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去公證處辦理房屋繼承,需要什麼手續
1、被繼承人死亡證明。(1)注銷內的戶口;(2)醫院的死亡證明書或火化證明。2、被繼承人單位證明內容容:(1)被繼承人的姓名、姓別、出生日期、死亡日期、死亡地點、死亡原因、生前住址;(2)被繼承人的父母生存狀況(後於被繼承人死亡的註明死亡日期);(3)被繼承人的配偶狀況(註明是否原配);(4)被繼承人的生子女(包括已死亡子女的死亡日期、其配偶和子女);(5)被繼承人的養子女、有撫養關系的繼子女。3、要繼承的財產權利證書。(包括房屋所有權證書、存款憑證、股票帳戶及證券公司出具的股票明細單、債券憑證、專利權證書等)。4、被繼承人的遺囑公證書。5、全部繼承人均攜帶戶口、身份證到公證處。6、要放棄繼承權的人必須本人到公證處。在外地的,在當地公證處辦理「棄權聲明書」公證;在國外的,在駐在國的中國大使館辦理「棄權聲明書」公證。7、被繼承人的檔案復印件(單位蓋核對章、密封)。8、公證員審查所需要的其他材料。
❷ 去公證處辦理繼承房產需要什麼手續
1、被繼承人死亡證明。(1)注銷的戶口;(2)醫院的死亡證明書或火化證明。2、被繼承人單位版證明內容:(1)被繼承人的權姓名、姓別、出生日期、死亡日期、死亡地點、死亡原因、生前住址;(2)被繼承人的父母生存狀況(後於被繼承人死亡的註明死亡日期);(3)被繼承人的配偶狀況(註明是否原配);(4)被繼承人的生子女(包括已死亡子女的死亡日期、其配偶和子女);(5)被繼承人的養子女、有撫養關系的繼子女。3、要繼承的財產權利證書。(包括房屋所有權證書、存款憑證、股票帳戶及證券公司出具的股票明細單、債券憑證、專利權證書等)。4、被繼承人的遺囑公證書。5、全部繼承人均攜帶戶口、身份證到公證處。6、要放棄繼承權的人必須本人到公證處。在外地的,在當地公證處辦理「棄權聲明書」公證;在國外的,在駐在國的中國大使館辦理「棄權聲明書」公證。7、被繼承人的檔案復印件(單位蓋核對章、密封)。8、公證員審查所需要的其他材料。
❸ 辦理繼承房產公證怎麼辦理,需要什麼手續
一、房產繼承公證需要哪些手續
辦理房產繼承手續必須經過房屋評估、繼承公證、申請產權登記等辦理過程。凡領取《房地產權證》的房屋,當房屋的權屬人死亡後,其合法繼承人就可以申請辦理該房屋繼承登記。
1、房屋評估:首先必須通過評估公司對房屋進行市值評估。評估公司會根據房屋所處的路段、坐向、樓層、樓齡等重要因素,作出專業的價格分析和樓價評估,定出准確的物業市值價格。
2、繼承公證:申請人應當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領取繼承公證書。在辦理公證時,必須提供房屋權屬人的死亡證明書、合法機關出具的合法繼承人名單證明,以及原房屋權屬人立有的遺囑(如有遺囑),亦應提交遺囑原件。若部分合法繼承人自願放棄繼承權,必須出具放棄財產承諾證明。
3、房屋測繪:申請人須到房地產測繪部門申請辦理房屋面積測繪或轉繪手續,領取測繪成果或者附圖,以便辦理產權登記手續。
4、繼承登記:申請人持房地產權證、繼承公證書、房屋測繪等證明到房地產交易中心申請繼承登記手續。填寫《房地產產權登記申請書》,並遞交上述資料後,辦案人員將收件立案受理,並核發回執。待一切資料審核後,即發放已更改權屬人的房產證明。
5、規定需遞交的其它資料:如涉及該房屋權屬等事項是法院判決、裁定或調解的,必須繳交法院判決書、裁定書或調解書等。如該房屋經實地測繪,發現已經改建或存在違法建設的,必須提交規劃部門的報建審核書或處理決定書。
二、房產繼承公證所需材料
申請辦理房產繼承公證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1、提供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如:醫學死亡證明、戶籍注銷卡、死亡注銷頁)。
2、房屋所有權證和房屋價值評估單。
3、全部法定繼承人的戶口、身份證(法定繼承人的范圍包括:死者的父母、配偶和子女)。
4、結婚證、離婚證、離婚判決書、調解書、獨生子女證、出生證、人口卡、注銷卡等相關材料。
5、被繼承人父母死亡證明。
6、被繼承人夫妻先後死亡的,應提供後去世的一方的喪偶未再婚證明。(一般由區民政局和區檔案館出具)。
7、證明。在哈爾濱公證處領取表格,填寫被繼承人的配偶(包括原配偶和再婚配偶)、子女(包括生子女、養子女、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及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情況,到繼承人或者被繼承人單位蓋章。
8、繼承人或被繼承人的人事檔案或人事檔案復印件(通常為職工登記表或者是職工履歷表),復印件由檔案保管單位在每頁復印件上加蓋公章或人事部門章,檔案內容應包括被繼承人的全部法定繼承人情況。如確無人事檔案,可提供派出所出具的包括被繼承人全部法定繼承人的戶籍底卡,由派出所蓋章證明。
9、證人一名(帶身份證原件、復印件,要求:無親屬關系)。
10、如果有遺囑公證書或者其他形式遺囑的,提供遺囑公證書或者其他遺囑;
11、具體准備的詳細公證材料以公證員確定為准。
注意:全部法定繼承人必須親自到公證處辦理公證。否則應提交經過公證的授權委託書或放棄繼承權聲明書。
❹ 房產繼承公證麻煩在哪兒
辦理公正不麻煩。
辦理公證程序
申請與受理
公民,法人申請公證,應當向公證處提出,並填寫公證申請表。
1、公民,法人申請公證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①身份證明,法人資格證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 ②代理人代為申請的,須提交授權委託書或其它有代理權資格(法定代理、指定代理)的證明; ③需公證的文書,如合同、遺囑、畢業證等; ④與公證事項有關的財產所有權證明; ⑤與公證事項有關的其它證明材料。
2、符合下列條件的申請,公證處應予受理: ①申請人與申請公證的事項有利害關系; ②申請公證事項的當事人,利害關系人之間對申請公證的事項無爭議; ③申請公證的事項,屬於公證處的業務范圍; ④申請公證的事項屬於本公證處管轄。對不符合條件的申請,公證處應作出不予受理決定,並通知申請人。
3、公證處受理公證申請後,應進行分類登記。登記事項包括,公證類別(如繼承、收養、借款合同等)、當事人姓名(名稱)、代表人(代理人)姓名、受理日期、承辦人、審批人、辦結日期、結案方式、公證書編號等。
4、公證處受理公證申請後,應按規定標准向當事人收取公證費。公證辦結後,經核定的公證費數額與預收數額不一致的,應當辦理退還或補收手續。當事人交納公證費有困難,應提出書面申請,由公證處主任或副主任決定是否減、免。 二、審查 公證審查,是公證處在受理當事人的公證申請後,出具公證以前,對當事人申請公證業務范圍。
❺ 房產繼承公證麻煩在哪兒
從明年1月1日起,房產繼承過戶時,不再要求必須進行房產繼承公證。對於這項新規,很多人對此拍手稱快,省去一部分費用不說,房產繼承公證不是「非你不可」了。說起房產繼承公證,辦過的人都表示「苦不堪言」。為此,記者進行了相關調查。
現場
房產繼承公證如何辦?
上周,記者致電本市多家公證處咨詢辦理流程,但對方均稱手續復雜,無法接受電話咨詢,只能到現場咨詢。
上周五下午3點左右,記者來到了北三環一家公證處。40多平方米的大廳里坐了十多個人。工作人員說,這些人大部分是咨詢房產繼承公證的,因此要排號等待,即使是咨詢也需等1個小時左右。工作人員看到記者很詫異,解釋說:「房產繼承公證和其他業務不一樣,涉及內容比較多,另外根據您家的情況,還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在記者等待期間里,有兩家人因時間太長而先行離開。大約40分鍾,工作人員通知記者可以進去咨詢了。
記者以親戚家一戶實際情況為例進行咨詢:今年8月,一對老年夫婦中的女方去世,房產在女方名下,需將房產過戶到男方名下。
聽完記者介紹,咨詢人員先拿出一張單子,「辦理房產繼承所需材料」的內容把整張紙都寫滿了。咨詢人員解釋:「辦理房產繼承,首先要析產。這套房屋是夫妻共同財產,如果沒有遺囑,那麼其中一半本身就是男方的。另一半由第一順位繼承人——他本人、女方父母、兒女共同繼承。」
繼承所需證明材料,首先是房產證明,要有房產證和購買證明,如購房合同、付款發票、收據等。其次是被繼承人的身亡證明,由醫院或注銷戶口的派出所出具。第三部分是繼承人的身份證明,包括身份證、戶口本和結婚證等。第四部分是繼承人與被繼承人的關系證明,要求被繼承人和每一個繼承人都要出具,而且要由檔案管理部門蓋章。記者粗略統計,證明資料至少有10份,如果有特殊情況,比如繼承人移民且更名,還需要繼承人提供更名文件及大使館認證。咨詢人員介紹,這些資料准備齊全後,必須在所有合法繼承人到場的前提下,才能辦理公證。
至於公證費用,受益額大於50萬元、小於500萬元,按照受益額的0.8%收取。不過,咨詢人員也好心提醒記者,「從明年1月1日起,房產登記部門不要求必須公證,如果不願意交,可以再等等。若辦理了公證,過戶時可以走綠色通道,能更快些。」
對於自行辦理房產繼承的市民,需要提醒注意的是,不要遺漏繼承人。如果一套房產存在多位繼承人而又想將房屋所有權完全歸於其中一位繼承人的話,依然需要其他繼承人確認已放棄繼承權。
案例
90歲高齡老人需到現場
北京人李女士半年多前,為了一套老房的繼承過戶,可沒少跑腿。
李女士的父親過世後,留下了一套房子,並沒有立遺囑。半年多前,她和弟弟經過商量,決定把父親的房子繼承到母親名下。「我們三人到場,子女當場表態放棄繼承權,應該就能拿到公證書了吧?」然而,他們想得太簡單了。
公證處工作人員稱,作為同樣具有繼承權但早已經去世的奶奶,需要開具一份奶奶的死亡證明。其次,包括姐弟倆、母親和已經年邁的爺爺在內,四個人都分別需要出具一份由所在單位的人事部門開具的人事關系證明,證明四個人與老父親的關系。最後,就是出具繼承權公證書時,四人需同時到場。「親屬關系證明,這個太不可理解了。」李女士說,從家庭戶口本上,一眼就能弄明白四個人和父親的關系,可公證人員依然要求再次證明,「況且,單位人事部門證明我和父親的父女關系,還不是看戶口本和檔案材料?多繞一道彎,有何必要?」
出具公證書時所有相關人員都必須到場,這一點也令李女士覺得不夠關懷便民。「對於已經過了90歲高齡、腿腳很不便利的老人,為何就不能有些替代措施?比如視頻錄像?」她曾提出,能否提供收費的上門服務,卻被告知只有親自到場,沒有其他方式。
案例
「疑難」關系繼承公證更復雜
像李女士這樣簡單的繼承關系,尚且需要跑上幾趟,而遇到公證員口中的「疑難」關系,僅僅是確認繼承關系這一項,往往就需要多項證明。其中,最為常見的就是代位繼承和轉繼承。代位繼承,就是指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其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而轉繼承,是指繼承開始後,繼承人沒有表示放棄繼承,並於遺產分割前死亡,其繼承遺產的權利轉移給他的合法繼承人。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6-12-13,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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❻ 房屋繼承公證需要哪些手續
辦理房產繼承手續必須經過房屋評估、繼承公證、申請產權登記等辦理過程。凡領取 《房地產權證》的房屋,當房屋的權屬人死亡後,其合法繼承人就可以申請辦理該房屋繼承登記。
1、房屋評估:首先必須通過評估公司對房屋進行市值評估。評估公司會根據房屋所處的路段、坐向、樓層、樓齡等重要因素,作出專業的價格分析和樓價評估,定出准確的物業市值價格。
2、繼承公證:申請人應當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領取繼承公證書。在辦理公證時,必須提供房屋權屬人的死亡證明書、合法機關出具的合法繼承人名單證明,以及原房屋權屬人立有的遺囑(如有遺囑),亦應提交遺囑原件。若部分合法繼承人自願放棄繼承權,必須出具放棄財產承諾證明。
3、房屋測繪:申請人須到房地產測繪部門申請辦理房屋面積測繪或轉繪手續,領取測繪成果或者附圖,以便辦理產權登記手續。
4、繼承登記:申請人持房地產權證、繼承公證書、房屋測繪等證明到房地產交易中心申請繼承登記手續。填寫《房地產產權登記申請書》,並遞交上述資料後,辦案人員將收件立案受理, 並核發回執。待一切資料審核後,即發放已更改權屬人的房產證明。
5、規定需遞交的其它資料:如涉及該房屋權屬等事項是法院判決、裁定或調解的,必須繳交法院判決書、裁定書或調解書等。如該房屋經實地測繪,發現已經改建或存在違法建設的,必須提交規劃部門的報建審核書或處理決定書。
❼ 房產繼承公證麻煩在哪兒 怎樣才能解決這個大麻煩
你朋友父親的做法是違法的,侵犯了其他子女的合法權益,是無法辦理公證的,理由如下: 1、由於房子是你朋友父母的共同財產,因此,屬於母親的1/2產權,在母親去世後(沒有留下遺囑),將按照《繼承法》第十條的規定,由包括配偶(朋友父親)及七個子女在內的繼承人共同繼承,每人各得遺產的1/8。 2、雖然父親擁有房子的大部分產權(自己的1/2產權,再加上分得母親的1/8產權),但畢竟並不擁有房子的全部產權,因此,父親想把這套房子給七個子女中的一個子女,現在又不想讓其他的子女知道是不現實的,因為涉及到產權變更(繼承及贈與),按規定必須到公證處進行公證,否則,房地產管理部門將不予受理。且即使父親通過關系瞞天過海做了公證及產權變更,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其他六個子女,仍然有權利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判決變更無效,並按法定程序予以繼承。 3、雖然房產證上的名字是朋友父親的,但夫妻共同財產的屬性是不會改變的。 4、父親唯一能做的就是把屬於自己的那部分產權(自己的1/2及繼承的1/8),贈與給自己喜歡的那個子女;或立下遺囑,在自己百年後,屬於自己的產權由自己喜歡的那個子女繼承。
2009-11-27 22:27 共0條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