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香港人怎麼在國內做房產買賣
可以的,復只是港台制人只能夠購買一套住房,所以必須有了購房資格,而且沒有過貸款記錄,需要提供境外個人(不含港澳台居民和華僑)在境內工作超過一年的的證明;港澳台居民和華僑在境內工作、學習和居留的證明。
房屋按揭貸款手續條件:
主參貸人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復印件;
個人學歷學位復印件;
房屋買賣合同原件;
個人收入證明原件,或者稅單;
個人資產證明;
房屋產權證復印件;
你的首付款證明;
你所申請貸款銀行的活期存摺賬號,即還款賬號;
公積金賬號,沒有不提供。
2. 本人在國外,如何委託國內朋友到國內某銀行拿房契
寫一份委託書,經你所在國的外交部門或外交部授權部門認證,在經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然後送達國內,讓你朋友拿著那份委託書去辦就行了。以下是我國管與這方面的法律規定,給你參考以下。但建議你問一
下那個銀行,因為銀行畢竟不是行政部門可能有自己的要求與規定,不需要這么麻煩的。
《司法部、建設部、外交部、國務院僑辦關於辦理華僑、港澳同胞、台灣同胞以及外國人房屋產權事宜中如何確認公證文書效力的通知》
(1989年2月24日)
近年來、華僑、港澳同胞、台灣同胞、外籍華人以及外國人來國內(中國)辦理房產確權登記、轉移和繼承等事項不斷增多。為統一制度,現將如何確認上述人員辦理在我國境內房屋產權事宜中,所提供的贈與、轉讓、委託等有關公證文書的效力規定如下:
一、居住在與我國有外交關系國家的華僑、外籍華人,在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辦理的公證或認證證明,房地產管理機關應予采證、如果當事人提交的是當地公證人出具的公證文書,須經該國外交部或其授權的機構和中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根據領事條約,兩國互免認證的除外),其內容只要不違反我國法律和政策的規定,房地產管理機關應予采證。
二、居住在與我國有外交關系國家的外國人提供的當地公證人出具的公證文書,須經該國外交部或其授權的機構和中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根據領事條約,兩國互免認證的除外),其內容只要不違反我國法律和政策的規定,房地產管理機關應予采證。
三、華僑、外籍華人以及外國人在與我國無外交關系的國家辦理的公證文書,原則上需經該國外交部及與該國和我國均有外交關系的第三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如果華僑、外籍華人辦理這些認證手續確有困難,可請求房產所在地的縣以上的僑務部門根據本部門所掌握的情況,出具確認是該國公證人出具的公證文書的證明,如果該公證文書的內容不違反我國法律和政策的規定,房地產管理機關可視該項房產的具體情況予以采證。
四、香港同胞提供的經司法部委託的26位律師之一辦理的公證文書應予采證。
五、澳門南光公司、澳門南光(集團)有限公司、中國銀行澳門分行及澳門工會聯合總會、澳門中華教育會、澳門中華總商會、澳門街坊會聯合總會等機構、社團為本機構、社團工作人員和會員出具的證明文書,房地產管理機關應予采證。
六、台灣同胞在台灣公證機關辦理的公證文書,房地產管理機關可作參考,視該項房產的具體情況予以采證。 另外,華僑、港澳同胞、台灣同胞、外籍華人以及外國人繼承在我國內(內地)的房產,適用我國的法律規定。當事人須先向房屋所在地公證機關提供其住所地公證人出具的親屬關系、出生、死亡、婚姻狀況等公證證明,再由房屋所在地公證機關出具繼承權公證書,房地產管理機關根據繼承權公證書辦理有關房產手續。
3. 華僑或者外國人如何繼承中國境內房產
華僑或外籍華人繼承在中國境內的房產,應按有關規定辦理如下手續:
1.須專向居住國的公證機關屬申請辦理證明申請人的職業、住址和與他(她)在中國遺留有房產的被繼承人的親屬關系的公證書。該公證書還須經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根據領事條約,兩國互免認證的除外)。如果華僑或外籍華人在與我國無外交關系的國家辦理的公證文書,需經該國外交部及與該國和我國均有外交關系的第三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
2.申請人持上述經過認證的公證書、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書、遺囑等到房地產所在地的公證機關申請辦理房產繼承手續。公證機關對有關證件審核後,認為符合我國法律規定的,發給房屋繼承權證明書。如果申請人不能親自來中國辦理繼承事宜,可委託他人代為辦理。代理人代辦房產繼承事宜時應提交授權委託書,授權委託書應註明代理人的姓名、住址、代理許可權並由委託人簽名蓋章。委託書也應按規定辦理公證、認證手續。
3.華僑、外籍華人因繼承中國境內的房產發生糾紛時,可向房地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由人民法院依法裁決。根據中國繼承法的規定,華僑或外籍華人繼承中國境內的房產,適用房地產所在地的法律,即適用中國法律。
4. 華僑委託國內朋友售賣國內房產,需要復函嗎
依法必須出具所在國家的中國政府使領館見證、公證文書
5. 外籍華人士能在國內過戶房產嗎
華僑或外籍華人繼承在中國境內的房產,應按有關規定辦理如下手續:
1.須向居住國的專公證機關申請辦屬理證明申請人的職業、住址和與他(她)在中國遺留有房產的被繼承人的親屬關系的公證書。該公證書還須經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根據領事條約,兩國互免認證的除外)。如果華僑或外籍華人在與我國無外交關系的國家辦理的公證文書,需經該國外交部及與該國和我國均有外交關系的第三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
2.申請人持上述經過認證的公證書、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書、遺囑等到房地產所在地的公證機關申請辦理房產繼承手續。公證機關對有關證件審核後,認為符合我國法律規定的,發給房屋繼承權證明書。如果申請人不能親自來中國辦理繼承事宜,可委託他人代為辦理。代理人代辦房產繼承事宜時應提交授權委託書,授權委託書應註明代理人的姓名、住址、代理許可權並由委託人簽名蓋章。委託書也應按規定辦理公證、認證手續。
3.華僑、外籍華人因繼承中國境內的房產發生糾紛時,可向房地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由人民法院依法裁決。根據中國繼承法的規定,華僑或外籍華人繼承中國境內的房產,適用房地產所在地的法律,即適用中國法律
6. 華僑怎樣能繼承中國房產 辦理涉外繼承需注意什麼
一、外籍人繼承房產如何辦理手續
根據我國有關法律和法規的規定,華僑或外國公民繼承在中國境內的房產的,應辦理以下手續:
首先,申請繼承在中國境內的房產的華僑或外國人,須向居住國的公證機關申請辦理公證書,證明申請人的職業、住址和他與在中國遺留有房產的被繼承人的親屬關系。該公證書還須經我國住該國的使領館認證(根據領事條約,兩國互免認證的除外),如果華僑或外國人在與我國無外交關系的國家辦理公證文書,原則上須經該國外交部及該國和我國有外交關系的第三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
其次,申請人持上述經過認證的公證書、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書、遺囑等到房產所在地的公證機關申請辦理手續。公證機關對有關證件審核後,認為符合我國法律規定的,發給房屋繼承權證明書。
最後,申請人憑證明到房產所在地的房產管理部門辦理具體繼承事項。申請人不能親自來中國辦理繼承事宜的,可委託他人代為辦理。代理人代辦房產繼承事宜時還應提交授權委託書,授權委託書應註明代理人的姓名、住址、代理許可權並由委託人簽名蓋章。委託書也應按照規定辦理公證、認證手續。
另外,華僑或外國人因繼承在中國境內的房產發生糾紛時,可向房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由人民法院依法裁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規定,華僑或外國人繼承中國境內的房產,適用房產所在地的法律,即適用我國的法律。
二、涉外繼承適用哪國法律
根據我國繼承法和民法通則的規定,我國處理涉外法定繼承的法律適用規定是:
(1)動產適用被繼承人死亡時住所地法律,不動產適用不動產所在地法律;
(2)中華人民共和國訂有條約、協定的,按條約、協定辦理。處理涉外遺囑繼承,我國目前尚無明確的法律適用規定,實踐中多參照一般民事行為和涉外法定繼承的法律適用原則。
7. 外國華僑有沒有權利委託國內的哥哥把屬於自己的土地賣
既然是華僑,說明此人無中國國籍。那他名下的土地咋登記的?
如果是房產,可以簽署公證後的委託書,委託他的哥哥辦理出售事宜。
委託公證,在國內由公證處辦理,國外由律師事務所辦理。
8. 華僑怎樣才可以把賣房錢匯出中國
如果你是用卡轉賬匯的款,可以直接退到卡上。如果是用現金匯的,拿身份證直接到櫃台退錢。
9. 華僑房產轉讓委託書
現在很嚴格,都是需要經過公證的,包括委託行為,您可以去公證中心,那裡有具體的標准格式,這種事情還是嚴格一點好。
10. 華僑或者外國人如何繼承中國境內房產
華僑或外籍華人繼承在中國境內的房產,應按有關規定辦理如下手續: 1.須向居住國的內公證機關申容請辦理證明申請人的職業、住址和與他(她)在中國遺留有房產的被繼承人的親屬關系的公證書。該公證書還須經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根據領事條約,兩國互免認證的除外)。如果華僑或外籍華人在與我國無外交關系的國家辦理的公證文書,需經該國外交部及與該國和我國均有外交關系的第三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 2.申請人持上述經過認證的公證書、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書、遺囑等到房地產所在地的公證機關申請辦理房產繼承手續。公證機關對有關證件審核後,認為符合我國法律規定的,發給房屋繼承權證明書。如果申請人不能親自來中國辦理繼承事宜,可委託他人代為辦理。代理人代辦房產繼承事宜時應提交授權委託書,授權委託書應註明代理人的姓名、住址、代理許可權並由委託人簽名蓋章。委託書也應按規定辦理公證、認證手續。 3.華僑、外籍華人因繼承中國境內的房產發生糾紛時,可向房地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由人民法院依法裁決。根據中國繼承法的規定,華僑或外籍華人繼承中國境內的房產,適用房地產所在地的法律,即適用中國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