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委託賣房需要什麼手續
委託他人辦理的應根據以下不同情形出具委託書:
1、當事人在取得或變更房產登記時不能親自到場的,可出具手寫有效委託書委託他人辦理。代理人在提交委託書的同時,還應提供委託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證件,如不能提交委託人身份證件的,委託書需經公證處公證。
2、產權人在轉讓房產時不能親自到場的,委託書需經公證處公證或律師見證,採用律師見證的,應當提交律師及其所在事務所承擔因見證不實導致的經濟賠償責任的承諾。
3、代理境外人士登記的,提交的委託書應經當事人所在地的駐外中國大使館或領事館認證.
4、未成年人取得或變更產權登記時,可由其法定監護人攜帶法定監護關系(父母是戶主的戶口本或獨生子女證、出生證)及監護人身份證件辦理產權登記;轉讓房產時,法定監護人需提交經過公證的申明書。
5、智殘等無民事行為能力的當事人需由其監護人代為辦理權屬登記手續。監護人應提交監護資格證明或公證書,涉及處分房產的,應提交經過公證的申明書。
6、在代理單位房產登記手續時,應由單位法人出具具有法人簽章的授權委託書,並加蓋單位公章。
7、港澳地區的當事人辦理房屋登記手續時,出具的委託書,應經當地律師樓見證,並加蓋「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委託香港律師辦理內地使用的公證文書轉遞專用 章」。
8、台灣地區的當事人辦理房屋登記手續時,出具的委託書,應經當地地方法院認證後,轉海基會確認,最後經市公證處海協會公證後方可使用。
Ⅱ 委託辦理房產需要哪些材料
委託辦理房產需要以下材料:
(1)申請人的身份證、戶口簿;
(2)申請人所在專單位人屬事部門或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出具的證明。證明應詳列申請人的關系人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現住址以及他們之間是何種親屬關系等;
(3)關系人的身份證、戶口簿的復印件;
4)委託代理人代為申請的,須提供授權委託書和居民身份證。
Ⅲ 房產出售委託書 公證時 需要什麼手續
委託人辦理房產委託公證,必須親自攜帶房產委託書到公證機關提出申請,填寫房產委託公證申請表,並向公證機關提供下列材料:
委託人為個人的,提供個人身份證件;委託人為法人組織的,提供法人資格證明、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和法定代表人個人身份證件;
房地產證或者房產買賣合同書;
委託人還應提供受託人的身份證件 (原件或復印件)或法人資格證明(原件或復印件)。
注意事項:
有些國家的委託書是在國外公證處列印排版,公證員比較忙,另外字體、輸入法、錯別字現象時有發生,務必務必檢查仔細;
如果有特殊要求,需要將委託人配偶體現在公證書上;
在日本或新加坡的委託書需要當事人手寫內容,固定的委託書表格通常只有護照號碼一欄,委託人在填寫時沒有把身份證號補充上,但房子是身份證號登記的,公證員通常不審核內容,這就導致委託書無效;
公證書填寫時按習慣會把房產證號碼寫上,但是,房產證有老證還有新證,如果是個老證,需要換證才能辦理過戶等手續。這種情況寫了房產證號就是多此一舉,將房產證的地址一模一樣抄在委託書上是最好的辦法。同時在委託內容內加上:代為辦理房地產權證換證、領證等相關手續;
國外的公證委託書務必在使用前請翻譯公司將外文所有頁面進行翻譯。
Ⅳ 到公證處公證委託別人辦房產證要帶什麼證件
一、辦理所需主要資料
公民個人辦委託書公證的,應提交委託人的身份證明(居民身份證、戶口本),法人委託的,應提交法人資格證明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辦理委託合同公證的,在提供委託人的身份、資格證明的同時,還應提供受託人的身份、資格證明。
與委託事項相關的證明材料(如委託他人辦理賣房事宜,委託人應提交該房屋的所有權證明)。
轉委託人申辦轉委託公證時,應提交有轉委託權的證明。
委託書草本或委託合同草本。
二、含義,授權委託書公證:是指國家公證機關根據當事人的申請,依法證明委託人授權他人以自己的名義實施某種法律行為的意思表示的真實性、合法性的活動。
三、辦理流程
辦理委託公證,應向委託人住所地或委託行為發生地的公證處辦理。
無行為能力人不能實施委託行為,限制行為能力人實施委託行為,須經其監護人同意方為有效。
委託是與人身有密切聯系的法律行為,因此必須由委託人親自到公證處辦理公證,不得委託他人代為辦理。如有特殊情況(如行走不變、患重病等)可向公證處提出申請,由公證處選派公證員到其住所地辦理公證。
委託行為必須是委託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委託內容應真實、合法。
委託書是委託人的單方意思表示,只有在受託人表示接受委託時才能生效。
轉委託人要有轉委託權,轉委託的許可權和期限不得超過原委託許可權和期限。
備註:本人可辦理授權委託書公證,指定代理人,代辦房屋所有權證。
Ⅳ 辦理委託別人賣房子需要什麼手續
當事人申請辦理賣房委託書公證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1、委託人為自然人的,需要提供身份證、內戶口;委容託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需要提供營業執照副本、法人身份證; 2、委託事項的權屬憑證:如房屋所有權證; 3、受託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4、委託的事項涉及重大財產權益處分的,還需要提供結婚證或者是單身證明等,如夫妻共同到公證處辦理委託等; 5、公證處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Ⅵ 如果委託辦理房產證需要什麼手續
一、辦理所需主要資料
公民個人辦委託書公證的,應提交委託人的身份證明(居民身份證、戶口本),法人委託的,應提交法人資格證明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辦理委託合同公證的,在提供委託人的身份、資格證明的同時,還應提供受託人的身份、資格證明。
與委託事項相關的證明材料(如委託他人辦理賣房事宜,委託人應提交該房屋的所有權證明)。
轉委託人申辦轉委託公證時,應提交有轉委託權的證明。
委託書草本或委託合同草本。
二、含義,授權委託書公證:是指國家公證機關根據當事人的申請,依法證明委託人授權他人以自己的名義實施某種法律行為的意思表示的真實性、合法性的活動。
三、辦理流程
辦理委託公證,應向委託人住所地或委託行為發生地的公證處辦理。
無行為能力人不能實施委託行為,限制行為能力人實施委託行為,須經其監護人同意方為有效。
委託是與人身有密切聯系的法律行為,因此必須由委託人親自到公證處辦理公證,不得委託他人代為辦理。如有特殊情況(如行走不變、患重病等)可向公證處提出申請,由公證處選派公證員到其住所地辦理公證。
委託行為必須是委託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委託內容應真實、合法。
委託書是委託人的單方意思表示,只有在受託人表示接受委託時才能生效。
轉委託人要有轉委託權,轉委託的許可權和期限不得超過原委託許可權和期限。
備註:本人可辦理授權委託書公證,指定代理人,代辦房屋所有權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