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為什麼標的才幾萬,卻能查封人家好幾套房產
你好
被查封的人可以提出異議的,保全的財產應該與涉案標的相適應,不能遠遠大於這個數額。
2. 房子被查封是什麼我完全不了解
一、房產查封是指國家機關對房產採取限制措施,被查封的房產禁止交易、過戶、抵押等任何行為。查封,是指有權採取查封措施的國家機關對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動產、不動產及其他財產權採取的限制處分的行為。
二.常見的九類易導致查封的房屋(你可以去法院咨詢下,是什麼原因導致房產被查封。):
1.訴前保全的房屋;
2.交易房屋是違章建築;
3.產權不明導致的糾紛的房屋;
4.交易房屋一房多賣;
5.交易房屋存在高額抵押;
6.產權人涉及債務糾紛較多;
7.產權人涉及惡意轉移、變賣房產;
8.交易過程中,產權人有違法行為的;
9.執行案件中,暫無履行能力或無其他可供執行財產的。
(2)為什麼會那麼多房產查封擴展閱讀:
查封是指檢查後貼上封條,不準動用,民事訴訟中,財產保全比較常用的一種。司法查封則是以司法機關為主體進行的查封活動。
查封、扣押、凍結措施是人民法院執行工作中廣泛使用的極為重要的執行措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以下簡稱民事訴訟法)、《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和《關於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的許多條文涉及查封、扣押、凍結措施。
但是,執行工作是一項操作性、實踐性很強的司法活動,執行中遇到的各類問題非常復雜,由於上述法律和司法解釋的條文較為原則,不夠詳細、具體,加之對一些問題未作規定,許多情況下無法可依,導致執行實踐中實施查封、扣押、凍結措施時存在一定程度的隨意性和失范,影響了部分案件的執行。為了進一步規范查封、扣押、凍結措施,維護執行當事人和案外人的合法權益,最高人民法院根據民事訴訟法等法律的規定,在廣泛徵求國家立法機關、行政管理機關、專家學者及社會公眾意見的基礎上,結合人民法院執行工作的實踐經驗,制定了《查封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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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急!急!急!多查封房產,需要承擔什麼樣的責任
1、法復律的規定是:對於財產保全制申請有錯誤的,給被保全人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但這條是不能隨便被濫用的。如何認定「申請有錯誤」?並不是看判決最後是否完全支持了原告的訴求,而是要看原告是否存在明顯的故意或重大過失,只要你盡了合理的注意義務,哪怕法院只部分支持了你的請求,也不算申請有錯誤。很多時候請求都得不到完全的支持,這很多時候是理解問題。
2、你起訴請求100萬,一般的查封額也應以此金額為限。即使對該房產做了評估價值150萬,但因為並不可分割,整體查封也並沒有錯,法院一般會註明查封該房產價值100萬的份額,有多餘的其他人還可以查封。而且這是法院去做的事情,你並沒有什麼錯。
所以我認為,一般情況下,你是不需要承擔任何賠償責任的。當然你在申請中是否存在著明顯的故意和重大過失需要看你起訴的理由及依據等。但一般情況下都應該不會被判承擔保全過錯的賠償責任。
3、退一萬步說,即使真的需要承擔過錯責任,那麼也不是說他要求多少就是多少的,還要看他證據的真實性;損失是否直接,你的過錯的大小等等。
4. 為什麼標的才幾萬,卻能查封人家好幾套房產
訴訟標的幾萬,查封幾套房產的情況是違法的。
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法院查封被告人或者被執行人財產時,應當與訴訟標的或者執行標的相當,不能過分高於標的數額。
5. 什麼情況下房產會被查封
債權人申請後,法院就可以查封債務人的房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九章
保全和先予執行
第一百條人民法院對於可能因當事人一方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難以執行或者造成當事人其他損害的案件,根據對方當事人的申請,可以裁定對其財產進行保全、責令其作出一定行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為;當事人沒有提出申請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時也可以裁定採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採取保全措施,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
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後,對情況緊急的,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採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
第一百零一條利害關系人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前向被保全財產所在地、被申請人住所地或者對案件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採取保全措施。申請人應當提供擔保,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
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後,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採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
申請人在人民法院採取保全措施後三十日內不依法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保全。
第一百零二條保全限於請求的范圍,或者與本案有關的財物。
第一百零三條財產保全採取查封、扣押、凍結或者法律規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財產後,應當立即通知被保全財產的人。
財產已被查封、凍結的,不得重復查封、凍結。
第一百零四條
財產糾紛案件,被申請人提供擔保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解除保全。
6. 為何一套房子能被兩家法院凍結
按實際情況,如果第二套房產也屬於被查封人應當履行義務的部分的財產,人民法院有權進行查封。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品。
另外,人民法院查封、扣押財產時,被執行人是公民的,應當通知被執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屬到場;被執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到場。拒不到場的,不影響執行。
被執行人是公民的,其工作單位或者財產所在地的基層組織應當派人參加。對被查封、扣押的財產,執行員必須造具清單,由在場人簽名或者蓋章後,交被執行人一份。被執行人是公民的,也可以交他的成年家屬一份。
被查封的財產,執行員可以指定被執行人負責保管。因被執行人的過錯造成的損失,由被執行人承擔。 財產被查封、扣押後,執行員應當責令被執行人在指定期間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
被執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應當拍賣被查封、扣押的財產;不適於拍賣或者當事人雙方同意不進行拍賣的,人民法院可以委託有關單位變賣或者自行變賣。國家禁止自由買賣的物品,交有關單位按照國家規定的價格收購。
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四十四條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查封、扣押、凍結、拍賣、變賣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財產。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品。採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應當作出裁定。
第二百四十五條人民法院查封、扣押財產時,被執行人是公民的,應當通知被執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屬到場;被執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到場。拒不到場的,不影響執行。
被執行人是公民的,其工作單位或者財產所在地的基層組織應當派人參加。 對被查封、扣押的財產,執行員必須造具清單,由在場人簽名或者蓋章後,交被執行人一份。被執行人是公民的,也可以交他的成年家屬一份。
第二百四十六條被查封的財產,執行員可以指定被執行人負責保管。因被執行人的過錯造成的損失,由被執行人承擔。
第二百四十七條財產被查封、扣押後,執行員應當責令被執行人在指定期間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被執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應當拍賣被查封、扣押的財產;
不適於拍賣或者當事人雙方同意不進行拍賣的,人民法院可以委託有關單位變賣或者自行變賣。國家禁止自由買賣的物品,交有關單位按照國家規定的價格收購。
(6)為什麼會那麼多房產查封擴展閱讀:
一、從各個國家和地區的規定看,對債務人已經查封的財產,其他債權人是否可以再為查封,立法上有再查封主義與不再查封主義兩種不同的立法例。
再查封主義,指對於已被查封的債務人的財產,他債權人可以申請重復進行查封,為德國、日本不動產的執行所採用。不再查封主義,指對於已被查封的債務人的財產,他債權人不得再申請查封,為日本的動產執行、我國台灣地區所採用。
二、概念辨析
輪候查封與重復查封是兩個不同的概念。首先,從性質上看,前者屬於不再查封主義的范疇,後者屬於再查封主義的范疇。其次,從法律效力上看,重復查封是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有效查封,而輪候查封發生查封效力則附有條件。
輪候查封是否及何時生效,取決於在先的查封。查封未經依法解除或自動消滅的,輪候查封就不生效;因查封財產經拍賣、變賣或抵債而使查封的效力消滅的,輪候查封也不能生效;查封依法解除或自動消滅之時,輪候查封始自動生效。
三、關於輪候查封的相關制度是由《最高人民法院、國土資源部、建設部關於依法規范人民法院執行和國土資源房地產管理部門協助執行若干問題的通知》最早作出相關規定的,在第十九條規定:「兩個以上人民法院對同一宗土地使用權、房屋進行查封的,
國土資源、房地產管理部門為首先送達協助執行通知書的人民法院辦理查封登記手續後,對後來辦理查封登記的人民法院作輪候登記,並書面告知該土地使用權、房屋已被其他人民法院查封的事實及查封的有關情況。」
在同一年稍後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以下簡稱《查扣凍規定》)重申並拓展了關於輪候查封的規定,
在第二十八條:「對已被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其他人民法院可以進行輪候查封、扣押、凍結。查封、扣押、凍結解除的,登記在先的輪候查封、扣押、凍結即自動生效。
其他人民法院對已登記的財產進行輪候查封、扣押、凍結的,應當通知有關登記機關協助進行輪候登記,實施查封、扣押、凍結的人民法院應當允許其他人民法院查閱有關文書和記錄。」
四、從《查扣凍規定》的相關規定我們可以推出,輪候查封登記是指兩個以上人民法院對同一宗土地使用權、房屋或是其他動產物權進行查封時,國土資源、房地產管理等相關協助執行職能部門為首先送達協助執行通知書的人民法院辦理查封登記手續後,
對後來辦理查封登記的人民法院作輪候查封登記,並書面告知該房地產已被其他人民法院查封的事實及查封的有關情況。
輪候查封登記的順序按照人民法院送達協助執行通知書的時間先後進行排列。查封法院依法解除查封的,排列在先的輪候查封自動轉為查封;查封法院對查封物作出處理後,排列在後的輪候查封自動失效;對剩餘部分,排列在後的輪侯查封自動轉為查封。
五、一般而言,《查扣凍規定》明確了輪候查封的主體是人民法院,是明確各級人民法院之間、同級人民法院之間、人民法院各審判執行業務部門之間在民事、刑事訴訟過程中對涉案標的物的查封扣押凍結進行司法處置中的權利與義務的相關規定,不涉及檢察機關和公安機關。
根據我國刑訴法對偵查階段的規定,公安機關和檢察機關可以扣押在勘驗、 搜查中發現的可以用以證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無罪的各種物品和文件,沒有查封不動產的權利。
在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關於刑事訴訟法實施若干問題的規定中,也明確了公安機關和檢察機關查扣的范圍是動產的贓款贓物,沒有查封不動產的權利,綜上所述,輪候查封的主體只限於人民法院。
以上是對不動產查封制度的介紹,而在2008年《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 公安部 中國證監會關於查詢、凍結、扣劃證券和證券交易結算資金有關問題的通知》中 第十一條:
已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凍結的證券或證券交易結算資金,其他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或者同一機關因不同案件可以進行輪候凍結。凍結解除的,登記在先的輪候凍結自動生效。
輪候凍結生效後,協助凍結的證券登記結算機構或者證券公司應當書面通知做出該輪候凍結的機關。十二、凍結證券的期限不得超過二年,凍結交易結算資金的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
需要延長凍結期限的,應當在凍結期限屆滿前辦理續行凍結手續,每次續行凍結的期限不得超過前款規定的期限。
十三、不同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對同一筆證券或者交易結算資金要求凍結、扣劃或者輪候凍結時,證券登記結算機構或者證券公司應當按照送達協助凍結、扣劃通知書的先後順序辦理協助事項。
這個文件是在2008年頒布出台的,這個時候輪候查封制度已經運行了4年的時間,這個文件對於輪候查封機關、輪候查封生效通知義務機關和刑事民事案件對於財產的查封做了比較明確的規定,
這對於登記機關作為輪候查封生效通知義務機關和否定「民事案件審判要服從刑事案件審批」給予了明確的解答。
7. 我的房子為什麼被莫名查封
有單位通知你沒有,誰查封都要書面通知你,不服可以提出異議。
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專零三條財屬產保全採取查封、扣押、凍結或者法律規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財產後,應當立即通知被保全財產的人。
財產已被查封、凍結的,不得重復查封、凍結。
8. 買了的房子為什麼在網上查是查封狀態
這種情形大多數可能是該房產的開發商正涉及到經濟糾紛案件中,該房產已被法院查封,建議去法院弄清查封的原因,盡快起訴開發商要回購房款。
9. 為什麼二手房會被查封
對於很多朋友來說,二手房交易流程復雜,步驟繁多,買二手房對於自己就是一個痛苦的過程,期間的看房等等勞累先不說,到最後房子看上了可能還會存在各種風險和意外,導致自己與心意的房子一次次擦肩而過。
以上就是在二手房交易過程中常見的房屋查封情況。溫馨提示:在進行房屋交易時一定要提前到房管局查房屋的權屬,確定房產的法律歸屬以及是否可以合法交易。
10. 一套房產被多家查封,被執行後怎麼分配
等待房產被拍賣,
根據查封的先後順序進行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