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哪些單位的房屋可以免徵房產稅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國發〔1986〕90號)第五條規定: 「下列房產免納房產稅:
一、國家機關、人民團體、軍隊自用的房產;
二、由國家財政部門撥付事業經費的單位自用的房產;
三、宗教寺廟、公園、名勝古跡自用的房產;
四、個人所有非營業用的房產;
五、經財政部批准免稅的其他房產。」 第六條規定:「除本條例第五條規定者外,納稅人納稅確有困難的,可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定期減征或者免徵房產稅。」 二、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房產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解釋和暫行規定》((1986)財稅地字第8號)規定: 「三、關於「人民團體」的解釋,「人民團體」是指經國務院授權的政府部門批准設立或登記備案並由國家撥付行政事業費的各種社會團體。 四、關於「由國家財政部門撥付事業經費的單位」,是否包括由國家財政部門撥付事業經費,實行差額預算管理的事業單位? 實行差額預算管理的事業單位,雖然有一定的收入,但收入不夠本身經費開支的部分,還要由國家財政部門撥付經費補助。因此,對實行差額預算管理的事業單位,也屬於是由國家財政部門撥付事業經費的單位,對其本身自用的房產免徵房產稅。 ……
六、關於免稅單位自用房產的解釋 國家機關、人民團體、軍隊自用的房產,是指這些單位本身的辦公用房和公務用房。 事業單位自用的房產,是指這些單位本身的業務用房。 宗教寺廟自用的房產,是指舉行宗教儀式等的房屋和宗教人員使用的生活用房屋。 公園、名勝古跡自用的房產,是指供公共參觀游覽的房屋及其管理單位的辦公用房屋。 上述免稅單位出租的房產以及非本身業務用的生產、營業用房產不屬於免稅范圍,應徵收房產稅。」 三、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房產稅和土地使用稅具體征稅范圍解釋規定的通知》(國稅發〔1999〕44號)規定:「二、關於建制鎮具體征稅范圍,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地方稅務局提出方案,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批准後執行,並報國家稅務總局備案。對農林牧漁業用地和農民居住用房屋及土地,不徵收房產稅和土地使用稅。」
2. 哪五類房產免徵房產稅
(一)國家機關來、人民團體自、軍隊自用的房產;
(二)由國家財政部門撥付事業經費的單位自用的房產;
(三)宗教寺廟、公園、名勝古跡自用的房產;
(四)個人所有非營業用的房產;
(五)經財政部批准免稅的其他房產。
《通知》中提到的房產稅,是針對營業性房產征稅,並非普通住宅。其中明確規定,個人所有非營業用的房產屬於免徵房產稅的范疇。既然個人所有非營業用的房產免徵房產,那就意味著,只有用於出租或經營且在房管部門備案的才需要繳稅。
也就是說居住屬性的住宅影響不大,但商業性經營性的房產和租賃市場會受到影響,大家要注意40年產權的酒店式公寓了,房屋出租也將納稅。簡單來說,房子你自住就不收稅,如果出租了就要收稅了!
3. 哪些房產可以免徵房產稅
房產抄稅是以房屋為征稅對象,按房屋的計稅余值或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向產權所有人徵收的一種財產稅。
免徵房產稅的情況:
1.國家機關、人民團體、軍隊自用的房產免徵房產稅。
2.由國家財政部門撥付事業經費的單位自用的房產免徵房產稅。
3.宗教寺廟、公園、名勝古跡自用的房產免徵房產稅。
4.個人所有非營業用的房產免徵房產稅。
5.對行使國家行政管理職能的中國人民銀行總行所屬分支機構自用的房地產,免徵房產稅。
6.經財政部批准免稅的其他房產。
8.老年服務機構自用的房產免稅。
9.損壞不堪使用的房屋和危險房屋,經有關部門鑒定,在停止使用後,可免徵房產稅。
4. 哪些房產可以免納房產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的回細則》的規定,下列房產免答納房產稅: (1)國家機關、人民團體、軍隊自用的房產; (2)由國家財政部門撥付事業經費的單位自用的房產; (3)宗教寺廟、公園、名勝古跡自用的房產; (4)個人所有非營業用的房產; (5)經財政部批准免稅的其他房產; (6)經有關主管部門批准由企業、事業單位和個人自辦的各類學校、圖書館、幼兒園、托兒所、哺乳室、醫院、醫務室、診所等佔用的房產; (7)火葬場、殯儀館、公墓的房產; (8)經市人民政府批准免稅的房產。
5. 什麼情況下可以免徵房產稅
你好,我是菁英的,希望可以幫到你。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國發〔1986〕90號)第五條規定: 「下列房產免納房產稅:
一、國家機關、人民團體、軍隊自用的房產;
二、由國家財政部門撥付事業經費的單位自用的房產;
三、宗教寺廟、公園、名勝古跡自用的房產;
四、個人所有非營業用的房產;
五、經財政部批准免稅的其他房產。」 第六條規定:「除本條例第五條規定者外,納稅人納稅確有困難的,可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定期減征或者免徵房產稅。」 二、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房產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解釋和暫行規定》((1986)財稅地字第8號)規定: 「三、關於「人民團體」的解釋,「人民團體」是指經國務院授權的政府部門批准設立或登記備案並由國家撥付行政事業費的各種社會團體。 四、關於「由國家財政部門撥付事業經費的單位」,是否包括由國家財政部門撥付事業經費,實行差額預算管理的事業單位? 實行差額預算管理的事業單位,雖然有一定的收入,但收入不夠本身經費開支的部分,還要由國家財政部門撥付經費補助。因此,對實行差額預算管理的事業單位,也屬於是由國家財政部門撥付事業經費的單位,對其本身自用的房產免徵房產稅。 ……
六、關於免稅單位自用房產的解釋 國家機關、人民團體、軍隊自用的房產,是指這些單位本身的辦公用房和公務用房。 事業單位自用的房產,是指這些單位本身的業務用房。 宗教寺廟自用的房產,是指舉行宗教儀式等的房屋和宗教人員使用的生活用房屋。 公園、名勝古跡自用的房產,是指供公共參觀游覽的房屋及其管理單位的辦公用房屋。 上述免稅單位出租的房產以及非本身業務用的生產、營業用房產不屬於免稅范圍,應徵收房產稅。」 三、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房產稅和土地使用稅具體征稅范圍解釋規定的通知》(國稅發〔1999〕44號)規定:「二、關於建制鎮具體征稅范圍,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地方稅務局提出方案,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批准後執行,並報國家稅務總局備案。對農林牧漁業用地和農民居住用房屋及土地,不徵收房產稅和土地使用稅。」
6. 房產稅免稅項目有哪些
1、企業辦的各類學校、醫院、托兒所、幼兒園和福利性、非營利性老年服務機構自用的房專產,也可比照由屬國家財政部門撥付事業經費的單位自用的房產,免繳房產稅。
2、經過有關部門鑒定停止使用的毀損房屋和危險房屋,在停止使用後免徵房產稅。
3、為了鼓勵利用地下人防工程,對於作營業用的地下人防設施,暫免徵收房產稅。
4、為了照顧微利企業和虧損企業,對微利企業和虧損企業的房產,可以由地方根據實際情況在一定時期內免徵房產稅。
5、企業停產、關閉後,原有房產閑置不用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地方稅務局批准,可暫不徵收房產稅。但如果這些房產轉給其他納稅單位使用或者企業恢復經營,應當依照規定繳納房產稅。
6、房屋大修停用半年以上的,經納稅人申請,稅務機關審核,在大修理期間可免徵房產稅。
7、按照財稅[2000]125號文件規定,對於企業按照政府規定的價格向職工出售的自有住房,免徵房產稅。
另外,按照規定,企業繳納城市房產稅確實有困難的,可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定期減征或者免徵房產稅。
之前也不太了解,還是去菁英看房的的時候,了解到的,發現房地產對於相關問題,了解的比較深入。
7. 房產稅的減免范圍有哪些
下列房產免納房產稅:
(一)國家機關、人民團體、軍隊自用的房產
(二)國家財回政部門撥付事業經費的答單位自用的房產
(三)宗教寺廟、公園、名勝古跡自用的房產
(四)個人擁有的非營業用的房產
(五)經財政部批准免稅的其他房產納稅人納稅確有困難的,可由市稅務局確定,定期減征或者免徵房產稅。
8. 各地房產稅減免是依據政府什麼文件
一)《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規定的免稅房產
1、 國家機關、人民團體、軍隊自用的房產;
2、由國家財政部門撥付事業經費的單位自用的房產;
3、宗教寺廟、公園、名勝古跡自用的房產;
4、個人所有非營業用的房產;
5、企業辦的各類學校、幼兒園、托兒所、醫院(包括門診部、診療所)等自用的房產;
6、經房管部門和主管部門鑒定的危房、停止使用的房產,經市縣人民政府批准,可免徵房產稅。
(二)單項政策規定的稅收優惠
1、經有關部門鑒定,對毀損不堪居住的房屋和危險房屋,在停止使用後,可免徵房產稅。
2、房屋大修停用在半年以上的,經納稅人申請,稅務機關審核,在大修期間可免徵房產稅。
3、企業停產、撤消後,對他們原有的房產閑置不用的,經省地稅局批准可暫不徵收房產稅。
4、凡是在基建工地為基建工地服務的各種工棚、材料棚、休息棚和辦公室、食堂、茶爐房、汽車房等臨時性房屋,在施工期間,一律免徵房產稅。
5、作營業用的地下人防設施,暫不徵收房產稅。
6、對個人按市場價格出租的居民住房,規定自2001年1月1日起,其應納房產稅暫減按4%的稅率徵收。
對按政府規定價格出租的公有住房和廉租住房,包括企業和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向職工出租的單位自有住房;房管部門向居民出租的公有住房;落實私房政策中帶戶發還產權並以政府規定租金標准向居民出租的私有住房等,暫免徵收房產稅。
7、對房改後企業擁有部分產權的房產,凡企業已按財政部有關規定作全部核銷「固定資產」帳務處理的,不再徵收房產稅;對企業未按規定作核銷「固定資產」帳務(未核銷或部分核銷的)處理,且照提折舊的,應按企業計提折舊的部分計算徵收房產稅;對企業既未核銷「固定資產」又不計提折舊的,應按企業擁有產權的比例計算徵收房產稅。
8、在2003年底前,對中國儲備糧管理總公司及其直屬糧庫經營中央儲備糧(油)業務自用的房產,比照國家財政部門撥付事業經費的單位,免徵房產稅。
9、對由主管工會撥付或差額補貼工會經費的全額預算或差額預算單位,其自用的房產,免徵房產稅;對工會進行文化事業宣傳所使用的房產,依照上述規定執行。
10、金融單位對不能按期償還貸款而依法取得的房產,在處置前若閑置未用,在閑置期間,暫免徵收房產稅。
11、對中國人民銀行總行所屬分支機構自用的房產,免徵房產稅。
12、對非營利性醫療機構自用的房產免徵房產稅;對營利性醫療機構自用的房產,自其取得執業登記之日起,3年內免徵房產稅,3年免稅期滿後恢復征稅;對疾病控制機構和婦幼保健機構等衛生機構自用的房產,免徵房產稅。
13、對政府部門和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個人等社會力量投資興辦的福利性、非營利性的老年服務機構,暫免徵收其自用房產的房產稅。
14、非營利性科研機構自用的房產,免徵房產稅。
15、軍需工廠的房產,凡生產軍品的免徵房產稅;生產民品的按規定徵收房產稅;既生產軍品又生產民品的,可按各佔比例劃分征免房產稅。
16、軍人和武警部隊服務社的房產,專為軍人和軍人家屬服務的免徵房產稅,對外營業的應按規定徵收房產稅;軍隊實行企業經營的招待所(包括飯店、賓館),區分為軍內服務和對軍外營業各占的比例征免房產稅。
17、對勞改工廠、勞改農場的單位,凡作為管教或生活用房產,均免徵房產稅;凡作為生產經營用房產,如廠房、倉庫、門市部等,應徵收房產稅。對監獄的房產,若主要用於關押犯人,免徵房產稅;但對設在監獄外部的生產經營用房產,應徵收房產稅。
18、對鐵道部所屬原執行經濟承包方案的鐵路運輸、工業、供銷、建築施工企業,鐵道部直屬鐵路局的工副業企業和由鐵道部自行解決工交事業費的單位,其自用的房產,暫免徵收房產稅。待鐵路運價調整時再相應調整免稅范圍。
19、地質勘查單位屬地化後,其事業單位經費來源由中央財政劃撥轉為地方財政劃撥的,在其改革為企業以前,仍執行事業單位的稅收政策,免徵房產稅;由事業單位改革為企業的,自財政不再劃撥其經費起的3年內,報經當地主管稅務機關批准,繼續享受原屬事業單位的各項稅收政策,免徵房產稅,但最長不超過2004年12月31日。
20、對從原高校後勤管理部門剝離出來而成立的進行獨立核算並有法人資格的高校後勤經濟實體,在2002年底前高校後勤社會化改革過程中,免徵房產稅。
9. 哪些房產設施可以減免房產稅
《國家稅務總局治沙稅收優惠通知》第六條規定,對城市、縣城、建制鎮以外為治沙而建設的房產,免徵房產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