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我的房產按揭貸款即將到期,要怎麼辦理手續
付清抵押貸款,銀行在1-3個工作日內出具結清手續,憑結清手續,去房地產局,當時就專可以完成房產解押屬,當時就可以進行其它過戶手續了。
辦理房產解押手續需要帶的材料如下:
一、個人債權抵押:帶上本人證件和債權人說些收據或有能證明給債權人的流水賬單(金額是對的),債務權人身份證(或營業執照復印件)等材料去交易中心辦理注銷。
二、銀行信貸抵押:個人還請貸款,帶上銀行所給的資料,包括(所貸銀行營業執照復印件、法人復印件、委託人復印件、他項權利證明等資料)和房產證去交易中心辦理注銷手續。
⑵ 房產抵押貸款到期續貸怎麼辦理
在房產抵押期限內不能還款的,銀行將根據有效的協議對你的房子進行拍賣。用拍賣的金額來償還貸款,議案不能情況下,拍賣價格較低。拍賣金額除去違約金和貸款金額剩下的,銀行會返還給你個人。
⑶ 房屋抵押該如何辦理手續
一、辦理房屋抵押手續
1、抵押人和抵押權人簽訂書面的房屋;
2、雙方帶房屋所有權證書和身份證件共同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管理局申請抵押登記。
二、房地產抵押的基本條件根據我國的有關規定,下列房地產可以設定抵押:
(1)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著物;
(2)抵押人依法有權處分的國有土地的使用權、房屋和其他地上定著物;
(3)抵押人依法承包並經發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荒地使用權。
同時,下列房地產不得設定抵押:
(1)土地所有權;
(2)耕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但抵押人依法承包並經發包方同意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權,以鄉(鎮)、村企業的廠房等建築物抵押的,其佔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除外;
(3)用於學校、幼兒園、醫院等公益性的房地產;
(4)所有權、使用權不明或者有爭議的房地產;
(5)依法被查封、扣押、監管的房地產;
(6)其他依法不得抵押的房地產。
(3)房產抵押到期如何辦理擴展閱讀:
抵押合同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被擔保的債權種類、數額。被擔保的主債權為住房抵貸款數額即為貸款金額。
(2)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實際上就是貸款的期限。
(3)抵押物的名稱、數量、質量、狀況、所在地、所有權權屬或者使用權權屬。
(4)抵押擔保的范圍。抵押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和實現抵押的費用。
(5)抵押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在一般情況下,借款方和貸款方將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並為一個統一的《住房抵押貸款合同》。房屋一經設定抵押權,原房屋業主仍然具有所有權和處分權,只是這種權利受到限制。
所以仍然可以買賣、出租。實際上,抵押房屋的轉讓、出租並不影響抵押權人的權利,該房仍然是抵押權的標的物,抵押權人的任何權利都未受到侵犯。
⑷ 建行房屋抵押貸款到期後怎麼辦理
一、銀行抵押貸款可用哪些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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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銀行抵押貸款可用來抵押的第一樣就內是房產,比如個人住房、家容庭住房、不動產廠房、商鋪等。用房產抵押貸款,一般需要先評估,評估後,可以貸款至評估價的百分之七八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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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 朋友們說說房產抵押貸款到期續貸如何辦理
法律對於續貸沒有強制規定,具體要看你們的抵押合同是如何約定的,應在貸款到專期前主動聯系抵押權人屬看其是否願意續貸。
抵押權人是否願意續貸考慮因素有:借款人償還本息情況及經濟狀況、總行政策、本行資金狀況、雙方人際關系等。
⑹ 房產抵押到期是怎麼處理的
抵押到期貸款還清後,可以聯系銀行領取注銷抵押的資料,包括:
銀行的法人內身份證復印件容(蓋公章);
銀行營業執照復印件(蓋公章);
注銷登記申請書;
委託書;
他證等材料並可攜帶產權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到房屋所在地的交易中心辦理注銷手續,辦好手續之後才算真正注銷。
房產抵押是指產權所有人以房契作為抵押,取得借款按期付息。房屋產權仍由產權所有者自行管理,債權人只按期取息,而無使用管理房屋的權利,待借款還清,產權人收回房契抵押即告終結。如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則債權人有權依法處分抵押房屋,並在處分抵押房屋所得價款中優先受償。 提供抵押房屋的當事人稱為房屋抵押人,接受抵押房屋的原債權人稱為房屋抵押權人。房屋抵押人必須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無民事行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人不得設定房屋抵押。
⑺ 房產抵押到期還不出怎麼辦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管理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的相關規定:你的房版權既然是借高利權貸,其抵押未到房管部門辦理抵押登記備案,其抵押是無效的;
二、根據《銀監法》的相關規定,民間借款利率不得超過銀行同期利率的三倍,凡超過三倍以上(含三倍),其債券債務關系不受法律保護;
三、你所提供的房屋(被抵押物)如果市住房且你只有該一處住房的,超過一定期限仍無償還能力的,一般實行掛債停息處理。
綜上,你不必擔心會有人或單位將你及家人趕出家去。
⑻ 房產抵押到期後,房產抵押關系就自動解除了嗎還需要來辦手續嗎
房產抵押到期後,房產抵押關系不會自動解除,需要抵押當事人應當在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15日內,到原登記機關辦理變更或者注銷抵押登記。
根據《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第三十五條抵押合同發生變更或者抵押關系終止時,抵押當事人應當在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15日內,到原登記機關辦理變更或者注銷抵押登記。
因依法處分抵押房地產而取得土地使用權和土地建築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的,抵押當事人應當自處分行為生效之日起30日內,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並憑變更後的房屋所有權證書向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
(8)房產抵押到期如何辦理擴展閱讀:
《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第三十一條房地產抵押合同自抵押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二條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應當向登記機關交驗下列文件:
1、抵押當事人的身份證明或法人資格證明;
2、抵押登記申請書;
3、抵押合同;
4、《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房屋所有權證》或《房地產權證》,共有的房屋還必須提交《房屋共有權證》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證明;
5、可以證明抵押人有權設定抵押權的文件與證明材料;
6、可以證明抵押房地產價值的資料:
7、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