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請問 國家規定一戶人家住宅房屋面積率是有規定的嗎
沒有規定!要不然就不會出現有的人均住房面積為500平 有的才為5平米了!
⑵ 房屋面積怎麼算一般戶型是多少乘多少的
得到 詳細的標准層或自家所在樓層平面圖。 根據詳細的住宅平面圖測量和計算才內能方便而容准確。平面圖中應包括住宅的主要數據有:各房間的軸線尺寸(即承重牆或柱的中心線之間的尺寸)和外牆的總尺寸,即兩道尺寸線,還有各房間的使用面積。 大部分住戶都在標准層,測量和計算主要根據標准層圖紙和面積。 如果住宅所在樓層較為特殊,如底層頂層、則要用所在樓層的圖紙。
為了測算一戶面積,可以不對全樓的面積進行測算。
房屋面積=套內面積+公攤面積
套內面積=外牆一半+使用面積
公攤面積=公攤系數*套內面積
公攤系數=整棟樓的公共使用面積/整棟樓的套內面積
公共使用面積指整棟樓共同使用的部分,基本上都是樓梯及外牆、電梯井、管道井、樓梯間、垃圾道、變電室、設備間、公共門廳、過道、值班警衛室等,以及為整幢房屋服務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築面積,以水平投影面積計算。
把各個房間的面積加起來就是房子的面積:包括陽台和陰台。
房子面積=客廳面積+卧室面積+廚房面積+衛生間面積+
長乘寬:如長30米寬5米,就是150平方米
邊長*邊長;如5*5
⑶ 農村「一戶一宅」的面積標準是怎樣規定的
農村應該按人口算面積,多餘的房子按成本計算價格,這樣農村戶口的都有房子住,也可以避免圈地多蓋房子想獲利的
⑷ 請問90平米的房子使用面積有多少
使用面積為:
建築面積(㎡)-公攤面積=使用面積(套內建築面積)
(一般房產證上都會寫明:建築面積多少,公攤面積多少,實際使用面積多。)
各戶分攤公用建築面積的計算方法:其基本思路就是用各戶套內面積按比例進行分攤:
第1步:計算分攤系數
分攤系數=需要分攤的公用面積之和/各套內建築面積之和=(總建築面積之和一各套內建築面積之和)/各戶套內建築面積之和。
第2步:各套房的公用分攤面積=分攤系數×各套內建築面積。
(4)一戶房產面積是多少擴展閱讀:
公攤面積一般指公攤建築面積,
公用建築面積是指由整棟樓的產權人共同所有的整棟樓公用部分的建築面積。包括:電梯井、管道井、樓梯間、垃圾道、變電室、設備間、公共門廳、過道、地下室、值班警衛室等,以及為整幢服務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築面積,以水平投影面積計算。
共有建築面積還包括套與公共建築之間的分隔牆,以及外牆(包括山牆)以水平投影面積一半的建築面積。獨立使用的地下室、車棚、車庫、為多幢服務的警衛室,管理用房,作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都不計入共有建築面積。
公用分攤建築面積是指每套(單元)商品房依法應當分攤的公用建築面積。公用建築面積和分攤的公用建築面積的產權歸整棟樓購房人共有,購房人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對其享有權利,承擔責任。
⑸ 農村一套房子建築面積是怎麼計算
農村村民有關宅基地需遵守「一戶一宅」的原則,並且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內過各地規定的容標准。宅基地面積計算方法如下:
(一)建築物和構築物以牆外包為界,接拼的以牆中或柱中為界;
(二)挑出的陽台和樓梯等以突出部分垂直投影計算佔地面積,但底層不得構築;
(三)由二戶或二戶以上使用同一宗土地的,用地面積按房屋產權的建築面積與總面積的比例分攤;弄堂用地,使用樓上的農戶分攤面積為一半,其餘為共用面積;
(四)通過購買商品房和以公開有償出讓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或集體土地有償流轉取得的集體土地使用權不計入宅基地面積。
⑹ 四川省農村宅基地每一戶,一人的住房規定面積是多少平方米
一人住房面具為沒人20-30平方米。
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辦法(2012年修正本)
第五十二條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不超過規定標准面積的宅基地。宅基地面積標准為每人20至30平方米;3人以下的戶按3人計算,4人的戶按4人計算,5人以上的戶按5人計算。其中,民族自治地方農村村民的宅基地面積標准可以適當增加,具體標准由民族自治州或自治縣人民政府制定。
擴建住宅所佔的土地面積應當連同原宅基地面積一並計算。新建住宅全部使用農用地以外的土地的,用地面積可以適當增加,增加部分每戶最多不得超過30平方米。
第五十三條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凡能利用舊宅基地的,不得新占土地;確需新占土地的,由村民提出申請,經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同意,鄉(鎮)人民政府審核,報縣級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佔用農用地的,依照本實施辦法第三十五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農村村民因遷居等原因,空出的舊宅基地由土地所有者收回,並統一安排使用,能復耕的必須復耕。
出賣、出租住房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6)一戶房產面積是多少擴展閱讀:
宅基地面積計算方式:
1、房屋層高計算修建面積的房屋,層高高度均應在2.20米以上含2.20米,以下同。
2、外牆牆體同一樓層外牆,既有主牆,又有玻璃幕牆的,以主牆為准計算修建面積,牆厚按主牆體厚度計算.各樓層牆體厚度不同時,分層辨別計算.金屬幕牆及其他資料幕牆,參照玻璃幕牆的有關規則處置。
3、斜面構造屋頂房屋屋頂為斜面構造坡屋頂的,層高高度2.20米以上的部位計算修建面積。
4、不規則圍護物陽台、挑廊、架空通廊的核心程度投影超越其底板外沿的,以底板程度投影計算修建面積。
5、變形縫,室內恣意一邊相通,具有房屋的普通條件,並能正常應用的伸縮縫、沉降縫應計算修建面積。
6、非垂直牆體對傾斜、弧狀等非垂直牆體的房屋,層高高度2.20米以上的部位計算修建面積.房屋牆體向外傾斜,超出底板外沿的,以底板投影計算修建面積。
7、樓梯下方空間樓梯已計算修建面積的,其下方空間不管能否應用均不再計算修建面積。
8、公共通道臨街樓房、挑廊下的底層作為公共路途街巷通行的,不管其能否有柱,能否有維護構造,均不計算修建面積。
9、二層及二層以上的房屋修建面積均按《房產測量標准》中多層房屋修建面積計算的有關規則執行。
10、與室內不相通的相似於陽台、挑廊、檐廊的修建,不計算修建面積。
11、室外樓梯的修建面積,按其在各樓層程度投影面積之和計算。不計入房屋修建面積的:首先對樓梯已計算修建面積的,其下方空間不管能否應用,均不再計算修建面積。
其次,對公共通道,如:臨街樓房、挑廊下的底層作為公共路途街巷通行的,不管其能否有柱,能否有維護構造,均不計算修建面積。另外與室內不相通的相似於陽台、挑廊、檐廊的修建,不計算修建面積。
⑺ 請問一戶的建築面積是多少
得房率:是指可供抄住戶支配的面襲積(也就是套內建築面積)與每戶建築面積(也就是銷售面積)之比。
套內建築面積=套內使用面積+套內牆體面積+陽台建築面積。
銷售面積=套內建築面積 +分攤得公用建築面積。
得房率是買房比較重要的一個指標。計算房屋面積時,計算的是建築面積,所以得房率太低,不實惠;太高,不方便。因為得房率越高,公共部分的面積就越少,住戶也會感到壓抑。一般,得房率在80%左右比較合適,公共部分即寬敞氣派,分攤的面積也不會太多,比較實惠。
⑻ 農村宅基地使用面積一戶規定是多少平米
農村一戶只能擁有一抄處宅基地標其面積不能超過120平方米。
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縣城規劃區內農村村民宅基地面積每戶不得超過120平方米。縣城規劃區外農村村民宅基地面積標准為:
(一)使用原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的,每戶不得超過180平方米;
(二)使用耕地的,每戶不得超過120平方米;
(三)使用荒山、荒坡、廢棄地的,每戶不得超過240平方米。
⑼ 農村房屋國家規定一個人多少平方
農村村民宅基地標准:每人20至30平方米,3人以下戶按3人計算,人戶按4人計算,5人以上戶按5人計算,擴建住宅新占的土地面積應連同原有宅基地面積一並計算。移民宅基地標准按區的有關文件執行。
農村村民每人可以建多少平方的房子或宅基地的佔地面標,須遵守各省、市、自治區的規定,各省、市、自治區都會有本各省、市、自治區的土地管理法實施細則或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條:農村居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准。
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並盡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
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經鄉(鎮)人民政府審核,由縣級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佔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國務院關於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應當結合當地情況,制定與完善相關的農村宅基地管理的具體辦法,總體上要求從嚴管理:嚴格執行「一戶一宅」政策;嚴格規定相關宅基地面積標准;閹割對於宅基地的批准條件。
(9)一戶房產面積是多少擴展閱讀:
其中新農村建設中對農村房屋要求保障每個人的合理居住條件與大小,滿足正常生活需求,但是要求合理利用農村土地,進行有效利用。
新農村建設是指在社會主義制度下,按照新時代的要求,對農村進行經濟、政治、文化和社會等方面的建設,最終實現把農村建設成為經濟繁榮、設施完善、環境優美、文明和諧的社會主義新農村的目標。
在新農村建設過程中,地方政府不得強制農民拆房重建。政府在新農村建設中只是指導和合理引導,農民才是新農村建設的主人,應當尊重農民意願,不得強行拆建或強制農民拆建房屋。
對一些農村公共設施建設中需要的集資問題,也必須堅持農民自願原則。 目前還沒有對農民平常意義上自建房屋的補貼政策,只限於農村危房改造項目的補貼,而且有嚴格的限制條件。
⑽ 農村宅基地每戶佔地面積為多少平米
《河北農村宅基地管理辦法》第十三條 本省依法實行農村村民一戶一處宅基地制度。
農村宅基地面積按照下列標准執行:
(一) 人均耕地不足一千平方米的平原或者山區縣(市),每處宅基地不得超過二百平方米;
(二) 人均耕地一千平方米以上的平原或者山區縣(市),每處宅基地不得超過二百三十三平方米;
(三)壩上地區,每處宅基地不得超過四百六十七平方米。縣(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在前款規定的限額內規定農村宅基地的具體標准。
第十四條 農村村民因繼承等原因形成一戶擁有二處以上宅基地的,多餘的住宅應當轉讓。受讓住宅的村民必須符合申請宅基地的條件,並依照本辦法的規定辦理宅基地審批手續。
農村村民一戶擁有二處以上宅基地並且滿二年未轉讓其多餘的住宅的,村民委員會可以向鄉(鎮)土地管理機構提出收回集體土地使用權的申請,經縣(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審查、縣(市)人民政府批准後收回,統一安排使用。
第十五條 農村村民戶口遷出本集體經濟組織後,其宅基地上房屋損壞不能利用的,應當退出其宅基地,由村民委員會依照本辦法第十四條的規定無償收回。
(10)一戶房產面積是多少擴展閱讀
《河北農村宅基地管理辦法》
第十二條 下列宅基地的使用權,由村民委員會向鄉(鎮)土地管理機構提出申請,經縣(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審查、縣(市)人民政府批准後,可以收回:
(一) 為實施村莊和集鎮規劃進行舊村改造需要調整的宅基地;
(二) 為進行鄉(鎮)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需要佔用的宅基地;
(三) 農村村民一戶一宅之外的宅基地;
(四) 農村「五保戶」騰出的宅基地;
(五) 自依法批准之日起連續二年未按照批準的用途使用的宅基地;
(六) 縣(市)人民政府規定應當收回的其他宅基地。
由於前款第(一)項、第(二)項和第(三)項規定的原因收回宅基地使用權的,村民委員會應當根據地上附著物的評估價格對原宅基地使用權人給予適當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