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辦理房產證有期限嗎
您好,房產證的辦理期限通常是以合同中約定的期限為主的,但如果回房屋買賣合同中並沒有對此作答出約定的,一般分兩種情況討論:1、商品住房若尚未建成的,房產證的辦理期限是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內;2、商品房若已經竣工完成的,房產證的辦理期限是自合同訂立之日起90日內。
② 房產證有效期是多少年
房產證是永久有效的,但房產所在土地使用是有期限的,一般住宅的版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商權業用地年限是40年,工業用地期限為50年。
在土地使用期限到期後,原土地使用者享有延續使用優先權。
房產證(Premises Permit)購房者通過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權,可依法對所購房屋行使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的證件。即《房屋所有權證》,是國家依法保護房屋所有權的合法憑證。房屋所有者憑證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房產證包括房屋所有權證和房屋共有權證,在通常意義上,房產證是房屋所有權證的簡稱,是由不動產登記機關發放的證明房屋所有權歸屬的書面憑證。按照我國現行的房屋所有權登記制度,房屋登記是城鎮房屋權利歸屬的法定公示方法。2011年8月下旬稅務部門表示房產加名按房價一半征契稅 。2013年4月,北京市住建委稱,為防止虛假房屋買賣等行為,保障房屋交易安全,今後北京購房人拿到的房產證將可自願並免費設立密碼,房屋如需辦理轉讓、變更、抵押等登記業務時,須提供密碼才可辦理。預計於2013年下半年實施。
③ 國家規定房產證使用年限多少年
1、其實房屋的產權是沒有時間限制的,因為房屋是個人財產,只要房屋不拆遷產回權是永久的;答
2、土地是有使用年限的。因為我國規定土地歸國家所有,所以我們買房時買的是土地的使用權。
3、既然土地有使用權,如果土地使用權到期,房屋沒有拆遷,你如果要繼續使用土地,就要再向國家交納土地使用費;
4、如果在土地使用權到期前房屋拆遷,國家會給補償的,補償包括建築物補償和土地補償;如果土地使用權到期後房屋拆遷,國家也會給予補償,但補償僅包括建築物補償,就沒有土地補償了;
5、我國規定純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為70年;商住樓為50年;商業為40年。
6、土地使用年限從開發商獲取土地證開始算起,等老百姓辦到自己的土地證時實際可使用的年限肯定會低於規定使用年限的,因為有開發周期的。
④ .問下,房產證的有效期是多少年
房產證的辦理期復限通常制是以合同中約定的期限為主的,但如果房屋買賣合同中並沒有對此作出約定的,一般分兩種情況討論:1、商品住房若尚未建成的,房產證的辦理期限是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內;2、商品房若已經竣工完成的,房產證的辦理期限是自合同訂立之日起90日內。
⑤ 房產證辦理期限最長幾年
房產證的辦理期限通常是以合同中約定的期限為主的,但如果房屋買賣合同中並沒有回對此作出約定答的,一般分兩種情況:商品住房若尚未建成的,房產證的辦理期限是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內;若已經竣工完成的,房產證的辦理期限是自合同訂立之日起90日內。
⑥ 房產證辦理時限是多長時間
房產證的辦理期限通常是以合同中約定的期限為主的,但如果房屋買賣合同中並沒內有對容此作出約定的,一般分兩種情況討論:1、商品住房若尚未建成的,房產證的辦理期限是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內;2、商品房若已經竣工完成的,房產證的辦理期限是自合同訂立之日起90日內。
⑦ 房產證的辦理期限是多久具體該如何辦理
房子買了好些年,但是房產證卻久久沒有消息,想要追責開發商,卻不知從何入手。那麼,房產證究竟有沒有辦理期限的限制?多長時間可以辦下來?開發商逾期不辦理房產證怎麼辦?房產證具體又是如何辦理的呢?今天小編就一一為大家解答。
一、房產證有辦理期限的限制嗎?
房產證的辦理期限通常是以合同中約定的期限為主的,但如果房屋買賣合同中並沒有對此作出約定的,一般分兩種情況討論:
商品住房若尚未建成的,房產證的辦理期限是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內;
商品房若已經竣工完成的,房產證的辦理期限是自合同訂立之日起90日內。
四、房產證具體如何辦理?
1、初始登記
商品房交付使用起60日內,開發商需將辦理產權登記的資料報送房地產主管部門,並進行初始登記。
2、領取申請表
到開發商處領取《房屋(地)所有權登記申請表》並填寫,之後開發商會在表格上簽字蓋章。
3、拿測繪表
前往開發商指定的房屋面積計量站申請並領取測繪表,或者持身份證直接到開發商處領取。
4、交維修基金和契稅
繳納公共維修基金和契稅,並保留好繳納憑證,繳納方法可以詢問開發商。
5、提交資料
提交房屋買賣合同、房款結算確認書、身份證明、專項維修資金專用收據等資料。
6、繳納稅費
辦理房產證需要繳納一定費用,比如登記費、測繪費和印花稅等。
7、領取房產證
按照房產管理部門發放的通知書上的時間去領取房產證。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6-08-11,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⑧ 房產證有效期多久,從什麼時候開始算起
我們通常所說的房屋產權期限實際上是房屋所佔土地的使用期限,根據土地性質不同,一般有40年、50年以及70年,其起算時間是從開發商取得土地的使用權之日起開始計算的。房屋產權是指房產的所有者按照國家法律規定所享有的權利,也就是房屋的所有權,即房屋所有者對該房屋財產的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根據物權法規定,所有權為永久性權利,無時效的限制。而土地使用權到期後,就要及時去辦理續期,辦續期的具體處理方法如下: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門提交續期申請書,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應當予以批准。獲得批准續期的,重新簽訂土地有償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償使用費。2、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期的,土地使用權和地上房產由國家無償收回。3、土地使用者提出續期申請,根據法律規定沒有批准續期的,土地使用權國家無償收回,但對於地上房產,根據收回時的殘余價值給予補償。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一百四十九條【建設用地使用權續期及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歸屬】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十二條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一) 居住用地七十年;(二) 工業用地五十年;(三) 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五十年;(四) 商業、旅遊、娛樂用地四十年;(五) 綜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