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公司買房房產稅是每年都要交么
房產稅的徵收稅率:
(一)按房產余值計征的,年稅率為1.2%;
(二)按房產內出租的租金收入容計征的,稅率為12%。從2001年1月1日起,對個人按市場價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於居住的,可暫減按4%的稅率徵收房產稅。
以上便是房產稅的徵收對象,房產稅的徵收稅率的具體內容,希望能夠對您有所幫助,當然,在實踐中,有更多關於這的問題,如果您想要了解更多關於這方面的法律問題,請具體聯系我們律師,我們會根據您的具體情況,為您進行專業的法律分析。
Ⅱ 房產稅在什麼情況下交,公司自己買的房子作為辦公室需要交嗎
自己買的房子做生意也要交房產稅。根據有關規定:個人將自有房產用於自己經營的,依照房產原值一次減除10%到30%後的余值按1.2%的稅率計算繳納房產稅。例如:李某用自家住房開辦房產中介,其房子是三年前購買的,價值35萬,則應繳納房產稅為35×(1-30%)×1.2%=0.294萬元。
納稅人如果不按規定期限和金額申報納稅的,主管稅務機關將加收滯納金並給予相應處罰,千萬不要存在僥幸心理漏稅。房產稅的納稅人是產權所有人。因此,不論你的房產是怎麼取得的,只要是自己的房產從事生產、經營就應該繳納房產稅。有一個情況和你一樣的就沒有交,這是不對的。如果被稅務檢查到會被處罰的。
房產稅是以房屋為征稅對象,依據房產價格或房產租金收入向房產所有人或經營人徵收的一種稅。
1,納稅人:為房屋的產權所有人。產權屬於全民所有的,由經營管理的單位繳納。產權出典的,由承典人繳納。產權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產所在地的,或者產權未確定及租典糾紛未解決的,由房產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繳納。
2,征稅范圍: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
3,計稅方法:
(1)以房產原值一次減除10%-30%以後的余值為計稅依據。具體減除幅度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適用稅率為1.2%。
(2)房產出租的,以房產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稅率為12%。
納稅期限:房產稅實行按年徵收,分期繳納。納稅期限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各地一般規定按季或半年徵收一次。
Ⅲ 公司名下的房產稅是如何計征的時間
企業房產稅計算方法:
1、 從價計征算:房產余值=房產原值×[1-(10%~30%)]
房產原值是指回納稅人按照會計制度答規定,在賬簿「固定資產」科目中記載的房屋原價。
2、 從租計征算:從租計征算是按房產的租金收入計征,其公式為:應納稅額=租金收入×12%
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將原有房產用於生產經營,從生產經營之月起,繳納房產稅。其餘均從次月起繳納。
稅率:
1、 按房產余值計征的,年稅率為1.2%;
2、 按房產出租的租金收入計征的,稅率為12%。但對個人按市場價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於居住的,可暫減按4%的稅率徵收房產稅。
Ⅳ 公司產權房屋什麼時候開始繳納房產稅和土地使用稅
與一般的商品房有所不同,公司名下的房子在出售前要繳納房產稅和土地使用稅專(每年都要繳)屬。繳納標准:房產稅/年=房屋購買價格×70%×1.2%土地使用稅/年=房屋面積×土地級別標准收費特別提醒:房產稅和土地使用稅要求公司每年向公司所屬的稅務所自行申報。若沒有按年繳納,每年都會有違約金,日息萬分之五。如果公司自從購買房屋後從未繳納過房產稅以及土地使用稅的,稅務要求先完稅並交納違約金後此房才能上市交易。
Ⅳ 公司新買的辦公樓何時繳納房產稅
納稅人購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計征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購置存量房,自辦理房屋權屬轉移、變更登記手續,房地產權屬登記機關簽發房屋權屬證書之次月起計征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
根據《關於房產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解釋和暫行規定》(財稅地字〔1986〕第8號)的相關規定:
1.自建的房屋,自建成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這里「建成」的概念應理解為通過「在建工程」科目結轉為「固定資產」科目,或者實際投入使用。
2.委託施工企業建設的房屋,從辦理驗收手續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在辦理驗收手續前已使用的,自使用次月起繳納房產稅。所謂「驗收手續」,應當是房屋質量監督部門出具的手續,也就是常說的「質檢站」。
3.凡是在基建工地為基建工地服務的各種臨時性房屋,如果在基建工程結束以後,施工企業將這種臨時性房屋交還或者估價轉讓給基建單位的,應當從基建單位接收的次月起繳納房產稅。
4.企業停產後對原有的房產閑置不用的,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稅務局確定征免。企業撤銷後,對原有的房產閑置不用的,可暫不徵收房產稅。對撤銷後,如果這些房產轉給其他征稅單位使用的,應從使用次月起徵收房產稅。
5.委託施工企業建設的房屋或者房地產開發企業自建的房屋,在辦理驗收手續前或未出售前出租的,自簽訂出租合同支付租金時間或實際取得租金之日起發生房產稅納稅義務;出借的,自出借之次月起由使用人代繳納房產稅。房地產開發企業自用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對此,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有關政策規定的通知》(國稅發〔2003〕89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128號)均有相關規定。
6.根據國稅發〔2003〕89號文件規定,納稅人購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計征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購置存量房,自辦理房屋權屬轉移、變更登記手續,房地產權屬登記機關簽發房屋權屬證書之次月起計征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在實際工作中,如何判定「交付使用」或者「權屬轉移」或者取得「權屬證書」,成為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的焦點。如果在沒取得「權屬證書」前進行裝修的,或者房地產開發企業(以下簡稱「開發商」)已將房屋(鑰匙)交給購買人,購買人並未使用的,是否屬於「交付使用」呢?對此,應該從以下三個方面加以分析。
(1)從開發商的角度而言,簽訂了購買合同,將房屋的使用權(鑰匙)交給購買者時即為交付使用。無論購買人是否使用、是否裝修、是否辦理「權屬證書」,都應從開發商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納稅。
(2)如果購買人與開發商簽訂合同中約定了交付使用時間,應以合同約定時間為准。但由於開發商原因未能如期履行的,應以實際交付使用權(鑰匙)的時間為准。
(3)如果購買人在確定購買房屋時委託開發商進行裝修,並統一結算價款,這時對購置人未發生納稅義務,待裝修完成交付使用時確定納稅義務發生。
Ⅵ 企業新購置的房產,何時開始繳納房產稅
樓上那位說房產稅從次月開始繳納,說得不夠清楚,具體情況如下:
1.將原有房產用專於生產經屬營,從生產經營之月起繳納
2.自行新建房屋用於生產經營,從建成之月次月起繳納
3.委託施工企業建築房屋,從辦理驗收手續之次月起繳納
4.購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繳納
5.購置存量房,自辦理房屋權屬轉移手續之次月起繳納
6.出租、出借房產,自交付房產給別人的次月起
Ⅶ 企業房產稅什麼時候交
企業將原有房產用於生產經營,從生產經營之月起,繳納房產稅。自行新建房回屋用於生產經營,從答建成之日的次月起,繳納房產稅。委託施工企業建設的房屋,從辦理驗收手續的次月起,繳納房產稅。對在辦理手續前,即已經使用或出租、出借的新建房屋,應從使用或出租、出借的當月起,繳納房產稅。
Ⅷ 公司的房子如何交房產稅
企業房產稅和個人房產稅大體上略有相似,主要是在稅務的計算方法上不同。
企業房產稅簡而言之也就是對企業房產的產權人徵收的財產稅。
企業房產稅的徵收對象以及相關的計算方法如下:
1、徵收對象:
房產稅規定的征稅范圍是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的房產。
這里所說的城市,是經國務院批准設立的市,包括市區和郊區,不包括農村;縣城是指縣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鎮;建制鎮是指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難設立的建制鎮;工礦區是指工商業比較發達,人口比較集中,符合國務院規定的建制鎮標准,但尚未設立建制鎮的大中型工礦企業所在地。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的具體征稅范圍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劃定。
2、納稅人:
按照規定,房產稅的納稅人是產權所有人。產權屬於全民所有的,由經營管理的單位繳納;產權出典的,由承典人繳納;產權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產所在地或者產權未確定以及租典糾紛未解決的,應由房產代管人或使用人繳納。即上產權所有人、經營管理單位、承典人、房產代管人或使用人,均為房產稅的納稅人。
企業房產稅計算方法:
1、 從價計征算:房產余值=房產原值×[1-(10%~30%)]
房產原值是指納稅人按照會計制度規定,在賬簿「固定資產」科目中記載的房屋原價。
2、 從租計征算:從租計征算是按房產的租金收入計征,其公式為:應納稅額=租金收入×12%
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將原有房產用於生產經營,從生產經營之月起,繳納房產稅。其餘均從次月起繳納。
稅率:
1、 按房產余值計征的,年稅率為1.2%;
2、 按房產出租的租金收入計征的,稅率為12%。但對個人按市場價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於居住的,可暫減按4%的稅率徵收房產稅。
Ⅸ 企業房產稅從什麼時候開始交房產稅
企業將原有房產用於生產經營,從生產經營之月起,繳納房產稅。自行新建房內屋用於生產經容營,從建成之日的次月起,繳納房產稅。委託施工企業建設的房屋,從辦理驗收手續的次月起,繳納房產稅。對在辦理手續前,即已經使用或出租、出借的新建房屋,應從使用或出租、出借的當月起,繳納房產稅。三、關於將地價計入房產原值徵收房產稅問題,財稅[2010]121號是有新的規定:
對按照房產原值計稅的房產,無論會計上如何核算,房產原值均應包含地價,包括為取得土地使用權支付的價款、開發土地發生的成本費用等。宗地容積率低於0.5的,按房產建築面積的2倍計算土地面積並據此確定計入房產原值的地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