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法院拍賣沒有房產證房子後期如何辦理過戶手續
取得法院強制拍賣的房子相關材料,然後到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過戶手續。現場競買成功後版,買受人應權立即支付成交價一定比例的款項作為定金,並在拍賣行協助下與委託人簽訂拍賣房地產轉讓合同書。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拍賣、變賣財產的規定 》第二十九條規定:動產拍賣成交或者抵債後,其所有權自該動產交付時起轉移給買受人或者承受人。
不動產、有登記的特定動產或者其他財產權拍賣成交或者抵債後,該不動產、特定動產的所有權、其他財產權自拍賣成交或者抵債裁定送達買受人或者承受人時起轉移。
1、被繼承人死亡證明;
2、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需要該套房屋的產權證明或其他憑證;
3、戶口簿或其他可以證明被繼承人與法定繼承人的親屬關系的證明文件;
4、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需要繼承人的身份證件;
有遺囑的繼承權公證另需提交的資料:被繼承人所立遺囑(該遺囑必須是已公證過的遺囑,其他形式的遺囑由於無法認定其真實性,因此暫不予採納)。
B. 法院拍賣的房產,沒有房產證,靠譜嗎
沒有產權證的房子無法通過法律途徑處理.
強制執行的流程
(1)查詢、凍結、劃版撥被申請執行人的存權款。
(2)扣留、提取被申請執行人的收入。
(3)查封、扣押、拍賣、變賣被申請執行人的財產。
(4)搜查被申請執行人隱匿的財產。
(5)強制被申請執行人交付法律文書指定交付的財物或者單據。
(6)強制被申請執行人遷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
(7)強制執行法律文書指定的行為。
(8)強制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和支付遲延履行金。
(9)強制辦理有關財產權證照轉移手續。
C. 法院拍賣的樓房沒有房產證,拍到後能辦房產證嗎
法院拍賣沒有房產證的房子,可以申請辦理你的房產證:
《房屋登記辦法》:
第三十五條
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合法建造房屋、繼承或者受遺贈取得房屋所有權,權利人轉讓該房屋所有權或者以該房屋設定抵押權時,應當將房屋登記到權利人名下後,再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或者房屋抵押權設立登記。
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取得房屋所有權,人民法院協助執行通知書要求房屋登記機構予以登記的,房屋登記機構應當予以辦理。房屋登記機構予以登記的,應當在房屋登記簿上記載基於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予以登記的事實。
一、法院對涉案財產的拍賣是依據已經發生法律效率的裁判文書,在當事人不依法履行義務時對當事人財產的強制處置手段。
二、根據最高法院查封規定和拍賣規定,
法院拍賣房子的流程如下:
1、法院發出查封裁定到房管局查封被執行人的房屋產權。
2、委託評估公司對房屋的價值進行評估。
3、評估結果出來後,根據評估價值,確定拍賣保留價。
4、委託拍賣公司或網路拍賣對房屋進行拍賣。拍賣活動由拍賣公司或經網路管理實施,法院全程監管。
5、拍賣成交的,法院依據成交確認書作出裁定,確定拍賣成交的法律效力和產權轉移事項
6、無人競拍或者拍賣失敗的,法院可以在第一次拍賣保留價的基礎上降價10-20%,再次委託拍賣。
7、二次拍賣仍失敗的,法院可以在此基礎上再降價拍賣。對房屋的拍賣,最多可以進行三次拍賣。
8、經拍賣不能成交的,可以再次變賣,變賣再不能成交,依情況抵償債務或解除查封。
三、過戶房屋登記法第十二條申請房屋登記,應當由有關當事人雙方共同申請,但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有下列情形之一,申請房屋登記的,可以由當事人單方申請:
(一)因合法建造房屋取得房屋權利;
(二)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的生效法律文書取得房屋權利;拍賣成交的,人民法院依據確認成交裁定向產權登記機關發出協助產權登記變更通知書,協助通知發出後30日內買受人可以持成交書、成交確認裁定以及必要的身份證明材料(個別地方可能有限購的規定資料以及法院的解除查封裁定書等)自行申請過戶手續。應當注意的是:法院拍賣過戶的稅費一般由買受人承擔。參加競拍前要咨詢清楚。
D. 法院拍賣沒有房產證的房子,怎麼辦理房產證
法院拍賣沒有房產證的房子,可以申請辦理你的房產證:
《房屋登記辦法》:
第三十五條
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合法建造房屋、繼承或者受遺贈取得房屋所有權,權利人轉讓該房屋所有權或者以該房屋設定抵押權時,應當將房屋登記到權利人名下後,再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或者房屋抵押權設立登記。
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取得房屋所有權,人民法院協助執行通知書要求房屋登記機構予以登記的,房屋登記機構應當予以辦理。房屋登記機構予以登記的,應當在房屋登記簿上記載基於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予以登記的事實。
E. 法院拍賣房沒有房產證可以過戶嗎
首先依據法院作出的拍賣成交裁定書,去當地不動產登記機構作出房屋的變更登記,然後在簽訂房屋買賣合同,與買受人去不動產登記機構辦理過戶登記。
F. 法律咨詢:法院司法拍賣的房產沒有土地證房產證,這樣的房產會出現什麼問題,是否可以辦理房產證
法院進入拍賣前,一定是已經確認,這房是可以買賣的(拍賣也是買賣交易的一種形式),所以,拍賣所得,不用擔心日後的房產證辦理。
有的購房人,在房屋尚未竣工辦出房產證時,出了問題,法院強制拍賣,也屬正常。
司法拍賣的辦法:司法拍賣的部分信息在網上已經公開,如北京法院網、重慶市產權交易所網站司法拍賣版塊、淘資產網等。司法拍賣也是新興的投資渠道,特別是在不良資產處置領域有較好的獲利空間。
(6)司法拍賣的房產為什麼沒有房產證擴展閱讀:
強制拍賣的特點
實施的強制性
所謂實施的強制性,是指強制拍賣系國家執法機關依法進行的一種強制性措施。這是強制拍賣的基本特點。在強制拍賣中,被查封、扣押財產的產權人,已經喪失對其所有財產的處分權。因此,強制拍賣是一種具有國家強制力的拍賣活動。
委託的專有性
所謂委託的專有性,是指這種拍賣活動系國家執法機關依法委託的拍賣行為。強制拍賣固然是一種具有國家強制力的拍賣活動,因而委託方只能是國家執法機關,其他任何機關、團體、單位和個人,均不得委託強制拍賣。
同時,國家執法機關委託實施強制拍賣,必須是依據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文書。因為執法機關做出的裁判、處罰決定,如果尚未生效,案件的處理仍然處於不確定狀態,因而不能對已查封扣押的物品進行拍賣。
拍賣的法定性
所謂拍賣的法定性,是指這種拍賣活動系依據法律特別規定而產生的一種特殊的拍賣活動。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強制拍賣須由執法機關委託拍賣企業進行拍賣。
最高人民法院1998年7月8日《關於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第四十六條規定:"人民法院對查封、扣押的被執行人財產進行變價時,應當委託拍賣機構進行。"這些規定的目的在於確保拍賣活動的公正性,維護被執行人的合法權益,促進國家執法機關的廉政建設。
G. 司法拍賣房屋沒有房產證怎麼過戶
法院拍賣房子的過戶流程:
(一)首先確認法院是否解除了對該房產的查封;
(二回)材料准備好,用答書面方式寄給有關部門;
(三)當事人自願履行判決或裁定的,由當事人共同到登記機關辦理過戶登記;當事人一方不願履行判決、裁定義務的,由銀行向法院提出強制執行申請,登記機關根據法院的強制過戶的判決或裁定、協助執行通知書辦理過戶;
(四)可讓法院出面協調建設局和國體資源局的關系,依法辦理房產過戶手續。
需提交證件(以下資料必須是原件)
(一)協助執行通知書;
(二)民事裁定書;
(三)委託拍賣書(法院委託);
(四)拍賣成交確認書及發票;
(五)私有房地產權登記申請書及身份證;
(六)地稅完稅證明;
(七)契稅證明。
注意:
1、個人買受拍賣標的房屋需另提供資料:
(1)買受人身份證明(核對原件收取復印件);
(2)買受人婚姻狀況證明(核對原件收取復印件);
(3)流動人口婚育證明(買受人為18-49周歲非本市戶口的女性流動人員需提供,核對原件收取復印件)。
2、單位承受拍賣標的房屋需另提供資料:
(1)工商營業執照或組織機構代碼證(核對原件收取加蓋公章復印件);
(2)代理人身份證明(核對原件收取復印件)。
H. 司法拍賣的開發商的房子,房產證還沒下來,如何交易
房產證沒下來不抄能交易。
房產襲證是國家依法保護房屋所有權的合法憑證。從法律規定上來看,沒有房產證的房子是不能購買的,建議不要因為一時的便宜而走險買沒有房產證的房子。沒有房產證的房子做不了公證。
房產證具有以下顯著特點:
(1)房產證只能由房地產主管機關發放。
(2)房產證是對特定房屋所有權歸屬的書面證明,並可記載特定房屋共有狀況以及是否設定擔保物權等狀況。基於一物一權主義,房產證以一房屋一房產證為原則,即一個具有獨立建築結構與使用功能的房屋(包括區分所有的房屋)只有一個所有權,在不動產登記上只能有一項所有權登記,並且據此只能發放一個房產證。
(3)房產證只能向特定房屋的所有權人發放,如房屋系共有,在房屋所有權證之外,還可向共有權人發放共有權證。
(4)房產證是登記機關在對特定房屋權屬情況進行登記之後,向特定權利人發放的權屬證明,房產證的內容應與登記簿的內容相一致。
I. 法院拍賣沒有房產證土地使用證的房子能買嗎
可以買,但是要自己承擔風險,沒有房產證的房屋,法院也可以強制拍賣,但是法院拍賣時只是對房屋的現狀進行拍賣,後續辦理房產證事宜或者不能辦理的風險由購買人承擔。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轉發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於無證房產依據協助執行文書辦理產權登記有關問題的函》的通知第二條規定:
執行程序中處置未辦理初始登記的房屋時,具備初始登記條件的,執行法院處置後可以依法向房屋登記機構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暫時不具備初始登記條件的,執行法院處置後可以向房屋登記機構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
並載明待房屋買受人或承受人完善相關手續具備初始登記條件後,由房屋登記機構按照《協助執行通知書》予以登記;不具備初始登記條件的,原則上進行「現狀處置」,即處置前披露房屋不具備初始登記條件的現狀,買受人或承受人按照房屋的權利現狀取得房屋,後續的產權登記事項由買受人或承受人自行負責。
(9)司法拍賣的房產為什麼沒有房產證擴展閱讀
根據《城市房屋權屬登記管理辦法》
第九條
房屋權屬登記分為:
(一)總登記;
(二)初始登記;
(三)轉移登記;
(四)變更登記;
(五)他項權利登記;
(六)注銷登記。
第十條
房屋權屬登記依以下程序進行:
(一)受理登記申請;
(二)權屬審核;
(三)公告;
(四)核准登記,頒發房屋權屬證書。
本條第(三)項適用於登記機關認為有必要進行公告的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