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夫妻離婚對房產增值的補償該如何計算
1 ,要看房子是在婚前還是婚後買的,婚前買的,就是一方個人的婚前個人財產,另一方無權分的。若是婚前一方買的,但婚前或婚後加了另一方的名字,則是雙方的共同財產。
2,房子若是婚後買的,即使是只有一個人的名字,也是你們夫妻共同財產,應當平分。
3 但無論是婚前還是婚後買的,若一起還貸款了,婚後共同還貸款部分及增值部分,應平分。
具體你可以參考以下觀點:共同還貸總支付款(本金和利息)÷購房總價款(首付+按揭貸款本金總額+貸款利息總額),計算出共同還貸總支付款占整個購房總價款的比例。
再用房屋現值×該比例,計算出共同還貸總支付款占現在房產價值的金錢數額。(已含增值部分)
再用該數額÷2,計算出一方共同還貸的增值及還貸部分的全部補償。
⑵ 婚後房產增值部分如何計算
購房時,只有一方婚前財產購買的,此房子屬於購房者的個人財內產。不管是婚前購買,還是容婚後購買,只要是用婚前財產購買的,都屬於一方個人財產。因此,由房子的增值部分屬於房子價值的一部分,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按照個人財產不予分割。如果購買的房屋是夫妻共同財產購買的,則房子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按照夫妻共同財產予以分割,房屋增值部分就不需要單獨列出予以分割了。如果是以個人財產購買,夫妻共同還貸的,此時就需要考慮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的規定了。也就是說,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予以分割。
⑶ 離婚時如何計算房屋增值部分損失
購房時,只有一方婚前財產購買的,此房子屬於購房者的個人財產。不內管是婚前購買,還是婚後容購買,只要是用婚前財產購買的,都屬於一方個人財產。因此,由房子的增值部分屬於房子價值的一部分,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按照個人財產不予分割。如果購買的房屋是夫妻共同財產購買的,則房子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按照夫妻共同財產予以分割,房屋增值部分就不需要單獨列出予以分割了。如果是以個人財產購買,夫妻共同還貸的,此時就需要考慮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的規定了。也就是說,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予以分割。
⑷ 離婚時房產增值部分怎麼分,咋分,增值部分怎麼算
南京專業婚姻律師許乃義為您解答:
《司法解釋三》對於房產增值部分離婚時回分割答房產有如下規定:
計算方式(一):
共同還貸20萬
首付30萬
貸70 萬
貸款總利息 60萬
總房款:100萬+60萬=160萬
房屋現值:200萬
共同還貸部分(本+息)占總房款(房款+利息)的比例:20÷160=12.5%
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12.5%×200萬÷2=12.5萬
計算方式(二):
共同還貸20萬
首付30萬
貸70 萬
貸款總利息 60萬
總房款:100萬+60萬=160萬
房屋現值:200萬
房屋增值倍數:200萬÷160萬=1.25倍
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20萬÷2×1.25倍=12.5萬
計算方式(三)
共同還貸20萬
首付30萬
貸70 萬
貸款總利息 60萬
總房款:100萬+60萬=160萬
房屋現值:200萬
房屋增值比例:(200萬-160萬) ÷160萬=25%
共同還貸的一半:20萬÷2=10萬
對應的財產增值:20萬÷2×25%=2.5萬
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20萬÷2)+(20萬÷2×25%)=12.5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