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房產多次買賣對方不配合過戶怎麼辦
首先,先找到賣房人協商解決。如果賣房人不履行過戶義務時,買房人可向法院起訴要求賣房人協助辦理所售房屋的過戶手續。
《合同法》第44條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房屋買賣後的產權過戶登記並不是合同生效的要求,而是物權變動的要求,是否辦理房屋過戶手續,影響的是房屋所有權是否依法轉移,而對買賣合同及其效力沒有影響,不能因為買賣雙方之間還未辦理產權過戶手續,就認定當事人的買賣合同無效。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民法通若干問題的意見》第85條規定,財產所有權合法轉移後,一方翻悔的,不予支持。財產所有權尚未按原協議轉移,一方翻悔並無正當理由,協議又能夠繼續履行的,應當繼續履行;如果協議不能履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負賠償責任。shhuang44ss
綜上所述,賣房人不履行協助過戶義務的,法院判決賣房人協助履行過戶義務。由於債權人請求權的標的為債務人應對房地產登記機構作出移轉房地產於債權人的意思表示,是一種不可代替的作為義務,直接、間接的執行方法均不能達到目的,因此,法律採用擬制的方法,於判決確定或執行名義成立時賣房人已為其意思表示,由取得勝訴判決的買房人憑判決書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法院在查明買受人並無對待給付義務後,向房地產登記機構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房地產登記行政主管部門憑法院的民事判決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直接辦理過戶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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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遺產房產 個別繼承人不同意轉讓過戶怎麼辦
遺產房抄產 個別繼承人不同意轉讓過戶,協商不成,到 法院起訴解決。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
第十五條繼承人應當本著互諒互讓、和睦團結的精神,協商處理繼承問題。遺產分割的時間、辦法和份額,由繼承人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
第二十九條 因繼承或者受遺贈取得物權的,自繼承或者受遺贈開始時發生效力。
第一百條
共有人可以協商確定分割方式。達不成協議,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可以分割並且不會因分割減損價值的,應當對實物予以分割;難以分割或者因分割會減損價值的,應當對折價或者拍賣、變賣取得的價款予以分割。
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動產或者動產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應當分擔損失。
第一百零一條
按份共有人可以轉讓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份額。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購買的權利。
㈢ 如有一方不同意變賣房產 該怎麼處理
賣房必須要所有產權人和潛在產權人同意才能進行交易。如果一方不同意,那就應該自內己先做好溝通直到另容一方同意為止,否則私自處理後患無窮,甚至就算過賣了過戶了也會引起法律糾紛,合體可能被判無效。因此務必謹慎處理。
㈣ 簽訂房產買賣協議後原房主不願辦過戶怎麼辦
過戶是房屋交易中最重要、最根本的一項程序,同時它也是房屋買賣合同中出賣方最重要的一項基本義務。那麼如果各位朋友在交易中不幸碰到了房東不給過戶的情況,我們分兩種情況分析:第一種情況,房東明確表示不給過戶。這種情況在合同法上叫「預期違約」,就是合同相對方明確表示不履行合同主要的義務;第二種情況,房東沒有明確說不給過戶,一直用各種理由推脫,這種情況下需要我們採取一個簡單的動作,就是催告房東履行過戶義務,這個催告我建議大家採取可供取證的形式,比如發送簡訊、微信、郵件、催告函以及通過電話錄音等方法,如果在催告後房東仍拒不過戶的,這種情況在合同法上叫「遲延履行+合理催告」。無論是「預期違約」還是「遲延履行+合理催告」,這時作為買受人的我們就獲得了合同的法定解除權,享有了法律上的主動地位。這時候無論是要求解除合同還是要求對方承擔違約責任亦或者要求對方繼續履行合同就都具有了法律上的支持。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九十四條【合同的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二) 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三) 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四) 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五) 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㈤ 買房人不配合過戶,怎麼辦
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
如果業主不配合過戶並且已經超出合同約定的版時間了,權您可以找經紀人先去協商業主,協商不成可以根據合同規定的違約責任去要求業主。
另外辦理二手房手續實效主要還是參考合同上的約定,因為合同上約定的時間是根據雙方當時的情況而定,不同情況合同走流程的時間也是有差別的。
我也要問!
㈥ 原房主不配合過戶房產證,要求再給他點補償,我該怎麼辦
如果數額不大,為了方便,息事寧人,就給了吧。
如果對方要求過版高,可以不給,向法院起權訴,要求法院判決對方協助辦理過戶手續。只要房屋買賣合同是合法有效的,法院一定會支持的。
判決書生效後申請強制執行,法院會直接向房產登記部門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登記部門就給辦理過戶手續了。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一條 在執行中,需要辦理有關財產權證照轉移手續的,人民法院可以向有關單位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有關單位必須辦理。
㈦ 離婚後一方不配合房產過戶該怎麼辦
(一)訴訟離婚,一方不配合過戶的 對於訴訟離婚來講,只要拿到了法院的判決書或者調解書,不論對方是否配合,辦理房產過戶不是問題,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房產交易中心會協助法院辦理房產過戶。(二)協議離婚,一方不配合過戶的 協議離婚的夫妻雙方,在離婚協議上約定房子歸一方,但是在離婚協議書上簽字後,放棄房屋產權的一方不配合辦理過戶。對於協議離婚來講,一旦對方不配合,房屋過戶就比較麻煩,因為僅憑離婚證書和離婚協議書,尚不足以證明對方房產過戶的真實意思,房屋管理部門無法審查協議的真實性,因此,碰到這種情況,可以採取以下措施: 1、以不履行離婚協議為由向法院起訴。如果對方不配合,則是對離婚協議書的不履行,屬違約行為,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對方履行離婚協議書,如果法院判決後對方仍不履行,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法院可以向房管部門送達協助執行通知書,這樣就可以辦理過戶了。 2、離婚時,到公證機關辦理離婚協議書公證。為了防止出現離婚後,一方不配合的情況出現,可以在辦理離婚時,將離婚協議書公證,以證明協議書的真實性,這樣房管局就會對離婚協議書予以認可,將房產過戶。 准備協議離婚的當事人如果覺得雙方協議離婚不夠安全時,可以採用公證協議書的辦法或者直接起訴到法院,以調解的方式結案,拿到法院的調解書與辦理離婚協議書公證一樣的效力。 房產過戶是指通過轉讓、買賣、贈予、繼承遺產等方式獲得房產,去房屋權屬登記中心辦理的房屋產權變更手續。即產權轉移從甲方轉移到乙方的全過程。房產過戶有幾種不同的情形,有繼承的房產過戶、贈與的房產過戶、二手房過戶等。房產過戶需要注意事項: (一)購房者要熟悉辦證流程,及時辦理產權證。 (二)購房合同中要明確約定違約辦證的處理。 (三)警惕開發商代辦的陷阱。 (四)延期辦證要讓開發商承擔責任。
㈧ 房產過戶其他兄弟不同意怎麼辦
答復樓主:抄
我們需要先核實房產的產權情況
1,房子是父母婚姻存續期間買的,還是母親喪偶後自己買的?
如果是父親在世的時候,結婚後買的
屬於婚後共同財產
所以房子的實際產權是夫妻各50%
如果父親死後,父親的50%成為遺產
可以由第一序列繼承人平均繼承,包括死者的配偶、子女和父母
您所提到的,就有媽媽和你們三兄弟,四個人。如果爺爺奶奶在世那也算
如果按照四個人,那實際上是50%由四個人平均繼承
參考媽媽原來的50%
現在理論產權是媽媽62.5%,兄弟三人是各12.5%
所以這房子是屬於你們繼承後共有
必須先進行繼承公證,完成過戶,形成四個人的實際產權
或者繼承中有人放棄,由其中一人獨自繼承
所以法律上您媽媽確實不可以把整個房子過戶給您
因為她沒有這個處置權利
她只能把自己的62.5%過戶給您
但是必須在繼承遺產手續完成之後
希望對您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