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房產證的使用年限有35年、40年、50年、60年、70年的,使用年限完了怎麼辦
《建築結構可靠度設計統一標准》GB50068-2001規定,制定建築結構設計各類規范時所採用的設計基準期為50年。據介紹,由於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建築市場迫切要求明確建築結構的設計使用年限,所以借鑒了1998《結構可靠度總則》,提出了結構設計使用年限。 因為建築結構設計基準期為50年,與之相對應,根據各類建築結構的使用要求及重要性不同,設計使用年限分別採用5年(臨時結構)、25年(易於替換的結構構件)、50年(普通房屋和構築物)和100年(紀念性建築和特別重要的建築結構)。 設計使用年限是設計時選定的一個時期,在這一規定的時期內,房屋建築只需進行正常的維護而不需進行大修就能按預期目的使用,完成預定的功能,即房屋建築在正常設計、正常施工、正常使用和維護下達到的使用年限,如達不到這個年限則意味著在設計、施工、使用與維護的某一環節上出現了非正常情況,應查找原因。 而「70年產權」的概念,嚴格意義上是指土地使用年限,與土地使用用途有關,與建築物的建築等級、重要性和設計使用年限沒有關系。至於大多數網友擔心的「50年過後房子是否還能繼續使用」,則需要對房屋進行檢測鑒定後才能做出決定。 按照建設部和質檢總局2005年制定的《民用建築設計通則》,混凝土、磚混結構的住宅設計使用年限一般為50年,而這只是一個建議性的合理使用年限,並不意味著住宅只能使用50年。 「就像家電產品一般也有合理的報廢年限一樣,你買了一台電視機,建議報廢年限是8年,但是使用了8年之後,這台電視可能因為自身質量過硬或者使用得當而還能再繼續使用,直至10年甚至更長時間」。 達到50年的設計使用年限之後,還能否再繼續安全使用,跟建築的設計、施工及材料使用等很多方面有關,需要進行相應檢測鑒定之後才能確定。
㈡ 城鎮住宅用地,出讓的,房產證寫著使用期限35年怎麼回事
到期國家不會收回房子的,可以重新簽發房產證就可以了。所以不用擔心的
㈢ 為什麼我的房產證的使用年限是30年
房產證使用年限有 。20年 30年 50年 70年 不等。一般情況下住宅用地是70年,商住用地是40年,商業用地是30年,是以此地塊規劃、批準的時候起計算的,可能你購買的房產,土地早就規劃、批准而造房子延遲了一段時間了。
最長是70年,但並不是說非要70年,只要不超過都是合法的。另外,通常只有商業用地才會30年,居民住宅用地通常70年,確認一下是否是商業用地。
(3)房產證年限怎麼有35年擴展閱讀:
土地使用年限:住宅為70年,自取得該地的土地使用權之時算起。房改房的產權土地使用年限起算時間以該地塊地上房屋參加房改之後第一個繳納土地出讓金的房屋為准。經濟適用房的使用年限為50年。
工業用地50年
教育、文化、體育、衛生等公益事業性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
商業、旅遊、娛樂用地40年
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土地使用年限最高70年據市國土部門有關人士介紹,土地使用年限是從開發商取得該地塊的土地使用證之日開始計算,即國家首次出讓該地塊的時間。
根據1990年5月19日開始實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住宅用地(也就是人們常說的商品房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70年;
工業用地(也就是人們常說的工廠、工業區):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
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等公益事業性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
商業、旅遊、娛樂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40年;
綜合或者其他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
㈣ 國家規定房產證使用年限多少年
1、其實房屋的產權是沒有時間限制的,因為房屋是個人財產,只要房屋不拆遷產回權是永久的;答
2、土地是有使用年限的。因為我國規定土地歸國家所有,所以我們買房時買的是土地的使用權。
3、既然土地有使用權,如果土地使用權到期,房屋沒有拆遷,你如果要繼續使用土地,就要再向國家交納土地使用費;
4、如果在土地使用權到期前房屋拆遷,國家會給補償的,補償包括建築物補償和土地補償;如果土地使用權到期後房屋拆遷,國家也會給予補償,但補償僅包括建築物補償,就沒有土地補償了;
5、我國規定純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為70年;商住樓為50年;商業為40年。
6、土地使用年限從開發商獲取土地證開始算起,等老百姓辦到自己的土地證時實際可使用的年限肯定會低於規定使用年限的,因為有開發周期的。
㈤ 房產證上的使用年限,多少年
各類房抄產的有效期限:
1、居住用地70年
2、工業用地50年
3、商業,旅遊,娛樂用地40年
4、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50年
5、綜合或其他用地50年
額外提示:
1、七十年指的是土地的使用權 ,指的是從建設用地出讓之日起計算的;
2、物權法即將生效,物權法規定私人財產受法律保護,所以今後即使房產證的有效期到期,按照物權法該房子可能還歸自己所有;
3、一般來說,在通過批租等市場化手段取得的土地上建設的住宅類項目,期限為70年;商業類40年;綜合類50年。但由於需要建設周期等各種因素,實際使用年限一定會低於理論年限。在房產證上,都已經列示了該房產的土地實際到期年限,看下就可以知道了。
㈥ 房產證的使用期限是35年,這樣房子能買嗎
問清楚了,現在買房子坑太多。你說的可能是小產權房,使用年限35年,如是這樣,買了就很危險。
㈦ 關於房產證使用年限規定多少年
一般土地使用權分為三種情況,工業50年,商業旅遊業40年,住宅70年。你的門面內房應該是商業用地,也就容是40年。目前針對商業用地這塊,新的物權法沒有具體規定,住宅用地是規定了,住宅用地新物權法是規定了是房屋可繼續使用的情況下,土地使用年限順延,具體要不要付錢續購土地使用權沒做規定。商業這塊目前只能適用老法律,也就是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後,土地上的建築物構築物一並收歸國有。商業工業用地這塊之所以在這次新物權法中沒有明確提出修改,這跟外資合資企業有關系的,如果都按住宅用地一樣的模式順延使用權的話,跟當初引進外資的協議就完全相反了,所以商業用地新物權法沒做新的規定,估計以後會有新的辦法出台能把這些茅盾問題解決掉。
㈧ 房產證規定-期限40年是 什麼意思,40年以後房子怎麼處理
40年產權年限的意思是說房屋土地使用年限40年,到期後可以申請續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土地的,應當至遲於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該幅土地的,應當予以批准。經批准准予續期的,應當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依照規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期或者雖申請續期但依照前款規定未獲批準的,土地使用權由國家無償收回。
(8)房產證年限怎麼有35年擴展閱讀:
土地使用年限是從開發商取得該地塊的土地使用證之日開始計算,即國家首次出讓該地塊的時間。根據1990年5月19日開始實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住宅用地(也就是人們常說的商品房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70年;
工業用地(也就是人們常說的工廠、工業區):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
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等公益事業性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
商業、旅遊、娛樂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40年;
綜合或者其他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
㈨ 房屋35年產權是怎麼來的
房屋產權年限實際是指土地使用權。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期限,居住用地70年,工業用地50年,商業用地40年,綜合用地50年。35年產權是指從辦理土地證開始計算該房屋所用土地的剩餘使用年限。
㈩ 房產證使用期限怎麼寫的35年妮
你買的是二手房?