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到房管局辦理過戶手續,需要帶什麼證件
到房管局辦理過戶手續,需要買賣雙方持有各自身份證,戶口本,婚姻情況證明版,住房房產權證,契稅證明,土地證,一起到住房所屬房管部門咨詢辦理過戶手續。
《房屋登記辦法》規定:
第十三條
共有房屋,應當由共有人共同申請登記。
共有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可以由相關的共有人申請,但因共有性質或者共有人份額變更申請房屋登記的,應當由共有人共同申請。
第三十二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應當在有關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實發生後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
(一)買賣;
(二)互換;
(三)贈與;
(四)繼承、受遺贈;
(五)房屋分割、合並,導致所有權發生轉移的;
(六)以房屋出資入股;
(七)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分立、合並,導致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
(八)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三條
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身份證明;
(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房地產權證書;
(四)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項材料,可以是買賣合同、互換合同、贈與合同、受遺贈證明、繼承證明、分割協議、合並協議、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或者其他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Ⅱ 買房房管局備案後辦房證都要哪些證件
新房辦房產證需要什麼證件:
1、房屋購銷合同原件及補充合同原件。
2、商品房銷售統一發票原件。
3、房屋的外業測繪調查表及分層分戶平面圖原件。(若房屋測繪報告為舊格式的,則還需出具竣工驗收單及填寫麗水市房地產登記申請書,新格式只需提供房屋的外業測繪調查表及分層分戶平面圖原件即可。)
4、完稅憑證(契稅繳款書)
5、已婚的購房人:
(1)雙方身份證復印件(原則上需校驗原件);
(2)婚姻證明復印件(帶原件校驗);
(3)雙方任何一方不能到場辦理,則需提供私章,若委託第三方代辦則需同時提供夫妻雙方私章。
6、單身的購房人(必須本人到場,不可代辦):
(1)身份證復印件(帶原件校驗);
(2)戶口簿或戶籍證明復印件(帶原件校驗);
二手房辦房產證需要什麼證件:
二手房與新房辦理房產證都需要什麼材料是有一定區別的。不過大致的情況還是相似的。主要需要提供如下證件:
第一、簽約合同,必須是網上有記錄的;
第二、地稅局出具的完稅憑證原件;
第三、登記申請書;
第四、買賣當事人為個人的,提交身份證或有效身份證明復印件(核對原件);買賣當事人為單位的,出具營業執照或法人登記證復印件(核對原件);
第五、所售房屋的《房屋所有權證》,有共有權人的應提交《房屋共有權證》;
第六、房屋平面圖(購買房改房的需要提供測繪機構出具房屋平面圖);
第七、維修基金繳存憑證(單位自建房首次出售的);
第八、賣方為單位的,單位性質為國有的應出具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或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售房的證明;單位性質為集體的,應出具同意售房的職代會決議;單位性質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應出具同意售房的董事會決議或股東會決議及公司章程;
第九、委託代理的,個人出具公證委託書和受託人身份證或有效身份證明;單位出具委託書和受託人身份證或有效身份證明;
第十、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其他材料。
Ⅲ 房管局 辦理產權證 需要 哪些證件
1.購房者要審查發展商的資格手續是否健全,也就是我們常說的五證是否完備。
2.買賣雙方進行房產交易後一個月內持房屋買賣合同和其他證件到房地產交易所辦理買賣過戶登記。去辦理登記需要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商品房銷售合同》等證件和資料。
3.買賣雙方接到交易所辦理過戶手續的通知後,應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圖章等,在交納了手續費、契稅、印花稅後就可以辦理過戶手續。交易所會給買方發放房產賣契,原則上房屋產權證需買賣雙方共同辦理。買賣雙方或一方因故不能辦理買賣過戶手續和產權登記的,可出具委託書委託代理人代為辦理。
4.辦理完買賣過戶手續後,買方應持房地產交易所發給的房產賣契,在三個月內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區(縣)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記申請。辦理申請需要的證件和資料有:賣方所有的整棟樓的房屋所有權證、《商品房購銷合同》、商品房銷售發票存根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表》、《牆界表》、《面積計算表》。
5.經房地產管理部門審查驗證後,買方可領取房地產權證。
有些地方在商品房買賣過程中,開發商也會提供代辦交易登記、過戶和房地產權證的服務,不過,具體過程基本上都由開發商一手操辦,買房人控制不了具體的進度,不能及時了解相關情況。因此,在條件許可的情況下,購房者最好能由本人或委託代理人與開發商一起辦理。
Ⅳ 房產辦理帶哪些證件
購房者准備哪些材料:
1.商品房購房(預售)合同。
2.聯機備案表原件。
如為現房,無聯機備案表。
3.實測面積差補充協議。
如為現房,無此協議。
4.購房發票復印件。
貸款:首付款發票+貸款發票+實測面積補差款發票。
全款:房款發票+實測面積補差款發票;如為現房,無面積補差款。
5.契稅完稅憑證。
如開發商代收代繳無需提供。
6.專項維修資金繳存憑證(如開發商代收代繳無需提供)。
7.身份證復印件。
已婚需提供夫妻雙方身份證,軍人需提供軍警身份證及軍官證。
8.戶口本復印件。
已婚,需提供夫妻雙方戶口本,如已婚且有未成年子女,需提供未成年子女戶口本。
註:房地產辦理任何手續時,對於普通居民戶口的個人,政府辦事部門或者開發商所要求提供的戶口本均是指「戶口本首頁+戶口本戶主頁+本人頁+本人變更頁」。
比如,辦手續的個人和自己的父母在一個戶口本,父親為戶主,則需提供的戶口本為「戶口本首頁+個人父親頁+個人本人頁(如本人頁中有信息變更則需要提供本人變更頁)」。
同理,如未成年子女和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一個戶口本,未成年子女需要提供的戶口本為「戶口本首頁+戶口本戶主頁+未成年子女本人頁」。個人為集體戶口的,戶口本需提供「首頁復印件加蓋存檔單位公章+本人頁」。
9.婚姻證明
未婚:2015年開始不再需要提供單身證明,但本人戶口本的婚姻狀況欄應註明「未婚」字樣。
已婚:夫妻雙方結婚證;離異為離婚證或法院民事調解書、加蓋民政局公章的離婚協議、本人戶口本婚姻狀況欄應註明「離異」字樣。
喪偶:配偶死亡證明及本人戶口本婚姻狀況欄應註明「喪偶」字樣。
軍人結婚證上登記的證件為軍官證,現已退役或轉業的,需要由原部隊或現戶籍所在派出所開具軍官證、現身份證為同一人證明,也可以直接換領身份證號碼結婚證後提供復印件。
二開發商將材料提交給不動產登記核心
開發商收集好購房者的材料後,統一交給不動產登記核心。不動產登記核心會進行統一處理,處理結束後,不動產登記核心會通知開發商領證。
Ⅳ 自己去房管局辦房產證需呀哪些手續
辦理房產證一般需要:第一房屋購銷合同原件及補充合同原件。第二商品房銷售統一發票版原件。第三房權屋的測繪調查表及分層分戶平面圖原件。第四完稅憑證第五已婚的購房人:1、雙方身份證復印件2、婚姻證明復印件;(六)單身的購房人:1、身份證復印件;2、戶口簿或戶籍證明復印件;3、以及民政局開具的未婚證明。
Ⅵ 到房產局辦理房產登記需要什麼手續
到房產局辦理房產登記需要提供當事人購房合同,買房子票據,當事人和共有人的身份證,戶口本,婚姻情況證明,到住房所屬房管部門申請辦理住房登記手續。
《房屋登記辦法》規定:
第七條
辦理房屋登記,一般依照下列程序進行:
(一)申請;
(二)受理;
(三)審核;
(四)記載於登記簿;
(五)發證。
房屋登記機構認為必要時,可以就登記事項進行公告。
第十一條
申請房屋登記,申請人應當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記機構提出申請,並提交申請登記材料。
申請登記材料應當提供原件。不能提供原件的,應當提交經有關機關確認與原件一致的復印件。
申請人應當對申請登記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負責,不得隱瞞真實情況。
第三十條
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請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的,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身份證明;
(三)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明;
(四)建設工程符合規劃的證明;
(五)房屋已竣工的證明;
(六)房屋測繪報告;
(七)其他必要材料。
第三十二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應當在有關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實發生後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
(一)買賣;
(二)互換;
(三)贈與;
(四)繼承、受遺贈;
(五)房屋分割、合並,導致所有權發生轉移的;
(六)以房屋出資入股;
(七)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分立、合並,導致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
(八)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三條
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身份證明;
(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房地產權證書;
(四)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項材料,可以是買賣合同、互換合同、贈與合同、受遺贈證明、繼承證明、分割協議、合並協議、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或者其他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Ⅶ 去房管局辦房產證需要哪些手續
辦理房產證一般需要:第一房屋購銷合同原件及補充合同原件。第二商品房銷售統版一發票原件。第三房屋的測繪調權查表及分層分戶平面圖原件。第四完稅憑證第五已婚的購房人:1、雙方身份證復印件2、婚姻證明復印件;(六)單身的購房人:1、身份證復印件;2、戶口簿或戶籍證明復印件;3、以及民政局開具的未婚證明。
Ⅷ 到房產局辦房產證需要拿什麼證件
(一)房屋購銷合同原件及補充合同原件。
(二)商品房銷售統一發票原件。
回(三)房屋的外業測答繪調查表及分層分戶平面圖原件。(若房屋測繪報告為舊格式的,則還需出具竣工驗收單及填寫房地產登記申請書,新格式只需提供房屋的外業測繪調查表及分層分戶平面圖原件即可。)
(四)完稅憑證(契稅繳款書)
(五)因購房者的不同情況,需要准備的資料也有所不同,分析如下:
1、當購房人已婚准備,准備的資料如下:
(1)雙方身份證復印件(原則上需校驗原件)
(2)婚姻證明復印件(帶原件校驗)
(3)雙方任何一方不能到場辦理,則需提供私章,若委託第三方代辦則需同時提供夫妻雙方私章
2、當購房人為單身,准備的資料如下:
(1)身份證復印件(帶原件校驗)
(2)戶口簿或戶籍證明復印件(帶原件校驗)
(3)單身聲明具結書購房者在本地則到民政局辦理購房者在異地則到公證處辦理購房者在國外則到大使館辦理。(必須本人到場,不可代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