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沒有結婚,但房產證是兩個人名字,現在分手房產要怎麼分割
1-男方如果始終迴避不與女方以正式的態度解決問題,是否通過法律途徑能內得到解決?
完全可以通過容民事訴訟達到目的,訴訟請求就是要求分割共有房產。
2-如果女方上訴男方,法院傳喚,男方不出庭,法院是否可以按女方單方的意願處理此事?
男方不出庭,可以缺席判決,不是按女方意願,是按法律規定,不過女方的想法不違背法律規定,實踐中也是這么操作的。
3-如果男方一直不露面,法院會依據什麼原則處理此事?
根據公平原則處理。
問題補充:雙方是同居狀態下買的房子,並非結婚。是不是財產分割不受法律保護?不過,法律總該有個說法。
理解有偏差,此種情況下能分得清的個人財產不做共同財產處理,的確是共同財產分割也同樣受法律保護。
⑵ 房產證上兩個人名字怎麼分割房產
房產證兩個人的名字,如果離婚後房產財產是一家一半。沒有別的選擇,除非一方離婚說不要財產,那房子就是你一個人的了,如果雙方都要,那就平分,一人一半
⑶ 房產證是兩個人的名字,可以分一半
正常情況下,房產證有兩個人的名字如果離婚的話,雙方都沒重大過失,一人可以分一半房子。
⑷ 房產證是兩個人的。遺囑只是一個人的。他們要分房子我要怎麼辦
以房產證為主
⑸ 如果離婚,房子貸款怎麼分,房產證有兩個人的名字
如下
二、 借款主體變更
(一)辦理規定
1、借款人離異、死亡,抵押物權屬發生轉移,抵押物承受人須在正常還款情況下申請辦理主體變更業務,原借款人存有逾期須先辦理逾期還款。
2、因離異原因辦理主體變更的,需借款人及抵押物承受人(原配偶)親自到場辦理,如不能到場辦理,必須提供公證書委託辦理。法院判決或裁定離婚,抵押物承受人自願承接還款義務且具備中心認可的還款能力,原借款人不予配合辦理借款主體變更手續的,抵押物承受人須持法院協助執行通知書及生效裁判文書,申請辦理借款主體變更手續。
3、因死亡原因辦理主體變更的,財產繼承人持繼承法律文書親自到場辦理。
4、抵押物承受人不具備市管理中心認可的還款能力的,可追加連帶責任擔保人,擔保人簽署《不可撤銷擔保書》。擔保人既可為自然人,也可為具有擔保資質的法人機構;擔保人為自然人的,原則上應為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
(二)辦理場所
受理借款人貸款申請的市管理中心管理處。
(三)辦理要件
提示:借款主體變更業務,主要適用於借款人因離異、死亡抵押物權屬發生轉移,而導致的借款主體變更。
1、因借款人離異發生借款主體變更辦理要件:
(1)申請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2)離婚證、離婚協議或法院民事調解書、裁判文書;
(3)《借款合同》;
(4)房產證原件、復印件(尚未辦理房產證的需提供辦理房產證相關材料);
(5)變更後借款人收入證明;
(6)變更後借款人公積金聯名卡。
(7)市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證明或材料。
2、因借款人死亡發生借款主體變更辦理要件:
(1)抵押物承受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2)借款人死亡證明原件、復印件;
(3)財產繼承公證書原件、復印件;
(4)變更後借款人收入證明;
(5)《借款合同》;
(6)變更後借款人公積金聯名卡;
(7)市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證明或材料。
(四)辦理流程
申請→受理→變更抵押登記→審核→審批
1、申請
借款人離異、死亡,抵押物權屬發生轉移,原則上應一次結清貸款業務,抵押物承受人確實無力一次性結清貸款,抵押物承受人提出借款主體變更申請。借款主體變更,原借款人及配偶曾申請支取劃付業務的,需先注銷此項業務,再提出主體變更申請。
2、受理
申請人提交變更材料,簽訂《借款合同主體變更申請審批表》、《借款合同變更協議》,填寫《房地產登記申請書》,如抵押權證審定的抵押權人非市管理中心,需到相應的受託銀行辦理簽章手續。
3、抵押登記變更
申請人與市管理中心工作人員約定時間,一同到抵押登記部門辦理抵押登記變更手續。
4、審核、審批
取得抵押登記變更材料後,通知申請人辦理還款卡變更手續,列印未來還款明細,審核審批後,變更後的借款人按合同約定還款。
⑹ 房產證寫兩個人的名字,以後的所有權如何分配
看你們之前是做如何約定的。房屋共有方式分為: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
按份共有就是按約定各自佔多少份額。共同共有則是不分份額。
需要糾正的是,共同共有不等於各佔50%。
依據北京方面出台的登記規范,共同共有方式的權利人如需轉移部分權利,應先將共有方式改為按份共有,約定份額後才可轉移其所屬的部分房屋所有權利。
(6)房產證有兩個人分房子怎麼辦擴展閱讀:
《婚姻法》規定:一方的婚前財產,為夫妻一方的財產。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婚姻法》司法解釋(一)同時規定:
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不因婚姻關系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既然夫妻一方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並取得了房產證,那麼該房屋無疑是婚前財產。
(二)婚後一方用個人財產購買的房屋,屬一方的財產。
(三)夫妻雙方婚後一次性出資,取得房屋產權證書後離婚的
根據《婚姻法》第十七條的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只要夫妻間沒有事先對於房產明確約定產權歸屬於其中一方,不論購房合同或者房屋所有權證書上面的購房人或者房屋所有權人是哪一方,
不論購房合同或者房屋所有權證書上面是否載明共有人,不論夫妻雙房的出資份額多少, 該房產均屬於夫妻雙方共同共有。
(四)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後用共同財產購買的房屋,房屋權屬證書登記在一方名下的,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⑺ 房產證上寫的是兩個人的名字,離婚後房子怎麼分配
房產證上寫的是兩個人的名字,如果房產證上沒有寫明份額,離婚後房子平分配。專。。
因為房產是屬夫妻屬的共有財產,如果離婚時,沒有其它要求和說明,就是不均分配了。
如果要有、棄權或其它要求,並達成共識,就按協議執行
⑻ 房產證是兩個人的名字,房屋財產怎麼分
房產證是兩個人的名字,房產證沒有註明份額的話。房屋財產就是平分了。。。
因為共有房產,就是一人一半。除非是有各占的份額度說明,就是按各占的份額分配。
⑼ 我們只是朋友,但是房產證上是兩個人。那麼想把房產給另外一方怎麼辦
很簡單,如果是全款房 房產證在手 直接去當地房管所進行你的一半過戶到對方即可,內稅費也是按你在這個容房產證上面的份額來交的。
如果你的房產證是在銀行有按揭或者是有貸款 那麼就需要把你這個房子所有的債務還清後方可過戶
這個很簡單 並不復雜
⑽ 情侶買了房子,房產證上有兩個人的名字,分手後怎麼處理
如果你能提供證據證明另外一個人沒有出資,那對於房款是否要分就沒什麼爭議的。回只是在買房的時答候,雙方都有投入不管是物質還是精神方面的,那就應該有所補償,這個看雙方自己的協議。
不能分房款,所以,不存在贈予的問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