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房產證上應該如何寫名字
我的建議是寫你的名字比較合適。其實從法律上講,這房子應該算是你們的共同財產,但考慮以後可能出現的情況,你應該寫你的名字,畢竟地基是你父親批來的。
2. 房產證上要寫誰的名字
房產證上要寫誰的名字;如果夫妻購房就寫兩人名字是最好的。。。
因為內寫上夫妻雙方名字是容可以增加夫妻情感的,使雙方心都得到平衡的。
如果只寫一方名字,其另一方心裡肯定心裡不平衡、有心裡矛盾。也很容易造成感情不合,經常吵鬧,甚至有造成離的隱患的。
如果是單身人士,誰出錢就寫誰的名字是最好,沒有麻煩事。
3. 房產證名字寫誰
寫女方父母的,否則房子怎麼寫女方的也是夫妻共同財產,還是不能最保障女方的利益,或者立遺囑唄
4. 房產證名字,如何寫
可以寫2個人, 財產共有 的關系,再說是夫妻,也是婚後財產
但是你婆婆將來可以對這財產申張權益,因為這是她的。
5. 房產證上加的名字寫在哪個位置
加的名字一般都寫在第二頁,上面寫著產權共有人某某某,和兩個人寫在一起的效果是一樣的
6. 房產證的名字按什麼來寫
您好,如果是夫妻關系的話可以隨便加名。
7. 房產證上的名字該怎麼寫
1、婚後房產是父母出資購買,且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屬於自己子內女一方的個人財產。容2、婚後所得房產是個人所有,還是夫妻共同所有,關鍵要看是使用什麼資金購買,以及登記在誰名下。如果是父母出資購買,且父母有相關出資證據,將房產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應當認為是對自己子女的贈與,屬於自己子女的個人財產。如果沒有相關證據證明是父母出資購買,則婚後所得房產,不論登記在誰名下,均認為是夫妻共同財產。最高法院關於婚姻法的解釋三第七條 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8. 婚房房產證名字該怎麼寫
哈哈,這么問讓人抄怎麼回答?
有人因為婚房不寫配偶的名字導致離婚,有人婚房只有一個人的名字照樣過的很滋潤
這個主要看你的另一半了
如果婚前已經買了房子,只有一方的名字,如果婚後想要加上另一半的名字,所要加名的房產需要沒有銀行抵押才可以。
9. 房產證上的名字寫誰的好
產證署名的種做法,不同方案法律後果不同
第一、寫「准夫妻」二人的名字
採用這種方案,房屋將被認定為夫妻的共有財產,貸款也認定是夫妻的共同債務。如無「借條」等其他證據,父母的出資也將被認定為贈與夫妻兩人,歸雙方共有,若出現離異,父母也無權索回出資錢款。
但如果購房後「准夫妻」並沒有進行婚姻登記,而是分手,那麼「准婚房」仍將認定為雙方共有財產,貸款也是為雙方的共同債務。但對於父母的出資,如果有相應證據顯示父母出資是基於「准夫妻」雙方結婚的目的,法院也會認定這部分出資是一種附加條件的贈與,而條件就是雙方結婚。但如果雙方沒有結婚,父母就有權索回出資的錢款。
第二、寫父母的名字
採用這種方案,房屋將被認定為父母的財產,貸款也認定為父母的債務,相應的增值或貶值也由父母享有或承擔。但如果結婚後夫妻雙方用婚後的收入還貸的,若雙方離婚,一方雖無法主張房屋,但對於已支付的貸款本息可主張為向父母的借貸,並要求父母返還並平均分割。
第三、寫男方及其父母的名字
採用這種方案,房屋將認定是男方及其父母的共有財產,貸款也認定為他們的共有債務,相應的增值或貶值由他們共同享有或承擔。而男方的相應產權份額屬於婚前個人財產,根據新的《婚姻法》,這部分財產並不因結婚而產生共有的結果。
但如果婚後夫妻雙方用婚後的收入還貸的,若雙方離婚,女方雖無法主張房屋,但對於已支付的貸款本息可主張為夫妻共同財產,並要求男方及其父母返還並平均分割。
產權證登記在女方及其父母名下的法律後果亦是這樣。
第四、寫雙方父母和「准夫妻」的名字
採用這種方案,房屋將認定是「准夫妻」和雙方父母的共有財產,貸款也認定為其共有債務,相應的增值或貶值也由這些人共同享有或承擔。如果婚後僅用夫妻雙方的婚後收入還貸的,雙方離婚,對於已支付的貸款本息可主張為夫妻共同財產,雙方父母則無權享有該部分財產。
第五、只寫男方或女方的名字
這種情況需要從兩個角度進行分析:其一,一方或一方的父母出資,僅僅登記在該方子女的名下,根據新《婚姻法》的規定,這屬於該方子女的婚前個人財產,結婚後也不會自動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若出現離婚,該房產仍屬於原產權人;
其二,一方或一方的父母出資,但登記在未出資的另一方名下,法院通常認定為一種附條件的贈與行為,如果雙方未結婚,該房屋屬於產權證上所載一方的名下,但對方可以要求返還已支付的款項。如果雙方結婚,則屬於產權證下該方的個人財產。
房產證加名字流程及費用
新婚姻法出台以後,為保障自己的利益,夫妻雙方甚至各方親屬都希望在房產證上加上自己的名字。其實,房產證加名字也不是那麼容易的,還得經過一定的流程和手續。
一:加配偶名字
夫妻間加名字,只要有結婚證等相關證件,直接到當地房地產交易中心,產權變更窗口辦理就可以了。辦理流程及費用分兩種情況:
第一種情況:有房無貸
辦理流程及費用:
1、帶好三證(結婚證、身份證、房產證)正本及復印件。
2、去房屋所在地區的房地產交易中心,先在預檢窗口告知是來辦理房產證增加配偶姓名事宜的,窗口工作人員會審核提交的材料, 如果材料齊全就給你們一個號碼,然後憑號碼去相關窗口辦理。
3、辦理房產證上加名字所需費用:110 元手續費,明細如下:80 元工本費、25 元地籍圖費、5 元貼花費,如順利 20 天後可拿到新的 房產證。
4、新房產證可以設定密碼,房地產交易中心會告知你一個初始 密碼,之後可自行更改。
第二種情況:有房有貸
辦理流程及費用:
1、先去銀行辦理抵押變更手續(具體事宜請咨詢各銀行)。
2、辦理房產證上加名字所需費用:除支付上述 110 元手續費外, 如貸款是純公積金的,還需另外支付 100 元;如貸款是組合形式的(公積金+商業貸款),還需另外支付 200 元。
3、其他步驟同「有房無貸」。
二:加父母子女或無直系血緣關系的名字
需要加子女或父母名字的,還沒有結婚或者沒有直系血源關系的,需要在房產證上加名字,情況會復雜很多,因為那將視為房屋買賣,辦理流程費用上也要按照二手房買賣進行,各地區根據情況會有所不同。
房產證加名字所需的證件材料和注意事項:
1、所需證件:房產證、戶口本、身份證、婚姻證明(結婚證或單身證明),未成年子女需提供戶口本或出生證明。除了帶足證件,還需准備好各類證本的復印件。
2、注意事項:在到當地交易中心辦理加名字時,房屋的產權人和加產權人都要到場。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7-03-10,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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