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房管局網上顯示房屋交易具體情況時,「已簽約」和「已備案」分別表示什麼意思
已簽約,表示這來是網簽狀態的交自易,商品房買賣雙方已簽定了買賣合同。這樣就可以到房屋管理局轉移產權了,沒有特殊的情況這個房子不能再進行交易。
已備案,則是網上簽約成功後,開發商進行備案程序操作,備案通過房管局審核,產生備案登記號,顯示在合同內頁右上角。開發商列印出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各持所需的份數。
商品房買賣合同網簽備案後,所簽合同受到房屋管理局監管,網簽備案標志著商品房買賣流程合同簽定環節完成。
(1)房產預售已備案什麼意思擴展閱讀
房屋產權登記,是指按照法律規定,由有關國家機關對城市房屋的所有權進行登記。
房屋是不動產,取得、變更房屋所有權是以房屋產權登記為標志的,這與動產不同。《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土地管理法》以及《北京市房地產管理條例》等都對此有相關規定。
城市房屋買賣過程中,一定要充分注意,佔有房屋不代表取得了房屋所有權,還需要辦理房屋產權登記。
『貳』 房屋的銷售備案是什麼意思呢
商品房預售備案登記是購房戶與開發商簽訂商品房購房協議後,一個月內報房地產管理部門進行登記備案的程序,備案登記可以有效防止開發商一房二賣等情況,備案登記是進行稅費繳納,辦理房產證等前提條件,有些地方銀行按揭也必須是備案後方可進行。
商品房預售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將正在建設中的尚未竣工的房屋預先出售給購房者,買受人交付定金或購房款,並在未來確定的日期將房屋交付給購房者並轉移房屋的所有權,購房者支付全部款項的一種房屋買賣行為。
那麼預售商品房時,買賣合同所確定的房屋尚不存在,此時不能辦理房屋權屬證明,購房者與開發商僅僅是基於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後形成的債權債務關系。
因此,購房者在支付購房款後承擔較大風險,法律對商品房預售行為進行了特別規范,如商品房預售許可制度、商品房預售合同登記備案制度。
商品房預售合同登記備案可以很好的維護購房者的利益,主要是在備案後,如果購房者尚未全部交付購房款,那麼購房者取得了優先購買特定商品房的權利;如果購房者已經付清了房款的,那麼房屋竣工後,開發商只能將房屋的所有權轉移給購房者,而不能轉移其他人。
《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是國家為加強商品房預售管理,維護商品房交易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制定的對於城市開發的商品房預售時的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令第131號頒布,自199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適用范圍:
第一條 為加強商品房預售管理,維護商品房交易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商品房預售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以下簡稱開發企業)將正在建設中的房屋預先出售給承購人,由承購人支付定金或房價款的行為。
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於城市商品房預售的管理。
第五條 商品房預售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
持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
按提供預售的商品房計算,投入開發建設的資金達到工程建設總投資的25%以上,並已經確定施工進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網路詞條
『叄』 什麼是商品房預售備案登記
一、商品房預售備案登抄記是購房戶與開發商簽訂商品房購房協議後,一個月內報房地產管理部門進行登記備案的程序,備案登記可以有效防止開發商一房二賣等情況,備案登記是進行稅費繳納,辦理房產證等前提條件,有些地方銀行按揭也必須是備案後方可進行。
『肆』 房產網查房子已備案、已簽約是什麼意思具體點
1、已簽約
房屋交易過程中簽訂存量房房源信息、成交信息的查詢和統計也都可以通過該系統和網站獲得。這個線上過程就是網簽。
交易雙方簽訂合同後,到房地產相關部門進行備案,並公布在網上。然後網站系統會給予出一個網簽號,這個網簽號可以用於在網上進行查詢相關的交易內容。網簽是為了讓房地產交易更加透明化,防止「一房多賣」,簽合同後可以撤銷。
2,已備案
是指你所購買的房屋已在房管局進行購買後的擁有權者登記備案,此備案後將確定此房屋的產權歸屬人,後期根據此備案信息進行房產證的辦理。
備案包括開發商備案和購房合同備案。
前者指開發企業在取得預售證後向房產管理部門備案房屋出售價格,面向社會出售。後者是指購房者和開發商簽訂合同之後,在房屋管理部門登記備案,實現法律效力的一種方式。
(4)房產預售已備案什麼意思擴展閱讀:
備案相關法律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四十五條
商品房預售人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將預售合同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和土地管理部門登記備案。
《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
第二十七條
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自商品房預售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到商品房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和負責土地管理工作的部門備案。
《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
第十條
商品房預售,開發企業應當與承購人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開發企業應當自簽約之日起30日內,向房地產管理部門和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辦理商品房預售合同登記備案手續。
『伍』 什麼是商品房預售登記備案,什麼是商品房預告登記
一、什麼是商品房預售登記備案?
(一) 商品房預售登記備案的目的:
在我國商品房預售過程中,開發房商與預購人簽訂了商品房預售合同之後,預購房屋的購房者就享有了房屋購買的債權,但實際上房屋仍由開發商佔有。開發商雖然負有在約定的時間轉移房屋所有權的義務,但當房屋價格不斷上漲的情況下,開發商很有可能將房屋賣給第三人,即出現一房多賣的情況。
為保護購房人的利益,保證商品房交易安全,維護商品房交易秩序,《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房地產管理法施行前房地產開發經營案件若干問題的解答》第27條規定:「預售商品房合同簽訂後,預購方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之前,預售方未經預購方同意,又就同一預售商品房與他人簽訂預售合同的,應認定後一預售合同無效;如後一合同的預購方已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可認定後一合同有效,但預售方給前一合同的預購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由此不難發現,雖有法律對於開放商違約時給與了購房者經濟上的救濟,但開發商的處分行為並未得到充分控制,購房者的交易目的並沒有實現。商品房登記預告的出現彌補了預售備案制度的不足。
二、 什麼是商品房登記預告?
(一)預告登記制度具有如下特點:
1、根據物權法定原則,預告登記制度作為我國《物權法》規定的不動產物權登記制度中的重要制度之一,其性質與法律效力均有明確規定;而我國對商品房預售登記備案制度並沒有明文規定。
2、預告登記制度是對權利人享有的物權請求權的登記,使其具有物權效力,具有合理性;而商品房預售登記備案制度是對商品房預售合同的登記,使其具有物權效力存在理論上的障礙。
3、預告登記制度是權利人根據私法行使私權的行為,是「意思自治」原則的體現,更好地體現了房地產市場的經濟性,提高了效率;而商品房預售登記備案制度是預售人依據公法進行的,具有行政強制性。
4、預告登記制度適用的范圍更為廣泛,依據《物權法》第二十條第一款的規定,只要是當事人簽訂買賣房屋或者其他不動產物權的協議,為保障將來實現物權,都可以按照約定向登記機構申請預告登記;而商品房預售登記備案制度只適用於商品房預售。
(二)怎麼進行商品房登記預告:
1、商品房買賣合同登記備案後,購房者可以和開發商在預售合同中合同約定預告登記。
2、約定後,購房者到房地產管理部門進行申請,經過受理審核後,由房產管理部門記載於登記簿,購房者交費後領取登記證明。
3、辦理登記預告需要提交的材料有:預告登記申請書;申請人的身份證明;已登記備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以及當事人關於預告登記的約定;買受人單方申請預購商品房預告登記,出賣人與買受人在商品房買賣合同中對預告登記附有條件和期限的,買受人應當提交相應的證明材料;其他必要材料。
辦理商品房登記預告一般需要10個工作日。登記費為80元。
在這里還要提醒大家,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後,如果開發商未按照約定申請預告登記,購房者可以單方申請預告登記。預告登記可以和商品房買賣合同備案手續合並申請辦理。
『陸』 商品房已備案、商品房已預告分別是什麼意思和區別
一、兩者意思
商品房已備案:商品房預售備案登記是購房戶與開發商簽訂商品房購房協議後,一個月內報房地產管理部門進行登記備案的程序。
商品房已預告:預購商品房預告登記是指購房人簽了預售合同買期房,暫時不能辦產證(產權轉移登記),為了保障購房人權益,在房地產登記部門先做合同的「預告登記」。
二、兩者區別:
商品房預售合同備案制度和預告登記制度是二個不同的制度。
1、功能上的區別:
預告登記:主要目的是為了保障債權人將來能夠實現不動產物權。
預售商品房合同登記備案:不僅具有保護預購人的功能,還有助於建設行政部門對房地產市場的監督管理。
2、操作方法不同
預告登記:必須是在雙方有預告登記的約定之後才能申請。
商品房預售登記備案:是一種只針對房地產開發企業的強制性制度,是開發商必須履行的一種商品房銷售行為,無需雙方另行約定。
3、登記主體不同
預告登記:主體機關是房屋登記機構(唯一)。
商品房預售登記備案:主體靈活性較大,管理機構法律賦予了當地人民政府。可以是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房地產管理部門等。
擴展閱讀:
如何辦理商品房預告登記:
一、流程:
房管所申請→受理→審核→登簿→發證
二、所需資料:
1、不動產登記申請書;
2、申請人為單位的,提供組織機構代碼、營業執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及身份證(復印件,核對原件);申請人為個人的,提供結婚證、身份證(復印件,核對原件);
3、委託他人辦理的,授權委託書及受委託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核對原件);
4、已備案的商品房預(銷)售合同(復印件,核對原件);
5、當事人關於預告登記的約定(原件);
6、購房發票(復印件,核對原件);
7、不動產登記詢問筆錄;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資料。
三、收費標准:
1、 工本費:核發一本不動產權證書的免收證書費,共有權利人申請核發證書的,每增加一本證書加收 證書工本費10元/本。
2、登記費:住房登記收費標准為每件80元;非住房登記收費標准為每件5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