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請問:房屋產權的年限是多少
㈡ 產權證年限一般為多少年
產權年限 —— 房屋建築產權的歸屬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築,商用建築,工業用建築。按建回築用類型有所不答同,一般民用住宅建築權屬年限為70年,商用房屋建築權屬年限為40年。
目前,我們通常所說的房屋產權大致分為:
1.)住宅用地,產權年限是70年;
2.)綜合用地,產權年限是50年;
3.)商業用地,產權年限是40年。
參考資料: 網路https://ke..com/item/%E4%BA%A7%E6%9D%83%E5%B9%B4%E9%99%90/6799823?fr=aladdin
㈢ 房屋產權一般是多少年
房屋產權一般分為兩種,住宅房屋產權和公寓房屋產權。
住宅房屋產權一般是70年,公寓房屋產權一般是40年,有些產權也有可能是70年的,要看具體情況。希望可以幫到你
㈣ 我在一房地產公司從事電工工作已15年,現在不搞房地產了,把我們工程部的幾個員工安排到物業公司當保安
功勞苦勞就不用說,你付出勞動,對方給與報酬,公平交易。
不過,專基於對勞動屬者的保護,根據勞動法合同法,連續工作時限超過10年應該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你已經15年了,現在即使當期合同到期也不能解僱你。如果對方想接觸勞動關系,就應該賠償你經濟損失,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7條,對方至少要賠償你15個月的工資。
比較麻煩的是,不知道你在轉物業公司的時候合同是否另行簽過。
建議你向公司溝通補償,如果怕搞不清補償款額或者被坑,你可以到當地的勞動仲裁去申請協助,基本可以達成要求。
㈤ 國家規定房產證使用年限多少年
1、其實房屋的產權是沒有時間限制的,因為房屋是個人財產,只要房屋不拆遷產回權是永久的;答
2、土地是有使用年限的。因為我國規定土地歸國家所有,所以我們買房時買的是土地的使用權。
3、既然土地有使用權,如果土地使用權到期,房屋沒有拆遷,你如果要繼續使用土地,就要再向國家交納土地使用費;
4、如果在土地使用權到期前房屋拆遷,國家會給補償的,補償包括建築物補償和土地補償;如果土地使用權到期後房屋拆遷,國家也會給予補償,但補償僅包括建築物補償,就沒有土地補償了;
5、我國規定純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為70年;商住樓為50年;商業為40年。
6、土地使用年限從開發商獲取土地證開始算起,等老百姓辦到自己的土地證時實際可使用的年限肯定會低於規定使用年限的,因為有開發周期的。
㈥ 房屋產權正常用是多少年
商品房的住宅房是70年,商鋪是50年年限後政府會和住戶協調,但要收回應該會有補償,70年後的事誰能說清楚呢
二手房 的年限和新房一樣的,從建成就開始算年限了,你買的房子有20年房齡了,你就還有50年的使用權。
你就記著一點,正常的住宅房屋,年限是70年;
現在的新房產證上面都會顯示房屋建築年代,以這個年代為准,比如房產證上寫 房屋年代 是2000年,那現在過了10年了。
就是還有60年的使用年限,就這么簡單,我做二手房這么長時間,沒聽說過房產證上還有有效期的說法的,就算有也跟那個沒關系;
跟你之前的房主了多長時間以及你自己住了多長時間都沒關系;
只與你的房屋性質(是住宅還是商用還是其他)和建築年代(現在房產證上面都有的,在翻開後的右面寫 著的)有關系。
(6)門衛房產權多少年擴展閱讀:
房屋產權是指房產的所有者按照國家法律規定所享有的權利,也就是房屋各項權益的總和,即房屋所有者對該房屋財產的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房屋產權由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兩部分組成,房屋所有權的期限為永久,而土地使用權根據有關法規為40、50年或70年不等。
屆滿自動續期,續費按當時的1%-10%來增收(即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按房屋產權分類
按房屋所有權的歸屬進行的分類。
在現階段,我國住宅類房屋按產權可劃分為:
(1)國家所有住宅;
(2)勞動群眾集體所有住宅;
(3)公民私人所有住宅;
(4)其他經濟組織(如中外合資企業等)所有住宅。
非住宅類房屋主要是全民所有制(國家房產)和集體所有制的房產,其他經濟組織所有房產只是少量的
㈦ 產權是多少年的
1、住宅的土地使用權年限為70年,自取得該地的土地使用權之時算起。
2、房版改房的權產權土地使用年限起算時間以該地塊地上房屋參加房改之後第一個繳納土地出讓金的房屋為准。
3、經濟適用房的使用年限為50年。房地產公司買地的時間開始的,購房合同上會寫明,比如該土地使用年限自1997年-2067年,一共70年,如果購買房屋的時間是2006年,那麼您的土地使用權只有61年,但你擁有永久房產權, 到2067年你只要補交土地出讓金,就能繼續居住下去,因為在我國土地是不允許私有化的.土地所有權始終歸國家所有,個人只獲得土地使用權。二、房屋產權期限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十二條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一)居住用地70年;
(二)工業用地50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50年;
(四)商業、旅遊、娛樂用地40年;
(五)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