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慶的房產稅怎麼算什麼樣的房子需交納房產稅
重慶市關於開展對部分個人住房徵收房產稅改革試點的暫行辦法如下:
一、試點區域
試點區域為渝中區、江北區、沙坪壩區、九龍坡區、大渡口區、南岸區、北碚區、渝北區、巴南區(以下簡稱主城九區)。
二、徵收對象
1.個人擁有的獨棟商品住宅。
2.個人新購的高檔住房。高檔住房是指建築面積交易單價達到上兩年主城九區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築面積均價2倍(含2倍)以上的住房。
3.在重慶市同時無戶籍、無企業、無工作的個人新購的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房。
三、計稅依據
應稅住房的計稅價值為房產交易價。條件成熟時,以房產評估值作為計稅依據。
獨棟商品住宅和高檔住房一經納入應稅范圍,如無新的規定,無論是否出現產權變動均屬納稅對象,其計稅交易價和適用的稅率均不再變動。
屬於本辦法規定的應稅住房用於出租的,按本辦法的規定徵收房產稅,不再按租金收入徵收房產稅。
四、稅率
獨棟商品住宅和高檔住房建築面積交易單價在上兩年主城九區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築面積均價3倍以下的住房,稅率為0.5%。
3倍(含3倍)至4倍的,稅率為1%;4倍(含4倍)以上的稅率為1.2%。
在重慶市同時無戶籍、無企業、無工作的個人新購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稅率為0.5%。
五、應納稅額的計算
(一)個人住房房產稅應納稅額的計算:應納稅額=應稅建築面積×建築面積交易單價×稅率應稅建築面積是指納稅人應稅住房的建築面積扣除面積後的面積。
(二)面積的計算。
扣除面積以家庭為單位,一個家庭只能對一套應稅住房扣除面積。
納稅人在本辦法施行前擁有的獨棟商品住宅,面積為180平方米。
新購的獨棟商品住宅、高檔住房,面積為100平方米。納稅人家庭擁有多套新購應稅住房的,按時間順序對先購的應稅住房計算扣除面積。
在重慶市同時無戶籍、無企業、無工作的個人的應稅住房均不扣除面積。
六、稅收減免與緩繳稅款
對農民在宅基地上建造的自有住房,暫免徵收房產稅。
在重慶市同時無戶籍、無企業、無工作的個人擁有的普通應稅住房。
如納稅人在重慶市具備有戶籍、有企業、有工作任一條件的,從當年起免徵稅,如已繳納稅款的,退還當年已繳稅款。
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納稅人納稅確有困難的,可向地方稅務機關申請減和緩繳稅款。
七、徵收管理
個人住房房產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取得住房的次月。稅款按年計征,不足一年的按月計算應納稅額。
個人住房房產稅由應稅住房所在地的地方稅務機關負責徵收。
納稅人應按規定如實申報納稅並提供相關信息。
個人住房房產稅的徵收管理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的規定執行。
收入使用:個人住房房產稅收入全部用於公共租賃房的建設和維護。
房產稅:
是以房屋為征稅對象,按房屋的計稅余值或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向產權所有人徵收的一種財產稅。
現行的房產稅是第二步利改稅以後開征的,1986年9月15日,國務院正式發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從1986年10月1日開始實施。
2010年7月22日,在財政部舉行的地方稅改革研討會上,相關人士表示,房產稅試點將於2012年開始推行。但鑒於全國推行難度較大,試點將從個別城市開始。
2011年1月,重慶首筆個人住房房產稅在當地申報入庫,其稅款為6154.83元。2012年8月12日,30餘省市地稅部門為開征存量房房產稅做准備。
2013年7月,房產稅改革擴圍下半年落成,杭州成為第三個徵收房產稅的城市。
2. 上海和重慶的房產稅徵收標準是什麼
上海房產稅徵收對象:
1、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購且屬於該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內(包括新購的二手存量住容房和新建商品住房);
2、非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購的住房。
重慶房產稅徵收對象:
(一)試點採取分步實施的方式。首批納入徵收對象的住房為:
1.個人擁有的獨棟商品住宅。
2.個人新購的高檔住房。高檔住房是指建築面積交易單價達到上兩年主城九區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築面積均價2倍(含2倍)以上的住房。
3.在重慶市同時無戶籍、無企業、無工作的個人新購的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
新購住房是指《暫行辦法》施行之日起購買的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新建商品住房購買時間以簽訂購房合同並提交房屋所在地房地產交易與權屬登記中心的時間為准,存量住房購買時間以辦理房屋權屬轉移、變更登記手續時間為准。
(二)未列入征稅范圍的個人高檔住房、多套普通住房,將適時納入征稅范圍。
3. 在重慶,企業房產稅如何計算
房產稅由產來權所有人繳納。產權源屬於全民所有的,由經營管理的單位繳納。產權出典的,由承典人繳納。產權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產所在地的,或者產權未確定及租典糾紛未解決的,由房產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繳納。房產稅依照房產原值一次減除10%至30%後的余值計算繳納。房產稅的稅率,依照房產余值計算繳納的,稅率為1.2%;房產出租的,以房產租金收入為房產稅的計稅依據。稅率為12%。
4. 房產稅怎麼徵收 大概要交多少稅
房產稅徵收標准從價或從租兩種情況:
(1)從價計征的,其計稅依據為房產原值一次減去%-30%後的余值;
(2)從租計征的(即房產出租的),以房產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從價計征10%-30%的具體減除幅度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如浙江省規定具體減除幅度為30%。
房產稅稅率採用比例稅率。按照房產余值計征的,年稅率為1.2%;按房產租金收入計征的,年稅率為12%。
房產稅應納稅額的計算分為以下兩種情況,其計算公式為:
(1)以房產原值為計稅依據的
應納稅額=房產原值×(1-10%或30%)×稅率(1.2%)
(2)以房產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的
應納稅額=房產租金收入×稅率(12%)
徵收稅率:
1、按房產余值計征的,年稅率為1.2%;
2、按房產出租的租金收入計征的,稅率為12%。從2001年1月1日起,對個人按市場價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於居住的,可暫減按4%的稅率徵收房產稅。
(4)重慶企業房產稅如何徵收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
第二十八條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徵收稅款,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開征、停徵、多征、少征、提前徵收、延緩徵收或者攤派稅款。
農業稅應納稅額按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核定。
第二十九條除稅務機關、稅務人員以及經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委託的單位和人員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進行稅款徵收活動。
第三十條扣繳義務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履行代扣、代收稅款的義務。對法律、行政法規沒有規定負有代扣、代收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稅務機關不得要求其履行代扣、代收稅款義務。
扣繳義務人依法履行代扣、代收稅款義務時,納稅人不得拒絕。納稅人拒絕的,扣繳義務人應當及時報告稅務機關處理。
稅務機關按照規定付給扣繳義務人代扣、代收手續費。
第三十一條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確定的期限,繳納或者解繳稅款。
納稅人因有特殊困難,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批准,可以延期繳納稅款,但是最長不得超過三個月。
第三十二條納稅人未按照規定期限繳納稅款的,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期限解繳稅款的,稅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5. 重慶房產稅稅率是多少具體應該怎麼計算
重慶市《暫行辦法》規定,凡納入徵收對象的應稅住房用於出租的,徵收繳納房產稅不再以租金收入計征房產稅。獨棟商品住宅和高檔住房一旦納入應稅范圍,只要沒有新的規定,就一直屬於征稅對象。無論產權是否轉移、變更,被納入應稅范圍的房產的計稅交易價和適用的稅率都不再變動。在這個基礎上,重慶房產稅的稅率如下:
1.
獨棟商品住宅和高檔住房建築面積交易單價達到上兩年主城九區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築面積均價3倍以下的住房,稅率為0.5%;
2.
獨棟商品住宅和高檔住房建築面積交易單價達到上兩年主城九區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築面積均價3倍(含)至4倍的,稅率為1%;
3.
獨棟商品住宅和高檔住房建築面積交易單價達到上兩年主城九區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築面積均價4倍(含)以上的稅率為1.2%;
4.
在重慶市無法達成戶籍、企業、工作條件的個人新購第二套(含)以上的普通住房,稅率為0.5%。
個人住房房產稅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是:應納稅額=應稅建築面積×建築面積交易單價×稅率。
應稅建築面積是指納稅人應稅住房的建築面積扣除免稅面積後的面積。納稅人在《暫行辦法》施行前擁有的獨棟商品住宅,免稅面積為180平方米;新購的獨棟商品住宅、高檔住房,免稅面積為100平方米。
免稅面積以家庭為單位進行扣除,一個家庭只能對一套應稅住房扣除免稅面積。
6. 房產稅如何徵收是一次性交清,還是每年都要交呀稅率是多少除上海、重慶外,全國是不是都實行了
房產說是安年計收。國家稅務標准。房產稅依照房產原值一次減除10%~30%後的余值計算繳納。稅率。
1、按房產余值計征的,年稅率為1.2%;
2、按房產出租的租金收入計征的,稅率為12%。但對個人按市場價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於居住的,可暫減按4%的稅率徵收房產稅。目前國內只有上海,重慶在試點。其他城市暫時沒有實施。
(6)重慶企業房產稅如何徵收擴展閱讀
徵收期限
房產稅徵收期限可結合房屋情況咨詢當地房管部門或稅務部門。
房產稅徵收時間是多少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第七條明確規定--- 房產稅按年徵收、分期繳納。納稅期限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所以,各城市的征稅時間並不一致。
稅收特點
1、房產稅屬於財產稅中的個別財產稅,其征稅對象只是房屋;
2、徵收范圍限於城鎮的經營性房屋;
3、區別房屋的經營使用方式規定征稅辦法,對於自用的按房產計稅余值徵收,對於出租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稅。
注意房屋出典不同於出租,出典人收取的典價也不同於租金。因此,不應將其確定為出租行為從租計征,而應按房產余值計算繳納。
為此,《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128號)明確規定,產權出典的房產,由承典人依照房產余值繳納房產稅,稅率為1.2%。
徵收范圍
稱房產稅「課稅范圍」,具體指開征房產稅的地區。房產稅暫行條例規定,房產稅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徵收。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的具體征稅范圍,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