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住的房子在地震中塌了怎麼辦
分兩種情況:一種是如果人死了,民事主體不存在了,不用還了。不過有遺產的話,要優先用於償還貸款,但以遺產額為限,並且要給你的那些比如沒有能力的親人必要的生活保障。另一種是如果人幸運活著,房子塌了,是不能作為抗辯斷供的理由。如果不還,還可能被法院強制執行,畢竟中國還不能說個人破產了,就可以不還錢了。
如此說來,遭遇此浩劫的房貸族怎一個「慘」字了得。那麼保險公司會賠償嗎?研讀保險單的免責條款,記憶中免責的包括地震、爆炸、戰爭之類的不可抗力,保險公司一分錢都不賠的。
無奈啊!有蠻橫者說,抵押物都垮了,就讓銀行把房子(一堆垃圾)收回去吧。也許在黃金地段的,銀行反倒樂意為之,因為房子包括房產和地皮,地皮還是值錢的。
對於地震塌房的房貸族的出路,首先要相信政府了,災難形勢下,國家會給予特殊政策和幫助。其次,地震之後你的房子沒有了,但是你的地皮還在,還可以繼續在上面蓋房子。如果是別墅就更好辦了,現在廉價一些的建安成本,也就八百到千來元一平方,如果是整棟的高樓,則需要群策群力,打包給發展商,通過特殊時期的特殊政策,如提高容積率等,讓災民有房補償,讓發展商也有利圖。這是一種良好的願望。
面對地震,房子是累贅。有成都的天涯網友說,「地震後,我打算不買房了,有錢就吃喝玩樂,不用再為了一個殼子而累一輩子。」
㈡ 房產在地震中倒塌或受損該怎麼辦
根據《物權法》《擔保法》《民法通則》《合同法》等法律的相關規定,房屋損毀,但借內貸雙容方債權債務關系不因抵押物的滅失而滅失,依然存在。當然,這里有一個很現實的問題,要根據不同的情況區別對待。有的房屋損毀,借款人還在,並且有償還能力的,應該繼續償付;有的借款人已經逝去,抵押物又滅失,如果有其他保證,可以由該保證承擔;如果既沒有可供償還的財產,又沒有其他擔保,銀行應該承擔這種自然災害造成的經營風險,銀行開始做按揭貸款的時候,應該預見到有地震風險損失。
㈢ 地震之後財產損失和房屋怎麼辦,是國家補助么
國家有一些補助,主要還是靠自救
災害危險消除後,受災地區人版民政府應當統籌研究制訂權居民住房恢復重建規劃和優惠政策,組織重建或者修繕因災損毀的居民住房,對恢復重建確有困難的家庭予以重點幫扶
受災地區人民政府民政等部門應當向經審核確認的居民住房恢復重建補助對象發放補助資金和物資,住房城鄉建設等部門應當為受災人員重建或者修繕因災損毀的居民住房提供必要的技術 支 持
㈣ 地震損壞的房子賠償問題
這次的地震國家會給予最大的幫助,國家也是要依靠 開發商來重建房子的,所以你們要出小部份的費用,不可能全免因為這次是不可抗力引起的.
不可抗力,在我國《民法通則》上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當事人自身能力不能抗拒也無法預防的客觀情況或事故。不可抗力可以是自然原因釀成的,也可以是人為的、社會因素引起的。前者如地震、水災、旱災等,後者如戰爭、政府禁令、罷工等。不可抗力所造成的是一種法律事實。當不可抗力事故發生後,可能會導致原有經濟法律關系的變更、消滅,如必須變更或解除經濟合同;也可能導致新的經濟法律關系的產生,如財產投保人在遇到因不可抗力所受到的在保險范圍內的財產損失時 ,與保險公司之間產生出賠償關系。當不可抗力事故發生後,遭遇事故一方應採取一切措施,使損失減少到最低限度。在訂立買賣合同時,一般都訂有不可抗力條款,其內容包括:不可抗力內容;遭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 ,向另一方提出事故報告和證明文件的期限和方式;遭遇不可抗力事故一方的責任范圍。如因不可抗力使合同無法履行,則應解除合同。如不可抗力只是暫時阻礙合同履行,則一般採取延期履行合同的方式。凡發生不可抗力事故,當事方已盡力採取補救措施但仍未能避免損失的情況下,可不負賠償責任。
但這次的地震國家會給予最大的幫助,國家也是要依靠 開發商來重建房子的,所以你們要給予想應的部份,不可能全免
㈤ 為了避免地震中更安全,該建怎樣的房子,避免坍塌
汶川地震後的調查表明,嚴格按照現行抗震規范設計的房子都沒倒,只是樑柱出現裂縫等,雖然不能使用了,但是不會危及生命安全。所以正規設計院嚴格按照規范設計出來的房子在地震時是可以避免坍塌的。
㈥ 地震後房屋受損,自己沒有能力修怎麼辦
如果是地震造成的房屋受損,你這個可以向上級申報,讓政府幫你解決。
㈦ 因地震等原因造成房屋受損給樓下造成損失怎麼賠償
如果是地震原因,這是不可抗力造成損失,不由自己賠償
㈧ 業內:誰該為地震後倒塌房屋買單
四川汶川地震已經過去了兩周,僅僅兩周的時間,汶川人們經歷了太多的恐慌,傷痛,感動,所有的一切都始料未及,此次地震給人們帶來永久的痛楚。可是在生活稍稍平靜之後,人們還要面對現實,原本舒適的家,如今成為一片廢墟,自己不能正常生活不說,貸款購房人還要面臨還貸的壓力,生活陷入僵局,此時才發現,面對自然災難,人是如此的無助與脆弱,如果你不能未雨綢繆,你將永遠是個弱者,任憑災難的宰割。 地震後,房貸還款問題倍受關注,很多倖存者的房屋已經倒塌,無家可歸,可是卻要面對銀行的房屋貸款,原本悲慘的生活,陷入更大的困境。 地震發生了,誰來保護我們的房產?到底誰該為地震後倒塌的房屋買單? 凱盛經略的專家分析: 從人道的角度出發,如此慘重的自然災害,對人們身體上,心裡上都造成了重大的傷害,為了將傷害降到最低,國家需要採取一些舉措,來幫助受災的人。目前,國家已經迅速果斷的,發布了一些特殊的舉措,比如,日前銀監會發出關於因地震無力償還的債務應予核銷的通知。通知指出,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根據《金融企業呆賬核銷管理辦法?2008年修訂版 》的規定,對於借款人因本次地震造成巨大損失且不能獲得保險補償,或者以保險賠償、擔保追償後仍不能償還的債務,應認定為呆賬並及時予以核銷;對於銀行卡透支款項,持卡人和擔保人已經在本次災害中死亡或下落不明,且沒有其他財產可償還的債務,應認定為呆賬並及時予以核銷。 從法律的角度來看:房屋在地震災害中倒塌,如果個人為房屋購買了房產保險,且保險中約定,保險公司對地震後的損失承擔責任的前提下,損失可以由保險公司來承擔,但是如果沒有明確規定地震後的理賠問題,那就需要進一步鑒定;汶川地震發生的非常突然,很多購買了房貸險的客戶,也沒有在合同中明確約定地震後的賠付問題,如果不從人情角度考慮,地震所造成的房產損失只能由房屋所有人來承擔,欠銀行的房款還是需要繼續償還的。
㈨ 地震後房產損失該怎麼辦
如果投了相應的保險的話,由保險公司按保險合同補償
如果沒有保險,這屬於天災,真的只能自認倒霉了。
一般當地的政府會有相關政策,但大部分損失還是自己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