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房產證七十年產權是什麼意思
產權年限分為來土地使用權和房屋自權。房屋權是屬於個人產權,是私有財產權的一種,其年限是的。一般所說的房子產權年限一般指的是土地權。而土地是歸國家的,一般說的房子七十年產權就是指土地出讓過程中確定的,一般住宅用地70年。
七十年產權是從國家出讓時開始計算,一直到七十年為止。並不是從我們買到房子那時候開始的。因為房子還存在開發周期,短也的開發周期也得1-2年,這樣房子到我們手裡使用年限就不到70年。
(1)商品房產權七十年什麼意思擴展閱讀:
購房者容易混淆了房屋產權和土地使用權問題。房屋產權由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兩部分組成,房屋所有權的期限為永久,而土地使用權期限根據1990年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規定,分為40年、50年或70年不等。
居住用地土地使用權出讓的最高年限是70年,到期後可重新繳納土地出讓金,獲得土地繼續使用權。
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的區別在於:房屋所有權(即房產權)是永久的,沒有期限限制,只要房產沒有完全毀損滅失就能一直享有,「房產證里是沒有期限登記欄的」;土地使用權是有期限的。國家通過土地有期出讓方式,授予用地人40年、50年、70年不等的使用權。
B. 買房時所謂的七十年產權是什麼意思啊
土地是國有的,開發商拿地蓋房子也只是買了70年的使用權。按現在的政策70年到期後可以繳納一部分土地續讓金繼續使用。
C. 商品房產權70年什麼意思,是不是70年後房子就不是自己的啦!
房屋產權70年是指房產的土地使用權70年,到期後可重新繳納土地出讓金,獲得土地繼續使用權。而房屋所有權(即房產權)是永久的,沒有期限限制,只要房產沒有完全毀損滅失就能一直享有。
房屋從購買之日起,就是屬於購買者了,只是,土地國有的性質決定了土地使用權是有年限的,開發商買地,買的也只是土地使用的一定年限。所謂的70年,只是說,土地的使用年限是70年,與房子是沒有關系的。
也就是說房子的所有權是永久的,只要房子不塌,這房子就一直是產權人的,但土地是國家的。根據項目的立項不同,租用國家土地的周期也不同:像住宅用地產權為70年,工業、科教文衛體綜合類用地產權為50年,商業、旅遊、娛樂用地產權為40年。
(3)商品房產權七十年什麼意思擴展閱讀
根據《物權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
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滿的,將自動續期。可以由房屋業主聯名提出,補交土地出讓金,這個價格應該低於同類的土地出讓金的價格,類似於成本價和市場價的差額。
另外,如果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期的,土地使用權和地上房產由國家無償收回。房屋所有權也就自然消失。
還有一種情況是,土地使用者提出續期申請,根據法律規定沒有批准續期的(即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權國家無償收回,但對於地上房產,根據收回時的殘余價值給予相應補償。
D. 房子產權70年是什麼意思
房屋產權是指房產的所有者按照國家法律規定所享有的權利,也就是房屋各項權益的專總和,即房屋所有屬者對該房屋財產的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房屋產權由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兩部分組成,房屋所有權的期限為永久,而土地使用權根據有關法規為40、50年或70年不等,屆滿自動續期,續費按當時的1%-10%來增收(即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在現階段,我國住宅類房屋按產權可劃分為:
(1)國家所有住宅;
(2)勞動群眾集體所有住宅;
(3)公民私人所有住宅;
(4)其他經濟組織(如中外合資企業等)所有住宅。非住宅類房屋主要是全民所有制(國家房產)和集體所有制的房產,其他經濟組織所有房產只是少量的。
E. 買房子說的產權70年是什麼意思
居住用地70年,70年土地使用期滿後,土地收歸國有,地上建築物仍然屬於業主所內有。如果再次申請土地使容用權,則應該根據當時的地價水平,補繳土地出讓金。
F. 房產證七十年產權 啥意思
房屋建築產權的歸屬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築,商用建築,工業用建築。按內建築用類容型有所不同,一般民用住宅建築權屬年限為70年,商用房屋建築權屬年限為40年。 『七十年的房產』,意思是土地使用權為70年,到期自動續期,不會沒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