合同有效。賣房人應當交付房屋,並協助辦理房屋產權變更登記手續。
④ 房產證還沒有辦下來的拆遷安置房可否交易,怎麼規避
沒有產權證書的復房產無法上市交易制,只能自己簽訂協議,約定違約的責任。但任然存在較大的風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
第十四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登記的,自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時發生效力。
第十五條 當事人之間訂立有關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不動產物權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合同另有約定外,自合同成立時生效;未辦理物權登記的,不影響合同效力。
第十六條 不動產登記簿是物權歸屬和內容的根據。不動產登記簿由登記機構管理。
第十七條 不動產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享有該不動產物權的證明。不動產權屬證書記載的事項,應當與不動產登記簿一致;記載不一致的,除有證據證明不動產登記簿確有錯誤外,以不動產登記簿為准。
⑤ 拆遷房下來了,但是沒有辦理房產證,請問可以買賣嗎
可以,五年後過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