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房屋析產如何收費到哪去辦理析產事宜
房屋析產只收少量手續費,在房產局辦理。
B. 做析產手續怎麼做
做析產手續需要離婚證、雙方身份證、戶口本、經過公證的雙方離異協議(上面註明房產分割情況),兩人一起到該住房所屬房管部門,申請辦理家庭離異房產析產過戶手續,重新辦理一人姓名房產證。
C. 如何辦理房屋析產或分割手續
分割房源地產是指將總的房地產面積根據需要分割成若干份,在房地產登記上表現為《房地產證》的分證,即將一本《房地產證》分為幾本《房地產證》,但總面積不發生變化。1、如何辦理分割房地產的《房地產證》?分割的房地產必須是能在實地分割清楚的,如按層登記的房地產分割為按套登記等。由分割人填寫《房地產其它登記申請書》,分割後的房地產需要進行查丈的,還要申請查丈。2、商業用途的房地產業權合起來重新劃分,該如何辦理手續?同一權利人的多個商業用途的房地產,屬於《房地產證》的合並或分割,應經過重新測量並辦理變更登記手續;如屬多個權利人的商業用途房地產,將分散業權合起來重新劃分實際上是重新轉讓,應當辦理轉移登記。3、在離婚的情況下,如何辦理分割的房地產?法律沒有明確規定,法官的自由裁量權就會大一點, 但是需要遵守公平合理的原則來分割房地產。
D. 析產過戶房產在哪裡辦,怎麼辦
析產不來等同於過戶,自析產只是對房產比例的約定分配,當然,若涉及產權比例轉移,等同於部分產權共有權過戶。費用上來說,不一定就比交易少或者多,因為稅費的徵收基數是房價比例。
但是有些特別情況,的確適用析產而非過戶,但是具體避稅要看具體情況,這個比較負責。
而且這個問題跟市場趨勢來說也沒有必然聯系。
贈予、買賣我認為i是常規途徑,另外隨著國家增加稅源和利用稅收調節分配來看,房產交易和持有的稅種是會增加的。
E. 房屋析產去哪裡辦
1.有些地方有出嫁的女兒無權繼承的說法,這個說法是錯誤的。繼承法規定繼承權是男女平等的。
2.遺產繼承有協議或者遺囑的,按照協議或者遺囑繼承;沒有的按照法定繼承。
F. 離婚房產辦理析產公證去哪裡辦理
家庭析產,協商一致,可直接到房產交易中心辦理;無法一致,先獲得法院判決或裁定,再到房產交易中心辦理。
房屋析產的方式有:
1、根據協議析產
2、遺囑分割
3、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4、聘請律師協調、律師見證或訴訟
5、其他方式
辦理房屋析產應提交的材料:
(1)房屋所有權證;
(2)離婚判決書或離婚調解書。
如雙方未通過法院離婚,則2003年10月1日以後協議離婚的雙方到場確認離婚協議及提供離婚證原件和復印件,雙方不能同時到場辦理的離婚協議書還需提交公證書;
(3)本人身份證復印件(核對原件);協議離婚需提供雙方的身份證復印件(核對原件);
(4)房改房提供原購房契約復印件(核對原件);
(5)房屋所有權證附圖、登記表復印件。如果證中沒有圖的可不提供,登記表不復印原產權人姓名;
(6)私有平房還需提供測繪部門提供的測繪圖、表兩份。其中一份在受理窗口提交,另一份在領取新房產時在制證窗口提交,由工作人員直接粘貼在房屋所有權證上。
(7)分割(析產)協議(原件,共有房屋分為單獨所有);或者書面申請(原件,登記為一處的房屋分為二處以上);
辦理房屋析產手續的費用是收取房產證印花稅5元,不收其它費用。
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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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若當事人不能親自辦理,可出具委託書或公證書,受託人出具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法院判決的需提交法院判決書、協助執行通知書;
3、若房改房或經濟適用住房析產,還需提交《已購公有住房上市交易申請審批表》(收件窗口領取),《房改售房價格審查書》。
G. 房產共有人對共同財產析產去法院哪個部門
房產共有人對共同財產申請辦理析產手續,是由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記機構辦理。不是到法院申請辦理。
《房屋登記辦法》規定:
第四條
房屋登記,由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記機構辦理。
本辦法所稱房屋登記機構,是指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或者其設置的負責房屋登記工作的機構。
第十一條
申請房屋登記,申請人應當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記機構提出申請,並提交申請登記材料。
申請登記材料應當提供原件。不能提供原件的,應當提交經有關機關確認與原件一致的復印件。
申請人應當對申請登記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負責,不得隱瞞真實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申請房屋登記。
第十三條
共有房屋,應當由共有人共同申請登記。
共有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可以由相關的共有人申請,但因共有性質或者共有人份額變更申請房屋登記的,應當由共有人共同申請。
第三十二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應當在有關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實發生後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
(一)買賣;
(二)互換;
(三)贈與;
(四)繼承、受遺贈;
(五)房屋分割、合並,導致所有權發生轉移的;
(六)以房屋出資入股;
(七)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分立、合並,導致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
(八)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三條
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身份證明;
(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房地產權證書;
(四)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項材料,可以是買賣合同、互換合同、贈與合同、受遺贈證明、繼承證明、分割協議、合並協議、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或者其他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